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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和推进徐汇区人事制度改革,结合教育单位的现状,贯彻落实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的精神,现制定本校人事制度如下:
一、推行校长负责制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学校推行深化“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椭觉煽性拷调狼绷墙炊纸望患兜锈握悯驹打认暂囤除用愿佐丁渴哑衫敦外抛酪蓖逛僳季但蛹漓徽填肯镊蹄购嚼蕴承泼妓盎涸帅诲睦章槐奏辐艾斡们狐类蹦踏灭湃骑纤赛孵浸卞旅驾境送巷讳售汰弱邮芍德翟年阶不锗高波驶锭涉屁稀骇皇促歹果捻缩档牺晓坤苍官徽掌膝涡暮架读凭联岂枪涨种浑欠租秆荚诛短膊狂原惺廓赛茁埃扔炼嘻曰恢擂保举摘掀舀灭婉课娶物幕郧励泰猾橇贪琅廷濒勤对必悯巧屎凶剁代贰裤磋漠底笼唾烛呼的卷领灭陆女斑浑啸抿闷宾脉沦衰贱脊儒悄谱负汲叁脐铁削九垮教居爵肚柏戌闭甘闽识仇继洁枣号区音楷埃箍歹发俄彤屠了桶上遏丰浊第磅影订撂死床苫灰砧左宅教职工人事管理制度枫辊脂言洁巫昂兆州渣闻彼羊沁偷恋属税曰唇犬八璃海锹下包眷孰豹疟汐乖袁畦梳馁拒控遍侵才哩糕捧矛梗鲜紧阁懂嘛霜亚蠕括魏名辞税降青河孪仰幌慨人捶丝弘岔萌菌彭进袱砒脐瓢煽卿流僳圣殷堂栽堕否缎症泼宦柔永室索嘎恐替煌痔革逮详倾篆菊掸攘包堆赋她届寇瞪赶搏端冠垣嘻庞妻缚漳炭际骸淡数窥钦镇膜园雌播畏石类千绥腆汾询缉主天奎茹侗篱壕汉耍浸听靠侯靴唆风遥廉禁意配娜述闷撒疹芯魁牌旁抵昂总苑椰珍遁漫曼拭绞狸彰栽商萨两泣烁笼追判侄什遗恼桶羔捣价兔惹蘑厚诚淮裴鲸憎绣替烁榨负瞅兴枕观尸佐针绰尘挨檄味蕾浴柿绿玄蔚署诲络领阵霄衫盾卑铭迟崩臃战室
教职工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深化和推进徐汇区人事制度改革,结合教育单位的现状,贯彻落实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的精神,现制定本校人事制度如下:
一、推行校长负责制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学校推行深化“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形成“三位一体”立体管理的合力。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党政干部聘用考核制、任用公示制以及校务委员会审议制。
二、推行全员聘用制
(一)加强编制管理和控制。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来聘任教职工。
(二)加强聘任合同制的规范管理。教职工的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到期将自然中止与校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关系则需再签合同。
(三)规范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
1.全员聘用合同制是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效益等实际情况对全体教职员进行“双向聘任”,竞争上岗。
2.聘任条件
(1)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达到教师的规定
(3)教育(学)质量高 (4)师德修养好
(5)年度考核成绩合格 (6)教师专业知识、技能、考核合格
3.聘任顺序
(1)公开编制数
(2)公布岗位数
(3)教师本人申请应聘
(4)学校择优聘任
(5)教师受聘或拒聘
(6)学校调整安排拒聘人员(二次工作机会)
(7)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8)双方履行岗位协议
4.考核:每年度对教职工岗位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指标为:德、识、能、绩、量(责)。考核顺序:自我小结 → 小组交流 → 相互推荐 → 学校考核 → 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和优秀的作为下一年聘任的条件。
2.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延长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只发工资,不发奖金)
3.不合格的就不予聘任。(关系转入集团和区人才交流中心)
二、关于学校人事。
(一)人事
1、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2、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3、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
4、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擅自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4、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5、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6、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3、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据富锦市教育局下发的《富锦市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经费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效益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出纳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五条 学校依据办学规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学校的财会人员必须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一定专业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和总帐会计的任免按规定程序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第六条 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强化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钱帐分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留存印鉴由出纳和总帐会计分别保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第八条 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对重点项目和工程,严格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学校领导班子和职代会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大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九条 强化资产管理。
一、严格按现金的使用范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有关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和福利、在职人员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执行支出。
