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咨询服务合同
客户编号[DD0706]
合同编号[DD070522]
甲方: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
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咨询内容、成果形式
1.1 项目内容:甲方及其他几位自然人(合称甲方)有意共同出资,购买位于长沙市高新区的一处不动产,对外出租获取收益。因此,甲方委托乙方就如何安全、稳定、高效、低成本地管理该不动产并收益提供咨询服务。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Ø 第一部分持有不动产主体架构、内部管理、代际传承、税收筹划等四大体系设计;
Ø 第二部分是见证、代办甲方的出资程序;
Ø 第三部分是代甲方办理申请五证合一登记。
2.1 最终形成的项目成果的体现形式:,第一部分为合同、章程等电子版中文成果(文件格式为 word、excel、ppt);第二部分为银行转账凭证;第三部分为营业执照。
第二条 人员安排
3.1 为便于项目的推进,乙方根据项目进展和专业要求,分层次、分阶段组织人员参与项目设计与实施。
4.1 甲方同意乙方委派 作为服务团队负责人,乙方成立项目小组,并指派2-3名法律、财务专业人才共同对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条 咨询服务费用
5.1 因本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甲方应付乙方的咨询服务费用总额为¥1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6.1 咨询服务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Ø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Ø 自本项目第一部分内容成果交付并获得甲方确认之日起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款¥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Ø 自本项目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内容完成取得相应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11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壹万元整)。
7.1 乙方就以上咨询服务费开具税务发票。
8.1 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印费、交通费、通讯费、餐饮费】等费用,甲方合计承担¥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交消费发票。超过2000元以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1 因产权登记、银行转账、申请工商登记等工作,由行政部门及银行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据实承担。
10.1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Ø 开户名:
Ø 账 号:
Ø 开户行: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1.1 甲方应当向乙方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证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2.1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据均真实可靠,复印件及复制品与其原件完全一致。甲方保证未向乙方隐瞒、虚构或遗漏任何事实。
13.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和条件。
14.1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第五条 保密范围及原则
15.1 为保障甲乙双方合法利益及项目正常运作,双方均应做好内部管控, 履行好保密工作。保密范围包括:
Ø 所有未定稿的项目方案性文件和阶段性报告,仅在有限范围内沟通,不可作为传播性文件。若对外公布,需经双方保密审批,未经保密审批,文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或者公布。
Ø 项目成果、合作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资料信息,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用于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16.1 甲方商业机密的范围:
Ø 发展计划、开发渠道、市场规划、营销策略等未公开的技术情报信息。
Ø 企业股东、出资人、客户档案和名单等商业信息资料。
Ø 财务和统计资料、计算机数据资料等。
Ø 其他双方共同书面认定的内容。
17.1 乙方商业机密的范围: Ø
Ø 发展计划、开发渠道、市场分析预测、市场规划、营销策略等未公开的技术情报信息。
Ø 报告内容、合同文本、管理模型、市场研究数据、案例等。 Ø
Ø 乙方的专用技术模型、工具、表格、方法。Ø
Ø 其他双方共同书面认定的内容。
第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8.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9.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Ø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项目负责人的;
Ø 因乙方工作延误经甲方叁次书面催促仍未整改的。
20.1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Ø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Ø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Ø 甲方逾期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21.1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每日按迟延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超过十日,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其应付费用。
22.1 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用;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自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咨询服务费用。
第八条 争议解决
23.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4.1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三十日不能解决的或一方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25.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可以通过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进行,均可以通过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传真、电子邮箱、电话送达。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26.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各自义务时止。
27.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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