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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科管理制度汇编
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工资、奖金、内部承包分配考核办法 6
一、承包办法及具体内容: 6
二、规定与要求: 7
三、工资浮动考核规定: 8
四、奖惩制度 9
㈠、安全生产方面: 10
㈡、生产任务完成 10
㈢、机械事故处理: 13
㈣、安全管理及教育 13
㈤、特殊奖惩规定: 14
㈥、劳动纪律,现场面貌及考勤管理 15
㈦、精神文明建设 17
㈧、材料管理 18
㈨、其它 18
第二章:机电科安全教育制度及考核办法 19
一、管理考核范围 19
二、成立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19
三、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9
㈠、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19
㈡、周五技术业务学习制度 20
㈢、班前会记录管理制度 20
四、安全教育考核办法 21
第三章:机电科信访稳定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23
一、组织机构 23
二、信访工作原则 25
三、信访工作要求 26
四、考核奖惩 27
第四章:区队内部市场化管理运行办法 28
一、组织机构 28
二、结算办法 30
三、工序结算价格管理规定 34
四、机电科内部市场运行管理流程图: 37
仲裁申请表 40
职代会代表审议签字表 41
第五章:白庄煤矿机电科供用电管理制度 42
一、机电科专门成立白庄煤矿机电科供用电管理小组 42
二、职责分工 43
三、责任分工 44
四、管理制度 46
五、考核制度 48
第六章:机电科班组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52
一、指导思想 52
二、组织领导 52
三、机电科班组“夺旗”竞赛 54
大泵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59
大筒组管理及考核办法 61
供电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64
试验组管理及考核办法 67
设备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69
电缆组管理及考核办法 70
钢丝绳组管理及考核办法 71
小型电器组管理及考核办法 72
第七章:机电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3
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73
机电科岗位责任制 73
机电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74
机电科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 75
机电科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77
机电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78
机电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79
主井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79
副井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80
主扇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81
主排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 82
空气压缩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83
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84
中央变电所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85
采区变电所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86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岗位责任制 87
电气试验组岗位责任制 89
设备组岗位责任制 89
防爆组岗位责任制 91
井下电气管理组岗位责任 92
大筒组岗位责任制 93
大泵组岗位责任制 94
供电组岗位责任制 95
小型电器组岗位责任制 96
电缆组岗位责任制 97
油脂管理组岗位责任制 98
井下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98
电焊、气焊、气割工岗位责任制 99
行车工岗位责任制 100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00
井筒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01
矿井维修电工岗位责任制 102
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103
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03
电气试验工岗位责任制 104
防爆电气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05
第二节 安全会议制度 106
第三节 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制度 108
第四节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09
机电科全面标准化标准——斜井提升系统 109
机电科全面标准化标准——主提升机 111
机电科全面标准化标准——主通风机 115
机电科全面标准化标准——主排水泵房 117
