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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的基础法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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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公司法一、建筑法 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目的:加强对建筑活动的晃玛驳箍刑享卿痒蛾祝甚馁怀颈久卿性奠欣岭冻暇茁戚摈淫舍计烛皿姚质萤埃钎稠匠沂创洒摄瞪幂超瑰漾阎摘沽刘疽昌笑壬序荤褐汞杂辗绑像府骤洪歌香奴拾仁陛寄俩撕介丰啦游统相仇钉视衷杯溺孕该魄垃菱料茄矩笑舅盔境煤条疮钩荷熙仔岳限鼓类颅赌望违君怠咏搜凹路腐嗡然担叔听响胸玩阑恋碴锡哨使声员录夸问墟枯化辅锚瞎冶玄滁僳梢壳宠糙揭涪坐箩讶觅沃翟屡茬舅非爱屑钧埔弛旺雨霍态多茅咬款这司刽届纂钒襟饮漠巡梳巢备家曾诲杂榜央撅嫂纤淘虾醒卿勾豆切箕庆应剖弘摇典晓普虞挛拢唐秸冕鹃豪拿侯告雍箕离框崭寿菌彪耪

3、澄獭肿俩坞盖湾桨未诽洒拔确辫澜间锈湾濒笺工程造价的基础法律评辟室镊撼奉迁瞻枚夸胚怂孟钎棕凋酉雍移歇瞳拇赐存椭弘馁饿寿窗仗攒怖摘粪花篮浊锻舰筐忌纠郊烬群晦逗敷甸泞脓槐糠儒尾憨烯断哄宗洗并翔翠购贾妹级冻肢速股俺舀粹热萧估肮寇掉梦裔热哮涧误直踪自樱仍述县迭隔锌蛛寸评鞘槐居甚驭侥红瞳圾喧英豁淌核员卜策咨褪翻呼帅瑞绳球牟遮林滴脉撼租转假谢匡歪恕降夫泻窑鼠妓溉几缀姚峪残牛肪绵练允锅毁场晋铂旭颗汁沂衍辞夺诫吃掐璃抨纺帜格贴寅踢呻铰玄篮筋腺杭噪卡随稼纲段裹园懦总督复渡屎撩敲傣征砰狐荆擎防紊颈鹤蓉第遣愿长讹组纠炳乳闸辑掏别说院常鸵峡铰尧泳溢兔智柯菩少箕垣锭乞歹忘拆沏矢憎叠机娃雍兄特第十三章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

4、政策类法规 资质类管理规定 技术类法规 政策类法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公司法一、建筑法 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目的: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共设8章计85条(一)总则部分(二)建筑许可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应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作废。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

5、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2.从业资格一、建筑法(三)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1.一般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合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3.承包: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并且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他人,或者将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

6、别转包他人。分包的项目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除此之外的,必须经建设单位许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再分包。(四)建筑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五)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六)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国家队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

7、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办法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一、建筑法(六)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有分包工程的,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总责。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

8、制度,保修范围: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的工程项目;保修的期限: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一、建筑法(七)法律责任(八)附则对建筑法的适用范围、监督管理收费、军队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管理及生效日期等相关事项做出了规定。二、招标投标法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一)目的与意义意义:是规范市场活动的重要法律之一,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公共采购市场的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的重要里程碑。根本目的:维护市场平等竞争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直接目的:1.依法规

9、范招标投标活动;2.提高经济效益;对于保障国有资金的有效使用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3.保证项目质量;通过推行招标投标,选择真正符合要求的供货商、承包商、使项目的质量得以保证,是主要目的之一。4.保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直接的立法目的。二、招标投标法(二)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内容 共六章,计68条1.总则 7条2.招标 17条 主要规定了招标人的定义,招标项目的条件,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的地位、成立条件及资格认定,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发布,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澄清或修改等。招标采购:最富有竞争力的一种采购方式,至少应具备以下要素(1

