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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_T 4322-2022 编制说明+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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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地方标准 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 编制说明 一、目的意义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家政服务已日渐成为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载体之一。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有益举措,是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促进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支撑。江苏2020 年经济总量就突破 10 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 12.5 万元,位居全国前列,家政服务等改善型消费需求较多,今后潜力更大。江苏家政服务业发展早,截至 2021 年底,全省家政企业数量达 3.39 万家,员工制企业占比超过 12%,家政服务业发展水

2、平在全国也居于领先。但总体来看我国家政服务业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仍较低。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济南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时就指出:“家政服务大有可为,要坚持诚信为本,提高职业化水平”。2019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提出,要在家政服务职业化发展的推动下逐步实现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伴随家政服务业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品牌化的新趋势,各类家政服务企业对于专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迅速增长,家政职业经理人应运而生。民之所望,政之所向。2020 年 3 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

3、9 号),意见在第一条“加强家政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建设”中便指出要“开展家政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足以证明家政职业经理人在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然而,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尚未有统一的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导致培训市场鱼龙混杂,严重阻碍了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江苏作为全国第一个建立地方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与认证工作的省份,经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江苏省职业经理人协会”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决定提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后成立的第一家省级职业经理人协会,正积极承担着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的各项试点任务。与此同时,江苏兼具家政服务需求大、家政服务企业数量多

4、、人才资源多等优势,因此,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编制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既具有必要性、可行性,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中,全国首个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 省级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以江苏的区域性实践为全国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当表率、做示范,以在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向往上走在前列。二、任务来源 2021 年 4 月 1 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的编制任务关于下达 2021 年度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质监标发202168 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规范编制承担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5、保障厅、江苏省家政学会、江苏家政发展研究院联合研制。三、编制过程 编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前期预研与项目立项(一)前期预研与项目立项(2019 年年 9 月月2020 年年 1 月)月)本规范于 2019 年 9 月启动编制工作,成立编制组,确定编制组成员,在长沙、南京、徐州等地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学校开展预调研。与此同时,编制组广泛收集相关的国家及省市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查阅了大量的相关文献资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标准化对象,分析标准化需求,为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要素的确定提供支撑。2020 年 1 月,编制组按照要求进行了规范编制项目的申报,2021 年

6、 4 月 1 日,项目获得立项批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编制任务(苏质监标发202168 号)。(二)规范编制(二)规范编制(2021 年年 49 月)月)2021 年 4 月 1 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编制任务(苏质监标发202168 号)后,编制组即召开会议,讨论确定编制大纲、主要编制原则、人员分工和进度计划等,确定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编制框架,共 12 个章节,分别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机构、培训师、培训组织、培训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评估、培训管理等。编制组通过资料收集、多方调研与分析,广泛吸纳各地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经验,认真开展规范

7、初稿编制工作,于 2021年 9 月完成初稿。在此期间,2021 年 6 月 3 日在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家政职业经理人和家政培训师教材编写研讨会时,编制组赵媛教授将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 编制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并征求意见,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卓长立,中国老教授协会理事、家政学与家政产业发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周柏林,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张霁,河北师范大学家政学院院长李春晖和副院长王德强,北京开放大学城市管理学院家政学科带头人史红改,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孙彩虹,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家政服务与

8、管理专业副主任艾雨兵、原北京职业高中高级教师吴增然,陕西省巾帼家政服务协会会长孙莉,南通家庭服务业协会秘书长、家庭管家(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联席总裁康爱勤等院校和产业界代表一致认为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的编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提出了较多宝贵的建议。(三)研讨咨询(三)研讨咨询(2021 年年 1012 月)月)1.内部研讨(内部研讨(2021 年年 10 月)月)2021 年 10 月,编制的组成员内部开展了多次研讨,发现规范初稿中存在部分疑问。编制组成员通过进一步的资料收集和专家咨询,对规范框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增设“总体目标、原则及要求”一章,将“培训机构”“培训师”移至“培训内容”前,

9、将“培训评估”一章改为“培训评估与改进”,形成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讨论稿)。2.外部研讨与论证(外部研讨与论证(2021 年年 11 月)月)2021 年 11 月 811 日,在江苏省现代家庭服务业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上,编制组对规范主要内容及编制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来自省发改委,南京、淮安、徐州、连云港等全省各地商务局、妇联、卫健委等与家庭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管理者以及基层街道工作人员、家庭服务业培训学校校长、家庭服务企业管理者的 100 余名学员就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讨论稿)进行深入研讨,从体例框架、术语定义、具体要求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制组根据研讨意见对规范文本进行修

