1、房屋合作建设协议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下列条款: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文武坝镇湘东村和平小组 的土地 平方米的土地给乙方建设,乙方出资金,甲方出土地。该土地合法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二、建筑设计及建筑层次。该建筑设计为框架,井桩基础,约为7层。具体合作形式,施工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三、甲方要无条件签订乙方要求的(购房者)过户协议。(今后若集体土地政府开放的话,甲方要无条件提供资料、证件协助买房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购房者自行负担,乙
2、方如将车库、柴火间、套房转让、出售、赠与,甲方不得干涉,不能向乙方或者购房者索要现金,需无条件配合签与。如果不签与,需付给乙方违约金总工程造价的150%。)四、房屋施工用水、用电。设施安装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房屋基础勘察、图纸设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设计资料甲方需存档一份,施工质量,房屋规划,甲方均有权参与和监督。施工人员必须按图纸施工。施工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及时提出,乙方马上修改。五、双方其他责任与义务1、甲方责任与义务办好房屋改建所需“三证”手续,并承担办证费用,如果甲方的房屋拆除后,因手续不齐全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四套房以下的行政费用、罚款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3、也就是五层以下包车库、柴火间。五层以上行政费用、罚款费用等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负担50%。甲方负责协调本地及邻里关系,确保无民事纠纷和工程顺利进行。协调工程的用水、用电,土方的开挖、放材料的场地、运输等事宜,不承担费用。协助乙方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产权过户和房产证、协助办理用水用电等手续,不承担费用。2、乙方责任与义务积极筹备资金,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完工,并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承担除政府批准的建筑层次外的加层所需的费用(甲乙双方各一半),也就是第五层开始算。承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事故责任,监督各用户在房屋装修时不破坏房屋主体及卫生间,厨房不渗水。六、甲方如需加盖顶层,所有投资由甲方自行解决,
4、各用户在顶层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晾晒衣服、被子等,甲方不得干涉。七、乙方享有国家除土地外的拆迁补偿权利。八、建筑层高:车库及柴火间的高度为3米,其余各层为3米。九、房屋建成后,按房屋的套数,甲乙双方各50%所有权,车库及柴火间双方各一半面积(楼梯间除外),包括公共面积。楼层分配如下:甲方拥有北面整层以上套房,北面的3间车库及3间柴火间,面积为一层总面积的一半。乙方拥有南面整层以上套房,南面的底层为套房,面积为一层总面积的一半。柴火间及车库乙方永久所有并继承。房屋成开发商模式一样,内外墙要粗装修(水泥拉毛),有下水道管,有铝合金窗带纱窗,外坪铺好水泥硬化6-7公分厚度(能过小车)。房屋建设工期应从
5、乙方正式施工即日起十二个月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天气原因及政府城镇部门不允许的话除外,如违约乙方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十、以上条款需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除赔偿损失外,还需付给另一方违约金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50%。十一、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的话,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二、开工、完工时间:定于 年 月 日开工,定于 年 月 日完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规划、建设等图纸和相关标准具有相同的效力。本协议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