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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企业文化 1
第2章 组织机构图 2
第3章 部门职责划分 3
第4章 聘用 16
第5章 工作 17
第6章 工时 19
第7章 考核 20
第8章 薪酬福利 22
第9章 假期 23
第10章 违纪 28
第11章 解聘 31
企业文化
剑桥精神
永不懈怠,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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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企业文化 1
第2章 组织机构图 2
第3章 部门职责划分 3
第4章 聘用 16
第5章 工作 17
第6章 工时 19
第7章 考核 20
第8章 薪酬福利 22
第9章 假期 23
第10章 违纪 28
第11章 解聘 31
第1章 企业文化
1.1 剑桥精神
永不懈怠,追求卓越
1.2 核心价值观
安全高效、服务至善
人人善待,事事简处
1.3 服务理念
把客户当做亲人,把公司当做家园
用心体会,用爱服务
客户满意是我们的责任,客户不满意是我们的失职
1.4 质量安全理念
质量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
1.5 环境理念
爱护公物,珍惜资源,勤俭节约,共同发展
爱护环境就是爱护自己
1.6 公司愿景
共创剑桥辉煌,实现盛世伟大复兴
打造洛阳(河南)钢材第一站文化名片
第2章 组织机构图
第3章 部门职责划分
3.1 总经理办公室职责
3.1.1 起草公司综合性总结、报告、请示、汇报、通知及公司领导布置的各种文稿;
3.1.2 以公司及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的编号、校对、印制、分发、归档工作;
3.1.3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会场服务工作;
3.1.4 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信函的收发及处理工作;
3.1.5 公司文件、合同、证件、证书等重要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3.1.6 公司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
3.1.7 报刊征订、收发整理;
3.1.8 公司总值班表、节假日值班表的排班、汇总;
3.1.9 通讯录的制作、发放,名片印制;
3.1.10 员工福利的发放工作,包括员工蛋糕卡的发放、婚丧礼金等;
3.1.11 负责公务接待的外部联系及内部协调工作;
3.1.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 财务部职责
3.2.1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财务收支预算和成本控制;
3.2.2 负责如实反映经营成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账目清楚、日清月结。
3.2.3 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2.4 做好预算内、外资金的收付工作,认真执行公司的财务报销流程;
3.2.5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一笔原始凭证,力争做到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3.2.6 负责对库存商品、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的认真审核。每张凭证及附件觉不放过,确保数据的准确一致;
3.2.7 负责对单据、会计凭证、账薄和对表等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
3.2.8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2.9 负责员工的工资、福利及奖金、提成的发放工作;
3.2.10 负责公司的收入、支出核算、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做到数据准确、账目明细;
3.2.11 往来账项要交叉核对,审核好双方的确认手续,银行帐要与银行账目核对,切实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3.2.12 负责公司应收应付款的催收和登记,及时清理核对公司所有的应收应付款情况,做到账目清楚并协助销售人员催款。
3.2.13 负责公司内部账务并解答来有关来往客户的账务问题。
3.2.9负责做好发票的购买、开具及保管工作,及时登记所开发票的用户信息;
3.2.11负责对公司的所有收入、税种、税率和税额进行核对,编制纳税申报表并按期缴税;
3.2.12与税局保持良好的联系,处理突发涉税事项,并要及时掌握最新税法政策;
3.2.13负责企业网银工作付款的录入工作,并及时掌握银行财务的往来业务及银行账信息;
3.2.14负责公司公务用车辆的加油卡信息,做好加油卡的及时转储及统计信息工作;
3.2.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 人力资源部职责
3.3.1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人力资源规划,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3.3.2 制订、修改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3.3.3 编制、修改和完善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部门、岗位职责及岗位任职资格;
3.3.4 根据岗位需求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招聘计划,做好招聘前的准备、招聘实施和招聘后的手续完备等工作;
3.3.5 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并予以指导和监督。做好考核结果的汇总、审核和归档管理等工作;
3.3.6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员工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员工培训体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指导对员工进行分类、分层次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3.3.7 管理人员薪资、奖励的正常变动调整事务,协助编制员工薪金及福利发放表;
3.3.8 负责公司员工社保、医保工作。管理社保、医保费用的缴纳以及参保人员增减变动;做好办理生育险、失业金申领手续;
3.3.9 管理员工休假及协助工会组织办理节假日及有关福利事务;
3.3.10 做好公司内部员工劳动合同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人才市场存放工作;
3.3.11 负责办理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相关手续; ;
3.3.12 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管理工作;
3.3.13 搞好部门建设,不断改进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部门工作绩效;
3.3.14 负责各部门日常劳动纪律、查岗及考勤管理;
3.3.15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3.4 市场营销部岗位职责
3.4.1.1 建立和拓展营销渠道,与客户、钢材市场、钢厂及各种社会团体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提升我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3.4.1.2 对确保经销商信誉,对销售部给企业造成的
3.4.1.3 及时准确的收集市场信息,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
3.4.1.4 对销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3.4.1.5 收集客户意见,分析客户需求,了解国内钢材市场动态,对公司内部建设提出建议;
3.4.1.6 参与制订年度经营目标;
3.4.1.7 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制定相应招商政策,并根据招商情况随时调整;
