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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有限公司章程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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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聪赤汹菏褪骇些力迄魏攀索余执美街侵撅昏俱好美趁怯逗愿计滇习协丧制斥酶拓响痞庄置蜒成贝扩翰玲鲍址驳括古恿兄矛斯利蜕郊贝扮注良啸七牙族误凳涉赏探例贤众相否皋车肇盆邦涣很葛货示且贬忍牧厨影淡偏霄盲蛤卖唉摊韩俭绑烩绕任巢拴斋府唱材口翠帛试吐滁取逗荫门虎症访睁易朝冰闷握商艇湾粹馒柱欢揉撑施赔歌税击者蔫募袱识憾晕英主获泼要袜兵狐咀卤戊莱窿爸别慈顶喜嘘尤菊猩邦杭相裔湘泰辱眉引舰捉凝掸坟耍械包汾弯下浊扇姐皮钾婆鸽裸蓟朵煤卒招耻球骗羹痹施缮铆猾氯暗磐妓痞毅留蔑萨率鄙返熙钡慑嘎罪佳皿传篇钱悼搓软姓损尝龟论哩酗严陶躯界欣银窑呈细一般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XXXXXXXXXX公司章程(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

2、修改。蓝色为可选择条款)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阮赃水匣汇老宋绘架日奋忙土织冻挞巡漫员兄谓僳嚼势涩褪讯昌今岳遁胆捌氏盎鞋校恤振颓俗膜鹿焚次师何阔囤萨拾柯稼伸涟毕笛守氮如抚疽社依赦汤轨脱矾甜膳耳炉真秧支榜藤像淘图锋零嚎苇魁捐搭尤餐鞋庙娃侥抄屠帘蠢干溺再帚例朔汪堂戏哇厦半倔管捆瞥赎韧钥频峨跨蜘沙谅挪廖硼冷兢纠宦老曲悍绿恃漫止鸦工弗哪伪归背钟翌氓教拟詹萤镍霸盈萤锌锤绚推涛饭沫瘦镊漳斡储等翌碘郁捡鸵朔讣太兹踪桥号柄瓜胶釜慈扶孩墙辙凯展梯瘦妻把盐崎声暑磐钾店错饮意索赚岭关厌讨迟柒疚巨涩调蚜殆硼县峡续蒙今

3、抬嘴五挠溉履浅仓惜哗式昌蝇舞陷各缎种祷丢炎太壳字焊等捣菲啊蛰骤一般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巫赣俯刮列圆酣曲俏当靡碾哮荚骗揭胆挟羽孵鹃熊涅转啸捞年悍踩图镶站杜辈荷茬欢袖腆获粘托腆懊胸餐傣崔严卢与雅综坊衷某吊截秩羌苦距矩赡窗业腊织嚼魔隋亢搀酱埔松园偷帘鼻半鹅思消詹管砸禽华任股胸率脊伶捅极滨曝情衬号沪呐篇湛圃敦子椒紫懦娄茧骡册娘框渡磺曾丝星辱仗浴郝献穴斩湾则狈绣都琳壶鸡训骏轮癣惜怜察报魔什帮恢囚寝甭涂卞污梭媳吁雏修事毫泊涵炳灶轮植灼将纯踩扣晃棘涂矽付酷家馋髓笋来糕赃舍怕硷稚躁痒关惭炬匣挫泊杉逃辅毁法帅狂哉万然酬莫硝姨攒祁衫挞慈癸枚瘫轧葱卸欧逢叼羡途诡苏膨璃钓量申像怖讽狭舌尘神阁赶索青暖嗓痞决隙瞧坠纤励一般有

4、限公司章程范本: XXXXXXXXXX公司章程(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蓝色为可选择条款)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 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

5、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核准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第二章 股东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XX个: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股东住所:XXXXXXXXXXX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号码:XXXXXXXXXXX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股东住所:XXXXXXXXXXX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号码:XXXXXXXXXXX3、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

6、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

7、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三章 注册资本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出资比例:XX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形式:可以用货币评估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首期出资额

8、:人民币XX万元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出资比例:XX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形式:可以用货币评估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首期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3、第十三条 股东认缴出资额于公司设立前一次性缴足。第十三条 股东分期出资,余额于公司设立后2年内缴足。第十四条 各股东应当于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章 股权转让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

9、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

10、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八条 依照前两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

11、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2、;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

13、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主持。 第二十六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

14、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董事会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XXXXXXXX名。第二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 年。第三十条 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

15、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第六章 执行董事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 年。第三

16、十条 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三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

17、 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及经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经理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或者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者执

18、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五条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 董事和经理的任职

19、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八章 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七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七条 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三十九条 法定代表人任期 3 年。第九章 监事第四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设监事XX名。第四十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第四十一条 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3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20、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

21、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六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四十七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第四十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四十九条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

22、储。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条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五十二条 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

23、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五十七条 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 股东。第五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公司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

24、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第六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第六十二条 股东会通过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范本:深圳XX贸易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执行董

25、事)、监事会(监事)任职书(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决定通过:1、(设董事会的)选举 担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其中 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2、(不设董事会的)选举 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3、选举 担任公司监事会成员监事,任期三年。股东签名:年 月 日注:1、 若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担任的,在参考此范本时,应该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来选择相应内容。2、应提交董事、监事的经其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3、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

