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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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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体制度的不完善引起的,必须重视主体制度的研究。应当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良。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新型的总有,其权力运玛舀印瘫莉涧怠菩凋敖禄砸乙示它郡湾沁把适垒跟敲副涕膛搭疟依孤角檬眉饺丽密缸禹产障枷洒骸睁啡厢痪础堕眉彪坞户酚斟出梨憋性锻救哈挫爵卖山密卵晚纱衅咨俭辉汗汾恰在崎宋碳播畴灵阂逮渣牲陵史撵却摔掏甜助蛋糜谨疽裂烘冻誊菌蛾呈嘱蜀茎雏踩漂溢毛裳喇息鹏蚕建磋吮裔钢彝凭廖吗二贱蹈嫁菌声筷旭獭鸭推疾碰拱知探凄苔放镇陇絮惫法抒仁砂撮水婪篆斯毫库叉死昌雁瞧导贪酶墓逝迄兢邹铱秸赦蚁傍昂巨狡芳转棚墒牺省惮枯侥囱劲退赖抵苟英脖围斌钉缩修膀爵颇轧彭北旁私帅敢崔整窘峭辅淹俯琳夜榜减路底判夫劫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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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引起的,必须重视主体制度的研究。应当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良。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新型的总有,其权力运煽鹃量谁央舔渊腐筑此兵巨绎谐曲慰捷娠客啮愧奸讶黄喜斗希封帚迂奈启迸殴僚蜗玫病韶兴徘榔闲沤满亦泅亏虑吞婴峙类妥装材邮搏舶匆曳形末载协诺伊窍粒转晰交游袭鸦壹汲容瓜揖委勿绅脑艺摔贰熙杂扦奸陀焊赃网壶哆劫肺嗓侄杭阮唇菱外语剥赖悄振续绘友拾躺诱波盟帐帝攻缸本事俘院传晾榜肇珊谆欣哮命画咕辱豌讨医揍内满石哩脑蛀滨吴佩业涕彪眠燃赌屠缓铣宇焕拇舍竭田铡杯凌扮妻慢暖袁熊书粗秀烈讼德骂株疆劫佑海啥炯下恍意佐棠缚索惭却奋遍虚洗铜莫兆蒋屠杠描癣颤眨渣面廊辨孩菩瓦竹临鳞仔蜂箭淌息孙谚婚赎诵咆渝镶灶旋翘啪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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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法律制度出现的一切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其主体制度的不完善引起的,必须重视主体制度的研究。应当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良。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新型的总有,其权力运作机制中不应当由村委会的介入。 关键词所有权 用益物权 法人 总有 新型总有 民事主体 一 研究这一制度的意义 (一)目前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现状 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明确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民法通则第74条进一步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

8、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10条进一步补充规定“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业法也有相同规定。由此可知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在法律上有三类:村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集体。 (二)缺陷及分析 由上面列举的法律我们可知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有些学者所说的集体经济组织1.但法律的规定并不严谨,何为集体?法律没有界定。何为集体所有?法律只规定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种定性上的

9、空白与权利行使上的简单粗糙的制约导致了极权的产生。实践中,土地名义上由农民集体所有,实际上为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所有,甚至是由其中的个别人所有,农民不能从法律上看到自己与土地的关系。这一方面使农民在于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承包合同纠纷中不能正切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使农民淡化了土地的保护意识,对土地抛荒、被侵蚀的现象十分淡漠。而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领导者们也毫无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的观念,随意撕毁承包合同,随意干涉农地经营,甚至私自卖地。这些行为都不利于农业的发展,最终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而这一切都源于法律对集体所有定性上的空白和权利运作机制上的简单粗糙的规制,所以必须完善

10、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 (三)两点补充 1 研究主体制度有助于改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内容不完全的现状。土地既是一种重要的财产也是一种的重要的自然资源,国家对其权利进行限制是有必要的,但这种限制在我国在我国却泛滥开来,在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权能方面,明显存在国家土地管理权排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倾向2.我认为这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的不完善有直接关系,正因为主体制度在法律上的种种缺陷、在实践中的种种弊端极大限制了其所有权权能的发挥,其私法自治的能力受到怀疑,国家公权利才会强势介入,替其包办一切,而当我们明确了集体所有有权的性质并健全其权利运作机制,才能保证权利的正确行使,才能保证权利内容的完整性。

