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铺租赁合同 1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2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
2、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承租期内该出租房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均由乙方缴付。 日前向物业
3、管理公司交纳下月管理费。 4.8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4.2租金每年为_元(大写_),乙方必须于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罚款赔偿给甲方4.3支付方式: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 4.5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4.6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 元,每年 月 日 为 租金
4、交付日 4.7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4,8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4.9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乙方押金不予退还。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4.10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4.11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