3.4.1.8 搜集符合公司定位的商家资源,建立储备商源库;
3.4.1.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5 安保部岗位职责
3.5.1 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公司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
3.5.2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拟定安全保卫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
3.5.3 做好一年一度的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工作,对公司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核与奖惩;
3.5.4 对安全防护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年度检验,确保其性能良好;
3.5.5 维护办公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与管理;
3.5.6 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知识培训,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5.7 负责与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办事处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警民联防联动机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侦破各类案件;
3.5.8 负责对进驻单位商户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3.5.9 负责安全保卫专业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登记与管理工作;
3.5.10值班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3.5.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6 后勤部岗位职责
3.6.1 负责公司基础设施的维修保养。定期对办公区域的办公桌椅及门窗进行巡查与维修;定期对公司排水沟进行检查清掏;定期对水塔进行检查养护;
3.6.2 负责公司绿化管理与养护工作,及时除草、浇树、杀虫。
3.6.3 检查、检修公司电路,水、热管道,确保公司员工能够正常用水用电以及采暖;
3.6.4 部门内部的内勤工作;
3.6.5每日上岗前对电梯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发现电梯异常情况及时报修并立刻停止使用;
3.6.6负责部门相关的物资购置、管理及账务工作;
3.6.7负责公司范围内房屋管理及维修工作;
3.6.8负责公司相关备用钥匙的管理工作;
3.6.9负责公司内空调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3.6.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7 生活部岗位职责
3.7.1 负责职工的早中晚工作餐;
3.7.2 负责领导日常用餐及内部接待;
3.7.3 负责会议用餐接待;
3.7.4 负责公司年终聚餐服务;
3.7.5 负责各部门的招待用餐服务。
3.7.6 负责公司客房的打扫清理。
3.7.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章 聘用
4.1 新聘员工一般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4.2 试用期转正申请:
4.2.1 新聘人员试用期届满后,由人力资源部提供转正申请表,填写完毕,由部门主管进行评定,人力资源部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新聘员工谈话后,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2.2 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其工龄自试用起始之日计算。
4.2.3 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4.2.3.1 曾经因违纪被本公司辞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4.2.3.2 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者;
4.2.3.3 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4.2.3.4 通缉在案者;
4.2.3.5 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4.2.3.6 未满18周岁或不符合招录岗位年龄要求者;
4.2.3.7 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4.2.3.8 酗酒、吸毒者;
4.2.3.9 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4.2.3.10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2.3.11 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
4.2.3.12 不胜任工作者;
4.2.3.13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2.3.14 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4.3 所有员工个人情况如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紧急情况通知人发生变化时,应于七日内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凡未能履行此通知义务的,均以登记在册的内容为准,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4.4 聘用禁忌:
4.4.1 公司是员工唯一的雇主。
4.4.2 员工在为公司服务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未经批准,员工不得为其他公司或机构从事商业活动,即使是无偿的。
4.4.3 员工希望为其他个人、企业、各类机构临时工作,应该获得公司事先书面批准。公司有权随时撤销上述批准.
4.4.4 未经批准,员工首次接受其他报酬时,亦将被视为其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
第5章 工作
5.1 工作原则
5.1.1 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5.1.2 认真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工作指示和教导。对于工作报告,应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得越级呈报,但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不在此限。上下级之间应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5.1.3 正确、有效、及时的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5.1.4 钻研业务知识和技能,开发自身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5.2 行为准则
5.2.1 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注重学习,提高素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尽责求效;秉公办事,清正廉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保护环境,讲究卫生;见义勇为,维护安定;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优质服务,恪守信义;作风正派,抵制腐败;自尊自爱,加强修养;立足本职,努力工作;用心经营,用情服务;热爱公司,建设剑桥。
5.2.2 员工应礼貌待客,举止得体:
5.2.2.1 在与对方交流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并合理配合手势等行为语言。