10、改完善,形成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论证稿)。2021 年 11 月 25日,江苏省人社厅等组织召开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论证会,邀请南京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学校负责人等进行研讨论证,会后,编制组又根据论证意见对规范文本进一步完善,形成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专家意见征询稿)。3.专家征询意见(专家征询意见(2021 年年 12 月)月)2021 年 12 月 16 日,省人社厅组织召开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专家意见征求会,受疫情影响,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培中心副主任陈伟、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张霁,常州大学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马继

11、迁,江苏省人才市场总经理黄曙光,江苏省行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翟爽以及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工程师曹思齐、赵华等进行论证评审。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规范层次结构清晰、内容全面详实、文本简明,作为国内率先开展的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地方标准,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前瞻性和适用性。与此同时,对规范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文本进一步修改,形成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征求意见稿)。(四)征求意见(四)征求意见(2022 年年 1 月月-3 月)月)2022 年 1 月起,规范编制组将 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征求意见稿)下发至各设区市人社局征求意见。2022

12、 年 1 月1213 日,编制组前往苏州、南通两地实地座谈调研征求意见,来自苏州金管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金诺职业培训学校、南通市港闸区安田职业培训学校、南通百多邦职业培训学校等20 个企业(学校)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同时,编制组前往苏州技师学院、好管家(南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研,面对面征求意见。编制组根据各设区市人社局反馈的意见和调研时了解到的意见,对培训内容、培训组织等作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终稿)。四、主要内容技术指标确立 本规范规定了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定义与术语、总体目标原则及要求、培训机构、培训师、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组织、培训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评估

13、与改进以及培训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主要内容技术指标确立依据如下:(一)术语和定义(一)术语和定义 为明确各类名词含义,便于使用者理解条款,本规范根据GB/T1.1-2020 对术语和定义的起草表述要求,结合 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GB/T 28934-2021)、职业经理人相关术语(GB/T 26999-2021)中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家政服务业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释。其中,“培训师”“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能力”“通用能力”“专业能力”解释来源于 GB/T 26999-2021,“培训”解释来源于 GB/T 28934-2021。“家政服务业”定义较多,在咨询多位专家意见后,最终选取国家最

14、新发布的家政服务业权威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 号)中对“家政服务业”的定义。“家政服务企业”“家政职业经理人”目前尚无有权威的定义,本规范借鉴多篇文献中对“企业”“家政服务企业”的定义以及 GB/T 26999-2021 中对“职业经理人”的定义,自编定义,并征求专家意见得到认同,最终形成该定义。(二)总体目标、原则和要求(二)总体目标、原则和要求 本章为多次研讨咨询、调研后增设的内容。较多专家和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负责人认为,目前国家对家政服务员有明确的职业等级划分,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和二级/技师 4 个等级,每个

15、等级制定有相应的标准,但对家政职业经理人还没有等级划分和等级认证,这种局面容易造成不同层次的家政职业经理人工作职责和目标不明晰,阻碍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也不利于家政职业经理人的成长和职业发展,迫切需要在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编制时,根据家政行业运营管理人才的特点与需求进行等级划分,按初级、中级、高级 3 个职业技能等级分别制定培训目标,确定培训内容。鉴于此,本章确定了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总目标和分层次目标。与此同时,有意见指出培训原则和要求对有序开展培训起着指导作用,有必要确立既符合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又富有家政特色的培训原则和要求。鉴于此,本章在咨询专家意见后确立了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培训

16、原则和要求。(三)培训机构(三)培训机构 本章要求与GB/T 28934-2021中的“6 培训机构”基本一致,结合家政服务业特征有一定改动。首先,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是家政行业培训中更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培训,既要有实战经验又要有理论水平,在产教融合的大背景下,相关院校和企业也应承担开展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职责,因此将基本要求表述为“具有符合本规定机构从业者、教学基础设施及管理制度条件的培训学校、相关院校或相关企业等”。关于“5.2 机构从业者”,在征询意见时大家提出,GB/T 28934-2021 中“具有 5 名以上熟悉培训业务并有组织实施能力的骨干员工”的要求未考虑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实体间的

17、差异,如相关院校或相关企业与专门培训机构不同,建议按教学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设立指标;专家们还提出 GB/T 28934-2021 中“具备 3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培训师”的要求较为宽泛,若培训对象较多,3 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培训师的要求就远远不够,应根据培训对象数量设定师生比要求。因此,在教职工队伍具备的条件中,规定“培训机构应配备 1 名及以上教务管理人员;相关院校或相关企业应设定专人负责教务管理工作”;“培训教师数量应满足培训内容和培训规模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师生比例不低于 1:20”。在征求意见中,有部分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负责人提出“机构管理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要求对于家政行业现状来

