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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规范 酒店员工纪律处分规定与程序
员工纪律处分规定与程序
政策:规范员工行为,保证酒店正常运作。
程序:
(一) 处分类别:
分甲、乙、丙、停薪留职、即时无偿解雇五大类。
1. 甲类过失:
各职级人员如违犯下列过错(甲类过失),初犯者将被口头警告并记录在人事档案内。如再犯者,将会受到书面警告并存入人事档案;其后再犯者,人力资源部将向该员工发出最后警告书。如六个月内三次触犯此类规条者,将被立即解雇;倘若该名员工在三个月内没有触犯任何纪律规定时,人力资源部将接受有关部门经理签署的撤消处分申请书,并将有关记录从人事档案中删除。
1.1 无故迟到或早退(时间不超过60分钟);
1.2 上、下班不打卡或不签到;
1.3 当值时未穿着整齐制服或仪表不整;
1.4 忘记或不适当的配戴员工证或名牌;
1.5 不使用规定的员工通道;
1.6 未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乘搭客用升降机;
1.7 工作态度不认真(包括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看报纸、咀嚼口香糖或吃零食等);
1.8 个人行为不检点(包括嬉皮笑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等);
1.9 发出不必要的噪声、喧哗或值班时闲聊;
1.10 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到其它部门串岗;
1.11 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酒店范围内;
1.12 未能保持员工更衣柜整洁;
1.13 私换员工更衣柜或在柜内存放食物和饮料;
1.14 在酒店员工餐厅范围以外饮食;
1.15 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1.16 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涂画或破坏卫生整洁;
1.17 高声与客人对话或肆无忌惮地对客人过分亲近;
1.18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19 不正确地使用任何设备用具或违反安全守则;
1.20 在酒店内粗言秽语;
1.21 吃饭时间洗澡、洗个人衣物;
1.22 不按入宿制度强行入宿或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者;
1.23 私配更衣柜钥匙;
1.24 随意散播对工作队伍有影响或对个人有影响的谣言。
2. 乙类过失:
2.1 各职级人员如违犯下列过失(乙类过失),将视情况给予书面警告或最后警告及实行经济制裁,并存入人事档案内。 倘若该名员工在六个月内再次触犯任何纪律规定时,可被即时无偿解雇。如六个月内没有触犯任何纪律规定时,人力资源部可接受有关部门经理签署的撤消处分申请书,并将有关记录从人事档案中删除。
2.2 工作不力,经常迟到或早退;
2.3 当值时睡觉、下棋、打扑克、玩弄乐器、看电视或干其它私事;
2.4 对上司、同事、客人有不礼貌的言行;
2.5 使用专供客人使用的设备与物品;
2.6 未经许可,擅自闯入客房或酒店其它禁区;
2.7 疏忽、不小心损毁或损耗酒店或客人财物;
2.8 拿取或偷吃酒店食物;
2.9 吵闹、粗言秽语骚扰到酒店安宁;
2.10 违反吸烟条例,在当值时间、公共地点或非指定吸烟区内抽烟;
2.11 私自携友或其他人士到酒店工作地点;
2.12 在工作地点会见亲友;
2.13 非因公事或工作时间穿着制服离开酒店;
2.14 未经批准惠顾酒店的服务,如用餐、住房、康乐及其它客用设施等;
2.15 唆使他人或代他人打工卡、签到;
2.16 转让餐卡给非酒店员工使用;
2.17 私配更衣柜锁匙或办公室钥匙;
2.18 存放未经批准物品在员工更衣柜内或酒店其它地方;
2.19 违反工作规程;
2.20 无故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
2.21 无故旷工一天;
2.22 假公济私,带有个人喜好不公正的做评估考核。
3. 丙类过失:
各职级人员如违犯严重过失,将被即时解雇及实行经济制裁,并自动丧失其在酒店享有的一切权益及不会获得任何补偿(只发放该违规者实际出勤的工资),并将其违纪行为通报各大酒店人力资源部门。对于情节严重者,将送交有关政府部门追究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3.1 不服从直属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
3.2 未经许可,在员工宣传栏或酒店其它地方张贴、更改、取走或撕去任何宣传品;
3.3 无充分理由而故意拒绝工作任务;
3.4 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3.5 未经批准在酒店范围内做任何形式的募捐;
3.6 对其他员工的严重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蓄意隐瞒者;
3.7 玩忽职守,给酒店造成经济或声誉上的损失者;
3.8 私配酒店内锁匙或客户锁匙;
3.9 挑拨打架或煽动、参与酒店内吵架事件;
3.10 侮辱、漫骂或与客人发生争吵;
3.11 恶意恐吓、危害酒店职员、客人或其他人士;
3.12 蓄意破坏、盗窃酒店、员工或客人财物;
3.13 向客人或酒店其他人士暗示、索取金钱或其它报酬;
3.14 擅离职守,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损害酒店或客人利益;
3.15 做不道德、猥亵、下流的行为或交易;
3.16 殴打他人或互相斗殴;
3.17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
3.18 经常违反规章制度,有两次书面警告书在案或接最后警告书后再犯任何过失;
3.19 有行骗或不忠实的行为;
3.20 私换外币;
3.21 携带或收藏一切违禁品(如枪械、毒品、爆炸品、易燃品、淫秽刊物或影音制品等);
3.22 在工作期间,无法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或经教育不能达到规定的素质要求;
3.23 在酒精或其他麻醉药物影响下当值;
3.24 非法在酒店内利用工作之便贩卖或向任何人兜售私人物品;
3.25 做出任何破坏酒店声誉或损害酒店利益的行为;
3.26 夜班员工当值时睡觉;
3.27 窃取酒店任何物品;
3.28 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3.29 赌博或围观赌博;
3.30 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判罪者;
3.31 拾遗不报;
3.32 盗窃或复制酒店机密资料;向外界泄露有关酒店商业机密;
3.33 严重违反酒店操作规程或安全条例;
3.34 煽动或参加一致行动的停工、怠工、集体告假、静坐、骚乱或其它类似的破坏活动。
3.35 诬告他人;
4. 停薪留职:
