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居间合同甲方:_乙方:_甲方为配件加工企业,为拓展市场,寻求与重庆 公司的合作关系,为其代工翻砂件,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与重庆 公司洽谈合作事宜,并同意洽谈成功后给予乙方提成作为报酬,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参与重庆 公司的业务洽谈,主要谈判内容为与 公司的合作方式、生产定价、支付方式等整个合同内容并最终促成甲方与重庆 公司的翻沙件生产合同的最终达成。 甲方应客观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资料及达成合同需要的相关条件。第二条、居间期限:从洽谈合同开始到与重庆 公司签订正式的生产供应合同为止 第三条、付款及支付
2、方式1.甲方于生产合同成立并交货且收到第三方公司货款后开始计算佣金,甲方在收到第三方每笔货款后按总价(未含税销售金额)百分之五给乙方作为佣金。4.2 佣金(业务提成)甲乙双方每 (月/季度)结算一次并。,计算以第三方公司支付的货款为依据。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不支付任何佣金。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
3、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6.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佣金总额_%的违约金。6.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第八条、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同意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第五条付款1.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三日内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
4、式发票后七日内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百分之_给乙方作为佣金。2.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管辖法院和违约责任1.乙方中的两公司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何一公司的违约均视为乙方两公司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或两公司追偿。2.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约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3.本合约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甲乙双方如因本和约有关事项发生诉讼时,均同意以_市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第七条合约期限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为期一年。2.合约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约书表示时,本合约自动生效一年,其后亦同。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第八条合约生效1.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约一式丙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_乙方:_地址:_ 地址: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