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名称:三里片区麻纺厂安装小区电梯采购 合同编号: HF20140612
设备销售合同
买方:(以下称:“甲方”) 卖方:(以下称:“乙方”)
名称:合肥市城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合肥通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3号恒兴广场
A座1202室
邮编: 邮编 :230001
电话: 电话:0551-62872646、62872746
传真: 传真:0551-6287264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芜湖路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2084401040005224
税号: 税号:340111774953104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梯数量:4台
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 √普通税务发票
交货方式: 乙方指定工厂交货 √ 项目工地交货
交货地点详细地址: 项目施工地 1
本合同特别约定事项: √ 无 有,共____页
注: 本合同基本销售条款若有更改,可在相应条款前划“X”,表示此条款已被更改,更改后的内容作为本合同特别约定事项由合同各方盖章,其解释顺序及效力优先于本合同基本销售条款。“X”仅为参照符号,其本身不属于本合同的内容,且对本合同双方均无法律拘束力,亦不得被用于解释本合同的任何目的和内容。
基本销售条款
一. 合同方: (见合同首页)
二. 合同范围
2.1 乙方应当:
(1)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设计、生产和销售本合同附件2(“技术规格”)中规定的设备(以下称:“设备”);且
(2) 在乙方收到甲方建筑土建图(电子版)的二(2)周内向甲方提交六(6)套布置图供甲方 批准。
2.2 甲方应当:
(1)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购买和接受设备;且
(2) 在甲方收到乙方布置图后二(2)周内退还四(4)套其盖章确认的布置图给乙方。
三. 合同价格
3.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柒拾壹万叁仟贰佰圆整,其中已包括百分之十七(17%)的增值税。合同价格的明细如下:
设备号
载重(kg)
速度
(m/s)
层/站
设备单价(人民币)
数量
设备分项总价(人民币)
L1-2
800
1.75
18/18
176300.00
2
352600.00
L3-4
800
1.75
19/19
180300.00
2
360600.00
设备总价(人民币)
4
713200.00
合同总价(人民币)
713200.00
四. 付款条件
4.1 甲方应当在合同签定后十(10)天内支付给乙方相当于甲方需排产定货设备总价百分之二十(20 %)的预付款(以下称:“第一次付款”);
4.2 甲方应当在根据本合同5.2条规定的最终工厂出货期(提货前)届满的30天之前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八十(80%)的货款(以下称:“第二次付款”) ;
五. 交货
5.1 设备将在乙方全部收到以下款项和资料后开始生产:
--- 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设备款。
--- 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布置图。
5.2 设备必须在款项和资料收到后第十二(12)周内从乙方工厂出货(简称:“初定工厂出货期”)。甲方应在设备初定工厂出货期届满之日前的第十(10)周内按附件1的规定确认最终工厂出货期并送达乙方,否则设备生产暂停。
5.3 乙方应当按照适合于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的要求对设备进行适当的包装。
5.4 如果甲方未能在最终工厂出货期内通知发货,乙方可以免费代甲方保管和存放设备十四天。超过上述期限后,设备的仓储费、保险费及保管费由甲方承担,上述总费用为每台每天人民币八十元。如因储存时间超过六个月,则乙方对设备损坏不负任何责任。设备所有权仅在乙方收到全部合同款项后转移至甲方。
5.5 当设备运至甲方工地时,若因甲方工地不具备八到十吨的卡车(电梯设备)的运输道路或其它必备卸货场地致使设备多次搬运,或乙方车量不能进入甲方工地大门内,则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 设备质量保证
6.1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标准使用先进的科技和专有技术生产设备。
6.2 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设备存在制造缺陷,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由此造成甲方损失或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验货和索赔的解决
7.1 设备到达后乙方应组织现场专业安装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确认,甲方派人现场监督。
八. 违约和赔偿
8.1 在未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下,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
8.2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误一(1)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违约金为延误部分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此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如果逾期付款超过十(10)周,则乙方有权视甲方为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
8.3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误一(1)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违约金为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此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如果延误超过十(10)周,则甲方有权视乙方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
9.1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包括损失和延期交货)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持续十周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修改本合同的条款。
