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销合同甲方(采购方): 乙方(超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具体见双方签订的订货明细单或者在此详细列明。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根据具体的商品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交货地点为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地点,地址为 ,由乙方负责运送。四、包装标准及要求、费用负担:适宜包装,运费由乙方承担,但如果甲方临时改变交货地点引起的运费以及其它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由于交货地点的变更引起的延迟交货的责任亦由甲方承担。五、验收标准、方法。货物到达
2、后,甲乙双方应立即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如甲方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当日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协商处理,否则视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全部货款,乙方收到甲方的全部货款后安排发货。七、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者中途退货的,向乙方支付拒收货物或者所退货物总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货物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仍然就未支付的货款有继续履行的义务,并承担由此给乙
3、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三)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就该批货物与乙方另行协商处理。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合法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四)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如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货物,但如果乙方愿意更换货物的,仍然视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交货义务。八、争议的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甲乙双方的
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 其他约定事项:(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电话: 电话:_年_
5、月_日 _年_月_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
6、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
7、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
8、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