机电科全面标准化标准——压风机 119
机电科全面标准化标准——井下变电所 121
机电科全面标准化标准——架空乘人装置 124
机电科全面标准化标准实施方案 126
第五节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31
第六节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32
第七节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33
第八节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34
第九节 安全举报制度 136
第十节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37
第十一节 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 138
第十二节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139
第十三节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40
第十四节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43
第十五节 机电管理工作流程 145
材料费指标分解落实流程 145
区队当日值班干部工作流程 146
区队班前、班后会流程 146
区队副职、班组长管理考核评价流程 147
区队对严重问题及“四违”人员分析帮教流程 148
班组长分工考核流程 149
用电指标分解 150
第一章:工资、奖金、内部承包分配考核办法
为了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承包及经济分配制度,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及加强机电基础管理的要求,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保证生产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特制定《机电科工资、奖金内部承包分配及考核办法》。交车间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一、承包办法及具体内容:
㈠、职工工资奖金分配:
1、井下运转班职工:按平均奖金×1.8
2、地面小班职工:按平均奖金×1.3
3、维修工奖金:按平均奖金×2.4
4、地面大班奖金:按地面小班奖金×85%
5、平均奖金:奖金总额÷系数(全科)
㈡、见习技术员奖金分配:
矿支付标准:正技术员绩效工资÷2×6人(见习技术员)
分配:矿支付奖金÷7.52(韩钰 1、贾燕 1.2、张恒春 1.33、古国荣 1.33、李健 1.33、焦坤 1.33)
㈢、具体内容:
1、各承包班组对所有人员的安全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额承包;
2、工伤、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外出学习培训、疗养、因工出差人员的工资、奖金均由承包班组支付;
3、因工作需要,经科同意的借调人员、护理病号及参加其它社会活动人员的工资、奖金,3个月内(包括3个月),由承包班组支付;超过3个月者,超额奖金、下井费、夜班费由机电科支付;承包班组仅支付标准工资。
4、因班组职工违犯规章制度后,由机电科进行的各类罚款,列入机电科工资总额。
5、下井费的支付:
下井费由矿按职工实际下井天数支付,但最多不超过22个/人·月,故而:
大筒、供电、大泵、试验组、运转班下井费按22个/人·月支付;其它班组下井费限制在20个/人·月。
6、夜班费用的支付:
大筒组:3人/日(机:2人/日,电:1人/日)供电组:1人/日
大泵组:2人/日 试验组:1人/日 充电室、运转班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因工作需要支付的其它夜班费必须由科长同意后方可支付。
二、规定与要求:
1、生产班组、专业班组、充电室(大班)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6天;运转班、充电室(三八制)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5天。
2、各班组人员实际出勤天数达到26天者(含26天)方可享受本月各类奖金。
3、出现旷工现象者,取消当月各类奖金,其它按矿有关制度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4、经科批准的外出培训学习、因工出差、外借人员,外出期间享受科基本超额奖金。
5、对正式分配的技校生、学徒工、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工种的职工,经考核能胜任并独立工作和值班者,享受本班组超额奖金,否则仅支付科平均基本奖金。
6、各种培训、学习、疗养、计划生育假、产假、婚丧假、工伤、病假按矿有关规定执行;外借人员必须持外借单位证明手续回科办理考勤,否则不予支付任何工资奖金。
外借人员分段计算奖金,外借期间支付地面奖金,回班组工作后,享受班组超额奖金。
7、停产检修时,不管是否是全休日,凡检修人员不许休班,擅自休班者按旷工处理(本人有特殊情况经科批准同意者除外)。
8、凡科派出的各种培训、学习等,成绩不合格者,拿不到相关证书者,学习期间仅支付住宿费,以教育科提供的证明为准。因此而造成的重复学习时间,只计考勤,不支付工资。
9、无论何种原因,达不到出勤天数者,每天罚款50元。
三、工资浮动考核规定:
1、在全科职工中实行工资浮动考核分配;
2、班组将职工每天的工作量、出勤、劳动纪律等情况以得分的形式,予以体现;以每月累计得分多少作为浮动工资分配的基础。
分值=(班组考核工资总额÷班组实得分数总额)
个人实是浮动工资=分值×每人所得分数
个人实得工资=浮动工资+岗位工资中的未浮动部分
3、班组要制定详细的考核制度,配合浮动工资分配的执行,经机电科同意审批。制度中必须明确加分及扣分情况。
5、生产班组组长(供电、大泵、大筒、试验)不计日分,月总得分按全班组职工平均分的1.2倍计取。
6、休病假、事假每日均不计分,事假不支付日工资。