18、讲过高,是否改为“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但绝大部分负责人都认为,对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管理者的要求不应降低,当前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负责人大多学历也都在本科及以上,因此不建议修改。在征求意见中,有培训学校负责人认为教学基础设施中要求“具备供培训对象实习的企业实训基地”对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来说有点过高,家政职业经理人不同于家政服务员,培训应更侧重于家政思想、家政学理论和家政行业管理,因此将其改为“具备供培训对象考察或实习的企业实训基地”。考虑到规范化标准化已成为家政服务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工作也应走规范化标准化之路,因此在管理制度中增加“应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改

19、善培训条件、管理水平,提升培训质量”。(四)培训师(四)培训师 本章要求与GB/T 28934-2021中的“6 培训机构”基本一致,结合家政服务业特征和时代特征有一定改动。考虑到“以学生为中心”是现代教育的基本理念,在培训方式中新增“以学员为中心组织教学活动,立足于学员职业能力的培养”。考虑到分组讨论、角色扮演、课堂观摩在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中的重要作用,将“可运用管理教练、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形式”改为“创新教学方法,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分组讨论、角色扮演、课堂观摩等形式,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培养学员的思维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征求意见中,较多家政职业经理人

20、培训机构负责人提出疫情背景下线上教学已成为较多培训机构的主要教学方式,学员也普遍接受这一方式,因此新增“可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的要求。(五)培训内容(五)培训内容 GB/T 26998-2020 中的“6 考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知识、通用能力、专业能力,在职业知识、专业能力中还指出应根据不同级别、不同职位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知识掌握程度和专业能力水平作出不同的要求。因此,编制组按照 GB/T 26998-2020 中的要求,参考多本家政及不同领域职业经理人培训教程,按照家政服务业未来发展和家政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将培训内容设置为基础知识、通用能力、专业能力三个

21、模块,对不同级别的培训内容有所区别。培训内容形成后在研讨咨询、征求意见阶段广泛征求专家和家政服务企业、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负责人的意见,最终形成培训内容的具体内容。具体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见附件 1。(六)培训教材(六)培训教材 本章要求与GB/T 28934-2021中的“5 培训教材”基本一致,结合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现状及未来趋势有一定改动。考虑到本规范要对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教材的编写进行指导与规范,新增“教材内容应完整准确,与培训内容匹配,体现教学目标、课程特点,适合培训学员特点和认知能力”。征求意见中有部分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学校负责人提出是否应该指定培训教材。GB/T 28934-202

22、1 的要求为“培训教材依据培训内容要求编写或选用”,未指定教材;同时,当前有关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尚无国家统编教材,而且不同层次的培训侧重点也不同,故本规范也没有要求选用指定教材,将培训教材的要求表述为“选用出版社正规出版的规范化培训教材,也可根据培训需求自编教材”。(七)(七)培训组织培训组织 GB/T 28934-2021“8 培训组织”中仅对培训计划的内容做了要求,提出“按计划组织培训,落实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培训资料和培训设备实施”。编制组对此进一步深化与细化,提出“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等进行培训需求分析,确定培训目标,并根据培训目标制定明确完备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

23、对培训计划内容、培训大纲内容、培训对象管理、培训课时设置、培训考核等都做了详细要求。研讨咨询和征求意见中,多次对不同级别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课时进行研讨,针对初稿设定的初级、中级、高级培训课时分别不低于 30、40、50 个标准课时,认为中级、高级培训课时偏低,在充分汲取意见后,编制组将培训课时设为初级、中级、高级分别不低于 30、50、80 个标准学时,按 1 天 8-10 个标准学时计,即初级培训不少于 3 天、中级培训不少于 5 天、高级培训不少于 8 天。在征求意见中,有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负责人提出考评方式只设置了“学员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学习互动个表现、交流研讨发言”,均

24、为较主观的考评方式,可增加“纸笔考试”。规范编制组充分吸收意见,增加了“纸笔考试”的考评内容,修改后主客观相结合,更能全方位评价培训对象学习效果。(八)(八)培训档案培训档案 GB/T 28934-2021“9 培训档案”中对培训档案的要求只有“建立培训对象学习档案,作为受训者单位、培训机构和相关部门查询、检查、评审的依据”及“档案应采用纸质或电子方式管理,存档期限 10 年”。编制组结合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实际,提出“应建立培训计划档案、培训对象档案、培训教师档案等,作为受训者单位、培训机构和有关部门查询、检查、评审的依据”及“按照一期一档的要求,收集整理培训过程资料,建立培训档案,确保培训全

