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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UR).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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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承租方证照名称: 承租方证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均已审查对方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甲方依法作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乙方依法作为本合同的承租方,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1.1乙方承租的房屋位于 广场 楼 铺位(具体位置标示图详见附件1);该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铺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铺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计: 平方米。双方确认, 为本合同下计租面积,如面积差异在5%以内,租金及物业费不再调整,如计租面积差异超出5%,将根据双方确认的面积调

2、整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1.2在该房屋实测套内建筑面积确定之前,乙方按照前述1.1条确认面积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自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确定之日(含)起,乙方应当按实测面积承担该房屋的租金和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若乙方此前存在多缴纳的情况,则该部分多缴纳的租金或费用直接结转为乙方应向甲方、管理公司支付后续费用的一部分;若乙方此前存在少缴纳的情况,则甲方或管理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该部分少缴纳的部分一次性相应支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第二条 出租房屋的用途2.1该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于乙方用于商业经营,乙方确定经营的范围是 ,品牌为 ,乙方租赁期内

3、不得经营其它副牌或品牌。2.2未经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指接受甲方委托、对包括该房屋在内的商业广场提供统一物业管理服务和实施商业运营管理的企业)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所经营的商品品牌及种类范围,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纠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2.3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要求乙方在开业前出示与上述品牌(包括商号、商标等)有关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授权经营证明等文件和(仅适用于餐饮、休闲饮食业态)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提供。乙方若未能在该房屋开业前提供前述合法有效文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导致

4、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2.4本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是在该房屋所在地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如乙方不符合前述要求,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30日内在该房屋所在地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该主体设立完成即自动代替乙方成为本合同的承租人,乙方对该主体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甲方要求,乙方及其新设主体应与甲方签署承租人变更协议。第三条 租赁期限和出租房屋的交付3.1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约,须于合同期满前9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3.2本合同项下的进场日为 年 月 日,乙方应当于进场日之前付清本合同项

5、下全部应付费用,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3.3乙方已查验并认可该房屋状况,同意不因商业广场共用设施设备通过该房屋或有共用通道穿越该房屋等原因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主张减免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第四条 出租房屋的装修和开业期限4.1免租装修期为进场日起算 日,乙方因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之外的原因逾期进场免租期不顺延,本条约定期限届满后起算租金。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承担租金,但是应当承担装修管理费,以及该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热力等(实际发生的)公用事业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装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乙方应在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该房屋装修、通过甲方及政府

6、部门验收、具备合法开业条件。4.2双方明确,如税务机关要求交纳免租装修期内房产税,该等税金由乙方承担。4.3乙方在进场装修前须与甲方签订施工责任书,对该房屋制定的装修方案须以书面形式即房屋装修图纸相关资料(含装修平面图、施工图、效果图、水电线路图等)提交至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审核批准,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允许执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装饰不得破坏该房屋的整体结构、外观形象且应符合物业管理单位相关规定。4.4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规定办妥全部施工手续后,方可开始装饰装修工程。对未经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批准的施工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要求乙

7、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5乙方必须获得当地消防部门的装修审核意见后方可办理进场装修手续;办理装修手续时,乙方必须与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未经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消防系统;乙方所使用装修材料,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并取得权威机构的检测证明;乙方装修竣工时,必须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未通过消防验收的,该房屋不得开业经营。上述审核意见、检测证明等,乙方须在取得当日向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备案。4.6乙方在该房屋装修期间,需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的书面许可。4.7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遵

8、守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关于装修设计文件审查的规章制度,不得破坏该房屋主体结构和甲方已完成的公共区域装修。乙方承诺对装修设计文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装修过程中服从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指挥,并按照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的规定交纳装修相关收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管理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如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赔偿。乙方进场装修期间内,须获得消防审核批复文件(或受理书)、工程安装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的保单,供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审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达成上述条件,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4.8如乙方未能在免租装

9、修期内完成上述装饰装修工程导致该房屋未能在免租装修期届满后开业经营的,本合同项下之免租装修期不予延长。4.9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批准,乙方擅自变更装修设计方案的情形),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通知乙方改正。自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超过5日,乙方仍未改正的,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该房屋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或者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纠正,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免租装修期不予延长,乙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租金等费用。4.10乙方装饰装修所产生的临时占道费

10、、卫生费、市政规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和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或期满不再续约时,由乙方对该房屋所做的装饰装修自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损坏,必须按自然状态交付给甲方。4.11乙方应当在免租装修期届满次日,即 年 月 日开业经营,该日期为本合同计租日。第五条 租金及交纳期限5.1.1租金:税前销售额扣点。 年 月 至 年 月 ,按每月税前销售额 9 %计租; 年 月 至 年 月 ,按每月税前销售额 10 %计租; 年 月 至 年 月 ,按每月税前销售额 11 %计租; 5.1.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任何一笔销售收入,乙方开业前应为甲方免