7、除在医院卧床治疗的疾病以外的病假,原则上每天一签字,过期不予办理,逢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星期五业务学习日必须到单位参加安全活动和业务学习,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奖惩制度
副职责任划分:
1、副科长江建靖、技术员古国荣,分管大泵组。全面负责本组安全技术管理、生产组织、设备维修、劳动纪律、卫生面貌,严格落实矿上和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长、书记安排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2、副科长兰伟、技术员李建、贾燕分管供电组、试验组。全面负责本组安全技术管理、生产组织、设备维修、劳动纪律、卫生面貌,严格落实矿上和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长、书记安排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3、副科长赵相成,分管大筒机、大筒电。技术员张庆军全面负责全科的技术管理工作,同时协助副科长赵相成分管大筒机,技术员焦坤分管大筒电。全面负责本组安全技术管理、生产组织、设备维修、劳动纪律、卫生面貌,严格落实矿上和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长、书记安排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4、副科长王波分管机电运输管理组,全面负责机电运输检查验收工作;同时和技术员张恒春抓好专业组管理,全面负责各专业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劳动纪律、卫生面貌,严格落实矿上和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长、书记安排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㈠、安全生产方面:
1、发生一名微伤(构不成轻伤,三天不能上班者)扣责任者、伤者各500元,科分管干部、责任班组长各罚100元,并减安全工资20%;造成缝合的(构不成轻伤,十四天不能上班者)扣责任者、伤者各1000元,科分管干部、责任班组长各罚200元,减发安全工资30%。
2、发生一名轻伤及严重侥幸事故(以填表为准),除按矿上2号文件考核外,责任者承担矿考核工资总额的10%—20%,事故班组承担10%—20%,分管干部、班组长各承担5%,其余部分由机电科承担。凡是班组发生工伤事故的,分管干部、班组长一律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
3、因不正规操作,自主保安意识不强,造成一般责任事故者,对主要责任人罚款200元,联责分管干部100元,班组长50元。
4、因维修不善造成一般安全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罚款200元,包机组人员罚款200元,班组长联责50元。
5、发生性质严重的机电事故,根据事故性质,由科领导班子组织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6、被局记“三违”,由分管人员组织分析,所有罚款一律由责任者全部承担。被矿记“三违”而被2号文考核的,一律由责任者全部承担。
㈡、生产任务完成
1、科安排工作时,任何班组不准以任何借口打折扣,讲价钱,而不接受任务,每发生一次扣罚班组长50元。
2、认真完成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临时任务),一次完不成对班组长、分管干部罚款50元/人,对班组罚款200元,被矿考核的由责任人或班组承担。
3、对科安排的工作任务,班组月度内累计有三次完不成,对班组长加罚50元,对班组罚款500元,分管干部联责100元,并在全科内通报批评。
4、各班组长要及时将所需材料配件计划报科材料管理员,如发现因计划提供不及时,而影响生产一次,对班组长罚款50元。
5、材料管理员必须及时为班组提供材料配件,不准影响生产,否则每发生一次,对材料管理员罚款50元。
6、电气管理组,严格负荷审批制度,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因工作失职,负荷审批不严,发现一次对组长罚款20元,造成井下采掘供电事故影响生产,对其责任者罚款100元,发现资料不全一次,对组长扣罚20元。
7、设备组负责按照局、矿文件要求统一编制年度维简大修计划。要认真完成设备到矿验收和大修项目,一次完成不及时,影响生产,对班组长罚款50元。
设备组必须加强对机厂维修设备的检查,对不合格的设备不准签发使用通知单,否则,科查每台罚款10元,矿查罚款由设备组承担,特殊情况经分析后处理。
8、专业班组要满足生产所需,保证质量,不准以任何借口不向生产单位提供服务,而影响生产,每发生一次罚款20—50元。受矿考核者由本班组承担。
专业人员应加强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隐患卡,并督促单位整改,如果不认真负责,发现一次罚款20元。按时参加旬检查月验收,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50元。
9、专业人员应加强对闲置设备、小电、电缆、钢丝绳的检查,及时下达升井通知单,并督促其升井,如果检查不力或没下达通知单对有关人员罚款20元,联责相关组长10元。
10、专业人员要做到“账、卡、物、牌板”相符,否则每次罚款20元,做好现场设备、小电、电缆、钢丝绳等设备材料的交接工作,交接要清,否则每次罚款20元。
11、电缆组、小电组加强维修质量,凡因维修不合格影响生产,所罚款由责任班组承担,机电科加强对其检查,发现电缆、小电维修不合格,每条(件)罚组长20元。
12、专业班组要加强考核工作,不准私自减免考核数额,否则一经发现,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13、各班组职工要服从班组长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班组长请示分管领导后,有权停止其工作。停止工作月度内累计3天及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或经科研究对其进行一次性罚款)
14、搞好班组之间的生产协调,发现因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而影响工作者,对责任班组长或分管干部罚款50—100元。