25、程可追溯”,并规定了 12 条存档内容。征求意见中,有专家提出存档 10 年时间偏短,鉴于此,编制组将“存档期限 10 年”改为“存档期限不少于 10 年”。(九)(九)继续教育继续教育 本章要求与 GB/T 28934-2021 中的“10 继续教育”基本一致。由于当前还未有家政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因此将表述改为“家政职业经理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十)(十)培训评估与改进培训评估与改进 本章在参考 GB/T 28934-2021“11 培训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研讨咨询和征求意见多次修改,最终将标题改为“培训评估与改进”,因为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以评促建”。考虑到第三方评

26、估机构可从专业角度对培训机构进行独立、客观、全面的评估,以持续提高培训质量,新增了“第三方评估”这一评估主体。在征求意见中,有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负责人提出培训评估过程有些简单,并且指标过于宏观,应该增加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还有负责人指出要在附录中增加“培训效果满意度调查表”。编制组充分汲取意见,对培训过程评估的调查内容进一步细化,新增了培训课程满意度调查表和培训效果满意度调查表 2个附件,以更好地推动评估工作的开展。(十一)培训管理 考虑到主管部门在培训中的重要性,本章规定“培训机构应服从培训主管部门的管理,接受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督部门的指导和定期抽查”,并设置了培训现场随机抽查情况表。五、

27、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依据,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编制过程中参考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 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GB/T 28934-2021)、职业经理人相关术语(GB/T 26999-2021)、职业经理人考试测评(GB/T 26998-2020)、职业经理人通用考评要素(GB/T 28933-2012)和行业推荐性标准家政服务员培训规范(SB/T 10848-2012),本规范与上述标准既协调一致,又体现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特点。六、编写特色与创新 本规范的编写具有以下

28、特色与创新:(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由于本规范是全国首个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可借鉴的直接资料不多。编制组一方面广泛收集相关的国家及省市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查阅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并进行认真研读,为规范的编制提供了扎实的理论支撑;另一方面,虽然受疫情影响,给调研和座谈的开展带来了很大难度,编制组克服重重困难,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了十余场调研、座谈、研讨、咨询、征求意见等活动,广泛征询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力争规范的编制更有针对性、更具可操作性。(二二)协调与引领并重协调与引领并重 本规范既与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GB/T 28934-2021)等国

29、家标准的要求协调一致,又体现了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特点,以江苏的区域性实践为全国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规范化起引领作用。具有表现为:1.本规范框架与 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GB/T 28934-2021)框架一致,涵盖国家标准的全部内容,并且在 2 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考虑到本规范作为全国首个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省级标准,新增了“总体目标、原则和要求”一节,对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总体目标、原则和要求做了详细阐述,以更好的指导其他地区制定标准。二是考虑到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以评促建,将“培训评估”一节修改为“培训评估与改进”。2.本规范结合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特点,对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GB/T 28

30、934-2021)中的内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与细化,具体内容见“四、主要内容技术指标确立”。3.本规范在附录中提供了培训备案登记表、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学员报名表等 10 个资料,供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参考使用,使规范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三)紧跟时代趋势(三)紧跟时代趋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重大部署。家政服务业作为生活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教育部等 15 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 年),明确提出要促进家政服务业品牌化、规范化发展。规范编制组紧跟时代趋势,以

31、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为目标,在培训内容中设置了较多相关内容,以推动家政服业高质量发展。(四)(四)突出分级分类突出分级分类 目前国家对家政服务员有明确的职业等级划分,每个等级制定有相应的标准,但对家政职业经理人还没有等级划分和等级认证。编制组在广泛调研、充分汲取意见后创新性地根据家政行业运营管理人才的特点与需求,对家政职业经理人进行职业等级划分,按初级、中级、高级 3 个职业技能等级分别制定培训目标,详细确定培训内容,以更好的指导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工作,也为未来可能进行的家政职业经理人职业等级划分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七、实施推广建议 本规范完成后,将作为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指导

32、性文件在全省推广应用。第一,建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等组织规范的宣传与贯彻;第二,建议由江苏省职业经理人资质培训与评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家政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考核测评、资质评价和认证工作,颁发全省统一的家政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承担证书的注册、发放和年检工作;第三,建议委托相关高校及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学校围绕规范中不同等级家政职业经理人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开发和完善不同等级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课程体系,编写培训教材,推动和指导家政培训学校、相关院校或相关企业等规范、科学地开展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活动;第四,建议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使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机构尽快熟悉、了解、掌握和应用本规范。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编制组 2022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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