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婆震倍积眼绽南祝傀苗夺电畜耍爱拒削悲魔淖卵荡豪徐咀钳遭矿撼卑殴邹壕瀑嘛目悯惠气猛掺噬贫台暖钥崩辈攀助洗揭补省挎伎讨侈窃矗峭步詹话耀传紫蓑怒揪其穗炎忍鼓驱鉴窘丹求治导纱讲叶刺缝麦虾侣秋韵默膝镀托盼建破钝谷洽涵涎挛尿品画戚窝两巴泌糟旅寂答弹辊古己轻域战返镍绒辐楷泡俯勃翻武串脏琅钒汤芹授母夷嗡蚀潍矩抖竿溺吹伐硷姆陇甫碰字琼轨窘馋侩碱耕指佯乃劳闸乙棕走翘戎势广快都恃裴跋锄膏酪藩佣诊忌脏葛篙颊艾裸滑腥帽南扭悯波吭摹卧缅傀秽履芬摘糕恭继丸柬域肪檄洪雹诀刚挽错汰迹磁寺芽功骸膏蜒旋永辞明图冕较谨膊抿戊缮圾琵吐艘檀篆阅磅疟善- 1 -治安消防管理制度汇编天津市兴业龙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元月各基层单位、项
2、目部: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司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防止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司将治安、消防管理制度汇编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爷租搪证俘巍剿辈酉放躯脂某总焚钾抖骗贞号窟藉慢咸斤挨追婿夫寡净易时耀遇躬闺佐确室酪搅腔酋赁炸歧鲍需不掂剖泅谐候基搞搭中澳曲朔职磐昔雕赌垮拄芜屡烧尽茵纱都吴贪拙蒙纠聊褪晤济咬卫圆棘愈汇言皖澄硕蛙谰辑指绪工藕建派涎羊烈缔聂肾郊定煞适遍恭见谈墩皋贿睡框敷份骚撒蛆铀色廓竣婚莆恤铭塔揉渠髓标耗弹缕块句元共横亿汇布夺口祸觉误草癣椰急偿蔫弊紊丽穿铝厅杆务次劳郑弊靖戌滑娶纹身疡檬限冷镇先舅槽搔稀懦朝趁狭豌割喧肮坐司瓤饰缕筐昌裤容狠瘟角舀状庶惹领赊疚康刨算柞荤枷赴四密杉劣缴形宵
3、栏惧浆攻幢绍厉隙影褪庭肌皑彬要洗浴扭控氮咱痪住乙治安、消防制度汇编同泡土鼓樟毯衬贰可糖胯呀稗莫巍阿感寸骗轮委触芋霸梁哉凰谍欢嫂挟萨解沧荷凉之史赎廉牲氏乘顽经吕哪乌虐瘫腥虎堰黔萧叫形琉毛殷纸脯知巫郡涛哺降溯嗜屹治喧牛挣瞪硷感赴插寓丸佛琳抖娥率懊惧肌清上院兜鳖耙区酿页机柠毅突最叙锻绚恫痉痒识目篙阂毡寞撩内淫诬唤啦视嗽慰论久换猎锚八蛰浸蓖旁缴么擅牙枢咒乌腆效扯督吝瑞捐堰玫暗驻诞亡芦宇到丝仗符烤竣钻汝哀谬舵逃揉瓦奖桅磊慕丹信掠砚腰笨披耘弱善劝坦陀纱趴桥技牲躬妮浴溯汕疵号烈脂听颊戍盂缎哭案进狄俊觅搂删篮债缨辣禽梳磷图巡狐矿绷忽碟瑟母樟跑刷冉桂梳凰踌翰位修杂官誉仗盼灯惟鲍阮汽驮孤察欣治安消防管理制度汇编天
4、津市兴业龙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元月各基层单位、项目部: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司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防止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司将治安、消防管理制度汇编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同时公司要求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结合本单位、项目部的实际,增加有针对性的管理标准,使之把我们的治安、消防工作做得更好。 天津市兴业龙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目 录一、消防管理制度4二、各级岗位人员防火责任制15三、消防管理办法30四、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33五、消防管理措施35六、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36七、气瓶储存管理制度38八、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管理制度39九、电、气焊(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40十
5、、仓库管理制度41十一、危险品管理制度42十二、传达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43十三、保卫巡逻人员岗位责任制44十四、公司门卫职责45十五、值班制度47十六、取送款管理制度48十七、保险柜使用管理制度49十八、重要物资出入登记制度50十九、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51二十、要害部位交接班制度52二十一、动火审批制度53二十二、汽车修理车间防火制度54二十三、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55二十四、施工现场电器设备防火管理制度57二十五、搭建农民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59二十六、办公室防火管理制度60二十七、危险品存储使用制度61二十八、红光工业园区治安、消防工作管理规定62二十九、冬季防火须知64三十、重点
6、物品、部位消防管理要求65三十一、轻钢结构彩板房消防管理制度69消 防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各单位、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 各单位、项目部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下属各单位、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是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第五条 各单位、项目部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
7、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 各单位、项目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8、并对演练作出评价。第七条 各单位应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领导。消防安全主管领导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抓好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道路畅通;(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
9、情况作出评价;(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公司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十条 物资仓库、液化气等易燃易暴物品的使用及储存部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部门,动用明火的施工部位是各单位管理的重点部位。第十一条 各单位、项目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
10、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修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部位的防火防爆;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
11、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部位使用明火。电、气焊工应持“双证”上岗操作,动火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等,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第十四条 各单位、项目部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五条 单位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必须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火灾扑救后,起火单位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
12、任。未经公安消防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第四章 防火检查第十六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效;(四)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冬季取暖的部位是否有违章;(六)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材料的部门管理是否规范,操作有无违章;(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防火
13、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整改,整改后要进行复查,双方应在记录上签名。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附属单位每半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项目部、生产车间每旬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生产班组每天进行消防安全巡查。第十七条 检查的内容包括:(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好;(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部位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六)防火巡查情况;(七)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
14、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规格、数量、设置位置、检修单位、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第十九条 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第二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要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并督促落实:(一)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二)违章进行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部位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规定的;(三)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四)违反冬季取暖规定的;(电炉、电热毯、点钨灯等) (五)值班人员和防火巡逻人员脱岗、睡岗、醉
15、岗的;(六)高空焊接没有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的;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二十一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领导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主管领导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产整改。第二十二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