11、费安装一台销售信息查询系统(可实时查询销售信息、单笔销售、月度销售、年度销售等一切后台查询系统,并按照该店的信息系统管理模式统一免费维护、更新、升级等),乙方不得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隐瞒销售额、销售人不录入信息查询系统的方式不计入门店销售人,同时甲方有权采取其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抽查、调查等方式核实门店销售信息,如发现乙方存在上述行为,乙方应按照隐瞒或漏录数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合同期内累计超过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第15.6条承担违约责任5.2租金交纳期限:按季度缴纳,支付日期为上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缴纳下一个季度的租金(若20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

12、一天)。5.3支付方式为转账,乙方按约定时间将租金汇往甲方下列账号,并将银行回单交至甲方处:甲方的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合同期内,甲方如变更付款账号,不影响乙方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甲方收到款项后即可开具相应的票据。(乙方足额交纳租金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开具等额的合法发票。)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而导致乙方延迟付款,乙方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交纳6.1自进场日起,乙方应当承担并支付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包括商业广场内水、电、燃气传送过程中的损耗费用);公用事业费具体费用及服务标准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为准。6.2如乙方超出商业广场统一营业时间

13、经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超时空调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规定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交纳超时空调费。6.3其它费用: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交纳本合同项下公用事业费。如因乙方欠付公用事业费导致相关公用事业部门中断或停止对商业广场相关能源供应,因此导致甲方、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业主、承租人蒙受的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6.5乙方不得因为以上费用的纠纷而影响本合同的租金的交纳。第七条 租赁保证金7.1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合同保证金 万元( 元)。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按约将该房屋交还

14、甲方,在乙方无其他违约情况下,甲方可在30日内免息全额退还保证金。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乙方欠付的租金或其它费用,包括违约金、赔偿金等,乙方应在10 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未补足的,乙方应按未补足保证金金额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 物业服务及费用8.1乙方承诺遵守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公约或临时管理规约,并遵守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制定并不时修改的关于商业广场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包括装修守则、商户手册、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营业员手册、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要求等)。8.2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

15、下义务和责任也构成对甲方的单方承诺,甲方有权直接援引向乙方主张权利。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直接援引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约定向乙方主张权利。8.3双方确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进入该房屋,并采取一切相关合理技术措施进行有关维修、保养或其他与该房屋相关事项,但应尽量避免影响乙方该房屋正常营业。乙方同意不因此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提出营业损失、营业场地占用、人员加班费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8.4双方特别确认,乙方不得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纠纷或事件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交纳租金、物业服务费或公用事业费。8.5关于招牌和广告牌设置事宜,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甲方指定的

16、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并交纳相关费用。8.6如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未经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的同意而设置招牌或广告牌,或者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牌予以维修或更换的,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墙面等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复原等费用或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7为整体宣传商业广场的需要,乙方同意甲方、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在基于租赁关系事实的对外宣传和广告中,无偿使用其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如乙方需使用甲方、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应事先取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的书面同意。8.8为提升双方的品牌形象,乙方保

17、证每年在商业广场进行至少 次品牌推广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8.9商业广场的停车位(包括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的使用收费标准,应该执行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8.10紧急状态(火灾、人员事故、政府行为及重要设施设备维修等此类事件)和房屋维修:8.10.1 发生紧急状态时,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决定中断对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热力等(实际发生的)供应或中止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的运行;但事后应当通过适当途径尽快通知乙方,并作出说明。8.10.2 因发生紧急状态,或者公用事业部门或政府部门要求、命令,导致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热力等供应中断或空调、电梯

18、等设施设备中止运行的,甲方、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8.10.3 因处置紧急状态而造成该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受到损害或其他财产损失的(无论是因为甲方、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或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其中凡属于乙方的货物、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8.10.4该房屋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损坏的,甲方应予以维修。但甲方不因对该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和能源供应系统进行维修,而向乙方作出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如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甲方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范围只限于该房屋的结构部分、交接时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商业广场的公共部位/区域(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装修或

