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西安市A平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 同 编 号: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 委托代理人:_单位_住所地址:_联系电话:_移动电话: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 本工程设计人:_ 联系电话:_施工负责人: _ 联系电话: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 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承包方
2、式: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1.4工程期限 _ 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客户足额交纳首期款后,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经双方协商确定开工日期,如有异议以“进场材料验收单”和“设计现场交底单为准”)。竣工日期:_(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 金额大写: 1.6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
3、采取下列 方式提供:3.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3.2甲方自行设计要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第四条 甲方工作4.1开工前三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4.6参
4、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隐蔽工程验收,中期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第五条 乙方工作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5.2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畅通;5.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5.4 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5.5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第六条 工程变更6.1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
5、程变更单作为中期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6.2甲方在收到变更单之日起三日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而不签认,自变更单送达之日起五日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6.3工程变更部分金额应在交纳中期款时足额付清。第七条 工期延误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7.2因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7.3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每延误一日
6、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7.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 1 隐蔽工程覆盖前 2 中期木工活结束 3 竣工验收8.2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8.4本工程自验
7、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9.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交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5%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30%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9.2第三次于工程结束双方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尾款(扣除前期量房费)交于公司财务并办理保修单,如十天之内未到公司财务办理结算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利,将不办理保修手续。9.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
8、尾款。若乙方在十天之内仍未结清工程尾款,既视为放弃工程保修、以及本应享受的一切权利和服务。9.4工程尾款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10.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定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3的违约金。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1)向 人民法院起诉。(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二条 几项具体规定1
9、2.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小区内指定地点,甲方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已在工程价款内);12.2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1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仍交还甲方(如有疑虑甲方负责提供新锁1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 第十三条 附则13.1本合同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3.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13.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13.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13.5本合同解释权归晋城市德意之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条款 14.
10、1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约定均应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14.2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单标明的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工程实际发生的为准。14.3甲方如需乙方代购主材,可以另行签定代购材料协议书。 14.4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需签署“现场勘测记录单”),竣工验收时如发现有损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在做其它工程时损坏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4.5.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的材料供应商情况、材料质量问题,返工费用、材料运费、退货费用、换货费用,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
11、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则由乙方承担责任。14.6乙方的设计代表为设计师,施工代表为乙方工程管理中心派出的工长及现场负责人。(设计代表、施工代表下称乙方代表)。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14.7合同签定后,甲方变更后减少金额超过合同总额10%以上的部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该部分金额的30%作为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向乙方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14.8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以及房屋主结构。14
12、.9垃圾清运费:指由施工地点运至小区指定垃圾堆放处的费用,如需乙方外运增加 元/车。拆除墙体、地面6以上或拆除水泥踢脚长度超过30m时另加垃圾清运费。14.10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请甲方将工程款交到乙方总部财务部,或交给在乙方分部办公区内,佩带有乙方财务部胸卡的乙方财务人员,同时收取盖有乙方财务章的正式收据,此收据涂改无效。14.11甲方逾期未付当期应付的工程款,则属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追索甲方应付工程款并保留其它相关权益。14.12为保证施工进度,在施工期间,甲方如出差等应委托其他人配合乙方施工,并需事先向乙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14.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14.14甲方对乙方人员的工作不满意,请及时向该工作人员所属的部门经理反映或投诉,仍未得到解决的,请拨打乙方客户服务部客户投诉受理电话: 乙方希望甲方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或投诉,以免造成更大问题。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