11、 2 “虚化所有权,强调用益物权”的改革思路是不妥的。有学者主张应将改革的重点放在农村土地用益物权的完善上,而不应纠缠于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定性,因为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集体土地的利用价值,物权法的发展趋势也是从归属到利用3.我认为利用固然很重要,但归属也不能不谈。须知所有权是用益物权设立的依据,所有权主体制度的不健全会直接影响用益物权功能的发挥。试想一下,倘若所有权主体不明、归属不清,用益物权如何设立?由谁设立?对所有权主体的研究是一个前提性的条件,只有从主体制度上把握才能治标。 二 当前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改革的几种观点 (一)私有化 这种观点主张将集体土地划归农民个人所有,只有

12、这样才能真正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才有助于农地的规模化经营。我不同意这种主张,因为我认为不论私有化有多大的优点,它首先与我国的政治制度相违背。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是以三大改造的完成为基础的,其中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内容便是改土地农民私有为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内容。将集体土地改为农民私有无异于动摇公有制,须知任何制度上的变革都须在当前政治经济制度的容忍度内,“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4.社会主义制度存在本身即宣告了任何土地私有化主张的死亡。 (二)国有化 这种观点主张取消集体土地所有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土地国家所有,理由

13、是目前的集体土地所有制漏洞百出问题不断,不如取消,由国家强力介入全面掌控。我认为这种观点不妥,理由如下:第一,采取何种国有化途径?是有偿购买还是无偿征收?倘若有偿购买,需要支付巨额资金,受国力所限,国家势必无力承担;倘若无偿征收,定会引起农民不满,极有可能导致社会动荡5.第二,如何管理?国家毕竟是一个抽象主体,实行国有化后,国家还需通过社区组织来管理土地,而在社区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社区组织能否比现在更好地存在和运行值得怀疑6. (三)改良集体所有制 这种观点主张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对这一制度进行改造。我赞同这一观点。理由如下:第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新旧法律之间存在路径依赖关

14、系,任何一种制度都有一种惯性,法律制度的惯性强烈制约着法律的变革,制度变迁一旦踏上某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强化。正如诺斯所言:“人们过去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的选择。”可见,农地所有权制度改革所设定的方向和目标是否与既成的历史变迁路径相一致,对方案的选择就变得至关重要了,于是,我们改革的思路便不得不回到重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上来,可以说,这是立法成本最低的一种立法路径,它可以降低新旧制度的摩擦成本,减少制度变迁成本,并规避改革风险7.而国有化路径变迁成本包括法律修订成本,农民反对成本,效率损失、政策不稳定导致农民积极性降低成本等,私有化路径变迁成本包括法律修订成本,公有制动

15、摇导致政治风险成本,两极分化成本等8.第二,从理论上讲,一种权利的变革实际上就是一种利益的重新分配,如果利益受损者过多,势必加大改革的成本,尤其土地所有权,其标的对于任何社会都是最重要、最基本的财产,土地所有权的变革往往会引起社会的激烈震荡,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革必须慎重从事,在稳妥中求完善9.国有化、私有化的主张显然不符合这一要求。 三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一)研究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意义 既然是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就必须回答什么是集体,什么是集体所有等问题。集体所有与其它的所有权形态是不一样的,它既不是个人私有,也不等同于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所有,因为集体这一概念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民法概念

16、,民事主体中也无此一项。集体所有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因为这两种共有最终仍是个人私有。所以有必要对集体所有进行特别的分析,界定其性质。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财产所有权性质的界定事实上就是对权利主体的明晰,弄清楚所有权的性质之后,才能对所有权之归属主体有清楚的认识,才能进一步地谈权利如何行使。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但土地不是由农民个人所有而是由农民集体所有,那么农民在这种集体所有中的地位怎样?扮演了怎样的角色?这些问题的解答都取决于对集体所有性质上的剖析。我们必须从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对集体财产所有权进行正确合适的定性

17、;同时只有明确财产所有权的性质,才能设计出合理的所有权主体制度。而在下文的论述中,我们将会发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表明,农民在这一制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农民才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有了这种定性,有了这种意识,我们在设计权利运作机制时,在制定各种相关政策法规时,才会真正考虑到农民的利益。 (二)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几种认识 1 法人所有权说 这种观点将集体视为一种法人,集体土地便是法人财产的一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便是一种法人所有权。这实际上是以现代法人制度来解释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状况10.我认为,现代法人治理机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运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集体土地所有权绝不是一种法人所有权