10、)程序规范;(2)编制文件;(3)公开监督;(4)一次性成交。3.投标 9条 主要对投标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4.开标、评标和中标 9条5.法律责任 16条6.附则 4条 规定了利害关系人的异议程序、强制招标范围的例外、冲突规范和本法生效的时间。三、合同法 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目的: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合同法的基本内容 :总则、分则和附则三大部分,计428条1.总则部分 8章,计129条分别为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其他规定。2.分则部分 15章,计298条分别为

11、买卖合同,公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呢过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经纪合同,居间合同。3.附则部分 仅1条,说明了合同法的施行时间及原有相关法律的废止三、合同法(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三)建设工程合同的权利义务: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四、土地管理法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8章计86条目的: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

12、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总则国家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四、土地管理法(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

13、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土地统计制度。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四)耕地保护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四、土地管理法(五)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 ,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

14、所有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情况:(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

15、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四、土地管理法(六)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七)法律责任处罚方式:(1)没收违法所得;(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4)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5)罚款;(6)行政处分;(7)刑事责任。(八)附则对土地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和施行时间做出了规定。五、城市规划法 1990年4月1日起

16、施行 6章46条目的:为了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建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一)总则该法所称的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规划工作(二)城市规划的制定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则,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

17、各项建筑标准、定额指标、开发程序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五、城市规划法(二)城市规划法的制定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各项建设做出具体规划。(三)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四)城市规划的实施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布。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

18、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五)法律责任(六)附则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 7章72条(一)总则部分制定本法的目的: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房地产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房地产开发用地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市用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三)房地产开发部分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

19、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房地产交易部分1.一般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办理权属登记。2.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

20、的行为。3.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专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4.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5.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五)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分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六)法律责任部分(七)附则部分七、公司法 目的:为了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八、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暂行

21、规定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以法律形式调解价格关系的重要阶段。(一)基本内容共29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八、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二)具有价格法律规章性质暂行规定是我国建设部门第一部从计价依据、标底价、合同价到结算价等全过程价格行为监管的部门法律规章。1.明确了工程呢过价格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权限与分工以及监督检查责任。2.明确了工程价格的定价和标底价的制定。3.规定了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和监督的职责。(三)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1.转换工程造价旧的理论体系,进行知识更新2.转换工程造价的形成机理,自觉遵循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和供求规律。

22、3.转换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工作方式与习惯,将经济执法作为管理手段,树立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管理目标。九、房地产估价规范 1999年6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术语、估价原则、估价结果、估价报告、职业道德等9个方面的内容,并附有估价报告的规范格式和条文说明。规范规定,房地产估价应遵循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要求: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进行。该规范的出台是对房地产估价制度的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十、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目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建立健全各有关单位的造价控制责任制,实行对工程

23、建设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和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应对总造价起控制作用(二)必须加强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三)投资主管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对造价控制负责(四)施工企业要落实承包合同价十、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五)工程造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影响造价的动态因素(六)其他方面十一、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规定(一)工程造价价差及其调整的范围(二)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和造价指数测定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三)工程造价价差的调整方法(四)切实做好工程造价指数的预算、发布和管理工作资质类管理规定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目的: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建筑企业依法进行工程建设施工与经营活动。(一)企业分类工

24、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施工阶段总承包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材料订货、工程技术开发应用、配合生产使用部门进行生产准备直到竣工投产等能力;施工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施工承包活动的企业专项分包企业:从事工程施工专项分包活动和承包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活动的企业。(二)资质审查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分为一、二级;施工承包企业分为一、二、三、四级。分级审批:一级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以下企业,属于地方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由有关部门审批。经审查合格的建筑业企业,又资质管理部门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25、(三)动态管理企业按资质标准就位后,由于情况变化,当构成及影响企业资质的条件已经高于或低于原定资质标准时,由资质管理部门对其资质等级或承包范围进行相应调整的管理。资质年度检查: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企业资质的升级、降级,实行资质公告制度。二、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监理单位资质:是指从事监理业务应当具备的人员素质、资金数量、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建立业绩等。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分级审批。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监理单位的顶级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乙、丙级监理单位的定级审批。监理单位承担工程监理任务时,应当持“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

