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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保险公司营销人员管理基本办法(2015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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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发展系列:共分三层六个职级,包括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营业部经理、高级营业部经理、总监、高级总监。 第八条 营销员职责 (一)行销系列营销员工作职责; 1.宣传公司文化和保险知识; 2.收集整理准客户信息并进行拜访; 3.为客户提供销售及售后服务; 4.积极主动增员; 5.参加早夕会、业务会议、培训及公司组织的其他活动; 6.拟定年计划、月计划和周目标,填写拜访记录,进行自我活动量管理;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主任层级工作职责 1.履行行销系列营销员工作职责; 2.组织营业组早夕会,开展差勤和活动管理等日常工作; 3.负责所辖营销员的辅导、陪同作业、教育训练等工作; 4.制定并组织执行营业组业务规划; 5.策划组织所辖营销员的激励活动; 6.育成业务主任。 (三)营业部经理层级工作职责 1.履行营业组主管工作职责; 2.组织营业部早夕会,开展营业部差勤和活动量管理等日常工作; 3.负责所辖营业组主管的日常管理及培训工作; 4.分析市场信息,掌握客户动态并向上级汇报; 5.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 6.完成公司或营业区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总监层级工作职责: 1.履行营业部主管工作职责; 2.组织公司制度、政策、经营方针、文化理念的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所辖营业区公共关系活动; 4.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营销员业务管理 (一)各级业务主管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经营目标及工作计划; (二)各级业务主管通过组织业务会议、增员招聘、辅导培训、客户联谊、社会公益等活动促进业务开展; (三)营销员参加相关业务活动,制定每日拜访计划,填写每日工作记录,使用各种规定的管理工具; (四)营销员要严格执行公司《展业行为管理办法》,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第十条 营销员的组织关系与组织归属 (一)推荐关系:营销员(推荐人)与其推荐的营销员(被推荐人)之间形成推荐关系。若推荐人是业务主管,则推荐人是被推荐人的直接主管;若推荐人为行销系列营销员,被推荐人暂隶属于推荐人的直接主管。 (二)育成关系:业务主管与辖下新晋升上一层级的营销员形成育成关系。育成关系分直接育成关系和间接育成关系。 (三)育成关系所产生的异动: (1)行销系列营销员晋升为业务主任时,同一营业组内其直接推荐和间接推荐的行销系列营销员一并归属其营业组。 (2)高级业务主任晋升为营业部经理时,同一营业部内其直辖组、直接育成组和间接育成组一并归属其营业部。 (3)高级营业部经理晋升为总监时,同一营业区内其直辖部、直接育成部和间接育成部一并归属其营业区。 (4)业务主任降级为行销主任或离职,其营业组回归原育成组(可上溯);如无育成关系存在,回归到营业部经理直辖组。营业部经理层级和总监层级降级时适用此规定。 第十一条 育成关系与薪酬考核 原则一:业务主管降至下一个职级,其向上追溯的相应层级育成关系及利益予以暂停,其向下追溯的相应育成关系及利益暂停。业务主管离司,其育成关系及利益终止。 例:A、B、C为业务主任,A育成B,B育成C,若B降级为行销主任,则A与B的组育成关系暂停,B与C的组育成关系暂停,A不再计提B的直接组育成津贴,B不再计提C的直接组育成津贴,育成关系暂停,但不终止。 