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酒店有权对员工施以停薪留职的行动。
4.1 违反乙类过失后六个月内再犯相同类型的乙类过失;
4.2 经发出最后警告而再犯,以待酒店总经理决定是否解雇者;
4.3 被拘留而等待审判,以待法律裁判是否违法者;
4.4 员工被怀疑违反丙类过失在调查期间;
4.5 违规而拒绝签署纪律警告书,以待酒店总经理决定是否解雇者。
4.6 拒绝接受酒店指定的体格检查、诊治或防疫注射者。
5. 即时无偿解雇:
在以下任何一项情况,酒店有权对员工施以即时无偿解雇的行动。
5.1 发出最后警告而违规者;
5.2 触犯国家刑法而被判行者。
(二) 执行警告程序
1. 在发现员工触犯酒店规章24小时内,其直属上司须立即着手处理并填写员工纪律警告通知书,尽快让员工注意到自己的违规行为。
2. 在着手处理员工违章事件前,其上司必须确认事实,并断定确属违反了相关的制度、守则后,通知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授权人采取适当纪律处分。
3. 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应向犯规的员工解释有关酒店纪律准则及其所受纪律处分的理由,并听取员工的解释。
4. 翻查部门的备忘录查看是否有违规记录,然后再根据犯错的次数、性质及严重程度给予适当的处罚。
5. 部门经理应将该员工的违纪事实记录在部门备忘录内,作为日后参考资料。
6. 有关部门经理须将发出的纪律警告通知书一式三份,连同相关的员工违规的详细资料送交人力资源部。
7. 人力资源部收到有关纪律警告书后,根据有关规定并核对员工个人档案,确认给予的处罚是否恰当。
8. 对于给予书面警告书以上处罚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将约见有关员工,了解触犯纪律详情及听取员工对此次被执行纪律的意见。违规员工须在纪律警告通知书上签署,签署的作用只属于证实该员工已被正式通知到给予的纪律处罚,同时鼓励该员工在警告书栏内作出书面检讨。
9. 若发现同一员工在六个月内有两次书面警告,人力资源部将发出最后警告通知书致有关员工,告诫该员工如日后再次触犯酒店任何过失,将会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情况下,被酒店解雇。
纪律警告通知书将分发:
正 本: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之个人档案)
第一副本:部门经理
第二副本:员工本人
10. 如违规的员工拒绝合作签署纪律警告通知书,人力资源部有权对该违规而不合作的员工,,做出停薪留职的行动,并向酒店总经理呈交详细过程的报告书,由酒店总经理做出最后裁决。
(三) 执行停薪留职程序
1. 部门经理须将符合停薪留职条件的员工,经过再次复核确认该员工的违纪行为后,向人力资源部发出对该员工停薪留职的建议书, 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 执行停薪留职的行动。
2.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呈报内容做出调查,确认事实后,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批签后分发给:
正 本:有关员工
第一副本:人力资源部
第二副本:财务部
第三副本:部门经理
3. 停薪留职期最长可至十四天,但根据具体情况如:对等待酒店决定是否解雇;或正进行纪律投诉处理程序;或听候刑事审判结果;停薪留职的期限可延长到有进一步结果方作决定。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工资。
4. 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下班期间,如部门经理发现某些员工有严重违规的行为,可 执行紧急停薪留职措施,并呈报值班行政经理,次日立刻按照正常程序,通知人力资源部调查,如属清白者须补发薪金,并向滥用停薪留职的部门经理追究其责任,并向酒店总经理呈交详细过程的报告书,由酒店总经理做出最后裁决。
(四) 执行即时解雇程序
1. 当部门经理需要辞退违规员工时,须由所在部门填写纪律警告通知书呈交人力资部需根据全部内容做出调查,清楚列明其犯规性质、日期、原因、过去的违规行为记录等。同时接见违规的员工,听取该员工的解释。如证实所犯的规条属即时解雇之列,经总经理审批后,即可发出解雇通知书,列明生效日期、剩余或扣除的假期及是否有其它须扣除款项等。副本送交财务部,准备作最后工资的计算。人力资源部负责收回所有酒店发放的用品,并在离店手续通知书中注明。
2. 即时解雇员工的人事调动表,须同时呈送酒店总经理批准。
(五) 其它纪律条文: 酒店员工除应遵守员工手册列明的纪律守则外,各部门因工作环境所需,颁布的部门规章守则,员工亦应遵守。违者将同样按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
(六) 取消犯规警告书
1. 员工于签署警告书后一定时间内,如行为表现良好者,警告书可由部门经理建议及获得人事处同意后从人事档案中予以取消。人力资源部将于每月初发出全酒店已签署警告书满期限的员工名单给各部门经理作参考。
2. 部门经理建议取消违规警告书,必须填写员工工作表现考核表,并注明取消违规警告书理由。取消违规警告书的时间以人力资源部审批的日期为准。
(七) 员工上诉
当员工对其所受的纪律处分认为不公平时,可提出上诉。具体按员工投诉程序办理。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
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X
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X
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X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X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
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
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
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X
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
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
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
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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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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