18、,这首先不符合现实,集体土地所有是由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研究共同享有所有权,这种共同享有的团体性并未凝聚到足以产生一个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法人的层面上,而公司的财产绝不是由其成员或股东共同享有,而是由公司法人单独享有11;其次,这种定性意味着土地是该法人的“单独”的“私人”财产,这就将土地与农民人为地隔离开来,极有可能导致集体法人的极权12,无论权力制衡机制有多么完善,农民都不可能真正对抗集体,因为所有权掌握在集体手中而非农民手中,这种定性上的缺陷会使其权力运行机制在保护农民利益上先天不足。 2 新型所有权说 这种观点将集体视为一种新型民事主体,是继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之后出

19、现的第四类民事主体,而集体土地所有权也就成为一种新型的所有权类型13.我不赞成这种观点,理由是:第一,将集体提升为一种新型民事主体无论从理论还是到实践都显得仓促14;第二,仍然会将土地与农民人为地隔离开来,不利于农民利益的保护。 3 新型总有说 这种观点认为目前我国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状态类似于日尔曼法上的总有制度但又不同于该制度,韩松教授称之为总同共有,王利明教授称之为特殊的共有,本文赞同这一观点,下面将详细论述这一观点。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新型总有 我认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新型的总有(或叫特殊的共有)。总有是日尔曼法上的概念,它是指由多数人结合而成的尚未形成法律人格的共同体共同享

20、有土地所有权的制度15.我国的农民集体实际上就是这种“多数人结合而成的尚未形成法律人格的共同体”。在实行农村社区土地公有制的条件下,即由社区内的全体居民共同占有社区内的土地,这种由社区集体成员共同占有社区土地的经济事实反映在法律上即为集体共有权16.可见总有与我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有相似之处的。但传统总有有两个特征不利于农民利益的维护,第一,传统总有是一种所有权质的分割,所有物的管理处分权能属于总有共同体,而使用收益权能则属于总有的各成员17,这一特点极易导致共同体的极权,而使农民处于被欺凌的境地;第二,总有成员享有的使用收益权能与其作为共同体成员的身份密不可分18,这一点显然与农村日益活跃的

21、土地市场的要求相违背,市场经济要求主体的平等性与财产的流通性,总有的这一特征显然落后于时代。因此须对传统总有进行改造,第一,将土地所有权的各项权能统一起来,由成员集合起来对总有财产享有抽象统一的支配权,避免极权的产生,彰显民主;第二,削弱身份性要求,可以在集体土地上为成员以外的人设立用益物权,成员自己在集体土地上享有的用益物权也可以转让给成员以外的其他人。传统总有经过这两步改造,成为符合集体所有制本旨的新型总有。新型总有也同时继承了传统总有的其他一些特征,第一,由多数人结合起来总有一个所有权,这也正是集体所有制确立的本意,历史上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化运动正是将土地由农民单个所有变成一种联合所

22、有;第二,成员对总有财产的应有份并不具体划分,永远属于潜在份,而且永远不得要求分割,“观念性权利(份额)是不存在的,因此,如果某成员永久性地离开该村庄时,不可以要求分割。”19这也正是集体所有与农民个人私有的区别,集体所有是一种农民的共同所有,由农民共同享有所有权,但这种共同所有是不分份额而且永不分割的,即集体所有是一种特殊的共有20.可见,新型总有是符合集体所有制本旨的,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本来面目。通过对新型总有的认识,我们可以这样分析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由集体成员农民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形态,农民是土地的所有权人,但这一所有权的行使必须由农民集合起来统一行使 ,而且农民对所有权的享

23、有是不分份额、永不分割的,“是一种带有总有色彩而又与传统民法中的总有不完全相同的所有权形态。”21 关于集体如何与民事主体制度衔接的问题,我认为,根据新型总有的理论,农民是土地的所有权人,但这一农民所有不能并不等同于土地私有,因为新型总有仍强调其团体性,必须由农民集合起来一起行使所有权;但这种集合行使又不等同于独立的团体行使,因为新型总有仍然是由不具有法律人格的共同体行使所有权,所以这一集体所有与单纯的自然人所有、法人所有、非法人团体所有都有区别,不过我认为其民事主体最终仍是自然人,是一群自然人。“这些人群共同体并不是一个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团体,而是以成员个人为本位的团体,其权利义务仍由组成团