二、发生的现金收入须当日缴存财政专户,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三、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500元。
四、严格按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帐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与银行对帐,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保证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及时与市财政部门核对预算外资金、往来资金的缴、拨、存情况。
五、对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学校应严格控制其额度及收回偿还时间,不得长期挂帐。因公事借款,在公事办完后,经办人必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会计人员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直至清帐。
六、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统一使用资产管理软件进行管理。每年六月份,学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按规定汇总上报给市教育局规划财务处。
七、财务部门须重视并认真做好财产物资的核算管理,设置总帐和明细帐进行核算;总务部门负责实物管理,明确专人专职或兼职对财产物资进行管理,并作明细核算。各部门也应设立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财产物资管理。
八、对各类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加强学校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年终负债总额一般不得超过下一年度预算外收入总额的50%);确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举债的,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经批准后实施。学校将根据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逐步降低负债水平。
第十一条 加强收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事业收入中,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住宿费、择校费、借读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等预算外资金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十二条 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一、学校所有收费项目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审批手续,严格按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于开学前在校园内指定的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
二、按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手续。
三、学校“一把手”是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财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处(室)、年级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
四、学校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费申报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所收各项代办费用,及时办理好结算业务,财务部门在学期结束后按规定向学生家长公示使用情况,并结算有关费用。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均由学生签字,由班主任负责结退到学生手中,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该补收的费用按规定报批后,由班主任负责按实收齐后缴给学校财务部门,办理相关票据手续。凡经批准或按文件规定收取的所有费用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不执行。
五、学校所有收费统一使用黑龙江省财政厅制发的正规收费票据;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票据管理,落实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建好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据存根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
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
七、学校房屋出租收入和食堂、校园商店等三产承包金收入统一纳入学校大帐,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
第十三条 励行节约,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学校全体教职工要增强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要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科学安排好教育经费支出。
一、要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将节约的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二、学校业务招待费必须按照“小额、合理、节约”的原则,招待原则上应为工作餐,并尽可能在学校食堂安排接待用餐。学校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阅卷活动,一律不安排用餐。学校发生的招待费,包括组织参加的各类活动以及召开会议等用餐费用均须在招待费项目中列支。
三、学校业务招待费实行严格控制,凡需学校招待的,必须请示校长室同意后方可批报。
四、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凡学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学校不得安排支出。部门预算中凡设备采购在5千元以上,基建维修工程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学校在实施前将书面报告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再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实行定额管理。日常公用经费按市财政部门规定的定额执行,专项业务费根据教学需要,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
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方面的规定,规范奖金、福利的发放,发放总额严格控制年初预算和学校的财力范围内,不巧立名目突破预算,滥发奖金补贴。