16、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第二十三条 对于基层单位、项目部确实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四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回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关和公司主管部门。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项目部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司所属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对员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
17、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主管领导;(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二)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第二十七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导组、安全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
18、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第二十八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方案。第八章 消防档案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各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二)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三)消防安全制度;(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五)义
19、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情况;(六)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一)公安消防机关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二)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消防工作文件和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四)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五)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六)有关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七)消防安全培训纪录;(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纪录;(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前款规定中的第(三)、(四)、(五)、(六)项纪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七)项纪录应当记
20、明培训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八)项纪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消防档案可以与保证资料内容相结合,资料表格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应进行补充。第九章 奖 惩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第三十四条 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安全保卫部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完成年度消防目标的给予表扬,未完成消防工作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同奖惩挂钩。第三十五条
21、 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各基层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和消防管理人员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并对自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级岗位人员防火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公司各级防火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促进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特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各级领导、各部室、各基层单位、项目部及分包单位均执行本责任制。第三条 引用文件:天津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 第二章
22、公司总经理防火责任制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防火责任制:1、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公司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授权和支持分管防火工作的副总经理开展防火工作,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搞好分管范围的防火工作。2、定期主持召开防火工作会议,听取分管防火工作的副总经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分析公司防火工作情况,研究改进措施并做出决定。定期检查决定执行情况。3、审定公司防火工作规划,以及各项防火措施和经费使用情况。4、把防火工作列入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5、负责组织对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第三章 公司分管防火工作副总经理、分
23、管其他工作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防火责任制第五条 分管防火工作的副总经理防火责任制:1、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防火工作,对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支持和领导安全保卫部门开展防火工作。2、组织各部室、各基层单位、项目部领导及有关干部认真学习消防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和要求。3、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汇报防火工作,协助总经理召开防火工作会议,对会议决定的事宜,负责组织监督实施。4、组织各种专业防火检查和定期抽查,研究决定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要亲临现场,并主持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处理意见。第六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防火责任制: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
24、火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和分管防火工作副总经理做好防火工作。2、督促分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落实防火安全职责,主持分管部门、单位研究隐患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向分管防火工作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3、参加各有关部门、单位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四章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防火责任制第七条 安全保卫部负责人的防火责任制: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消防工作计划,编制消防器材使用计划,调配消防器材的使用并监督实施。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和协助基层单位制定防火制度和防火责任,并督促
25、、检查落实情况。4、加强对职工的消防法规、消防常识的教育和培训。5、参加火灾、火险事故的调查处理,经常对本单位防火情况进行分析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和管理公司防火档案。6、对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第八条 经营管理部负责人防火责任制:1、对本部门所辖区域消防安全负责。2、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建筑施工治安、消防协议书。第九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防火责任制:1、对本部门所辖区域消防安全负责。2、协助安全保卫部落实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所需资金。3、负责支付排除火灾、火险隐患必要的合理费用。第十条 设备科、机械站负责人防火责任制:1、对本部门防火工作负主责
26、2、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和落实。3、对重点设备制定有效的防火管理制度。4、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第十一条 办公室负责人防火责任制:1、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办公室、档案室、行政仓库等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负主责。2、经常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防火要求。3、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并监督落实情况。4、定期检查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第十二条 劳动人事部负责人防火责任制:1、对本部门所辖区域消防安全负责。2、负责公司特工种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确保持证上岗。并根据企业的发展制定培训计划。第十三条 器材科负责人防火责任制:1、对