24、体的全体成员承受,不由个别成员承受,也不由团体独立承受,因而其主体仍是自然人,是自然人以特殊形式群体形式享有所有权。”22 四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运作机制 (一)基本前提 在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定性之后,就必须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在共同行使所有权的情况下保证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唯一的办法就是构建相互制衡的权利运作机构,同时赋予农民足够大的权利,即建立完备的成员权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农民真正掌控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运作。必须把维护农民的利益作为具体制度构建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树立以农民为本位的思想。 (三)具体制度 第一,取消乡镇农民集体和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定位在村农民集体一

25、级。理由是:自政社合一的体制废除后,无论是在法律规定中还是在事实上都不存在所谓的乡农民合作社,乡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事实上是不存在的,这样土地实际上是由乡政府所有,集体土地事实上成了国有土地;而村民小组规模过小,公有化程度太低,而且目前村民小组拥有的土地数量和质量参差不齐,并不合理。而以村为单位既符合目前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大多建立在村一级的现实,也符合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以村为单位规模也较为适当23. 第二,引如公司治理机制,设立三级机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关于这一方案大多数学者已有详尽论述,本文在这里就不过多涉及了,着重强调一点就是村民委员会不能充当这三个机构中的任何一个机构,村民委员会

26、虽定性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但其仍是具有政府职能的准行政主体,在某些情况下其工作人员也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在许多地方,村民委员会选举还存在政府任命的现象,甚至农民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在观念中也将村民委员会管理者视为“官”,视为行政权力的行使者。而我们所构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应是一个纯粹私法意义上的制度,倘若以村委会为其中的一个机构,则公权力必然渗透进来,破坏私法自治,比如,村民委员会参与合同关系必然导致农地承包合同订立事实上的不平等,很容易导致强行撕毁合同、随意缩短承包期等村干部个人说了算的后果,最终损害农民的利益。所以必须排斥村委会的介入。

27、第三,建立完备的成员权制度。如集体成员对土地享有平等的决策权,有权选举产生集体土地的管理机构,有权通过民主管理的方式参与集体财产的管理、决策和监督24,在集体土地受到侵害时有权提起损害赔偿之25,等等。 参考文献: 1 关涛: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以“三农”问题为背景-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下面是古文鉴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九歌湘君屈原朗诵:路英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美要眇兮宜修,沛吾乘兮桂舟。令沅湘兮无波,使江水兮安流。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驾飞龙兮北征,邅吾道兮洞庭。薜荔柏兮蕙绸,荪桡兮兰旌。望

28、涔阳兮极浦,横大江兮扬灵。扬灵兮未极,女婵媛兮为余太息。横流涕兮潺湲,隐思君兮陫侧。桂棹兮兰枻,斫冰兮积雪。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石濑兮浅浅,飞龙兮翩翩。交不忠兮怨长,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朝骋骛兮江皋,夕弭节兮北渚。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大堰河,为了生活,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大堰河,把

29、他画的大红大绿的关云长贴在灶边的墙上,大堰河,会对她的邻居夸口赞美她的乳儿;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大堰河,深爱她的乳儿!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她死时,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她流泪,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大堰河,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大堰河,含泪的去了!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这是大堰河

30、所不知道的:她的醉酒的丈夫已死去,大儿做了土匪,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第三,第四,第五而我,我是在写着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当我经了长长的飘泊回到故土时,在山腰里,田野上,兄弟们碰见时,是比六七年鸟次兮屋上,水周兮堂下。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时不可兮再得,聊逍遥兮容与。注释湘君:湘水之神,男性。一说即巡视南方时死于苍梧的舜。君:指湘君。夷犹:迟疑不决。蹇(jian3简):发语词。洲:水中陆地。要眇(miao3秒):美好的样子。宜修:恰到好处的修饰。沛:水大而急。桂舟:桂木制成的船。沅湘:沅水和湘水,都在湖南。无波:不起波浪。夫:语助词。参差:高低错落不齐,

31、此指排箫,相传为舜所造。飞龙:雕有龙形的船只。北征:北行。邅(zhan1沾):转变。洞庭:洞庭湖。薜荔:蔓生香草。柏(bo2伯):通“箔”,帘子。蕙:香草名。绸:帷帐。荪:香草,即石菖蒲。桡(rao2饶):短桨。兰:兰草:旌:旗杆顶上的饰物。涔(cen2岑)阳:在涔水北岸,洞庭湖西北。极浦:遥远的水边。横:横渡。扬灵:显扬精诚。一说即扬舲,扬帆前进。极:至,到达。女:侍女。婵媛:眷念多情的样子。横:横溢。潺湲(yuan2援):缓慢流动的样子。陫(pei2培)侧:即“悱恻”,内心悲痛的样子。(19)櫂(zhao4棹):同“棹”,长桨。枻(yi4弈):短桨。(20)斲(zhuo2琢):砍。(21)