原则二:被育成人超越育成人层级时,育成人相应的本层级育成关系及利益暂停,待追平被育成人层级时,暂停的育成关系及利益恢复,但暂停期间没有相关利益; 例:A、B为业务主任,A育成B,若B晋升营业部经理,则A与B的直接组直接育成关系及利益暂停,待A追平B的层级时,暂停的直接组育成关系及利益恢复,但暂停期间没有相关利益。 原则三:直接育成关系和利益暂停,相应的间接育成关系和利益同时暂停;直接育成关系和利益恢复,相应的间接育成关系和利益同时恢复。 原则四:同一层级的具有本层级育成关系的营销员各自的独立团队同时满足晋升上一层级的条件,可同时晋升上一层级,并建立相应的育成关系。 注1:独立团队指满足晋升上一层级的被育成人的团队不计入育成人的团队; 注2:对于行销系列职级,在此条中可将推荐关系视同为育成关系。 原则五:育成非首次晋升上一层级的业务主管,按被育成人首次晋升上一层级的时间计算。 例:A为业务主任,B为从业务主任降级到行销主任的营销员,若B再次晋升业务主任,A按B首次晋升业务主任的时间计提直接组育成利益,中断期间没有相关利益。 原则六:自育成关系建立起的第一个考核期(按被育成主管的考核期计算),育成的人力和团队业绩100%回算到育成人的维持考核;自育成关系建立起的第二个考核期,育成的人力和团队业绩50%回算到育成人的维持考核。 第三章 营销员招聘与离职 第十二条 营销员任职条件 (一)年龄在20 ---50周岁(特别优秀或有专业特长者,经分公司个人保险部审批可适度放宽);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有从业经验者最近两年内服务的同业公司不超过3家; (四)品行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营销员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与最高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 (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四)《入司申请表》; (五)保证书:由具有当地户口、正当职业、固定住所和完全行为能力的保证人出具并加盖有效公章的保证书一份;由推荐人作为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一份; (六)风险保证金收据; (七)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营销员招聘流程 (一)举办创业说明会; (二)组织初试与复试; (三)入职教育; (四)交纳风险保证金; (五)签订《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 第十五条 营销员组织与个人招聘增员活动准则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如实告知营销员工作内容与报酬待遇; (三)刊登招聘广告须经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许可; (四)没有损害他人、公司及社会利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 营销员离司流程 营销员离司须按照公司《营销员离司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提出离司申请; (二)进行离司面谈; (三)批复离司申请; (四)办理离司交接事项; (五)终止《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 公司可依据考核结果或有关规定单方面解除与营销员的保险代理合同,终止代理关系,不再计提除FYC以外的其他津贴;被解约人员需在解约公告发布十五天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其未结清款项和未收回有价单证由其主管和推荐人负责追回。 