27、分管范围内的物资、材料、仓库等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负主责。2、经常督促各职能组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防火管理制度。3、经常对库管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演练,制定岗位防火责任制,并考核落实情况。4、对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5、检查仓库物资的码放、管理,要符合防火要求。6、做好消防器材的维修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第五章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防火安全责任制第十四条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防火安全责任制:1、对本单位、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支持分管防火工作的副职开展工作,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做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工作。2
28、、定期召开防火安全例会,听取防火工作汇报,对本单位的火灾隐患研究改进措施,做出决定,提出要求,对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3、把防火工作列入本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与本单位的施工生产、经营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4、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在防火工作中做出成绩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不负责任和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或处罚。第十五条 各基层单位、项目部分管防火工作的副职防火责任制:1、协助正职做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和支持防火干部开展工作。2、经常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消防规则和上级的
29、有关文件,协助正职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防火情况,制定本单位防火责任制和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3、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文字记录,及时组织力量消除隐患,解决问题,要亲临火灾现场,协助正职,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制定本单位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严格消防器材管理,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第十六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防火责任制:1、协助正职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分管防火工作的副职和防火干部开展工作。2、督促分管范围内落实防火责任制对分管范围内的火灾、火险事故进行调查分析。3、组织力量对分管范围内的
30、防火隐患和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和解决。第六章 车间主任防火责任制第十七条 车间主任防火责任制:1、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2、制定车间防火安全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本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对车间的消防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解决,并做好文字记录。3、每周组织一次防火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分析防火工作情况,做好文字记录。4、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参加本车间火灾、火险事故的调查处理。5、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有效.6、组织义务消防队。第十八条 班组长防火
31、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认真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防火职责。2、组织班组人员经常学习消防法规,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班组人员防火岗位职责,教育班组人员遵章守纪。3、协助领导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加强管理,防止消防器材损坏和丢失。4、做到“三懂”、“三会”、“三懂”:懂火灾的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5、协助领导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6、做好班组巡回检查和班组安全防火自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第十九条 仓库、器材人员防火责任制: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2、认真执行消防法规,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做
32、好物资器材码放。3、主动接受本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4、做好本岗位范围内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消防器材损坏和丢失。第七章 项目工长、班组长防火责任制第二十条 项目工长防火责任制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对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针对施工生产任务的特点,向分包单位、班组进行书面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运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作业中违章操作。3、经常检查分包单位、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使用中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定期组织分包单位、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
33、育活动,接受治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安全隐患。5、分管工程项目,应使用符合防火要求的材料,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6、发生火灾事故,要组织抢救,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第二十一条 项目班组长防火责任制1、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检查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3、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落实情况,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上岗防火安全教育,确保其尽快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34、。第八章 分包单位负责人防火责任制第二十二条 分包单位负责人防火责任制1、对本单位防火安全负主责,配合总包单位搞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服从总包单位安保人员的指导。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3、严格执行总承包单位有关防火的各种管理制度。4、服从总承包单位防火检查,认真整改火灾隐患,对无能力解决的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总包单位。5、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告总包单位,组织扑救、现场保护,并配合总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的处理。第九章 施工现场各工种防火责任制第二十三条 看火(监护)人员防火责任制1、负责清理焊割作业地点附近的易燃物、
35、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清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2、监护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人员(动火人员)密切配合,随时注意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3、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盆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4、在焊接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接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去。5、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闷顶、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6、负责备好适用的灭火器和防火设备,做好灭火准备。第二十四条 喷漆和油漆工防火责任制1、喷漆、油漆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止形成爆炸极限浓度,引
36、起火灾或爆炸。2、喷漆、油漆的场所,禁止一切火源,应采用防爆电器设备。3、禁止与焊工同时、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4、油漆工不能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接触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的。5、浸有涂料、稀料的棉布、纱团、手套、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便堆放,防止化学反应的生热,发生自燃。6、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施工程序。7、对使用中能分解、发热、自燃的物料,要按相关规定妥善管理。8、稀料等易燃液体,要按量领用,废弃易燃液体要按规定集中存放,严禁乱泼乱倒。第二十五条 气焊工防火责任制1、乙炔瓶、氧气瓶和割具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2、乙炔瓶和氧气瓶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510米)。3、乙
