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运营分公司合同价款支付管理办法(部门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分公司”)合同价款支付管理,根据XX合同价款支付暂行办法和XX运营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结合运营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合同价款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维修维护、经营服务和物资采购类合同付款。第三条 合同价款支付原则:以合同为依据,根据合同执行进度,按照规定程序审批付款,确保支付安全、高效、合法合规。第二章 部门职责第四条 企业管理部(一)负责审核合同付款申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二)负责审核合同支付证明材料满足合同支付条件。(三)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提报的合同支
2、付资金计划。(四)负责上报运营分公司合同支付资金计划表。(五)负责汇总、上报合同支付资金审定表。第五条 党群工作部(一)负责监督合同价款支付过程。 (二)负责监督检查合同支付证明材料合法合规性。第六条 业务主办部门(一)负责提报合同支付申请并符合合同约定。(二)负责及时准确提报合同支付资金计划。(三)负责及时完整提供合同支付证明材料。第七条 财务部(一)根据审批的资金计划统筹安排支付资金。(二)负责审核合同付款申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三)负责审核合同支付证明材料是否满足合同约定。(四)根据审批要件及票面要素,进行合同价款支付。第三章 合同价款支付第八条 建设工程类合同价款支付应由造价单位、业务
3、主办部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审核;非建设工程类合同价款支付应由业务主办部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第九条 建设工程类合同价款支付(一) 合同预付款1、 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15%。2、 施工类合同预付款应按合同规定在进度款中扣回,并在合同履行至80%前全部收回。(二)合同进度款1、合同进度款申请必须附监理等第三方单位确认的工程进度证明。2、工程竣工决算审查批复前,原则上按合同价款的15%预留尾款。(三)合同结算款合同结算款按合同规定的第三方审定价或公司认可的结算价作为合同最终结算价格,据此办理竣工决算付款申请。第十条 维修
4、维护类合同价款支付(一)设备设施长期(一年及以上)委外维修维护合同付款,原则上分期结算分期支付,需附委外项目工作量确认单、委外单位工作评价表及扣款建议书、发票。(二)检测评估合同付款,原则上于项目完成后一次性结算支付,需附检测评估结果、发票等证明材料。(三)信息系统维护合同付款,原则上分期结算分期支付,需附系统维护工作清单、发票等证明材料。(四)其他维修维护类合同原则上根据实际发生额分期结算分期支付。第十一条 经营服务类合同价款支付(一)短期培训类合同(培训期短于三个月)原则上于培训合同执行完毕后一次性支付,需附发票及经办部门和需求部门培训质量评价报告。(二)长期培训合同(培训期三个月以上)原
5、则上按照合同预付款30%,合同进度款40%,合同结算款30%的比例进行支付。1、进度款申请需附发票及经办部门和需求部门中期培训质量评价报告。2、结算款申请需附发票及经办部门和需求部门总体培训质量评价报告。(三)保安、保洁、安检等委外服务类合同付款,原则上分期结算分期支付,需附委外项目工作量确认单、委外单位工作评价表、扣款建议书及发票。(四)餐厅托管合同付款,原则上分期结算分期支付,需附餐卡消费底单、餐券购买留存联及发票。(五)其他经营服务类合同原则上根据实际发生额分期结算分期支付,应附服务项目工作量确认单、发票。第十二条 物资采购类合同价款支付(一)物资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合同付款1、原则
6、上于物资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后,首次支付合同总额的85%-95%,需附物资交货单、验收单、入库单、全额发票及采购合同。2、原则上预留5%-15%质保金于物资质保期满后支付,需附经办部门和需求部门的物资质量评价报告。(二)物资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合同付款1、原则上于物资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后,首次支付合同总额的40%-50%,需提供物资交货单、验收单、入库单、全额发票及采购合同;第二次支付合同总额的45%,需附物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2、原则上预留5%-15%质保金于物资质保期满后支付,需附经办部门和需求部门的物资质量评价报告。第十三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合同价款支付采取转账支票、商业
7、汇票、电汇、网银付款等方式,且支付方式不影响合同总价。第四章 资金计划管理第十四条 资金计划提报(一)资金实行预算管理,通过月度资金计划统筹安排,保障合同价款及时支付。(二)每月25日前,业务主办部门提报次月资金支付计划,填写资金计划表(附件2),经业务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业务主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报企业管理部审核汇总。(三)资金计划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提报,经运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送财务部统筹安排次月资金。第十五条 资金支付执行(一)合同资金支付依据月度资金计划统筹安排,原则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二)业务主办部门依据审批的资金计划,填写合同付款审批表(附件3),后附合同价款支付证明材料,
8、经企业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审核,业务主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批。(三)企业管理部汇总审批的合同付款审批表,填写资金审定表(附件2),报企业管理部分管领导审定,运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四)财务部根据审批的资金审定表、合同付款审批表,核对签批要件及票面要素等事项,及时完成合同价款支付。 第五章 合同价款支付审批流程第十六条 合同价款支付审批基本流程基本流程:业务主办部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业务分管领导-运营分公司总经理第十七条 计划内合同价款支付审批流程(一)业务主办部门填制付款审批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二)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三)业务主办部门分管领导审
9、定。(四)企业管理部根据付款审批表汇总填制资金审定表,经企业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查,报企业管理部分管领导审定,运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第十八条 计划外合同价款支付审批流程(一)业务主办部门填制付款审批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二)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三)业务主办部门分管领导及企业管理部分管领导审定。(四)运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第六章 罚 则第十九条 运营分公司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切实履行合同价款支付相关职责。如发生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合同价款支付审批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相符;(二)审批要件及证明材料不满足合同约定条件支付的;(三)超出合同约定金额支付的;(四
10、)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合同支付的;提请公司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共同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附件:1、合同价款支付流程图2、资金计划审定表3、合同付款审批表9附表一附表二 资 金 计 划审 定 表 年 月填报部门:单位:万元编号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供货(劳务)单位合同金额已累计付款额付款比例付款用途资金计划申请金额备注1 2 3 4 56 78 合计总经理: 业务分管领导: 财务部负责人: 企管部负责人: 填报部门负责人:附表三 合同付款审批表合同名称合同编码收款单位预算项目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合同总额签订日期累计支付款项累计支付比例未支付款项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拟付款额占合同总额比例主办部门情况说明付款依据:主办部门: 经办人: 负责人:相关部门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企业管理部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财务部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党群工作部意见纪检人员: 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合同分管领导审批 总经理审批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