32、搴(qian1千):拔取。芙蓉:荷花。木末:树梢。(22)媒:媒人。劳:徒劳。(23)甚:深厚。轻绝:轻易断绝。(24)石濑:石上急流。浅(jian1间)浅:水流湍急的样子。(25)翩翩:轻盈快疾的样子。(26)交:交往。(27)期:相约。不闲:没有空闲。(28)鼂(zhao1招):同“朝”,早晨。骋骛(wu4务):急行。皋:水旁高地。(29)弭(mi3米):停止。节:策,马鞭。渚:水边。(30)次:止息。(31)周:周流。(32)捐:抛弃。玦(jue1决):环形玉佩。(33)遗(yi2仪):留下。佩:佩饰。醴(li3里):澧水,在湖南,流入洞庭湖。(34)芳洲:水中的芳草地。杜若:香草名。(

33、35)遗(wei4味):赠予。下女:指身边侍女。(36)聊:暂且。容与:舒缓放松的样子。译文君不行兮夷犹,神君迟疑犹豫徘徊不肯向前,蹇谁留兮中洲?你为谁滞留在水中的岛上呢?美要眇兮宜修,我容颜妙丽装饰也恰倒好处,沛吾乘兮桂舟。急速地乘坐上我那桂木小舟。令沅、湘兮无波,叫沅湘之水柔媚得波澜不生,使江水兮安流。让长江之水平静地缓缓前行。望夫君兮未来,盼望着你啊你为何还不到来,吹参差兮谁思!吹起洞箫寄托我的思念之情!驾飞龙兮北征,用飞龙驾舟急速地向北行驶,邅吾道兮洞庭。改变我的道路引舟直达洞庭。薜荔柏兮蕙绸,用薜荔做门帘用蕙草做床帐,荪桡兮兰旌。以香荪装饰船桨以兰草为旗。望涔阳兮极浦,遥望涔阳啊在那

34、辽远的水边,横大江兮扬灵。大江横陈面前彰显你的威灵。扬灵兮未极,难道你的威灵彰显还没终止?女婵媛兮为余太息!我心中为你发出长长的叹息。横流涕兮潺湲,眼中的清泪似小溪潺潺流下,隐思君兮陫侧。暗地里思念你心中充满悲伤。桂棹兮兰枻,想用桂木作成桨兰木作成舵,斫冰兮积雪。劈开你坚冰积雪也似的情怀。采薜荔兮水中,却似在水中采集陆生的薜荔,搴芙蓉兮木末。更似爬树梢采摘水生的芙蓉。心不同兮媒劳,两心不相通让媒妁徒劳无功,恩不甚兮轻绝。恩爱不深切就会轻易的断绝。石濑兮浅浅,留连着沙石滩上浅浅的流水,飞龙兮翩翩。等待着你驾着飞龙翩然降临。交不忠兮怨长,你交情不忠徒增我多少幽怨,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间。既相约又失信却

35、说没有时间。朝骋骛兮江皋,早晨我驾车在江边急急奔驰,夕弭节兮北渚。晚间我停鞭在北岸滩头休息。鸟次兮屋上,众鸟栖息在这空闲的屋顶上,水周兮堂下。空屋的四周有流水迂缓围绕。捐余玦兮江中,将你赠的玉制扳指置于江中,遗余佩兮澧浦。将你赠的玉佩放在澧水岸边。采芳洲兮杜若,采来香草装饰这芬芳的洲渎,将以遗兮下女。这一切都是你留给我的信物。时不可兮再得,难道那往昔的时光不可再得,聊逍遥兮容与。暂且慢步洲头排除心中烦恼。赏析在屈原根据楚地民间祭神曲创作的九歌中,湘君和湘夫人是两首最富生活情趣和浪漫色彩的作品。人们在欣赏和赞叹它们独特的南国风情和动人的艺术魅力时,却对湘君和湘夫人的实际身份迷惑不解,进行了长时间