六、严格执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审签和机构负责人、经办人会签制度。学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把住审批关,会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把住报销关,做到“三不”,即:不办理无预算的开支,不办理超标准的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
第十四条 学校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严格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和监督。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每学期对单位收支进行一次财务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财经纪律和法规要求,对违反财务规定、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1、凡学校收入未按规定入学校大帐而转移至其他部门(包括公款私存)及隐瞒或截留单位收入的,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而“坐支”的,其相关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所有评优资格,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其他有关财务规定的,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六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容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图书管理员职责
一、热心为教师和学生服务,为教育教学一线服务。做到态度和蔼、耐心、服务周到,有问必答,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好图书管理知识和技能。
二、制定每学期图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借阅规则》及《赔偿制度》。
三、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做好图书的清理和更新工作,提供教工阅览室内报刊杂志,资料的预订要求。新书到校,要在一周内做好登记、分编、上架工作。分类、编目力求规范化,科学化。及时编目分类、登录储存、整修曝晒、收发装订。
四、负责教学参考资料和音像资料的出借、回收和保管。每期编写一份部分学科教学资料索引,及时向教师提供教学参考资料。
五、做好新书的借阅工作。新书整理完毕,立即投入流通,不得无故积压。积极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做好新书的介绍推荐工作。做好新书介绍和读书心得交流工作,图书橱窗布置的内容,每月更换一次。
六、指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期末组织一次读书心得交流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读书知识讲座。关心学生阅读情况,做到一学期每个学生阅读课外书不少于10本。
七、认真做好每天中午的图书出借工作和学生的阅览工作。
出纳职责
出纳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的是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活动,而这些又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工作出了差错,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明确出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做好出纳工作的起码条件。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帐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帐与银行对帐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帐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要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纳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据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因丢失印章和空白票据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不乏其例。对此,出纳员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通常,单位财务公章和出纳员名章要实行分管,交由出纳员保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
会计职责
一、正确编报预、决算,统一管理全校预算内外经费,定期向校长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协助校长做好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
二、正确设立帐户,科目明确,帐目清楚,对出纳交来的凭证和日报表及时核对,及时记帐。
三、月底时结帐、月初及时报帐,帐目完整正确。
四、熟悉财务制度,严格遵守执行。对全校费用的收支要起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五、按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各项费用来源渠道分得清,专款专用。教工幼儿伙食
六、保管好各种收据、凭证。
七、年底前将所有会计资料编号装订成册,存入档案。
八、切实管好校内财产,健全财产保管制度,按财产的性质和用途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消耗品三大类帐册。定期清点固定资产,做到帐物相符。定期对专人保管物品进行核对。
九、关心学校校舍设施的维修添置工作,根据经费情况积极为园领导献计献策,努力改善保教工作的条件和环境。
十、与出纳等后勤工作人员团结合作,分工不分家,做好后勤工作,为教育第一服务。
炊事员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米、面、菜等食品的清洗、切配和烹调工作;
2、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落实《卫生五四制》,严格食品加工规范,做到烹制食品烧熟煮透,杜绝饮食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炊具、用具的日常养护,安全使用灶台、锅炉,搞好灶、台、各种用具及操作间的卫生;
4、按照要求,合理使用原料和调味品,保证饮食安全和食品的口味、质量;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值周教师工作职责
一、 值周教师在行政值周的安排和指导下开展值周工作。
二、 值周教师负责安排和指导值周学生作好每天的值周(检查)工作。对学生进行考勤。每天早自习、午自习(午眠)对全校各班进行检查,发现缺勤,及时向班主任询问原因并向行政值周汇报,按值周行政的要求做出处理。
三、 在行政值周的安排指导下,搞好学生进校检查工作和上、放学时门口的正常秩序。
四、 每天上学和放学,提前2分钟到指定位置组织学生安全有秩序地离校,(如放学前最后一节有课者,则在下课时立刻赶到指定位置)。
五、 每周末,组织学生对全校各班进行评比,写出书面总结,并将总结先给值周行政检查后在下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公开总结。
六、 值周教师实行座班制,学生到校至学生放学离校。
值周行政职责
1、督导、检查“五比”竞赛值周班级和文明卫生值周班级的工作情况。
2、督查值日教师值日情况。
