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世联农副产品大市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一章 总则甲方(业主):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志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建设的 农副产品大市场(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物业服务用房不低于 ),交付后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甲方同意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选聘乙方对本市场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二条 乙方按下列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和该物业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1、房屋建筑共有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服务,包括:楼盖、屋顶、承重结构、户外墙面、门厅
2、、楼梯间、走廊通道。服务内容及标准: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时间,定期进行巡查及日常维护,发现房屋建筑共用部位有损坏时,依照相关规定及标准,在甲方或该物业使用人的配合下,及时组织对损坏部位进行修复,使受损的房屋共用部位基本恢复原状及外观,保持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劝阻、制止破坏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行为。2、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服务,包括:道路、电梯、化粪池、沟渠、水池、排水系统、梯灯、路灯、消防设施设备、安防设施设备。 服务内容及标准:依照设施、设备的保养要求,定期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及日常维护,其中每六个月检查一次公共化粪池,根据需要及时清疏;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排
3、水系统,根据需要及时疏通;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管理公共生活用水水池及电梯。发现共用设施设备有损坏时,依照相关规定及标准,在甲方或该物业使用人的配合下,及时组织对受损部位进行维修,保持共用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劝阻、制止破坏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 3、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管理公共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 服务内容及标准:协助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对本市场公共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工作,发现上述设施设备出现问题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的行为。 4、 公
4、共绿化养护和管理服务,包括:公共绿地、花木、园艺小品。服务内容及标准: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对花草树木进行施肥、浇水、防病防虫、除草、培土,及时修枝整理、补栽补种、处理枯枝落叶、清理场地。劝阻、制止破坏绿化德行为。5、 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场所、道路、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服务内容及标准:每日对本市场内公共道路等公共场所进行保洁。劝阻、制止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保持本市场公共区域公共环境的整洁。6、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及标准:根据本市场的实际情况,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对本市场的道路交通标识、指引、警示等标识进行设置和维护;维修道路的各种设施;配合公安部门维持本市场
5、内道路交通秩序及对本市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劝阻、制止扰乱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行为。7、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防范管理,包括:对本市场公共区域及进出本市场的各出入口进行执勤、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根据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本市场的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安全防范制度,提高24小时巡查服务,发现安全设施损坏及时报修;若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8、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及标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市场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告知甲方及该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注意事项,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制止并向当
6、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本市场的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管理。 9、对本市场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甲方及该物业使用人的档案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及标准:对本市场相关的工程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收集齐全、分类清楚,并建立相应档案,完善使用登记制度;对甲方及该物业使用人的档案记录清晰、准确、完整,并及时进行更新,建立档案管理、使用和保密制度。第三条 甲方或该物业使用人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自用设施设备提供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遵从以下原则:1、乙方可视自身能力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甲方或该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2、若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或该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而造成甲方或该物业使用人的不便或损害,乙方
7、不承担相关责任。3、为保障双方利益,乙方为甲方或该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时,甲方或该物业使用人应在场给予说明及指引,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害,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4、有偿服务费用的计收应以实际工作量和耗材费而定,乙方应尽可能在服务前告知甲方或该物业使用人预计发生的服务费用,具体的服务费用以乙方最终出具的账单为准。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第四条 本市场的物业服务费用包括综合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用。1、综合服务费:本市场的综合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方式:甲方按该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 1.20元/月,提前付款给乙方,以便更好地提供服务,(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二次供水、电梯
8、、消防、发电机等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所需的水、电、燃料费用,均不计入综合服务费支出)。2、年合同金额计算:总建筑面积 1.20元/月12= 元人民币。3、特约服务费用:甲方或该物业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提供特约服务,在遵从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原则基础上,服务的内容和费用由乙方与委托方另行商定。4、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自2016年 月 日,至本市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如需重新选聘服务服务企业,乙方拥有优先参与竞标权。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用的计收标准由乙方报当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执行,物业服务费用的计收标准可依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予以调整。第六条 甲方应自商
9、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该物业交付之日起,且不论甲方是否居住或使用该物业均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第七条 甲方或该物业使用人使用本市场的车位,应遵守世联农副产品大市场临时管理规约及乙方所制定的停车管理制度,并向场地所有权人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车位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大型汽车车位 元/月个,小型汽车车位 元/月个。车位的场地使用费和车位服务费并不包含对车辆及其车内财物的保管费用。如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车位使用人须与乙方另行签订保管协议,交纳保管费用;否则,发生车辆损坏或丢失等事故的,由侵权方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第八条 乙方可无偿使用本市场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但不得转让或改变其用途。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
10、义务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接受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权利。2、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标准提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另行约定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4、遵守本协议、世联农副产品大市场临时管理规约及乙方为维护本市场 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保障公共财物安全等方面而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并有义务告知该物业使用人及访客,督促其遵守有关本协议及世联农副产品大市场临时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服务制度的约定。5、由于乙方只对本市场内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提供有限的协助管理服务,因此甲方及该物业使用人须注
11、意人身财产及防火、防盗安全,对其未成年人、年老长者、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负责监护或照看,支持并协助乙方对本市场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共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6、在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前提下,与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共同使用本市场的公共场所及设施,同时应保管好自身财物,注意保护自己及该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安全,慎防危险的发生;对非因乙方过错 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乙方不需承担责任。7、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本市场内共用设施设备,同时应积极配合乙方或其他物业使用人进行及时的维修、保养;不得占用、损坏本市场的共用部位、共用提 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
12、需合理使用共 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且经乙方同意,并在约 定期限内恢复原状。8、对该物业的自用及共用部位;甲方和该物业使用人有义务进行 定期检查,及时保养维修,消除危及有利害关系业户的安全隐患;若造成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损害的,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该物业给排水管网、排气、采光、通风、维修、通行、卫生、环保、装修等方面的相邻关系。10、转让该物业时,甲方须通知乙方,并陪同受让方与乙方签订世联农副产品大市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世联农副产品大市场临时管理规约,交哲以交清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并办理好其他相
13、关手续,否则甲方需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连带责任。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1、为维护本市场内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 及保障公共财物的安全,乙方应根据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世联农副产品大市场临时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制定物业管理 服务制度并告知甲方。 2、乙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市场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市场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在不侵害甲方及其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前提下,乙方可自主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4、对损坏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的,乙方可责成当事人对损坏的共用部位或
14、共用设施设备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5、乙方可依自身能力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 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收费项目、方式及标准向甲方或该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7、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及该物业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8、乙方可釆取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使用法律手段等必要措施,制止该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市场内物业管理服务制度的行为。 9、因维修物业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相关业主,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0、建立、健全本市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1、物业使用人在办理该物业装饰装修的申报登记手
15、续时,乙方应将装饰装 修物业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物业使用人,并与物业使用人签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如物业使用人违规装饰装修该物业,乙方可责令其停工,并禁止其施工人员进入本市场。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六章 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使乙方无法实施物业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2、乙方违反合同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物业管理标准管理物
16、业,给甲方经济上和声誉上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4、物业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乙双方应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并组织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属设计、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负责处理。5、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反方应赔偿对方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第十二条 附则1、乙方利用依法归甲方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
17、手续。所得受益归甲方所有,分配及使用可与甲方共同约定。2、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5、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1)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