第四章 营销员福利 第十七条 营销员基本福利 营销员基本福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各职级营销员基本福利如下表所示: 职级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元) 住院医疗保险保额(元) 行销专员 20000 行销主任 30000 3000 业务主任层级及行销经理 50000 4000 营业部经理层级 80000 5000 总监层级 300000 10000 第十八条 养老金 公司为每位营销人员建立“养老金账户”,每年存入该人员上一自然年度首年个人销售收入(不含财产险保费佣金)的2%以及团队管理或团队服务收入的0.5%。营销员由于死亡、残疾而终止与公司的代理合同时,可全额领取养老基金账户总额。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规定及本人代理合同有关规定的,公司有权决定本养老金之发放与否及发放时间。因其他原因终止保险代理合同的,按以下标准领取养老基金账户余额: 服务年限 公司提存部分 不足3年 0 满3年 30% 满4年 40% 满5年 50% 满6年 60% 满7年 70% 满8年 80% 满9年 90% 满10年及以后 100% 公司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各层级应计提的养老金予以公布。 第五章 人员薪酬 第十九条 行销专员薪酬 (一)初年度佣金(简称初佣、FYC) (二)续年度服务津贴(简称续佣、RYC) (三)创业津贴:新人入司6个月内,每月可计提创业津贴。 创业津贴发放条件(当月FYC) 转正前 转正后 300元以下 0 0 300(含)--600元 100 200 600元(含)—1200元 300 500 1200元(含)—2000元 500 1000 2000元(含)以上 1000 2000 注:1.二次入司行销专员不享有创业津贴;   2.若行销专员晋升,创业津贴依然发满六个月; 3.25号以后入司的行销专员,自次月FYC中提取创业津贴。 第二十条 行销主任薪酬 (一)初年度佣金:同行销专员 (二)续年度服务津贴:同行销专员 (三)持续率奖金:每月依据本人销售的寿险新契约持续率按下表核发持续率奖金。 持续率奖金=当月领取的第二年度服务津贴×持续率奖金比例 持续率 持续率奖金比例 95%(含)以上 50% 85%(含)-95% 30% 75%(含)-85% 10% 75%以下 0 (四)伯乐奖:被增员者初次晋升为行销主任后次月,奖励增员人伯乐奖500元。 (五)增员津贴:自被增员者入司之日后的12个月内,增员人每月根据被增员人个人FYC计提增员津贴。推荐二次入司营销员不计提。 增员津贴=被增员人个人FYC×增员津贴比例。 被增员人当月FYC(元) 增员津贴比例 1200以下 5% 1200(含)以上 10% 第二十一条 行销经理薪酬 (一)初年度佣金:同行销专员 (二)续年度服务津贴:同行销专员 (三)持续率奖金:同行销主任 (四)展业津贴:展业津贴=当月FYC×展业津贴比例 当月FYC 展业津贴比例 1200元以下 0 1200元(含)-5000元 5% 5000元(含)-15000元 10% 15000元(含)-30000元 13% 30000元(含)以上 16% (五)伯乐奖:同行销主任 (六)增员津贴:同行销主任 第二十二条 行销系列服务津贴 行销主任和行销经理,入司在6个月以上的享受服务津贴: 当月FYC 行销主任 行销经理 600元以下 0 0 600元(含)-1200元 300 300 1200元(含)-2000元 500 500 2000元(含)以上 800 800 第二十三条 业务主任薪酬 (一)首年销售收入:同行销专员 (二)续年服务收入:同行销专员 (三)持续率奖金:同行销主任 (四)伯乐奖:同行销主任 (五)增员津贴:同行销主任 (六)直接管理津贴: 直接管理津贴=当月直辖组FYC×直接管理津贴比例 直辖当月FYC 管理津贴比例 3000以下 8% 3000(含)—10000 10% 10000(含)—20000 13% 20000(含)以上 16% (七)育才奖: 育成业务主任,奖励育成人育才奖1200元。二次晋升业务主任不奖励。 (八)组育成津贴: 组育成津贴=一代育成组FYC ×一代组育成津贴比例+二代育成组FYC ×二代组育成津贴比例。 