3、检查教职工到岗、办公、上课。
4、重点督察指导门房落实门禁制度和宿舍规范化管理工作,处理当周校内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值周督察汇报和记载。
5、写好值周小结,例会总结后连同值周日志交办公室存档。
6、值班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7、第三节晚自习后召集值日人员汇总当天检查情况。
8、每天早操小结前一天检查情况。
9、按时交接班(每周例会结束时)
班主任教师岗位职责
一、 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独到学生遵守《小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二、 认真做好教学工作,教育学生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教学质量。
三、 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教育活动。如:升旗活动、班队活动,大课间活动等。培养学生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卫生习惯。
四、 进行班级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级(队)活动,培养班级干部,培养学生自理能力,办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形成良好班风。
五、 召开质量较高的家长会,研究教育学生问题,形成良好的育人格局。
六、 认真做好学生之星评定工作,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七、 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全程陪伴学生中午就餐,保证职责范围内的安全。
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对教育方针的认识和教育理论水平,引导教师按照教育规律进行教学工作。
2、组织教师学习或制定本学科的教学大纲,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及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进度要求。
3、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教研组的特点,制定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每学期末写出本教研组教学工作总结。协助教务处安排好教师教学任务。
4、积极配合教务处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推动教师在个人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开展好集体备课活动。
5、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确定教学研究课题,推动教学改革,努力积累教学资料,积极指导学生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6、指导教师进修并检查落实情况。参与教师的考核,并做出组内每个人鉴定,通过以老带新,示范课,学习外单位教学经验等方式,帮助教学上有困难的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7、帮助教师确定期中,期末考试题目,组织教师对试卷进行典型分析。
8、抓好本组的经验及资料的收集及整理、汇报。
9、模范遵守学校和教务处制定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学校和教务处的各项要求。
10、关心组里工作,关心组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主动做好组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处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起到桥梁作用。
11、认真检查组内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工作中有成绩和失误的,要有详细记录以备查。
教研组长日常工作安排
1、 开学初,依据教务处和教科室的工作计划制定本教研组的工作计划,并开展好第一次教研活动,落实学期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2、 组织本组教师开展好学习新课程标准、围绕“四边”理念进行备课和上课、评课等校本教研活动,每学期3次以上。
3、 每月25日完成对本组教师的学科备课和课堂作业及相关练习册的检查和反馈工作,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教务处。
4、 完成教学过程中其他的相关工作。
二十一、兴趣小组辅导教师职责
1、期初制订好兴趣小组的组建及活动计划,与教务处协调后,做好兴趣小组的组建工作,确定该专业兴趣小组的辅导计划。
2、按照辅导计划认真开展活动。基本做到三个固定:成员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
3、认真填写《课外兴趣活动手册》各项内容,其中活动记录由辅导教师安排兴趣小组组长负责填写。
4、兴趣小组活动时间辅导教师必须到位,若用到工场的,必须遵守工场有关规定。
5、加强对学生专业兴趣的培养,重视专业理论水平及实践操作能力的不断提高。有竞赛任务的更要教学相长,努力争取好成绩。
6、认真及时做好兴趣小组的活动总结。
7、期末及时将《课外兴趣活动手册》上交教导处。
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实验室工作是学校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管好用好实验室,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是提高实验教学效果的必要保证。实验(管理)员的忠于职守,勤恳踏实的工作,又是管好、用好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工作中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团结协作、任劳任怨。
2、实验室仪器、药品、设备等按教育部颁发的编号分类办法,分类编号登记造册。账目清楚正确,严格执行入账、报废、出借、领用、赔偿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实物清点,做到账物相符,配合教研组有目的、有计划地增添仪器设备,及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仪器,共同研究使用方法,要充分发挥每件仪器、设备的作用,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3、要认真钻研教学大纲与教材,熟悉业务,掌握各种仪器、药品、设备的规格、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努力学习掌握各类器材的保养和维修方法,平时各种器材使用后都应检验其性能,并经常试擦上腊、加油,使器材保持完好备用状态。每学期放假前作一次大的保养、检修工作,对损坏的、自己无法修理的仪器要及时送教育服务处,外出修理。
4、积极参加教学和教研活动,学期初向有关教师了解实验计划,统一安排,及早准备。根据教学进度和教师填写实验表格要求,为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准备好各种必须仪器、药品、试剂等器材。演示实验应事先做一遍,学生实验应事先逐组检查一遍。对于学生实验,还应力争协助教师辅导学生实验,保证实验成功、顺利。
5、积极配合拓展型、研究型课程的开展,按指导教师要求不断提高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创造必要条件。
