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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承诺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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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承诺书 XX公司: XX公司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的通知》(安监电〔2015〕13号)有关要求,现就XX线管内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管理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和XX公司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主动接受XX公司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服从施工安全管理。 二、承诺严格按照合同承诺和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和XX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文件规定,建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足额投入安全生产费用。 三、承诺涉及营业线(邻近)施工管理人员及“五员一长”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四、承诺建立健全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安全工作标准,落实对承建项目的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五、承诺进一步加强营业线(邻近)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承建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按照“一图四表”法认真实施风险识别、分析、评估、控制的闭环管理,最大限度消除或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六、承诺严格执行《XX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营业线(邻近)施工的禁止性规定。 1.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含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禁止施工。 2.未与铁路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禁止施工。 3.无铁路局发布的月度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或施工计划),禁止施工。 4.施工负责人、安全(技术)员、防护人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 5.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的,禁止施工。 6.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进入电化区段的施工作业人员未进行电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禁止施工。 7.被责令停工,未整改到位并经检查单位确认同意的,禁止复工。 8.规定设置现场和驻站联络员的施工作业项目,现场防护及应急措施未按规定落实的,禁止施工。 七、承诺凡遇发生事故、自然灾害及其它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重大事件,将积极主动响应XX公司应急抢险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 八、承诺若发生营业线施工安全事故或严重违规问题,接受上海铁路局、XX公司以下方式考核处罚。 1.停工考核。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现场进行停工整顿。 (1)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责任单位在XX线管内涉及营业线工点全部停工整顿。 (2)违反XX公司营业线(邻近)施工禁止性规定的,违规工点停工整顿。在1周内被XX公司责令停工整顿工点达到或超过3处,责任单位在XX线管内涉及营业线工点全部停工整顿。 2.信用评价考核。凡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严格按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4〕129号)及上海铁路局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扣分。 3.纳入“黑名单”考核。管内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发生严重违规、违章问题,被路局清退的施工负责人纳入“黑名单”,自清退之日起3年内禁止进入XX线管内建设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 4.约谈。重复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和严重违规问题,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到XX公司约谈。 5.分析。发生营业线施工严重险情的,施工企业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到XX公司分析。 6.停标考核。凡在上海铁路局管内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施工单位,按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办法》(铁总建设〔2014〕290号)规定进行停标考核,性质严重的加重停标考核。 7.经济赔偿。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施工单位,根据《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事故责任判定和经济损失认定,承担事故经济损失费用。 承诺人:(施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日期:2015年4月23日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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