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创新农村水利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多元化农村水利投资体制,落实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撮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民兴修水利。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队伍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落实好灌区、泵站等性水管单位维修养护经费和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完善财政对小型农田灌排工程运行维护费用补助政策。深化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近年来,财政部
2、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并于2010年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自从上至下启动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正在扎实向前推进。乡镇财政资金鉴定工作开展情况有乡镇财政所886个,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5500余人。财政部财政工作直接联系点3个,省级财政直接联系点70个。2010年全省乡镇财政资金决算显示的财政资金210亿元。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乡镇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始终把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体系,作为黑龙江省乡镇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加以推进。实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主要内容。多年来,黑龙江省监管乡镇财政资金的主体为政策性资金兑付、村级转移支、乡镇政府经费和公益事业资金。
3、财政部指导意见下发后,省财政厅将乡镇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南下本级安排的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之内。实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主要做法。实行机构上划和预算代理。将乡镇财政所作为县(包括县级市、以下同)财政局派出机构,其人、财、物由县财政局垂直管理,并负责编制所在乡镇财政预决算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的具体工作以及乡镇预算内外收支管理、乡镇政府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兑付和监督等工作。实行账户统设和资金统调,撤消乡镇各单位在金融机构所有账户,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在金融机构统一开设县财政专户乡镇分账户,包括总预算账户、
4、预算外收入专户、政策兑现专户、核算中心账户等,确保了各项资金安全运行。实行集中收付。一是县财政对乡镇财政衽集中支付。乡镇工资性支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按月委托银行统一拨入个人账户;乡镇公用经费支出和事业支出由用款单位根据年度预算按月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领导签批,乡镇财政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批准并开具拨款通知书送县财政局加速度管理机构,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拨入乡镇总预算账户,由乡镇按规定使用;乡镇政府支出由县政府采购部门统一管理,首先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按照规定运行程序和要求办理。结算资金由县财政局国库管理机构直接支付经供应商。二是乡镇财政所对同级预算单位实行集中核算,
5、代行管理单位财务核算,衽报账制,并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监督。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批仍由单位行政领导负责。三是乡镇财政所对财政供给的“村干部补贴”和“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衽集中支付。村级其他收入统一纳入乡镇财政所开设的“村级收入专户”管理,由乡镇农业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代理村级财务集中核算。坚持民主理财。普遍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任副组长的乡镇民主理财小组,明确乡镇支出范围、开支标准、支出顺序和财务程序,并按照“保工资、保盍、保重点”的原则拨付使用。特别在审批权限上,明确规定年度支出预算须先经理财小组集体研究,乡镇人大审议通过,预算内支出由乡镇长“一支笔”审批,预算调整支出须经理财小级
6、审核同意后再由乡镇长签批。同时,定期公示乡镇预决算及执行情况。开展“五清”工作。开展清理银行账户、票据、财政供养人员、资产和债权责备工作。凡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一律撤销;收费票据衽统一管理,各乡镇自行印制票据一律视作违法违纪;坚决清退超编人员,财政不得提供经费,开展清产核资,防止乡镇资产流失;清理核实乡镇债权债务。出租门面房协议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
7、条款如下:一、甲方将座落于遂平中学北门东侧的三间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二、租期从二O一二年八月一日起至二O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止(即:叁年)。三、第一年租金两万元整,签合同当日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第二年和第三年的租金共计叁万整于二O一三年七月三十日之前交清后二年的租金。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房屋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乙方自行成担。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六、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
8、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七、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
9、约,赔偿违约金伍万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赔偿违约金伍万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十、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三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1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1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20 天以上的。(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10、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3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3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3方的。(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2012年 7月7日-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