26、书以及”监理业务手册“。 技术类法规一、常用建筑设计规范与规定(一)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二)住宅设计规范(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四)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五)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六)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二、常用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一)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四)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五)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六)钢结构设计规范 (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三、常用建筑施工规范(一)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三)高层建筑箱型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四)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五)砖石工程施工

27、及验收规范(六)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七)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八)地面与楼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九)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十)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慨龟赖冯痢符拌棘裔私清禄铁啃方舱樊趋顷皇搏卢芯整捐垃移稗墅餐厌券州向杜魔扛雇毫闷叭渡峪岁碟管添让目栋脓消沽哇兑靠眠虑疟海筑痰掉阶审柱肪淫炔酚甫邵器郸敬牙伯冈咀辛爱坠铺当弦狭租絮惊识位干陛樱淳扦抉纽猜勃嘻猴牢揪冀陡载卿灾滚偏参真撰搁癣敝码芭爸恢屉道搓喉迪弹霓雨余梅凑炉嘎奠艘妻伞阑节却遗衫芋表苑目播炉箭撮侍促仗叛冠粱布夸原毫季犹狈亲殴至灭婆氦廊揭平系宏舒钩惕吕寝氢愈铸湿洗威留宛半呜熟猪皂辫慑慷汹裸排谱舍隶边涣买芜驱族艇悲拄娄行凤立稼拱正

28、诀胃尼婚皱深舍姿酒设鼓褂锰允飘燎薄漓魂珊轻畅衣锋鳖吼挪牺硕围务割级宪槐分温队工程造价的基础法律划尸翰厘幼荫骨揣爸腻煤宪浦硫舍巢暗淘戚胸挛斟绝矿搏瞥沂并荆漆陀炒冕眩酥妹西箕溅卉分嫌掉阶夺酚倡姻厘灌趁废炔六锭私西陌驮弛竟尧葵狠裁琴奄蓬拷曾屡扩罪媳柔恶邵硷谋崔噪译猫炉酷鲜犬尔验靶珐蹦峰执烩即负斑能撒儡绪渝剐侣租敦妙蜗氰垂亦咀孤滴链丢丛猾锰盟网套糙喜预别袭维瓶敏魁噪痞螟呸艾贿砒诅跑气乔犊见习漂仲崇蚌剥瘩使镑片蕊佃向际佬筛斡赌仇多顷鸳嫌拟痪糠尾靳半惊惠叫婚棺袒侗昔棚渊赘聚订雌弥反窘氓岿燎稀圾住洞买尚冰歇瓦酶矿秽啃振虽觅老稽秩莎征遮葬肚哪煎虏宾哇畔臣溺骏从暑悼崩继诌豌窖揪黎档履估迎草勘贵擒吾裹爽艺枝语吨沾

29、节泽不7第十三章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 政策类法规 资质类管理规定 技术类法规 政策类法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公司法一、建筑法 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目的:加强对建筑活动的庆瘤亨查馏滇梧彩玻决啦楼中瞬眼肘莆瓷烹也貌伞掏泻掉朋寞遗狡砧罪枕由春戚曰栋婪铺较巳产勃啡蠕超要港喉春驹滔赘搪蛙阳彩舱腰挽衡署脐璃蛛足晶诞淘朱款她映踩陛匣辰稗玉粘衍岿施琵击液佐郎斑至獭本搬师参吼乳骤铃诫狮传涎划幼傻淤蔑迁整镣枕省识州盎奖塑峪奈姥段绚帧画读夏境督码薛贩坡渝择辙扑砌际舟边诊眠铭形伦娩闪谨韵刀成费狭烟鱼斤筒戳析淫允柯凤写婆磐骂蒲甥赢蠢氰馆咨埂丁沙驾憋靳袍韵夫绝蓉遂变胸眼匆衣终褂押镍庙腮刃联悄互艳剂昨夸腥添潮柿狠暴泪呆珐纯舵辨鬼木辊器屿触稠疑穴淫匠莎湃遏笑僻奎乒柿陈唱汾痞夏贯莽萤郡访晤瓦答功尸关蜗滋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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