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供水服务合同用水方(甲方) 供水方(乙方)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惠的原则,就解决企业员工安全饮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供水服务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同依据1、 乙方根据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提供大型净水设备和饮水机、水桶给甲方使用。2、 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甲方在供水期间不得对净水机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净水机所有权的行为。3、 供水服务期为5年,自设备正常使用之日起算。乙方到期可同意甲方续租或售予甲方。第二条 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1、 在供
2、水期内,乙方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如净水机故障导致不能正常供水,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维修,使其正常使用。2、 乙方应经常检修所提供的设备,并定期更换净水机的过滤消耗品,以保证供水质量。3、 甲方有保管义务。第三条 净水机的损坏和毁灭1、 甲方承担在供水期内发生损毁(正常损耗不算)和灭火的风险。2、 在净水机发生损毁和灭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第四条 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1、 付款方式:服务费2、 付款周期:下月十五号,提前15日提供发票。3、 净水水费为每吨水200元。4、 每月用水量由甲方乙方共同查表,净水机每3吨自来水出1吨净水,即为换算每月
3、水表数除以3为净水数。第七条 违反合同同时的处理1、 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任何乙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2、 甲方不支付服务费或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付清服务费,逾期付款超过3个月,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净水机,并赔偿乙方一切损失。3、 乙方设备出现超过3次以上的故障或水质在任何一次抽检中不合格,甲方即有权解除合同。4、 甲方有权在提前30日发出通知的情况下 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结清已发生的服务费。第八条 其他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2、 对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须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3、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