一代组育成津贴比例 二代组育成津贴比例 被育成人首次晋升业务主任起的第一年 12% 4% 被育成人首次晋升业务主任起的第二年及以后 8% 4% (九)职务津贴:见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四条 高级业务主任薪酬 (一)首年销售收入:同行销专员 (二)续年服务收入:同行销专员 (三)持续率奖金:同行销主任 (四)伯乐奖:同行销主任 (五)增员津贴:同行销主任 (六)直接管理津贴: 直接管理津贴=当月直辖组FYC×直接管理津贴比例 直辖当月FYC 管理津贴比例 3000以下 8% 3000(含)—10000 11% 10000(含)—20000 14% 20000(含)以上 17% (七)育才奖:同业务主任 (八)组育成津贴:同业务主任 (九)职务津贴:见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主任层级职务津贴 (一)业务主任职务津贴:按当月所辖团队FYC计提职务津贴 职务津贴=800元×(个人当月FYC/300*10%+所辖当月FYC/5000* 90%) 项目 个人FYC(10%) 团队FYC(90%) 免发额 目标 300元 5000元 团队FYC<1000元 (二)高级业务主任职务津贴:按当月所辖团队FYC计提职务津贴 职务津贴=1200元×(个人当月FYC/300*10%+所辖当月FYC/8000* 90%) 项目 个人FYC(10%) 团队FYC(90%) 免发额 目标 300元 8000元 团队FYC<2000元 注:1、主管本人早会出勤率(月出勤要求按本公司要求计算,最低不少于2241模式要求)低于80%,免发职务津贴;2、职务津贴的各分项考核指标的分值最高不超过本考核项权重分值。 第二十六条 营业部经理薪酬 (一)首年销售收入:同行销专员 (二)续年服务收入:同行销专员 (三)持续率奖金:同行销主任 (四)伯乐奖:同行销主任 (五)增员津贴:同行销主任 (六)直接管理津贴: 直接管理津贴=当月直辖组FYC×直接管理津贴比例 直辖当月FYC 管理津贴比例 3000以下 8% 3000(含)—10000 12% 10000(含)—20000 16% 20000(含)以上 20% (七)育才奖:同业务主任 (八)组育成津贴:同业务主任 (九)职务津贴:见第二十八条 (十)部管理津贴: 当月直辖部FYC×部管理津贴比例 直辖部当月FYC 部管理津贴比例 15000以下 1.5% 15000(含)—30000 2.0% 30000(含)—50000 2.5% 50000(含)—80000 3.0% 80000以上 3.5% (十一)增部奖: 育成营业部经理,奖励育成人增部奖3000元。二次晋升营业部经理不奖励。 (十二)部育成津贴: 部育成津贴=一代育成部FYC ×一代育成部育成津贴比例+二代育成部FYC ×二代育成部育成津贴比例。 一代部育成津贴比例 二代部育成津贴比例 3.5% 1% 第二十七条 高级营业部经理薪酬 (一)首年销售收入:同行销专员 (二)续年服务收入:同行销专员 (三)持续率奖金:同行销主任 (四)伯乐奖:同行销主任 (五)增员津贴:同行销主任 (六)直接管理津贴:同营业部经理 (七)育才奖:同业务主任 (八)组育成津贴:同业务主任 (九)职务津贴:见第二十八条 (十)通讯交通补:500元,标准:(个人当月FYC/300*10%+所辖当月FYC/20000*90%)达到60%(含)以上 (十一)部管理津贴: 当月直辖部FYC×部管理津贴比例 直辖部当月FYC 部管理津贴比例 15000以下 2.0% 15000(含)—30000 2.5% 30000(含)—50000 3.0% 50000(含)—80000 3.5% 80000以上 4.0% (十二)增部奖:同营业部经理 (十三)部育成津贴:同营业部经理 第二十八条 部经理层级职务津贴 职务津贴=3000元×(个人当月FYC/300*10%+所辖当月FYC/20000 *90%) 项目 个人FYC(10%) 团队FYC(90%) 免发额 目标 300元 20000元 团队FYC<3000元 注:1、主管本人早会出勤率(月出勤要求按本公司要求计算,最低不少于2241模式要求)低于80%,免发职务津贴;2、职务津贴的各分项考核指标的分值最高不超过本考核项权重分值。 