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构建风云工管,创造09精彩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09级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反正,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和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湖大教字【2009】6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和本年级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凡我院09级全日制本科生每学年都应当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每学年综合素质的评定,是学生评奖评优、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时间在第二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第
2、二章 测评细则第五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智育、德育、综合能力和体育成绩组成,构成比例为: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智育成绩*70%+德育成绩*10%+综合能力成绩*15%+体育*5%。第六条: 智育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为:学年课程(不含公选课)初修成绩的加权平均分。第七条: 德育和综合能力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基本分和加减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为70分,加减分为30分,两项得分之和不得超过100分,原则上不低于60分。测评标准中凡同类项目同时加减分,只记高分,不重复加减,与寝室评比制度挂钩。第八条: 获得德育和综合能力测评基本分(70分)的条件为: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正式学
3、籍的我校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可获得德育和综合能力测评的基本分。第九条: 德育、综合能力测评加分项:(一) 在党团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省级优秀团员或党员的加3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或党员的加2分,被评为院级优秀团员或党员的加1分;(二)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热爱集体;由个人、班级初评,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测评工作小组审定后得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加110分,最终由测评委员会决议;(三)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表现突出,由个人、班级初评,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测评工作小组审定最后得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加12分;如因见义勇为、奋不顾身抢救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表现特别突出,受
4、到年级表彰者加3分,院表彰者加4分,校级表彰者加8分;(四) 获各级集体荣誉称号的成员,加分如下:1、评为院、校、省级以上优秀集体(如:流动红旗、红旗团支部、最佳主题团日活动等)的成员每人分别加1、1.5、2分,同一班级在同一次评奖中获得多项荣誉的,只取最高分,上限最高分别为3、3、5分;2、以班级为单位参加的各类比赛、活动中,获院、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的班级成员,按如下细则加分:获院一、二、三等奖,该班全体成员分别加分1、0.5、0.3分;获校一、二、三等奖,该班全体成员分别加分2、1.5、1分;单项奖按三等奖加分(年级相关活动参照院级加分); 以上两项可累计加分,但合计最高不超过5分。(五)
5、本学年参加学校或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工作如回访母校等,认真完成并递交了合格的心得报告者,根据实际情况校级的加4分,院级的加3分,年级的加2分,班级的加1分,社团活动不予考虑,且只取一次最高分加分;(六) 社团活动中,若为承办学校及校学生会的活动(即最终获奖证书上盖有校学生会或共青团湖南大学委员会的校级印章为准),按校级比赛等级加分;若为承办学院的活动(即最终获奖证书上盖有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或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的院级印章为准),按院级比赛等级加分;若为承办年级活动,得到辅导员认证许可后按年级比赛等级加分;其他项目原则上不加分,特殊情况,报委员会最终决议。(七) 关于寝室内务评比的加分项目1
6、、所在寝室在年级日常卫生检查中,“优秀寝室”挂牌每次加0.75分,“文明寝室”挂牌每次0.5分,总分不超过3分;2、在校或院示范寝室评比中获学风示范寝室或文明寝室,成员每人分别加2、1分; (八) 对学院、年级学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由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测评工作小组评定酌情加110分,最终由测评委员会决议;(九) 各种资格证书的加分项:1、获国家承认的各类资格证书,裁判员加2分,BEC、GRE、雅思及托福等考试通过的加1分,通过且优秀的加2分;2、非信管专业同学大二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国家二级优秀者加2分,三、四级者分别加2、3分,通过程序员、高级程序员者分别加2、4分;3、信管专业同学大二通过计
7、算机等级考试国家三级优秀者加2分,四级优秀者加3分,通过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者分别加1、2、3分;4、英语六级只取第一次考试成绩参评,通过六级考试但未达到520分的加1分,通过四级考试且取得优秀者(520分以上)加2分,两者不重复加分;四级成绩不参加此次测评;(十) 在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学术论文者加10分;(十一) 综合测评所在学年内科技发明、科技创作获得专利者加15分;开发软件并被用户采用者,在提供软件及用户证明后加5-8分;(十二) 凡个人向校广播站或校公开出版刊物投稿并被采用,按以下表格加分,此项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但同一篇稿子在不同刊物发表只取最高分;(十三) 项目(十四)
8、 分值(十五) 校广播站或校公开出版刊物上的通讯稿(十六) 0.1分(十七) 年级刊物上发表的稿件(十八) 0.2(十九) 校广播站或新闻网上或学院刊物的稿子(除通讯稿)(二十) 0.3(二十一) 校报上发表的稿子(除通讯稿)(二十二) 0.5(二十三) 在各级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5分、12分、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分、8分、6分;科研成果获校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5分、3分、2分;(二十四) 在各级各类文体、征文等专业竞赛中(包括学科知识竞赛、体育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比赛、非专业征文比赛、公开发表非专业论文获奖等且有相应盖章证明)获院级一、二、
