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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纬商信通服务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地纬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地纬网络(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专业招商服务公司为其提供商业模式优化和全程招商外包服务。
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招商项目**”项目实施新商业模式优化及全程招商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四部分:新商业模式优化;招商工具包设计;协助样板市场优化;全国市场招商外包服务。
1、新商业模式优化包含:
序号
内容
1
新商业模式管理框架优化
2
**招商项目**体验店模型优化
3
产品组合建议及基本营销组合设计
4
盈利模型及未来三年主要财务指标测算
5
新商业模式管理团队建设及组织架构优化
6
核心产品动销卖点规划及广告表现创意
本阶段的时间:5~45天
2、招商工具包设计包含:
序号
内容
1
招商模式定位、招商基本策略定位、招商政策规划
2
招商手册规划及设计(不含模特、摄影等第三方服务)
3
招商网页规划及设计(放在地纬37网站里的1个招商网页)
4
招商推广策略制定
5
招商核心客户画像
6
加盟**招商项目**价值远景
7
招商基本话术设计
8
招商软文撰写、新闻炒作及网络发布(推广网站:新浪、腾讯、搜狐、网易、雅虎、TOM、网易、千龙、新华网、金融界、中国经济网、donews)
9
新商业模式培训、招商签约培训
本阶段的时间:10~45天
3、样板市场及体验店优化包含:
序号
内容
1
样板体验店辅助选址优化
2
样板体验店设计优化
4
店长、店员培训优化
5
试营业、市场预热及集客推广
6
产品和体验店优化、完善
7
效果验证、营业额达标
8
样板市场模式总结、完善
9
形成《**招商项目**样板市场操作教程》
10
形成《**招商项目**样板市场盈利方案》
本阶段的时间:10~45天
4、时间进度安排:
项目
周期
进程
6nd 月
7th 月
8th 月
9th 月
10th 月
商业模式规划
10天
样板体验店优化
40天
招商工具包设计
20天
招商会议培训
5天
试营业及完善
30天
样板市场优化
30天
样板市场营运
60天
乙方初期将派驻3个人的团队协助进行样板市场优化,初步确定在上海直营店做样板体验店,具体店铺双方共同商定。
5、全国市场招商外包主要包含
序号
内容
1
**招商项目**招商广告网络媒体投放(每月汇总当月广告投放明细表)
2
依照效果评估,招商过程中广告动态规划及策略调整
3
**招商项目**招商项目专业招商团队组建
4
**招商项目**专业招商团队产品培训及沟通话术训练、沟通工具包准备
5
**招商项目**专业招商团队日常客户信息处理及重点客户筛选
6
每月招商信息汇总及重点客户名单明细表
7
**招商项目**招商团队每周/月邀约情况汇总及实施效果
8
**招商项目**专项招商会议策划及组织
9
协助**招商项目**签署代理、加盟合同
10
每月汇总招商成果并总结下月工作重点
该部分合作期限从2011年7月18日至2012年7月17日,为期一年。
分阶段招商目标和完成奖励特别说明:
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12月31日,招商目标30家;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招商目标50家;
一年累计招商目标为80家。
6、展会推广
2011年9月份连锁加盟展会,乙方为甲方在展会期间免费推广,并合作召开一场招商加盟说明会。
第二条 收费与付款方式
1、新商业模式优化、招商工具包设计和样板市场体验店协助优化等工作项取费
1) **招商项目**新商业模式优化收费人民币3万元。
2) **招商项目**招商工具包设计收费人民币5万元。
3) 样板体验店优化收费人民币2万元。
4) 总体费用人民币10万元。
5) 合同签约3日内支付6万元到乙方指定账户;全套设计完成得到甲方确认后三日内支付余下4万元。
2、招商外包合作风险防范金
1) 全国市场招商推广与外包服务,该部分整体合作风险防范金人民币5万元,在样板店和乙方招商推广计划得到甲方确认后3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2) 如果合同到期后,甲方要求续约进行全国市场招商,须与乙方重新订立新的合同,风险防范金延续。
3) 服务到期后,甲方不再续约,乙方将风险防范金如数退还甲方,不计息。
4) 根据乙方对创业者的加盟保障服务协议,地纬商机郑重承诺“先行赔付”诚信到底,如果创业者发生索赔要求,乙方有权直接赔付后再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善后事宜。
3、招商外包佣金收取
1) 乙方根据甲方获得签约客户数量收取佣金,以加盟商和甲方正式签订加盟合同为依据,每份正式加盟合同收取佣金人民币5万元。只针对**招商项目**(25万元印像店)。
2) 如果双方均有客户开发和跟进的记录依据,乙方收取佣金一半,计2.5万元收取佣金;如果已经签订加盟合同,并交纳加盟费的加盟商在3个月内要求退出,或由于其他原因没有正式加盟,则乙方收取佣金一半,计2.5万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 乙方为甲方招募的每个加盟商的招商外包佣金仅一次性收取,如果同一个加盟商在1年内店铺升级,或开设第二家店铺,乙方再收取2.5万元佣金;甲方加盟商以后跟甲方发生的任何资金行为,乙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4) 本合同期满,甲方要求续约进行全国市场招商,须与乙方重新订立合同,风险防范金延续;若本合同期满,甲方不再续约,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后十五日内将风险防范金扣除甲方逾期未缴纳的费用后无息返还甲方。
5) 甲乙双方按每月5日前结算招商外包佣金并出具发票。
4、补充条款如下:
1) 乙方在取得甲方授权和甲方交纳招商推广风险防范金后,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全国招商推广。
2) 在招商推广合作期间,乙方和甲方采取按合同签约结果的方式计费。
3) 合作过程中乙方为甲方组建专业的招商团队,招商团队的工资、奖金、电话、传真、办公等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 合同签约成果以甲方与意向加盟商签署任何形式的加盟正式合同为准,乙方即向甲方收取外包成果服务费。