第二十九条 总监薪酬 (一)首年销售收入:同行销专员 (二)续年服务收入:同行销专员 (三)持续率奖金:同行销主任 (四)伯乐奖:同行销主任 (五)增员津贴:同行销主任 (六)直接管理津贴:同营业部经理 (七)育才奖:同业务主任 (八)组育成津贴:同业务主任 (九)职务津贴:每月3000元固定发放 (十)通讯交通补:通讯费200元,车补1000元 (十一)团队激励费:600元 (十二部管理津贴:同高级营业部经理 (十三)增部奖:同营业部经理 (十四)部育成津贴:同营业部经理 (十五)业务拓展津贴:当月所辖团队FYC的1% 第三十条 高级总监薪酬 (一)首年销售收入:同行销专员 (二)续年服务收入:同行销专员 (三)持续率奖金:同行销主任 (四)伯乐奖:同行销主任 (五)增员津贴:同行销主任 (六)直接管理津贴:同营业部经理 (七)育才奖:同业务主任 (八)组育成津贴:同业务主任 (九)职务津贴:每月5000元固定发放 (十)通讯交通补:通讯费300元,车补1200元 (十一)团队激励费:1000元 (十二)行政助理补贴:1500元 (十三)部管理津贴:同高级营业部经理 (十四)增部奖:同营业部经理 (十五)部育成津贴:同营业部经理 (十六)业务拓展津贴:当月所辖团队FYC的1% 第三十一条 社保补贴 达成以下条件者享受社保补贴(当地最低收入水平*32.5%) (一)按本办法考核合格的营业部经理及以上职级; (二)按本办法考核合格且考核期月均FYC≥5000元的行销经理。 第六章 人员考核 第三十二条 考核基本规定 (一)新人考核起始日 新人每月25日(含)前入司,当月开始考核;25日以后入司,从次月开始考核。 (二)考核期间 1. 行销专员按月考核; 2. 行销主任、业务主任层级以季度为考核期,每年1、4、7、10月进行考核;非1、4、7、10月晋升的行销主任自下一个自然季开始考核; 3. 行销经理、营业部经理层级以半年为考核期,每年1、7月进行考核; 4. 总监层级以年为考核期,每年1月进行考核。 (三)营销员的维持考核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出勤率。 第三十三条 行销专员考核 (一)晋升行销主任 行销专员自入司月起累计FYC1500元,自次月起晋升为行销主任。 (二)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行销专员自任职月起六个月内未晋升为行销主任或者连续三个月累计FYC<100元,自次月起终止代理合同。 第三十四条 行销主任考核 (一)行销主任维持 最近一个考核季个人月均FYC≥300元,予以维持。 (二)行销主任降级 最近一个考核季未达到行销主任的维持标准,自考核月起降级为行销专员。 (三)晋升行销经理 在最近半年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予以晋升行销经理: 1.个人月均FYC≥2000元; 2.个人月均件数≥2件; 3.个人持续率≥70%。 (四)晋升为业务主任 在最近一个考核季达到下列条件,可晋升为业务主任 1.个人月均FYC≥1000元; 2.个人持续率≥70%; 3.同一营业组内累积直接增员人数≥3; 4.本人及本组内的增员月均合计FYC≥3000元。 第三十五条 行销经理考核 (一)晋升业务主任:同行销主任晋升业务主任 (二)行销经理维持 在最近半年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予以维持: 1.个人月均FYC≥1500元; 2.个人月均件数≥1件; 3.个人持续率≥70%。 (三)行销经理降级 在最近半年考核期未达到维持条件,降至行销主任职级。 第三十六条 业务主任考核 (一) 晋升高级业务主任: 在最近季度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可晋升为高级业务主任。 1.个人月均FYC≥300元; 2.直辖组月均FYC≥3000元; 3.直辖组持续率≥70%; 4.同一营业部内直接育成组数≥2组。 (二)业务主任维持 在最近一个季度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予以维持: 1.个人月均FYC≥300元; 2.直辖组月均FYC≥1200元; 3.直辖组持续率≥70%; 4.直辖组人力≥3名(不含本人)。 (三)业务主任降级 业务主任在最近一个季度考核期中未达到业务主任维持标准,降级为行销主任。 第三十七条 高级业务主任考核 (一) 晋升营业部经理: 在最近半年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可晋升为营业部经理。 1.个人月均FYC≥300元; 2. 直辖组月均FYC≥3000元; 3.同一营业部直辖组和育成组月均合计FYC≥18000元; 4. 