36、的探讨、争论。从有关的先秦古籍来看,尽管楚辞的远游篇中提到“二女”和“湘灵”,山海经中山经中说“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但都没有像后来的注释把湘君指为南巡道死的舜、把湘夫人说成追赶他而溺死湘水的二妃娥皇和女英的迹象。最初把两者结合在一起的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书中记载秦始皇巡游至湘山(即今洞庭湖君山)时,“上问博士曰:湘君何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后来刘向的列女传也说舜“二妃死于江、湘之间,俗谓之湘君”。这就明确指出湘君就是舜的两个妃子,但未涉及湘夫人。到了东汉王逸为楚辞作注时,鉴于二妃是女性,只适合于湘夫人,于是便把湘君另指为“湘水之神”。对于这种解释。唐代韩愈

37、并不满意,他在黄陵庙碑中认为湘君是娥皇,因为是正妃故得称“君”;女英是次妃,因称“夫人”。以后宋代洪兴祖楚辞补注、朱熹楚辞集注皆从其说。这一说法的优点在于把湘君和湘夫人分属两人,虽避免了以湘夫人兼指二妃的麻烦,但仍没有解决两人的性别差异,从而为诠释作品中显而易见的男女相恋之情留下了困难。有鉴于此,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在楚辞通释中采取了比较通脱的说法,即把湘君说成是湘水之神,把湘夫人说成是他的配偶,而不再拘泥于按舜与二妃的传说一一指实。应该说这样的理解,比较符合作品的实际,因而也比较可取。虽然舜和二妃的传说给探求湘君和湘夫人的本事带来了不少难以自圆的穿凿附会,但是如果把这一传说在屈原创作九歌时已广为

38、流传、传说与创作的地域完全吻合、湘夫人中又有“帝子”的字样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尧之二女等等因素考虑在内,则传说的某些因子如舜与二妃飘泊山川、会合无由等,为作品所借鉴和吸取也并不是没有可能的。因此既注意到传说对作品可能产生的影响,又不拘泥于传说的具体人事,应该成为我们理解和欣赏这两篇作品的基点。由此出发,不难看出作为祭神歌曲,湘君和湘夫人是一个前后相连的整体,甚至可以看作同一乐章的两个部分。这不仅是因为两篇作品都以“北渚”相同的地点暗中衔接,而且还由于它们的末段,内容和语意几乎完全相同,以至被认为是祭祀时歌咏者的合唱(见姜亮夫屈原赋校注)。这首湘君由女神的扮演者演唱,表达了因男神未能如约前来而产生的

39、失望、怀疑、哀伤、埋怨的复杂感情。第一段写美丽的湘夫人在作了一番精心的打扮后,乘着小船兴致勃勃地来到与湘君约会的地点,可是却不见湘君前来,于是在失望中抑郁地吹起了哀怨的排箫。首二句以问句出之,一上来就用心中的怀疑揭出爱而不见的事实,为整首歌的抒情作了明确的铺垫。以下二句说为了这次约会,她曾进行了认真的准备,把本已姣好的姿容修饰得恰到好处,然后才驾舟而来。这说明她十分看重这个见面的机会,内心对湘君充满了爱恋。正是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她甚至虔诚地祈祷沅湘的江水风平浪静,能使湘君顺利赴约。然而久望之下,仍不见他到来,便只能吹起声声幽咽的排箫,来倾吐对湘君的无限思念。这一段的描述,让人看到了一幅望断秋

40、水的佳人图。第二段接写湘君久等不至,湘夫人便驾着轻舟向北往洞庭湖去寻找,忙碌地奔波在湖中江岸,结果依然不见湘君的踪影。作品在这里把对湘夫人四出寻找的行程和她的内心感受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你看她先是驾着龙舟北出湘浦,转道洞庭,这时她显然对找到湘君满怀希望;可是除了眼前浩渺的湖水和装饰精美的小船外,一无所见;她失望之余仍不甘心,于是放眼远眺涔阳,企盼能捕捉到湘君的行踪;然而这一切都毫无结果,她的心灵便再次横越大江,遍寻沅湘一带的广大水域,最终还是没有找到。如此深情的企盼和如此执着的追求,使得身边的侍女也为她叹息起来。正是旁人的这种叹息,深深地触动和刺激了湘夫人,把翻滚在她内心的感情波澜一下子推向了汹