19、增设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8.10.5商业广场或该房屋内的任何部分因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或其他设备的任何缺陷或故障,或因电力、自来水、煤气、电话等供应的失效、故障、暂停,或因有水、烟、火或任何其他物质泄漏,或因老鼠、白蚁、蟑螂、其他害虫的滋生,或因遭受爆炸、盗窃、抢劫,而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造成任何财产损失或破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不必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负责。如上述情况是因甲方的过错直接引起的,甲方仅赔偿乙方有形财产损毁而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8.10.6如在任何时间内非因甲方的过错,该房屋的水、电、煤气供应或空调服务停止供应或商业广场的任何公共设施停止运

20、作,甲方不必为此而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减免乙方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向商业广场或该房屋提供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不构成甲方对该房屋或其内财物的保安或保管义务。除非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存在过错,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应自行对该房屋或其内之财物负责。8.10.7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热力等供应中断或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停止运行的,乙方应当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10.8因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因乙方的其他行为,导致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无法对相关的管道、线

21、路和设备进行检修、调试或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因此发生损失及因此扩大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损失及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甲方、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不负责赔偿。8.10.9对于乙方放置于该房屋内的货物、设备、材料等,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采取充分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或行业内惯例,则乙方也应当根据相关货物、设备、材料的特性采取充分及有效的保护措施,包括进行防水、防火处理等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要求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则因此造成的乙方货物、设备、材料等的损失或因此而扩大的损失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8.11作为该房屋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计租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

22、务公司交纳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8.11.1物业服务费按如下方式确定:每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租面积。第1至第3租约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从第4年开始,物业服务费收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能源消费价格指数进行调整,以上一年能源价格消费指数的增长幅度计算下一年物业服务费的增幅(例:2013年国家能源价格指数为100,若2014年能源消费价格指数为105,则增长幅度为5%,则2015年物业费为:30*105%=31.5元/月/平方米)。以上费用包括:(1)租赁区域内使用的新风系统、空调系统能源费、空调的维护费用、人工成本;(2)地面广场和公共区域的使用费、公共设施

23、的维护费用及人工成本。8.11.2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以 个月为一个交费期,除第一期物业服务费外,乙方应在每个交租期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若20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一次性足额交付下个交费期费用。第一次物业服务费应于 年 月 前内支付,收费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应交物业费为 元。8.11.3乙方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开具等额的合法发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在第1至第3租约年内实际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按上述约定收费标准执行。其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根据该房屋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

24、价格指数重新测算、调整该房屋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以公告等形式发布通知、适用于该房屋所在购物中心内的所有商家。乙方明白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的物业服务费,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收费标准为准(如无增长,则按上一个租约年标准执行),乙方须根据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调整后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8.11.4乙方应在该房屋开业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金。如乙方顾客对乙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进行投诉、索赔,包括要求商品退货还款或任何形式权利主张,只要该等顾客提供了消费者协会或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

25、出具的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书面文件,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即有权决定确认顾客要求成立并以乙方质量保证金代付退货款或赔偿金,乙方不得提出异议。若乙方违规经营遭到政府部门处罚,可能对商业广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时,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非义务)质量保证金代付罚款(金额以政府处罚通知为准)。因代付顾客索赔和政府处罚造成质量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差额,逾期未补足的,乙方应按未补足保证金金额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且各项费用结清后的90日内,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将质量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九条 房产的交付及返

26、还9.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延迟交付房屋的,免租期和租期相应顺延。9.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保证在合同终止日24:00之前将该房屋完好、清洁的交还甲方验收,并返还附属设施;逾期未交还的,视为乙方违约。该房屋交还后,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9.3因租赁期届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交还期内,乙方应当按届时所在租约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按照届时物业服务费标准向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并承担各项公用事业费。9.4因乙方原因,交还期满后乙方仍未能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还甲方的,则自交还期届满之日次日起,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终止时该房屋租金标

27、准的200%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并按照合同终止时该房屋物业服务费标准的100%向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及承担相关公用事业费,直至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还该房屋为止。如因此造成甲方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房屋而需承担违约金、中介费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在本项前述情况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自交还期届满次日起,对该房屋采取停止水、电等供应,控制人员进出,阻止乙方继续经营等强制措施,且乙方应承担的占用费、物业服务费及公用事业费不因此而得到减免。9.5乙方不得破坏性的拆除已装修部分或毁损该房屋设施和结构(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吊顶、地板、壁纸、墙砖、固定装修、洁具、水笼头、装修楼梯

28、等),否则甲方按毁损物的原价值在乙方合同保证金内扣除,如保证金仍不足支付的,乙方需支付其余费用。9.6乙方按约定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甲、乙双方应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如双方签署了房屋交还确认书,或虽未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但乙方已经实际撤离该房屋(该房屋同一区域两个以上商家确认乙方连续3日未进入该房屋视为乙方实际撤离),届时乙方在该房屋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丢弃等)。如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赔偿。9.7如乙方未办理交还手续而撤离该房屋,甲方对乙方撤离后该房屋进行清理、整改或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换等使之符合约