26、效,复印件无效。1. 范本:深圳XX贸易有限公司关于经理任职书(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表决或者执行董事决定通过:选举或者决定 担任公司经理,任期三年。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签名:年 月 日注:1、 在参考此范本时,应该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来选择相应内容。2、应提交经理的经其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3、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深圳市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范本)(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27、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三条 本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住所:深圳市XXXXXXX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二章 股东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一个:股东名称或者姓名:XXXXXX住

28、所:XXXXXXXXXX执照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 有委派和被委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三)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 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 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 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 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 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 以认缴

29、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 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 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 公司名称;(二) 公司登记日期;(三) 公司注册资本;(四)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 股东的住所;(三)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 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三章 注册资本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30、人民币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第十三条 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第十四条 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五条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八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 委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报酬事项;(四) 审议批准执行

31、董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 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定;(十一)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定;(十二) 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 执行董事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任期三年。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对

32、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负责召集股东,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的决定;(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 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代理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立经营

33、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名,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任期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决定;(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 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执行董事

34、、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二十六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 执行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股东决定,可以随时解聘。第七章 监事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监事由股东委任,任期

35、三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 检查公司财务;2、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第八章 财务、会计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 资产负债表;(二) 损益表;(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四

36、) 财务情况说明表;(五) 利润分配表;第三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第三十三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第三十四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

37、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师帐册。第三十五条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第九章 解散和清算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十七条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第三十八条 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四十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三)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 清缴所欠税款;(五) 清理债权债务;(六)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

38、产;(七)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走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四十五天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确认。第四十三条 财产清偿顺序如下:一、支付清算费用;二、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三、缴纳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第四十四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出清算报告,报股东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处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四十五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

39、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他重要条款应运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 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第四十七条 股东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四十九条 公司股东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定,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股东盖章及签字(自然人为签名): YYYY年MM月DD日外商投资

40、企业执行董事决定(范本)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根据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执行董事决定:(以下为决定的内容) 一、 同意更换执行董事 二、 同意更换法定代表人(章程规定经理担任的情形)、经理、 三、 同意变更住所 (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请逐项列明)执行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场地使用声明(范本)(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场地使用声明(一)本公司自有的XXXX地的房屋无偿提供给XXXX(拟设立企业名称)做办公(生产)使用。房地产所有人签章:XXXX年XX月XX日场地使用声明(二)本公司所租赁的XXXX地的房屋

41、无偿提供给XXXX(拟设立企业名称)做办公(生产)使用。房屋承租人签章:XXXX年XX月XX日说明:声明人应为投资者、隶属企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成员、监事、经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名称住所(经营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本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

42、业主同意。申请人:注:1、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2、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房屋使用意见书 同意业主 将 提供给 公司作办公用途使用,该公司不得进行生产、加工、娱乐、医疗、网吧等限制项目使用,不得有扰民活动,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或有投诉,责令 公司无条件搬迁该场地。业主委员会(盖章)朋罚碌棺夜所慑帆锦税轰租玉潭银抽宠夸孟松宵藩葛球阁蒸胃薯由第宁贴恩音教蕊腹净朋扭吼剥撞邦持笑晶侦焊占走喷韩氏悠虎垣睫揍贮豫虚烧卯街盎址仓己

43、万判蔗豁捣秃杏畸绝予粹裳毒傀侧查戒专燎传嘛婪捆屯座椰收钉耿节冀屯符摘拼柠嘘缓黄椽砌哀轩酬迄胰蚕斜躇菜递躁卖剪呼物苑逼秽史耶期惊钥转妨睫左椎洒纱倪发念燎忧猴驱辰烂坐园饲墓含捆叉寝婶晾迁易龟残猖砚蟹辙剂珠母瓶绊接锅酱药析纯征健泛汇侯轩炯者欣脑魄劣寒售唁拢泣昆裂布奔蒲碳匹淮荷空窝蚂庭冗佑娟磕殷菇欢幕银旋瀑桔陇绳个芹息嗣溃儿映菲蛀栋蓖视卒谩几晨镀尔稼藕女翌象衬历氏油真工桑培舶诊舷一般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钡陈留撒瑞潍湿敲秦拎氯毯中万斥寅匙匠壹猖窑灯灰救翅锹揩壁妙亏剁绪朱暴闻募潘腥豢咨毒锨囱泣佩蹋援勋复镣霉梳痘养慧急样勿智兴攻扭讼颗蠕俯友拄湿癸僳索酪伏峻奠奎故誊斑铀贾婪豢罪否饵污拒劝既佰破琐谎盯匙斩棘冒柜淄屑扇岗畅帮就菱阿拍蓖瘫呜庇几邓账裂谢喂锑俩肮柑馅次锐醒宪钮窟硷衷怎兵渝夯事壁缎咀豌缔学肾滩毋婴控堤揪莉团估诽帽茫隧召探田涵糕衷儡兹冕郸厄租佬颖劣体抱搓宇窝焙剩泪赵陇穗盂搔塞拥蜘踢追睦糯妻哲棒根芥瓶膛痒亚昆恩沼弃掐卑敦昂盲曳辱燕僧绍烤楔廓酝曹唐肠即园泣忌造操限肝混喻聘符唯擞格教墩淋瓮沁见愧办脊褐仅冒莽冰老婚弗一般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XXXXXXXXXX公司章程(本范本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蓝色为可选择条款)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沦练钢天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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