15、安装风水管路及电缆必须吊挂整齐、合格,矿验收不合格扣分及罚款,由班组全部承担;科验收不合格,扣班组长20元,班组100元,分管干部50元/人。
16、安装采区变电所及其它机电设备,峒室质量符合规定,电缆吊挂整齐,矿验收不合格扣分及罚款,由班组全部承担,分管干部联责10%,科验收不合格,扣班组长和科管干部50元/人,班组200元。
㈢、机械事故处理:
1、维修班组值班人员不准回家吃饭,不准脱岗,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地面接到通知10分钟不到现场或15分钟不下井,罚款50元。
2、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事故要认真负责,因责任问题延误时间者,除承担2号文必要罚款外,再加罚50—100元。
3、发生机械事故后,找不到维修人员或维修人员不到现场处理事故,一次罚款100元(不包括矿考核),并承担所延误时间的2号文考核。
4、班组月度内机械事故影响,对维修班组给予考核:大筒组、供电组、大泵组均按矿规定对机械事故进行考核(时间以调度室通报考核时间为准),时间 不超矿规定的,按供电组1200元,大筒组电900元,大筒组机1340元,大泵组2000元,试验组400元,奖励,超规定按奖励标准50%扣罚,并承担矿上全部考核;分管副职分管范围内时间不超规定的每月奖励200元。
㈣、安全管理及教育
1、机电科成立安全教育领导小组,李云峰任组长,李勇任副组长,蓝伟、赵相成、江建靖、王波、张庆军、韩钰为成员。
2、每月6日由分管科长、技术员、相关班组长对分管范围内设备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没有按时排查对分管干部罚款50元。
3、每周二召开机电事故隐患排查会议,由科长或书记主持,会议由各分管科长或技术员汇报个人分管范围内所排查安全隐患及相关处理意见,不按时参加对责任者罚款50元。
3、副科长、班组长、群监员必须按时参加工长例会,如无故不参加被矿考核由本人全部承担罚款额。季度内两次以上不参加例会而受到矿考核者,科每缺一次加罚20元。
5、科管人员和班组长每天早7:00参加班前会,无故不参加者,扣罚20元。班组长下班前交工作记录本,组长休班值班人员代交否则罚组长50元。
6、加强对薄弱人员排查工作,排查要认真、及时,措施要落实,发现一次不合格,扣分由责任者承担,并罚款50元。
7、按时完成矿下达的工种培训计划,班组少派一人次对班组长罚款20元,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
8、严格持证上岗,局矿发现一次不持证上岗者,所有罚款由责任者承担,科查一人次罚款50元。
9、技术人员认真填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抓好落实,发现编写不认真、不及时、与现场不符,对责任者罚款50元。
10、科值班人员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值班期间不准喝酒、打牌,发现一次扣罚50元。值班人员负责调度组织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组织调度不利,对责任者扣罚10元。
㈤、特殊奖惩规定:
1、各班组圆满完成当月生产任务,机械事故影响在矿规定时间范围内,没有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侥幸事故、班组稳定,分管科长奖励100元,技术员、班组长各奖50元,节省时间80%以上,无其他责任考核,奖励分管科长200元、技术员、班组长各100元。大筒、供电不超时、无其他考核,分管科长、技术员、班组长各50元,超出规定时间对等考核。
2、日常检修中贯彻程序化检查、日清日结的检修理念。检修人对当天检修内容负有责任,24小时内出现问题和责任事故,一律联责考核。根据检修过后影响的时间考核数额,检修责任人、班组长、分管技术员、分管科长、包机组分担如下比例:20%﹕10%﹕5%﹕5%﹕60%。考核情况天天统计,月底根据班组机械事故影响总情况结算,抛除矿给规定允许时间以外的时间,考核数额严格兑现以上人员。
3、对大筒组、大泵组总考核时间不超规定,无其他责任或完不成任务罚款,对大筒组奖励300元,大泵组500元。供电组按每小时200元计算,节奖超罚。
4、职工业务学习成绩、平时工作绩效同奖金挂钩,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劳的分配原则,现场处理问题不及时或处理不了,造成人员2次下井处理的,对责任人考核50元~100元,对处理好的人奖励50元~100元。
5、鼓励改革创新、科技攻关,对工作有创新、开拓意识强的职工,根据实际效果给予200元~500元的奖励,对超前意识强、发现重大隐患,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职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奖励额度50元~100元。
6、对临时性工作任务,在工作按时完成后,矿上验收通过,科一次性奖励200~500元,工作量特别重,经过科领导研究确定加奖50% 。对任务完成不好、标准低,达不到标准的受到矿考核全额兑现班组。分管科长、技术员、组长根据奖罚兑现10%。
㈥、劳动纪律,现场面貌及考勤管理
1、加强班组考勤管理,班组长负责安排本班组人员休班、休假,休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手续,先休后再请假原则上不补办手续(特殊情况经班子会研究),并按旷工处理。认真作好当日考勤,5人以上班组出勤率不得低于85%。因出勤影响工作,发现一次对班组长罚款20元。对无故休班不请假者,每天罚款20元,以上累计,原则上不准电话或托人请假,发现考勤不认真一次对班组长罚款20元。
2、加强对病假,一般病假一天一签字,过期不办,需住院治病的病人,原则上住院期间向科汇报,以后出具住院证明,办理病假,否则不予办理(特殊情况经科领导班子研究)。
3、要增加班组考勤的透明度,班组长每月29号前必须在本班组公布考勤计分情况, 发现不执行者,对班组长罚款20元。原则上,班组长月底不准休班,不准报空勤。
4、科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假制度,有事请假,不请假者罚款50元。
5、不准私自借班,私自联系跨班、替班,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本班班长同意,科值班人员批准,发现不按规定者,每次罚款10元,运转班长罚款10元,运转班严禁出现空岗,出现一次空岗对班组长罚款20元,对无故不上班者罚款50元。
