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 间 合 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五条、第四百二十六条,第四百二十七条相关规定,签订本居间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居间方):一、 甲方:1、全权委托乙方促成能由甲方签订的 吨电解铜供应合同。2、甲方及时听取乙方关于电解铜供应合同签订前的进展情况,供应合同签订的有关汇报。3、甲方承诺一旦 吨电解铜供应合同签订,即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 元)4、甲方感谢乙方在促成电解铜供应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长期的不懈的努力与贡献。二、乙方1、乙方承接甲方关于促进 吨电解铜供应合同签订的全权委托。2、乙方承担在促进电解铜供应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公关费、劳务费、差旅费、应酬费等一切费用。3、乙方感谢甲方在促进签订电解铜供应合同期间的合作。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委托方)印章: 乙方(居间方)印章: 代表人: 代表人: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