6、实验室、准备室、贮藏室整齐,有条不紊。各种仪器、药品、挂图、标本、模型等要分类编号,存放必须有规律,药品试剂必须要有标签,配套附件要定点存放,玻璃仪器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各类仪器橱上贴上器材清单,使之一目了然。
7、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积极开展实验研究,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对于教材中难做的,效果不显著的或暂时缺少仪器设备而无法开展的实验,应力争与教师一起研究自制或改进设备仪器,以提高实验的开设率和效果。对于有较显著并得到教师好评的自制教具,改进教具和设计新的学生实验,应及时报教育管理处由学校给予奖励。
8、应经常向师生进行爱护仪器、遵守管理制度的教育。对一切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和浪费国家财产等不良行为要坚决制止。教学仪器作为非教学用途出借,必须经教育管理主任审批,外校借用仪器还需征得教育服务处主任同意。借出器材实验员要负责收回。
9、必须备有、保管好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贵重物品在假日间可交有关部门存放,假日后取回。危险、极毒药品应用专柜贮藏,专人保管,严格遵守危险、极毒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用后及时回收记账,残渣应及时处理。
10、每日下班前,应检查各室水电、煤气和门窗等用电、用气、用水设备,保证实验室安全。
11、积极支持、帮助学科小组开展活动,准备实验器材。
12、每学期结束,应向教育管理处和教研组分管领导汇报器材保管、使用情
况和存放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卫生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有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定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具体管理学校卫生室工作。
2、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和卫生保健教育,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生理卫生和保健知识,特别是眼保健知识。
3、配合区教育医疗组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疾病,特别是要预防近视。
4、及时治疗和处理学生偶发病伤事故。
5、负责组织检查、总结各班卫生情况。
6、负责医疗器械的保管和医务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7、负责监控学校饭堂的卫生工作。
一、图书工作制度
1、每月有计划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保证图书经费合理使用。
2、新购图书做到及时进行分编上架,投入充通,不无故积压。
3、经常宣传、介绍新书内容,充分发挥宣传橱窗的阵地作用。
4、结合大队部、教学工作,依靠校内外力量,配合教研组、少先队组织,开展各种不同类型阅读辅导活动,每学期认真做好各年级阅读课外图书的安排工作。
5、认真做好教师和学生外借图书工作,准时外借,不无故停借,每学期做好图书服务员培训工作。
6、配合教学搜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做好教学图片、教育教学类杂志的保管工作。
7、爱护图书室财产,做好防潮防霉工作,随时修补好损坏的图书杂志。
二、图书外借制度
1、图书卡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涂改。
2、教师每人限三本图书、杂志,借后须及时归还,教学参考书不限量,但每学期要还清。
3、学生每人限借一本图书,借期以一个月为限,逾期停借。
4、借阅图书须加以爱护,如有损坏遗失应照价赔偿,套本以套价赔偿。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1. 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 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
。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3. 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
,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 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
追究赔偿责任。
5. 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
器材达标。
6. 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 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
二、主动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细心,严禁出错。
三、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四、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管理。
五、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六、定期检查教学卫生,配合体育教师对体育卫生定期检查测定,检查和监督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七、协助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八、做好突发疾病的药品准备和管理工作。
九、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设备,防止损坏,并负责卫生器械的维护工作
十、规范地做好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内学生食品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特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规定,不断完善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教育教学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具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五、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在正常情况下,力求就餐教工热量达2500-2600千卡,就餐学生热量达2900千卡。
六、注意内外环境卫生,采取有效的“三防”措施,消除老鼠、蝉螂、蚊子、苍蝇等。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八、禁止在食品贮存场所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对要包装贮存的熟食品要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材料包装。
九、用于食品生产的刀、墩、板、桶、盆、框、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十、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十一、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饮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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