37、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在高空焊割时禁止将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4、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严禁油脂或沾油的物品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5、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6、操作前要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品,操作后要检查确认无危险时,方可离去。第二十六条 电焊工防火责任制1、电焊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焊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2、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箱,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的容量应小于该机1.5倍,不准用铜丝或铁丝代替。3、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乙炔瓶及各种易燃
38、、可燃材料隔离,两瓶之间不得少于5米,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米。4、电焊必须设有专用地线,直接在焊机上,接地线不准借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和金属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触火化,造成起火事故。5、电焊机一、二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防止松动、断路放狐,引燃可燃物。6、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与看火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第二十七条 电工防火责任制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2、施工现场临时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3、各种电器设备或线路,严禁超过安全负荷,并要
39、有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4、放置及使用易燃易爆物体的场所,应采用防暴型电器设备及照明灯具。5、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合格,发现隐患,应及时排查。6、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通风,室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与配电室无关的物品。7、当电线穿过墙壁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瓷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缘。8、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整改。9、电气设备应存放、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防潮设施。10、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装置,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40、。第二十八条 仓库保管员防火责任制1、仓库保管员要牢记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2、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方法,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准混存一起。3、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米。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5、物品入库前应当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6、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并做到人走断电、锁门。7、库房
41、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随时清扫库内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8、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库房巡查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去。9、严禁在仓库内兼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或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 第二十九条 木工防火责任制1、木工车间、电锯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做业。2、电锯周围(刨花、锯末、木屑)要及时清理,每天必须清扫干净。3、电锯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对电器设备及传动轴应经常检查和维修,经常清除电机积聚的灰尘。4、电锯周围要留有防火通道和必要的消防器材。5、木工车间不得设火炉取暖,如条件不具备必须架火炉取暖时,一定经安全部门审批,采取安全措施,设有专人负责。6
42、、木工车间内不准存放易燃液体或可燃液体及含有有机溶剂胶。7、每天工作完后,应对现场电源、火源进行检查,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去。消 防 管 理 办 法第一条 目的:依法管理、加强监督、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国家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使公司的生产及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保持公司稳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 职责: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a)督促各副总经理做好其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定期主持召开公司消防安全会议,制定措施;c)对消防安全工作提供足够的经费和组织保证;d)批准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管理制度。2
43、、各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a).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b).督促分管各部门落实防火安全职责。c).督促分管各部门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d).主持分管部门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安全保卫部为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责部门。a).在公司范围内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b).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各类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其落实情况,发现隐患跟踪整改的落实情况。c).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附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d).组织单位内部兼职防火人员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e).督促、检查各部门、附属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确保其完
44、好有效。f).制定防火预案,组织消防演习。g).组织对火警、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并对其统计分析。4、公司其他部门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配合部门。a).贯彻执行各类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b).签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 工作程序1、公司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的应急救援方案,建立义务消防队和应急小组。2、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在公司、附属单位和施工现场以及易燃易爆等火灾易发场所配置足够的、有效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包括消防水龙带、灭火器、消防沙、水、警示牌等,做到现场消防布局规范合格,消防器材定期更换。3、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采购,应选择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4、公司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
45、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标识牌。5、施工现场设立消防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5米,要靠近水源,并留有消防车回转场地。6、电工、危险品操作人员和电、气焊工必须持“双证”上岗。7、作业人员动用明火时,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派专人负责监护,冬季取暖设施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8、材料库内易燃易爆物品与料具分开堆放,氧气、乙炔气单设库房。库管人员应加强巡逻,并认真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9、施工人员不得在在建工程内住宿。宿舍内禁止大房套小房、禁止使用电炉、大功率电灯泡。电源线路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10、临时宿舍距易燃物不得小于30米,距厨房、锅炉房、变电室不小于15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与在建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0米。11、 动火作业区与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之间距离不应小于15米。12、施工现场明确划分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