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机票汽车租赁合同协议书本合同当事人双方甲方:方圆旅游网络有限公司乙方:呈祥东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旅游客户、机票代理、车辆提供给甲方事宜,订立合同。一、合作期限:合作期自201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如到期均无异议,将自动延续。二、合作方式:1、为了方便乙方游客在西藏旅行得到方便、快捷的高端服务,甲方有条件向乙方提供机票预定,租车租导,旅游咨询等业务。2、乙方客户如需旅游、机票、租车,乙方须优先将游客提供给甲方。乙方客户如在前台咨询旅游、机票、租车等相关信息,前台需及时跟甲方联系,让甲
2、方第一时间把相关的旅游信息提供给乙方游客,为了避免市场恶性,乙方不得将信息转交第二家。3、凡在旅游接待服务中出现的投诉旅游事故等一系列问题,由甲方承担现任;酒店方会议客人如需旅游服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协商,并安排。4、甲方将对乙方做出如下约束;甲方要杜绝业务员暗箱操作,以及泄漏乙方客户资料,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5、乙方不得在酒店内不得另设机构从事散客旅游咨询,如酒店内有员工从事相关活动,乙方应予立即制止其行为并做出相关惩罚。6、由于西藏旅游市场淡旺季分明,旅游费用将有所变动,但报价必须合乎拉萨本地旅游市场规律,不得乱报、虚报价格,且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7、如甲方已为乙方提供服务,如不是因为甲方服务存在问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或调动甲方提供的服务的项目,否则以5000元做为赔偿。三、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旅游信息所产生的利润由甲方减去市场的成本价按利润的五五对分。四、备注:甲乙双方一旦达成合作,为了避免旅游市场恶性竞争,保证双方不被破坏信誉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将旅游客户信息转交其它旅游机构。五、其它: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本款另行约定。甲方: 乙方:方圆旅游网络有限公司 呈祥东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