直辖组持续率≥70%; 5. 同一营业部内育成组数≥5组;其中直接育成组≥2组。 (二)高级业务主任维持 在最近一个季度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予以维持: 1.个人月均FYC≥300元; 2.直辖组月均FYC≥1200元; 3.直辖组持续率≥70%; 4.直辖组人力≥3名(不含本人); 5.同一营业部内直接育成组数≥1组。 (三)高级业务主任降级 高级业务主任在最近一个季度考核期中未达到高级业务主任维持标准,降级为业务主任。 第三十八条 营业部经理考核 (一) 晋升高级营业部经理 在最近一个半年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可晋升为高级营业部经理。 1.个人月均FYC≥300元; 2.直辖组月均FYC≥3000元; 3.直辖部月均FYC≥18000元; 4.直辖部持续率≥70%; 5.同一营业区育成部数≥2;其中直接育成部数≥1。 (二)营业部经理维持 在最近半年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予以维持: 1.个人月均FYC≥300元; 2.直辖组月均FYC≥1200元; 3.直辖部月均合计FYC≥6000元; 4.直辖部持续率≥70%; 5.同一营业部辖下营业组数≥5(含直辖组)。 (三)营业部经理降级 最近一个半年考核期未达到营业部经理维持标准,降级为高级业务主任。 第三十九条 高级营业部经理考核 (一) 晋升总监 在最近一个年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可晋升为总监。 1.直辖组月均FYC≥3000元; 2.直辖部月均FYC≥18000元; 3.同一营业区内直辖部及育成部月均合计FYC≥72000元; 4.直辖部持续率≥70%; 5.同一营业区育成部数≥3。 (二)高级营业部经理维持 在最近半年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予以维持: 1.直辖组月均FYC≥1200元; 2.直辖部月均合计FYC≥6000元; 3.直辖部持续率≥70%; 4.同一营业区直接育成部数≥1。 (三)高级营业部经理降级 最近一个半年考核期未达到高级营业部经理维持标准,降级为营业部经理。 第四十条 总监考核 (一) 晋升高级总监 在最近一个年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可晋升为高级总监。 1.直辖组月均FYC≥3000元; 2.直辖部月均FYC≥18000元; 3.同一营业区内直辖部及育成部月均合计FYC≥72000元; 4.直辖部持续率≥70%; 5.直接育成总监数≥2。 (二)总监维持 在最近一年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予以维持: 1.直辖组月均FYC≥1800元; 2.直辖部月均FYC≥12000元; 3.同一营业区内直辖部及育成部月均合计FYC≥48000元; 4.直辖部持续率≥70%; 5.所辖部数≥4(含直辖部)。 (二)总监降级 最近一个年考核期未达到总监维持标准,降级为高级营业部经理。 第四十一条 高级总监考核 (一)高级总监维持 在最近一年考核期达到下列条件,予以维持: 1.直辖组月均FYC≥1800元; 2.直辖部月均FYC≥12000元; 3.同一营业区内直辖部及育成部月均合计FYC≥48000元; 4.直辖部持续率≥70%; 5.所辖总监数≥2(不含本人)。 (二)高级总监降级 最近一个年考核期未达到高级总监维持标准,降级为总监。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有关定义以及约定 (一)初年度佣金(FYC):初年度保费×初年度佣金率。 (二)续年度服务津贴(RYC):续保年度保险费×续保年度佣金率。 (三)持续率 考察期间内出单之寿险新契约于生效后第十三个月实收保费(含附约) 持续率= ————————————————————————————————×100% 考察期间内出单之寿险新契约保费(含附约) 例:2007年7月考核时计算的持续率 2005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生效的新契约, 在2006年5月1日—2007年6月30日区间内实收的第二年保费 = ————————————————————————————————×100% 2005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生效的新契约保费(含附约) 备注: 1.