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外聘厨师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就聘用乙方为北京分店粤菜厨师长,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乙方经过试菜审核符合甲方的工作要求,将从工作之日起签订合作协议;如试用期内乙方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作协议;
二、工资:
(一)甲方按实际上岗日期为乙方及其负责组织的 名外聘厨师提供月工资总额为 52000 元人民币(税后工资)。
(二)乙方及所组织的外聘厨师工资由乙方统一领取并发放至个人,并确保其所组织的外聘厨师均已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在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1004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并从合同开始之日后由每月的工资中扣除乙方10000保证金全部扣完为止。
(三)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十五日(如无特殊情况),当月工资次月发放,病事假当日无工资。
三、乙方的责任:
(一)负责组织 6 名外聘厨师,其工资总额不得超出上述金额范围,具体岗位包括炒锅、上杂、砧板、凉菜、面点。
(二)外聘厨师的资质须经过甲方审核通过,如乙方所派外聘厨师不符合甲方的工作要求,则予以按日结算劳动报酬及往返车票费用,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日期将保证金全部退还。
工作中,如外聘厨师严重违反酒店相关管理制度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换。工作中或试菜期间厨师的调换周期为7-10天,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则在到岗后的厨师工资中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作为违约金。
(三)充分发挥业务技能和专长,在规定的成本范围内,确保菜品品质,并取得良好的宾客反馈意见,根据宾客意见每季度至少调整10-15道新菜,同时在争取收益最大化的同时,严格控制厨房的食品成品和费用支出,合理控制库房所需食品原材料的备料。
(四)服从餐饮部的整体工作安排,支持厅面的对客服务沟通工作。加强对所属外聘厨师的管理,确保其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五)保守酒店整体机密,严禁对外泄露酒店有关涉及商(客)情、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不得同酒店宾客发生工作之外的密切接触。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七)合同期内不得在外兼职。
(八)除合同规定的探亲假和国家规定的法定假外,遇其它假期,如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不再享有加班费。
四、甲方的义务:
(一)协议期间,甲方为乙方人员免费解决食宿问题。
(二)工作期间甲方为乙方人员无偿提供必备的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并承担工作服的清洗费用。
(三)甲方必须满足乙方原料及相关材料的申购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身体检查:按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及所组织的外聘厨师需出具一份符合酒店餐饮业国家卫生部门有关要求的、近期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费用自理。
六、工作日:受聘期间,乙方及所组织的外聘厨师每人每天工作不少于八小时,每月公休2天。
七、食宿:受聘期间甲方免费提供住宿及员工餐。
八、医疗保险:不享有甲方的医疗保险待遇,如乙方产生的医疗期超过6天,视乙方为不胜任工作自动离职;
九、工伤事故:属乙方本人违规操作所致,甲方不予负责;
十、假期:
(一)在酒店餐饮经营淡季,乙方每半年可享受一次每次5天(不含法定假日)的探亲假(探亲假为有薪假)。如探亲假遇到法定节日,可以将法定节日与探亲假连休,但未休的公休不得与探亲假连休。探亲假累计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如逾期超假,按病事假天数扣除工资,并须经酒店总经理特别批准,否则,视乙方自动离职对待。
(二)乙方及所组织的外聘厨师正常休假前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当年未休的公休假及法定假跨年度作废。
十一、交通费:
(一)外聘厨师到岗经试菜合格后,甲方提供乙方合同开始时户口所在地 市 —呼市硬卧火车票,及合同期满后返程的呼市—户口所在地市硬卧火车票或支付与火车票面值相当的人民币。
(二)合同期内,甲方提供乙方探亲时的呼市—户口所在地市往返硬卧火车票或支付与火车票面值相当的人民币。
十二、终止合同: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包括乙方所组织的外聘厨师)如有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应提前30天(不含假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若没有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则以一个月薪金作为补偿。
(二)若甲方发现乙方(包括乙方所组织的外聘厨师)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中的任何一款,或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或声誉损失,则甲方有权不作任何通知或赔偿而提出终止合同,并有权根据损失额度追缴其经济责任。
(三)甲方有下列情况,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四)如乙方(包括乙方所组织的外聘厨师)提前终止合同,或严重违约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的保证金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包括乙方所组织的外聘厨师)向甲方还聘任之初由甲方支付的来程费用,同时甲方不负担乙方(包括乙方所组织的外聘厨师)返程的费用。
(五)乙方(包括乙方所组织的外聘厨师)离职时,经甲方同意,未休的探亲假可折算为工资,也可转为乙方(包括乙方所组织的外聘厨师)提前离职的天数(即不再折算为工资),但未休的法定假及公休假将自动作废。
(六)无论乙方(包括乙方组织的外聘厨师)办理离职手续或擅自离职都视为本协议解除
十三、甲方或乙方无论以任何理由解除或中止或终止本协议,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全部保证金(已扣除的除外)退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保证金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不承担甲方为索要保证金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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