29、定交还条件的,因此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且上述清理、维修期间,乙方仍应承担按合同终止时该房屋租金标准承担占用费,以弥补甲方此期间租金损失。第十条 房产及附属设施的维护10.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使用的,在不能使用的期间内,甲方按届时房屋租金标准双倍支付违约金。10.2对于乙方的装修、修缮和增设的其它物品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如因乙方添附、增设或装修的物品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0.3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房屋或配套设施损毁(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水、电、墙壁等)附

30、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第十一条 转租及所有权变动11.1租赁期内乙方享有承租人的权利,除甲乙双方另有书面合同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单方面在合同租赁期内将该房产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也不得销售、抵押所承租的经营场地,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1.2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11.3租赁期内,房屋产权方如欲独立出售该房屋,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

31、先购买权,乙方应在甲方出售前提交购房意向书,未提交购房意向书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房屋产权方如一次性出售两间/个以上租赁房屋或铺位(且包含、大于乙方租赁房屋/铺位面积),买受人为同一单位或个人的,乙方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对此无权提出异议。租赁期限届满,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屋,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2.1甲方按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12.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申请办理该房屋商业经营执照、有关审批部门要求出租人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12.3甲方可将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委托给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代为行使和履行,乙方应予以接受,且不得异议,本合同中关于甲

32、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的权利,直接由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行使,无须甲方再出具任何授权。12.4甲方保留在免租装修期及租赁期限内的任何时候,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变更、修缮及临时封闭商业广场公共部位/区域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置、电缆电线、水管信道、煤气管道、电梯、自动楼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结构的权利,同时亦保留更换商业广场公共部位/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的权利。12.5甲方应在租赁期限内提供商业广场配电设备、电源、中央空调、消防设备等公用设施。12.6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保留可不时制订、引进或修改、采用、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商业广场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

33、的权利。12.7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经营主体资格,要求乙方接受项目管理,监督乙方合法经营,有权对项目经营布局进行调整。12.8甲方或物业公司对该房屋及设施的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尽可能避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12.9甲方保证其及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在对商业广场经营管理中获取的乙方销售数据予以保密。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目的之外泄漏该等数据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12.10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不定时检查乙方的经营场所,对于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及服务或餐饮经营场所卫生及其它不达标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部分乙方应在5日内补充到位。12.1

34、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在其关联公司及本项目销售、招商、运营等过程中,免费使用乙方品牌、相关品牌标识进行宣传或推广。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3.1乙方在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自行负责该房屋内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和责任。13.2乙方按规定自行办理独立的工商营业执照, 承担与乙方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并按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经营税收由乙方承担,甲方有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凡乙方违规使用发票,被税务部门查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连带经济及法律责任。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3.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35、、法规和政策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税务、工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商品取样抽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罚款及商品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3.4乙方服从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维护项目形象和信誉,遵守营业时间,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接受并执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商户手册等),并保证其经营行为不损害其他商户及甲方、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的利益。如乙方因服务态度或商品质量问题被社会新闻媒体曝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13.5乙方在该房屋内、外的所有布置包括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

36、记、装饰、旗帜、海报、橱窗陈列等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认可,须符合甲方的有关规定,以保持商业广场统一风格和良好的整体形象;同时,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外(包括地面、空间、墙体)布置广告或发布品牌宣传。13.6 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明确约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交纳本合同项下租金、物业服务费或水、电、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费或其它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13.7乙方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相邻区域内甲方或其他业主、承租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或其他不合理干涉、扰乱甲方或其他业主、承租人正常经营的行为。如乙方经营产生特殊气味或者噪音干扰,乙方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止。如乙方经营产生特殊

37、气味(包括油烟)或者噪音干扰严重妨碍周边商户和公共环境,经环保部门认定或具备法定资质机构测定为超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如因环保问题涉及任何检测费用或行政处罚,乙方应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的损失。13.8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屋水、烟、燃气等物质外泄,或发生火灾、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或乙方发生不良经营行为的,乙方应当对甲方及第三方因此而蒙受损失(包括人身和财产损害)给予赔偿。13.9本条前述乙方责任同样适用于乙方工作人员、乙方顾客和访客与其他与乙方相关人员。13.10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商品、货