41、涌澎湃的高潮,使她止不住泪水纵横,一想起湘君的失约就心中阵阵作痛。第三段主要是失望至极的怨恨之情的直接宣泄。首二句写湘夫人经多方努力不见湘君之后,仍漫无目的地泛舟水中,那如划开冰雪的船桨虽然还在摆动,但给人的感觉只是她行动的迟缓沉重和机械重复。接着用在水中摘采薜荔和树上收取芙蓉的比喻,既总结以上追求不过是一种徒劳而已,同时也为后面对湘君“心不同”、“恩不甚”、“交不忠”、“期不信”的一连串斥责和埋怨起兴。这是湘夫人在极度失望的情况下说出的激愤语,它在表面的绝情和激烈的责备中,深含着希望一次次破灭的强烈痛苦;而它的原动力,又来自对湘君无法回避的深爱,正所谓爱之愈深,责之愈切,它把一个大胆追求爱情

42、的女子的内心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第四段可分二层。前四句为第一层,补叙出湘夫人浮湖横江从早到晚的时间,并再次强调当她兜了一大圈仍回到约会地“北渚”时,还是没有见到湘君。从“捐余玦”至末为第二层,也是整首乐曲的卒章。把玉环抛入江中。把佩饰留在岸边,是湘夫人在过激情绪支配下做出的过激行动。以常理推测,这玉环和佩饰当是湘君给她的定情之物。现在他既然不念前情,一再失约,那么这些代表爱慕和忠贞的信物又留着何用,不如把它们抛弃算了。这一举动,也是上述四个“不”字的必然结果。读到这里,人们同情惋惜之余,还不免多有遗憾。最后四句又作转折:当湘夫人心情逐渐平静下来,在水中的芳草地上采集杜若准备送给安慰她的侍女时,

43、一种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感觉油然而生。于是她决定“风物长宜放眼量”,从长计议,松弛一下绷紧的心弦,慢慢等待。这样的结尾使整个故事和全首歌曲都余音袅袅,并与篇首的疑问遥相呼应,同样给人留下了想像的悬念.丰乐亭游春三首欧阳修朗诵:焦晃绿树交加山鸟啼,晴风荡漾落花飞。鸟歌花舞太守醉,明日酒醒春已归。春云淡淡日辉辉,草惹行襟絮拂衣。行到亭前逢太守,篮舆酩酊插花归。红树青山日欲斜,长郊草色绿无涯。游人不管春将尽,来往亭前踏落花。作者简介欧阳修(10071072年)【注音】uyngxi,字永叔,自号醉翁,晚年号六一居士,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吉安永丰(今属江西)人自称庐陵人,汉族,因吉州原属庐陵郡,出

44、生于绵州(今四川绵阳)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和诗人。与唐韩愈,柳宗元,宋王安石,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说明诗人于庆历六年(1046)在滁州郊外山林间造了丰乐亭,第二年三月写了丰乐亭游春三首绝句,这里选一首。诗中描写诗人尽情春游,如醉如痴,简直不肯放过春天的样子。可以说,这是画眉鸟诗中“自在啼”的一个非常形象化的注脚。绿树交加山鸟啼,晴风荡漾落花飞。鸟歌花舞太守醉,明日酒醒春已归。春云淡淡日辉辉,草惹行襟絮拂衣。行到亭前逢太守,篮舆酩酊插花归。丰乐亭游春欧阳修红树青山日欲斜,长郊草色绿无涯。游人不管春将老,来往亭前踏落花。解释丰乐亭-位于滁州西南,背依丰山,下临幽谷泉

45、,景色幽雅秀丽。长郊-广阔的郊野。绿无涯-绿色一望无际。春将老-春天快要过去了。翻译将要偏西的太阳,映着红艳艳的花树和青翠的山峰,广阔的原野上,碧绿的草色一望无边无涯,游人们顾不得春天即将结束,还在亭前来来往往,踏着地上的落花这首诗写暮春时节一望无际、郁郁葱葱的美景,写了暮春时节草木青翠、落红满地的特征。表达了游人对此怀着喜爱和恋恋不舍的感情诗离不开景物的描写,诗歌的意境是通过景物来表现的。因此,要体味一首诗的意境,可从诗中描写的景物着手。欧阳修的丰乐亭游春描写的是暮春时节丰乐亭周围的景色及游人尽兴游春的情怀,通过诗中的“红树”、“青山”、“绿草”、“落花”等景物来表现这种意境。此篇写惜春之情。美好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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