十. 争议的解决
10.1 所有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该争议应通过诉讼解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本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十一. 其它事项
11.1 软件
根据本合同由乙方提供的任何软件应属于乙方或其他相关的软件提供者的财产,甲方仅有非独占的且不得转让的使用权,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或允许任何第三方占有、使用、复制或修改。
11.2 本合同为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替代双方先前所有书面或口头的磋商、报价和协议。下列附件附属于本合同:
附件1:最终工厂出货期确认书 附件2:技术规格
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果附件与本合同特别约定事项/基本销售条款不一致,以本合同特别约定事项/基本销售条款为准。附件与附件之间的优先效力和解释顺序按照附件的编号顺序排列。
11.3 任何一方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动,须在该变动发生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1.4 保修期外的维保配件按出厂价格提供。
十二. 文本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基本销售条款结束)附件1
最终工厂出货期确认书
甲方应当按下列规定确认最终工厂出货期:
1、甲方选择一项填写后盖章确认并在第5.2条规定期限内送达乙方。
2、甲方确认的最终工厂出货期应保证设备实际生产时间不少于本合同5.2条的规定,否则确认无效。
3、若甲方没有在5.2条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并送达乙方,允许自此期限后十周的延迟确认期。超过该期限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视甲方为单方面解除合同。
4、以上规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前述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选择一
现确认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最终工厂出货期为本合同第5.2条规定的初定工厂出货期。
甲方: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选择二
现确认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最终工厂出货期为按本合同第5.1条设备开始生产后的第 周。
甲方: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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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技术规格(电梯)
一般规格
电梯编号 : L1-2
产品名称 : KONE 通力永磁同步无齿轮小机房乘客电梯
型号/规格/数量 : KONE MiniSpace / PT10/18 2台
额定载重量 : 800公斤
额定速度 : 1.75米/秒
行程 : 54米
服务楼层/停站 : 18层 / 18站
操作系统
控制系统 : (KONE LCE 型)电脑智能控制,串行传输系统
控制方式 : 集选,并联
机械规格
驱动系统 : 交流调频调压驱动
曳引系统 : EcoDiscâ 无齿轮曳引机(碟式马达)
机械位置 : 井道顶部
建筑尺寸
井道尺寸 : 1900毫米(宽) X 1900毫米(深)
顶层高度 : 3900毫米
地坑深度 : 1600毫米
入口尺寸
类型 : 2扇中分自动门
尺寸 : 800毫米(宽) X 2100毫米(高)
候梯厅门
厅门、门框装修 : 发纹不锈钢
门框 : 标准门框
厅外显示 : 轿厢位置及方向显示(一体式KDS50显示)
轿厢
轿厢尺寸 : 1350毫米(宽) X 1400毫米(深) X 2300毫米(高)
轿厢装潢 : 发纹不锈钢
轿顶型式 : LF12
轿内显示 : 轿厢位置及方向显示器
地板型号 : PVC地板
注:所有尺寸以确认图纸为准,若涉及价格变化由双方协商解决。
技术规格(电梯)
一般规格
电梯编号 : L3-4
产品名称 : KONE 通力永磁同步无齿轮小机房乘客电梯
型号/规格/数量 : KONE MiniSpace / PT10/18 2台
额定载重量 : 800公斤
额定速度 : 1.75米/秒
行程 : 57米
服务楼层/停站 : 19层 / 19站
操作系统
控制系统 : (KONE LCE 型)电脑智能控制,串行传输系统
控制方式 : 集选,并联
机械规格
驱动系统 : 交流调频调压驱动
曳引系统 : EcoDiscâ 无齿轮曳引机(碟式马达)
机械位置 : 井道顶部
建筑尺寸
井道尺寸 : 1900毫米(宽) X 1900毫米(深)
顶层高度 : 3900毫米
地坑深度 : 1600毫米
入口尺寸
类型 : 2扇中分自动门
尺寸 : 800毫米(宽) X 2100毫米(高)
候梯厅门
厅门、门框装修 : 发纹不锈钢
门框 : 标准门框
厅外显示 : 轿厢位置及方向显示(一体式KDS50显示)
轿厢
轿厢尺寸 : 1350毫米(宽) X 1400毫米(深) X 2300毫米(高)
轿厢装潢 : 发纹不锈钢
轿顶型式 : LF12
轿内显示 : 轿厢位置及方向显示器
地板型号 : PVC地板
注:所有尺寸以确认图纸为准,若涉及价格变化由双方协商解决。
KONE永磁同步无齿轮小机房乘客电梯设备综合功能表
安全功能 滥用、误用保护
拯救及故障监测 外呼互锁
修正运行 反向内呼
马达过热保护 按钮黏滞监察
电源相位故障监测 取消轿厢虚假召唤
运行时间监察 运行舒适度
电阻制动 轿厢内照明 – 自动
缓冲器开关 轿内通风– 自动
门区指示灯 轿厢称重装置
上行超速保护 轿内照明监察
端站减速监控 马达停止
正常端站停止 启动起动转矩预置
轿厢安全出口触点 测速器故障计数 (安全控制)
救助运行功能
紧急备用电源运行 控制功能
同步运行 优先和特殊服务功能
轿厢应急照明 – 独立照明 退出服务开关 – 厅外
紧急电池供电(供紧急照明,警铃) 空轿厢分配
紧急通讯功能 主楼层停靠 – 门关
警铃 – 轿顶 优化运载流量功能
五方通话 满载直驶
其它安全及维护功能 下行高峰服务
检修运行 上下行高峰服务
维修用开门按钮 上行高峰服务
机房内呼按钮
轿门触点 信息功能
轿门限位开关 厅外乘客信息显示
禁止开门开关 外呼登记显示
井道轿厢急停开关 超载功能
轿厢急停开关 – 控制柜 轿内信息显示
轿厢急停开关 – 轿顶 轿厢位置指示
禁止外呼开关 运行方向指示
轿厢限速器安全触点 内呼登记显示
安全钳安全触点 监控信息显示
轿厢限速器张紧安全开关 控制柜内轿厢位置指示
启动计数器
乘客舒适功能
出入轿厢 客户要求功能
关门按钮 消防员操作运行
开门按钮 双击取消错误召唤
内呼快速关门
外呼重新开门
光幕
提前开门
精确再平层 – 门关
强制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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