38、物或其它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损失的,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13.11为确保房屋所在商业广场统一经营管理效果,乙方保证设置符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要求的收银系统,确保可以接入商业广场的中心收银系统(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经甲方同意乙方收银系统不接入中心收银系统,乙方应当于每日早9:30前如实向甲方提供前一日销售额数据,乙方应当对其提供的数据签字确认真实性。如乙方拒绝或拖延提供销售额数据,经甲方书面敦促后仍未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13.1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销售额和商业广场实际经营状况

39、,对乙方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如甲方评估确定乙方在同一经营区域、同品类商家中销售坪效列倒数三名,或乙方销售坪效连续六月或一年内累计六个月未能达到同品类商家平均销售坪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经营、限期改善。如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改变前述销售坪效落后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13.13乙方保证该房屋在装修和经营期间执行国家、地方消防法规、规范和商业广场消防管理规定,并配齐消防器具,组织工作人员消防培训,具备火灾等突发事件紧急疏散等处置能力。乙方应确保其代理人、工作人员、装修及安装人员执行前述保证内容,否则产生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乙方必须接受甲方

40、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消防等安全检查,对于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无条件整改。13.14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对乙方导购员进行管理和考核。13.15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各项营销推广活动,配合甲方至尊卡、美食卡等相关活动卡的推广及使用。13.16若因项目整体规划和其它无法避免因素(如政府规划、消防整改、整体装修、设备维护)而改变乙方承租区域和面积,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否则,视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第十四条 保险14.1甲方负责对商业广场内甲方所有的设施设备投保财产一切险,对商业广场公共区域投保公众责任险,并承担保险费用。14.2乙方负责对该房屋内乙方装饰装修、商品、货物及乙方所有的

41、设施设备投保财产一切险,对该房屋内装修工程、经营行为投保公众责任险,并承担保险费用。若乙方未能达成上述条件,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乙方应在进场前将约定保险的保单及已付保费凭证等证明文件呈交甲方、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审核,并在租赁期限内维持该等保险持续有效。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的承担 15.1本合同签署后,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租赁保证金、物业服务费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则自乙方逾期支付第5日起,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租赁该房屋,乙方已交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15.2因乙方原因发生未按本合同约定进场日进入该房屋开始装饰装修,经甲方或物业公司通知仍未纠正的,则自进场日起,每延迟进

42、场施工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第一个租约年日租金的违约金;延迟超过30日得,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解除本合同,则除预期进场施工违约金外,乙方应自免租装修起满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无论届时是否开业。15.3因乙方原因在装修免租期内未能完成装修,争取在 年 月 日前具备营业条件;如乙方未能在 年 月 日开业,则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届时日租金的3倍租金作为逾期开业违约金,如购物中心开业后1个月乙方仍未开业,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5.4乙方延迟交纳租金、物业服务费或其它费用,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支

43、付相当于欠费金额1的延迟履行违约金;延迟15日仍未足额交纳的,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对该房屋暂停能源供应或物业管理服务,且无需因此向乙方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第三方因此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索赔,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经甲方书面催告后30日内乙方未足额交纳欠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采取强制措施收回该铺位,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5.5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限期改正;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仍不改正的,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届时月租金10%的延迟履行违约金,直至乙方改正为止。如甲

44、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后15日内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15.6本合同因乙方违约而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没收本合同项下之租赁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其违约行为相应的约定违约责任。乙方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给予乙方免租装修期的前提,如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日内按第一个租约年的租金标准补交免租装修期的全部租金。15.7本合同经甲方违约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当无息双倍返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保证金。15.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足额交纳租金等费用,于前述90日届满时解除本合同。15.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

45、要求乙方停业并扣除50%合同保证金:15.9.1乙方在经营期间,未经甲方许可在公共区域私自挪动、更换、增放柜台、货架及设置其它占用市场空间的物品。15.9.2与顾客或商户吵架、打架、造成恶劣影响。15.9.3不严格遵守项目营业时间规定或无故不营业的。15.9.4不注意保持公共卫生,经教育、罚款仍不改正的。15.9.5制作、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或黄色、淫秽物品的。15.9.6擅自停业超过3天(一月内),严重影响商业广场正常运营和形象的。15.1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并扣除全部合同保证金:15.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建筑结构、用途和经营的商品/服务种类、品牌。15.10.2被新闻煤体作为反面事例曝光,严重损害商业广场形象。15.10.3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迫他人关门停业。15.10.4在项目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15.10.5违反项目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的。15.10.6故意或过失破坏消防设施,造成事故的。15.10.7在商业广场内部或外部私拉条幅、张贴标语等严重影响商业广场形象的。第十六条 通知本合同下要求或允许发出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方式送往下述地址:16.1如果发给甲方,则:地址: 邮编: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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