6、严格班中纪律岗位规范,不准脱岗、睡岗、玩岗、班中洗澡,有违犯者,矿查责任者承担所有罚款,科查对责任者罚款300元,对班组长联责罚款50元,并由组长带领在三班会上作检查。
7、坚持8小时工作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班中严禁干私活,不允许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不允许班中喝酒,严禁酒后下井,矿查责任者承担所有罚款,科查对责任者罚款50元,班组长、分管干部联责50元/人。班中喝酒罚款300元。
8、机房内不准存放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9、加强对机房峒室及各岗点各类物品管理,对乱摆、乱放和私藏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对损坏丢失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再加罚50元。
10、各班组负责搞好本班组室内卫生和负责的卫生区卫生,矿、科组织检查发现一处卫生不好,对班组长罚款50元,班组罚款200元。各班组、车间岗位要消灭常明灯、常流水,发现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1、认真填写各岗位原始记录,对乱写乱画损坏记录者、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合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2、各类司机、值班员、充电工班中不许穿拖鞋,不准在工作岗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各班组岗点应加强防灭火器材、物资管理,对管理不善损坏、丢失、失效的,科查一次考核责任人或班组50元;矿查一次考核责任人或班组100元,并承担矿上所有考核。
㈦、精神文明建设
1、按时参加矿、科组织的各种学习、会议及社会活动,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班组无故不按科求组织学习或学习不认真人者对班组长罚款20元。
2、班组不得有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现象,不搞封建迷信,每发生一起,科处理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或按矿要求处理。
3、班组要加强对公共物品的管理,对无故丢失损坏者,进行经济处罚,价值100元以下原价赔偿,100元以上赔偿50%或按科研究处理意见进行处罚。
4、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偷摸公物,矿查按矿意见处理,科查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对班组长罚款100元。
5、不准井上、井下乱写乱画,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
6、在矿“四位一体”达标检查中,因责任问题影响扣分,每扣一分,对责任班组或责任人罚款20元,依次累加。
㈧、材料管理
严格执行机电科班组材料费用承包及考核办法
㈨、其它
1、各班组根据机电科班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结合本班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班组的具体考核措施,报请分管科长同意。
2、本制度所考核罚款列入机电科工资奖金总额。
3、本办法没有考核到的事项,执行其它单项考核制度。
4、本办法经基层车间职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考核办法自行废止。
第二章:机电科安全教育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工作管理考核意见,增强全体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提高我单位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管理考核范围
机电科全体干部职工。
二、成立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峰
副组长:李 勇
成 员:蓝 伟 赵相成 王波 江建靖 张庆军 韩钰
三、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一)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1)周一安全活动必须由科长或党支部书记组织和主持。
(2)及时根据上级及矿安全指示、安全形势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提前制定出“周一安全活动方案”,并按时上报。
(3)当天出勤员工必须参加安全活动,并按要求做好个人学习记录。
(4)认真传达上级和矿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决议、各类安全会议精神、传真电文和各类通报及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等。
(5)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安全知识及“手指口述”操作要领。
(6)总结本单位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员工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本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7)按要求组织员工收看矿集中播放的安全教育电视片、参加矿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
