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咨询服务协议咨询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解答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甲方为解决法律纠纷,了解自身法律责任,遂预约乙方律师,由乙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方式乙方应甲方要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次服务采取面谈方式。第二条:服务地点 本次咨询服务地点原则上由乙方指定,但甲方预先提出服务地点,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三条:服务时间 本次咨询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小时,但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
2、服务费用 本次法律咨询服务费用采取有偿方式,费用为_元(大写:_整),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支付。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书面材料或夸大案件情节,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乙方应认真审核甲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合理全面且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时,可采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第七条:双方声明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案件信息,乙方对由此得出的法律结论不负有任何保证义务,仅作为一种导向性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在本次咨询服务中所得知的商业信息、个人隐私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进行披露。 第九条: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导致的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文本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捺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