5) 乙方的招商过程需要甲方的紧密配合,包括签署合同与意向加盟商进行专业介绍等,并随时提供各种考察条件。
6) 乙方除日常邀约外,需要甲方采取集中开会的形式发展加盟商,会务费用由甲方负担;按照加盟会务要求,甲方5日内支付相关会务费用。
7) 甲方需无条件配合并提供相关招商物料如产品手册、招商手册、招商网站等协助乙方有效展开招商活动。
8) 乙方在合作期间从上海派出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一部分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检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没有达到实现计划的加盟数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补充和修正,已达到事先计划招商目标。
2、甲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委托乙方发布国家明令禁止的网络广告信息。
3、甲方授权乙方发布的广告信息须符合以下要求:内容真实、具有有效的资质证明、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合法性独立承担责任。
4、甲方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
5、如果乙方在甲方支付风险防范金后半年内没有为甲方招到代理商或加盟商,甲方有权组建自己的招商团队,可以单方终止合作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无条件退还甲方的风险防范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在乙方职责范围内保证甲方客户信息的安全。如果由非乙方人员所产生的甲方客户信息泄露,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为保证招商效果,有权利在合作过程中征得甲方同意,调整招商策略或招商模式。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的招商事宜发布相应形式的网络广告,协助甲方与客户沟通,直至帮助甲方与其加盟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合约。
第五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擅自不履约、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立即停止现阶段的工作,且甲方已支付的招商外包合作风险防范金不予退还。
2、本次合作通过乙方的招商推广平台获得的任何渠道客户信息,甲方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单独与其直接或变相交易(如通过第三方转手等),一经发现,甲方将受罚并按照乙方应得5万元佣金的3倍,计15万元对乙方进行赔偿。
3、若乙方在甲方支付风险防范金后半年内没有为甲方招到代理商或加盟商,甲方有权组建自己的招商团队,并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无息退还招商外包合作风险防范金。
4、如甲方拖欠乙方服务款项或招商外包佣金,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应付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并在乙方发出书面催款函三日内仍未能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招商外包合作风险防范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知识产权
乙方对第一项服务内容所完成的所有设计和咨询方案享受著作权,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后,所有设计和咨询方案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在未付清全部款项前,乙方所完成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设计不享有任何权利。
第七条 保证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产品说明、各类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因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或产品说明等证明材料中有虚假成分,导致乙方受到追索、诉讼、仲裁、投诉等,甲方应主动解决,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名誉损失。
第八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行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开始执行后,若因一方或双方的不可抗因素,引起的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仍须按已验收的工作进度,支付乙方应得的费用。
不可抗因素是指下列不能预见其发生且超出一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如包括但不仅限于:天灾、自然灾害、战争或类似战争的状况、暴乱、破坏、火灾、运输迟延或事故以及政府行为(如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的变化及许可证的撤回)。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鉴于双方签约时沟通和资讯有限,在实际作业过程中,因市场或甲方实际需要,对作业内容进行适时调整时,应以双方签字的作业计划或认可的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的工作备忘为准进行,作为合同附件一起执行,或替代本合同在相同作业时期的内容,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上海地纬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 9 页 共 9 页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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