(8)单位建立安全活动记录,谁主持谁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二)周五技术业务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为单位技术业务学习日,中班13∶30、夜班21∶30,充分利用仿真培训系统开展培训工作。
(2)主要传达作业规程和措施,学习技术业务知识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同时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考,每月一评”活动。
(3)技术业务学习必须由单位正职主持。
(4)技术业务学习应提前备课并建立记录,妥善保存。
(三)班前会记录管理制度
(1)记录使用完整,没有破损、折皱、污垢现象,保持记录的清洁,不得出现涂改、补记现象。
(2)召开班前会前把要讲的内容写在记录上,不得出现空班、漏记现象,特别对上级安全会议、通报及传真电文要做到准确、及时。
(3)记录针对性要强,内容详细、丰富,突出安全重点。班前会工作安排、措施、安全质量要求及责任落实,要根据现场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逐项详细填写,不得漏项。班后会要认真总结现场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具体的考核意见和整改措施,并详细记录当日值班主要工作情况。
(4)排查薄弱人物要认真及时,并上报排查单。记录要与排查单一致,不得有空排现象。
(5)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记录的督促和检查,确保记录齐全完整。
(6)班前会记录必须于次月4日前交安全教育培训中心保存。
四、安全教育考核办法
1. 对矿及上级的各种安全会议、指示、传真电文不传达贯彻或无记录,考核值班干部50元。
2. 周一安全活动每有一次不组织,考核值班干部50元;无正职主持,考值班正职50元;不按时组织或活动质量差,考核主持人50元;无安全活动记录或记录不及时,考核责任人50元,联责党支部书记20元。
3. 周五充分利用仿真培训系统进行技术业务学习,结合现场工作实际来开展,每有一次不组织,考核党支部书记、科长、技术员各50元;不按时组织或活动质量差,考核主持人50元;无记录,考核责任人50元。
4. 班前班后会记录每空一个班次、到会不签名或他人代写记录,考核值班干部及责任人50元,联责班组长20元。班前会安排工作、安全及质量要求无针对性,班后会总结现场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无具体的考核意见和整改措施,考核主持人20元。
5. 排查薄弱人物走过场,致使薄弱人物上岗工作,每次考核值班干部30元;排查记录不注明原因及采取的帮教措施,每次考核值班干部30元。
6. 员工下井不签字每有一人次,考核值班干部30元;他人代签或涂改每有一次(处),考核责任人30元,联责班组长20元。
7. 对不按时参加“每日一题、每周一考、每月一评”活动的员工,每次罚款50元;无月度安全教育考核记录,考核区队党支部书记30元。
8. 不认真执行以师带徒管理规定,师徒上、下井不签字,不同上同下,不在同一地点工作的,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
9.认真参加矿组织安全培训及矿、集团公司抽考考试,考试不合格者考核责任人50元。
10.工作现场如不正规上岗,不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手指口述操作方法,考核责任人50元,联责班组长20元。
第三章:机电科信访稳定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电科信访稳定工作,建立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缠访、闹访、重复上访和群体性上访,维护职工在企业中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生活秩序,不断促进企业的发展,按照白矿发【2012】17号《关于印发<白庄煤矿信访稳定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和集团公司、矿关于信访稳定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建立解决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推动信访工作目标的实现,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机电科实际,经机电科班子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按照白矿发【2012】17号《关于印发<白庄煤矿信访稳定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和集团公司、矿关于信访稳定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和科长为组长,车间工会主席和副科长为副组长,核算员、团支部书记、女工主任及各班组组长为成员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电科的信访稳定工作。
1、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勇、李云峰
副组长: 韩 钰、蓝 伟、赵相成、王 波、江建靖、陈清国
成 员: 阴祖金、孙 强、王秋莲及各班组组长
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信访工作。
联系人:韩 钰,电话:13153875843,办公电话:35853;
李 勇,电话:13953877050,办公电话:35196;
李云峰,电话:13953875928,办公电话:35346。
2、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做出的重大信访决策及矿领导的有关指示,对矿信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②及时召开信访稳定工作会议,讨论处理重大或特殊信访案件。
③负责接待处理本单位来信来访案件,在职权范围内有权对信访事件做出处理决定。特殊案件及时与公司职能部门、主管领导沟通、请示。
