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 公司外聘专家保密协议用人单位: 专家姓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外聘专家保密协议甲方:乙方: 岗位职务: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保密的范围和内容凡涉及甲方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资料和技术均属保密范围。具体内容有:1、甲方拥有和掌握的高新技术;2、甲方研制、生产的各种产品的源代码、程序、技术文档;3、甲方的生产技术;4、甲方的财务信息;5、甲方职业人事档案,薪资报酬及劳动性收入及资料;6、甲方重大事务中的秘密
2、事项;7、其他甲方明确需要保密或没明确但需要保密的内容。第二条 乙方保密责任1、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对合同第一条的范围和内容履行保密责任。2、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3、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业务信息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及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4、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薪资报酬时,已充分考虑了乙方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用。5、保密时间自乙方进入甲方单位就职之日起至乙方离职后满两年止。第三条 违约责任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归甲方,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甲方,甲方保留诉讼权。第四条 其他1、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在甲方离职时,应交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硬盘。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格尔木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