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料加工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平等、自愿、共赢、诚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碎石厂机械破碎提供劳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方提供750*重06生产线一套(包含给料机1316的反击破2台、振动筛2台、皮带、电机等)。柳工50装载机贰台,自卸车1台。所有:机械、设备及车辆的维修、保养、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要确保所有设备、资产、机械车辆和人身的伤亡、伤害事故权如发生财产损坏、丢失和人身伤亡,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全面解决,乙方应确保生产运转良好;设备维修保养及时,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原物如数、完好,能够正常运转,交换甲方。人身保险费由甲方购买。二、 甲方给乙方提供生活用具和住
2、的地方,周边的情况问题乙方不负责任。三、 乙方加工生产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的成品必须符合高速公路、道桥及高铁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规格、粒料、混料、含粉量、含泥量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四、 承包期内甲方有权监督产品质量,机器设备及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安全隐患、违规操作,发现严重问题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反映,如果乙方没有及时向甲方反映,造成严重后果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正常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督,并留存工资表。五、 乙方要与乙方所雇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甲方备案,乙方对所雇工人承担用人的所有责任。六、 乙方向外赊欠的用品用具配件
3、等一切应付款;与甲方无关。七、 甲乙双方以成品碎石为总,生产0.5-3规格的下料,按每吨 元,生产0.5-7规格的小料及道砟,按每吨 元,八、 甲乙双方每月底结算一次;以过磅销售票据为凭证;双方签字确认后次月15日前基本付清上月生产承包费用,(年底如存料过多,双方估算后预付全部费用给乙方)。九、 乙方 必须每月保证在现场25天以上,每月保证小料 吨,每月生产道砟和小料 吨。 十、 如乙方每月达不到生产量每吨 元;每吨扣除 元。 十一、 由于不可抗拒引发的停产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二、 承包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十三、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所有人员组织到位。 工人进场改装机器,维修机器,工人工资由 负责。十四、如果乙方年底能按时完成生产量,甲方承担改装机器、维修机器工人工资一半。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十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备注: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