④加强信访组织建设,保证信访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⑤受理职工群众来信,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处理来信来访的转办、查办、催办、协办等工作,承办和处理上级信访组织及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信访事件。
⑥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网络;做好信访信息的预报预测工作,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矿信访办公室;负责信访事件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登记、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信访问题的指示,对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⑧完成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信访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3、主要工作任务
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矿有关信访工作部署,协调处理解决职工合法正当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②了解职工群众的意愿、要求、呼声和建议,为企业改革发展及各项工作的改进提供保证。
③关心职工群众生活,解决职工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科信访工作情况,分析信访形势,制定工作措施,研究信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④通过处理来信来访,协调、缓冲、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及时准确的向矿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信访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⑤协调、指导全科信访工作。
⑥要认真履行职责,关心和支持信访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积极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规定,主动解决本班组存在的信访问题,加强相互配合和协作,健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促进信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信访工作原则
1、坚持“首问负责制和属事班组责任制”、“分组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解决实际问题与做好思想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2、在做决定和决议之前主动征求各方意见,取得各级组织支持,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3、坚持稳定工作与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的原则,落实好井下抓安全、井上抓稳定的工作要求。
4、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管理创新的原则。
5、信访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①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解决处理问题;
②认真调查,核准问题,搞清情节和性质;
③坚持下面教育、耐心疏导,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④坚持信访问题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案案有结论。
三、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职工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守国家机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职工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①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②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③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单位领导。
④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单位领导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四、考核奖惩
信访稳定工作将作为班组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层层抓落实”原则,对违反规定的职工进行如下考核:
1、凡因个人原因不通过科里直接到矿上访一人次,扣罚责任人200元,联责分管干部、班组长各50元。拦截领导、冲撞会场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罚责任人500元,联责分管干部、班组长各100元。
2、凡发生到矿集体上访(3人以上)一批次,扣罚责任人400元/人,按上访人数每人联责分管干部、班组长各100元,每超1人,分管干部、班组长加扣100元。
3、凡发生到集团公司上访一人次,扣罚责任人500元,联责分管干部、班组长各200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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