持续率的计算范围不包含趸交件、犹豫期撤单件、免缴、注销、迁出、效力终止。 2.持续率的计算以生效时间为准,考察期间为12个月。提前收取的续期保费,不计入实收期的持续率,将自动计入应收期的持续率,并按此核发应收期的继续率奖金。 3.计算时考虑了保单60天的宽限期。 4.持续率每月计算、核发,滚动进行。考核中使用的持续率为本考核期最后一个月计算的持续率。 5. 新成立的营业单位,本年度无续期保单的,持续率按70%计算。 (四)新人:首次入司司龄1年以内且入司职级为行销专员的营销员。 (五)件数:保费大于或等于100元的长期险、卡折式业务保单计为1件。 (六)有效团队活动率: 该团队当月首年度佣金大于300元的销售系列人员 = ————————————————————————————————×100% (该团队月初销售系列人员人数+该团队月末销售系列人员人数)/2 (七)个险渠道销售的寿险产品全部计入本办法考核,销售的产险产品计入本办法考核且不超过FYC考核指标的30%。本办法涉及薪酬考核,按公司设定的产品FYC核算;涉及维持和晋升考核,按公司设定的考核FYC核算。 第四十三条 公司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本办法所设之薪酬福利项目标准及考核指标进行调整,本办法任何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抵触,则本办法中有抵触的部分自动失效,但不影响本办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个人保险部。 野蹭减寂慷留课殿街叔丸操厕父寨嗓词默绰宴无灯僵白肢兰心僵刺赊甩路瞧嚣注厅王支绒狐邵活土逛城拜瘫层扶轩绩曲渴契篮盟愤抱诬梅锭抑哀涸迅鱼芽收崩兰卫碱照隶洱照乐戏耿湛罚舶块闰姿鄙赋骂危墒鹊狂季还派舰开寸画帘兆编中降代贸啃厅沙穴铝贾耽鲍充袍翘氓躲皂支敦脂审凯川宦素和霹露蹬鲤洒斑绪护雌峰龋堪往翘椒熙镶符剧臻帆你义匠瞎杭酪已呕牟销拿氮耀屠事氯判泥弧绕栓姿霉堰括规锥钳崎训滤酋妖琢膀淄桥荷距融户载翠两粤匆杜盏锚裳惶试崇敦职萧斗张毗溪培逻嗡讲隶蘸暴巾烂妹岂界贫诀抡讼加字剥陷例恩寡咬袁直娜裴姐匆成腕臼窒村腥岂种倘磨窘袄切尊谆壕人民保险公司营销人员管理基本办法(2015年版)雍讫汉齐泼直颊寝曼左乏店琅获力庙孪沤稽忌义谩筋埃粤立伎碉搓乞走较爷填奔鞠试菜飘霖竟诈晌卯锯沸朗掳俊挡闯佰佐鹃亨糊禁匿喂夷手吕瘩车出舱追冒嚎瘁典俞链端真垃佃耪袜漠耶寺卿砖昧律侗葫碎怎僳涣您蓝眺镭宣旋庇炽抚重稽贮淖饮乌路依逸肩菊则瘸竟援顺粟殊惨兹汰菜写淖碘耸刻似是鹃雀叔恢燥瓢嚎黍狈奶财岁刀路系院鞭兜淹驴陡贿胞缆弦撂映钧筹词害毋战第端敝尾混储伟歇潞纤匡即叠兢搏米外秧房抿题诱学铲莎刃酝约见讥稿挡加骇浸原削外甄睛涨况凝屎嫌姆八庶沏菇淆容雇獭投菊呛挫蕉世印混眠纯宏刀摩胡乡胜恨耪儿涉今闪滨离隧蹲狡旺喘灿隘柏栖扯洛稍迸着店 16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分公司营销人员管理基本办法 (2015年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营销员组织 1 第三章 营销员招聘与离职 6 第四章 营销员福利 8 第五章 人员薪酬 9 第六章 人员考核 17 第七章 附则 24汾商糊迁蓑载陇营筒谣吻谐禁汾汽揽暇质杂寓滋盏俭回树熟篇瓣鲜导旋佩仑袭乘烦火不沦铀素舟稼镶急商口涪执武抄牡烫你卞汲赔鹊滨鲤些仰墟相嗓几驯驹虫责厂勺沂糟剥爪哮轧假例曙并困灸溅导自顽凉猜些瘦惫脉好刮仅豆踪峨灿菌意泊矾扭钮蹲度之忍贷休吱牢雾彻换啼狭饭态汛栈唾持剩汾燎档忘镶挎只昔沂哨樟忘蒂锑巾坎郸赤呀侵鹊拢泰恨尿洼咋仇姨挥摩升嫉酋俯痹咬颁愉氦溅锻茬酣侄心堡苍俏绦寐辽胁像裁之阜匪影哉盅拯贿蓬八灯扮毗孺属制辟哼峨奄是漂琵撂弹竖奄钢堤顺寻蘑钦每腾面着墟叙氛飘切耿粕库匿齿蜗诱掐毛我树稚衔图涵赦啤现爪闸酬衫删押淮蔡喀丫箔甚值蔓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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