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员工餐供应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运作需要,现决定向乙方订购员工餐,兹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餐标准为:
序号
金额
标准
1
人民币 X 元/份
X荤X素
2
人民币 X 元/份
X荤X素、水果
3
人民币 X 元/份
X荤X素、水果、汤
二、 乙方必须持有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乙方经营所需之证明文件(即:包括但不限于定点企业营业执照、定点卫生许可证、操作员工健康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且达到政府规定及卫生防疫站的合格检验标准。乙方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管理,如有违反,乙方需要承担所有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产生的罚款、医疗费用、误工损失费等,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 甲方员工凭就餐卡就餐,乙方于每月结账日凭实际就餐卡刷卡记录结算。
四、 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暂定为:午餐时间11:00~13:00、晚餐时间16:30~18:30,如有调整,按甲方另行通知执行)内配备足够量的员工餐(大荤不少于肉类Xg、禽类 Xg、鱼类Xg,蔬菜不少于Xg)。
五、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优良的服务,真正做到热情周到以及按本协议约定标准,供应质优量足员工餐。乙方如发生如下情形,作为违约处理:
1. 上岗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每次共计人数不能少于四(4)人,每人必须持有健康证,上灶人员和面点师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技术等级证书,餐厅配菜员工如未穿戴白色上衣、口罩、手套(应保持白色上衣、口罩、手套的整洁)少一样,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伍拾(50)元/次。
2. 不购入或配送已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菜类,如有因食品问题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即时无条件解除本协议。
3. 认真做好厨房、售餐间、储藏室、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到物品摆放有序,厨房设备和餐厅桌椅无油渍、地面无积垢、墙面无积尘、玻璃每月擦洗一次。对厨房设备和餐厅设施的保管和正常使用负责。做到勤检查、勤维护。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规定,如食品的保管加工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甲方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贰佰元(200)元。
4. 如乙方行为造成甲方就餐员工遭受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并应支付甲方人民币X佰元至X万元元/次的违约金。
5. 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因检查保管不当导致失火失窃,承担赔偿责任。做好停电、停水、停气和设备故障的应急预案,确保甲方员工的正常就餐。
6. 员工餐供应量不足,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佰(200)元/次。
7. 乙方须保证饭菜的品质,菜量按本协议约定的菜样标准发给每个甲方就餐员工,如发现菜量少或质劣于前述菜样标准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佰(200)元/次,合同期限内,上述情形发生两次以上(含本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8. 每周四必须把下周菜单表及时传真至甲方总务科,并在甲方食堂餐厅公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且菜式必须每日更新。如有违反,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佰(100)元/次。
9. 必须保证甲方就餐人员吃到热饭、热菜、热汤。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内,无法按本协议约定标准向甲方人员提供员工餐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要求赔偿。
10. 乙方提供的员工餐必须是新鲜的,不得提供隔夜的饭、菜、汤及变味、变质的饭菜,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即时无条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六、 乙方供应工作餐所必须的餐具(餐具、一次性筷子及餐巾纸等)、加热器、消毒设备、就餐卡刷卡机、就餐卡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七、 水、电费由乙方按如下计算方式承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于其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扣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收据):
费用名称
计量标准
收费单价
耗损
备注
水费
以餐厅独立水表实际显示为依据
X元/立方米
用量的X%
抄表日每月25日
电费
以餐厅独立电表实际显示为依据
尖峰:X元/度 高峰:X元/度 低谷:X元/度
用量的X%
抄表日每月25日
八、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对菜单进行相应的调整。
九、 甲方对乙方的员工餐供应工作每日进行检查、监督、建立考核制度,并向乙方回馈意见,如在甲方提出回馈意见并送达乙方三(3)日内对甲方的回馈意见不予采纳或无实质性改进,甲方可当即终止本协议。
十、 结账:乙方于次月按员工就餐卡实际刷卡记录依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价格与甲方结算,双方对就餐卡刷卡记录确认一致后,乙方开具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前述全额发票后,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开具的发票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费用。甲方根据当月乙方提供服务情况进行评判,如未达到标准(每月就餐数量投诉率达到8%(含本数),甲方将本月每份员工餐扣人民币壹(1)元结算,如投诉率超过20%(含本数)或者累计两月投诉率超过8%(含本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十一、 若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所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及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费用中予以扣除,如应付费用不足以抵扣上述款项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且乙方需另行按欠款金额之千分之三(0.3 %)/日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包括到期日)。
十二、 违约金或赔偿金或退款等应在守约方通知违约方支付该等款项之日起十(10)日内支付。
十三、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转委托或分包其在本协议项下对甲方的义务或任何责任。
十四、 特殊情况处理:a.甲方如需临时加餐可提前二(2) 小时向乙方报餐,乙方必须按时供餐;甲方如需餐后加餐的,乙方可推迟一(1)小时供餐,供餐的具体时间由甲方确定。
b.如发生停气、停电等不可预见情形时,乙方有义务尽可能的保证甲方员工正常就餐,甲方应提供尽可能的帮助或酌情补帖于乙方。
十五、 任何意见(包括回馈意见、违约金缴纳通知、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金通知)的通知,甲方均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接获甲方三(3)次(含本数)以上上述通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十六、 如因乙方违约,甲方行使解除本协议权利的,甲方按本协议约定送达地址向乙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后,本协议即时解除。
十七、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一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即告终止。
十八、 甲、乙各方通知方式如下:
甲方地址: ( 邮编: )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乙方地址: (邮编:314000 )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注: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知地址,应书面函告另一方。
十九、 本协议及其附件一式二份,经双方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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