9、三等奖者分别加1分、0.5分、0.3分,校级各类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分、2分、1分,省级各类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8分、5分、3分,国家各类竞赛中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单项奖参照三等奖加分;(二十五) 个人获得校、院、年级表彰(如、优秀干部、优秀团员团干)分别加3、2、1分,同一次评比或者同一荣誉多次受表彰的只加最高分,不累计加分;不同评比,不同荣誉的可重复加分;单项表彰(如最佳组织奖等)加0.3分,上限有1.5分(二十六) 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或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参照下表加分表中职务只取最高分加分,不重复加分:档 位校 级
10、院 级年 级班 级A主席主席B副主席秘书长常 委副主席秘书长常 委主 席书 记C部 长部 长副主席副书记班 长团支书D副部长副部长部 长学习委员E副部长其他班委F干 事寝室长A+7分 B+6分 C+5分 D+3分 E+2分 F+1分(二十七) 经学院认定的其他加分项第十条: 德育和综合测评扣分项:(一)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字报,散播危害社会安定的舆论视情节扣20分以上,并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二)故意损害国家、集体、他人财务或损害集体、他人声誉,受到处分或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由班级初评,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测评小组审定,视情节轻重扣5-20分;(三)因违反校
11、纪校规受到处分或对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者进行包庇,视情节轻重扣5-20分;(四)扰乱课堂秩序,或有妨碍他人学习行为,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5分;(五)不参加各种政治学习、集体活动或表现消极,每人每次扣2分;(六)不遵守作息制度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每人每次扣2分;(七)缺乏诚信,如在助学贷款、综合测评等各种行为中违约、失信或造价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另在其综合测评总分中视严重程度扣5-10分;(八)在日常卫生检查中被评为“不及格寝室”,该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1分;校、院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含平时抽查)不合格的寝室,每人每次扣1分;查出违章电器,每人每次扣2分;(九)学生干部工作
12、不尽职尽责除不享受加分外,每学期扣2分,如导致不良后果者,扣5-10分;(十)经学院认定的其他减分项。第十一条: 体育成绩取该学年两学期体育课的算术平均分。第三章 测评机构及程序第十二条: 年级、各专业须成立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测评工作小组,在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专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专业测评工作小组由年级辅导员任组长,年级负责的主要学生干部任副组长,成员由本专业年级各班班长、团支书或民选非学生干部代表每班2名组成。第十三条: 专业年级测评小组的职责是:(一)在学院测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院、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开展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二)
13、负责审查核准相关测评数据;(三)协调同一专业不同班级间测评的平衡工作;并负责接受和解释学生对综合测评结果的质疑、询问;(四)测评工作的有关表格汇总并存档;(五)做好综合测评成绩加减分的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的记录、搜集、整理、保存工作;(六)对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共识,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测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第十四条: 测评程序:(一)根据综合测评细则,学生自测德育、综合能力得分;班级负责审议相关得分并核实整理相关获奖材料,上报专业测评工作小组;(二)专业测评工作小组核算本专业学生智育成绩,并针对学生德育、综合能力的自测成绩进行审核、修定,得出学生综测成绩及专业排名;(三)专业测评工作小组向学生反
14、馈综测成绩及专业排名,如遇异议,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测评小组提出复评;(四)在各专业年级范围内将专业年级学生的综测成绩及专业排名公示3个工作日;(五)公示无异议,将综测成绩及排名以专业年级为单位存档,并报送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备案。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应在学生学年坚定中记载并放入学生个人档案。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年级专业测评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09级2011年9月此次综合测评的工作流程:7日:年级主要负责人开会,初步确定本年级综合测评方案;912日:班级开班会了解方案,阅读方案,收集疑问;13日:开综合测评答疑会;1315日:正式进行个人自评
15、、班级测评;15日:年级收齐各班材料,组织委员会录入信息,并进行整体调整;18日:年级审核汇总后,报辅导员最后审定;19日:年级审定后将结果发送至各班,各班将结果反馈至个人,无疑问的个人签字确定,有疑问的班级汇总疑问,统一至年级协调;20日:收齐所有结果,进行公示。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北)09级本科生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名单组长: 谭志华副组长:陈庆雄、黄榕、李佳佳、白小星、陈训衡、汪路龙、尚超锋组员:林妙娜、邱延兄、杨海霞、陈婷、吴浩、王珂、刘钊、廖子怡、肖玲、王宁、兰东、何丽琴、潘翔、邹倩雯、张靖怡、奚恩民、第十七条: 刘春媛、杨广夏、曾婷、梁春晓、刘轶艺、李永梅、黄浩铭、许玲玉合同管理制度
1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17、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
18、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