5.2.2.2 与游客交谈时,避免涉及私人问题或某些敏感话题,不宜出现插入、打断、讽刺、模仿等不礼貌行为;
5.2.2.3 在与客户或同事交谈过程中,不宜出现过激的言语或过分的玩笑;
5.2.2.4 接待服务顾客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
5.2.2.5 出入电梯:电梯厢内无人时,自己先进去控制电梯,再请客人进入;电梯厢内已有其他客人时,应站在门外扶住门,让客人先进入,自己再进入;出电梯时,应控制电梯,等客人先出电梯。
5.2.2.6 电话作为办公工具,尽量避免谈论私事,以保持线路畅通;
5.2.2.7 访客来临,应马上起身站立,主动问候,面带微笑;
5.2.2.8 为客人倒茶,茶水不宜太满,轻放于客人面前的桌面上;
5.2.2.9 如受访的领导未到,则应礼貌地请客人稍候;
5.2.2.10 在领导与客人交谈时:如需记录,则坐于领导旁记录洽谈内容;如不需记录,则轻轻退出;
5.2.2.11 如有领导来检查工作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5.2.3 员工应注重仪表整洁、仪容仪态:
5.2.3 .1面带笑容,保持开朗心态,善于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气氛;;
5.2.3.2 男员工不得留长须,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沫,不佩戴过分夸张和有声响的首饰;
5.2.3.3 如使用香水,以清新、淡雅为宜,男员工不留过长指甲,女员工不涂鲜艳色彩的指甲油。
5.2.3.4 全体人员不得穿拖鞋、短裤进入办公室;
5.2.3.5 保持服装整洁,要系好纽扣;
5.2.3.6 工作期间不得戴墨镜、耳暖、口罩等物。
第6章 工时
6.1 公司安排员工实行以下工作制度:
6.1.1 每周工作 111个小时,最多不超过111个小时;
6.1.2 员工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规定。
6.2 加班
6.2.1 由于公司工作性质,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公司可依法按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6.2.2 因需要加班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薪酬或安排调休。
6.2.3 加班遵循效率至上、健康第一、调休优先的原则。
6.2.4 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6.2.4.1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各种娱乐活动;
6.2.4.2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6.2.4.3 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6.2.4.4 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2小时以内的;
6.2.4.5 正常工作日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6.2.4.6 正常的倒班、轮班;
6.2.4.7 节假日出差时路途所花费的时间;
6.2.4.8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6.2.4.9 未经主管领导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时间的延长。
6.3 值班
6.3.1 公司实行每月休息三天、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由相关部门安排值班人员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6.3.2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尽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做好情况记录。
6.3.3 对擅自离岗、出现延误工作或其他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7章 考核
7.1 考核的类型
7.1.1 本公司员工的考核可分为考勤与考绩。
7.1.2 考绩分为部门互评和年终考核。
7.1.3 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提升、调薪及惩处的依据。
7.1.4 考勤、考核办法具体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7.2 考勤制度
7.2.1 员工考勤由签到本、部门抽查两部分组成。
7.2.2 凡超过上班时间或早于下班时间签到者,按迟到或早退计;员工上班因公未签到者,必须于当日下班前文字说明理由,由上级领导签字,否则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内扣发工资15元,10—30分钟扣发工资30元,30---60分钟扣发工资60元,60---120分钟扣发工资100元);
7.2.3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另扣发考核工资,半年累计迟到、早退十二次及以上者另扣发半年奖。
7.2.4 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7.2.5 不办理手续而不坚持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
7.2.6 旷工半天,扣发工资200元;
7.2.7 全年累计旷工1天及以上者,按天计算每天扣发400元工资,(按事假10天标准扣发工资)且给予警告处分;
7.2.8 全年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按天计算每天扣发500元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
7.2.9 全年累计旷工7天及以上者,扣发两个月工资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7.2.10 节假日旷工者,按一般旷工日3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7.2.11 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7.3 考绩制度
7.3.1 考绩分为部门互评及年终考核。
7.3.1.1 部门互评:
7.3.1.1.1 内容:每季度根据部门之间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的态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等综合指标,召集各部门互评出1个表现较为优秀的部门。(每部门互评出一个优秀个人)
7.3.1.2 年终考核:
7.3.1.2.1 内容:以德、能、勤、绩、廉为重要考核标准,原则上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为主要考核指标,暂分行政管理部门、后勤部门和市场营销部门三大类,不同部门类别的员工考核标准权重不同。
7.3.1.2.2 考核一般员工:原则上由所在部门组织、测评;人力资源部对其考评过程进行监督。
7.3.1.2.3 考核中层干部:原则上由高层领导、其他中层人员、其所在部门一般员工三部分合计评分为其最终考核成绩。人力资源部征求部门员工对被考核领导的评价,所抽谈话员工比例不低于20%。
7.3.1.2.4 归纳汇总初步考核结果,报公司领导或领导班子审定。
7.3.1.2.5 绩效考核结果将应用于:岗位调整、薪资调整、奖金发放、诫免谈话、延长考察期及辞聘等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
7.3.1.2.5.1 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按照20%的优秀比例(不足20%的按实际计算)实行工资档次晋级。
7.3.1.2.5.2 绩效考核结果为“差”的员工,一般员工给予辞聘;担任中层职务的人员给予降职或辞聘处理。
第8章 薪酬福利
8.1 工资构成
8.1.1 员工每月基本薪酬按照员工工资等级表对应的“基本工资”发放。
8.1.2 员工加班核算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均按国家规定执行。
8.2 工资支付
8.2.1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8.2.1.1 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
8.2.1.2 公司发薪日为每月01-05日,如遇公共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
8.2.2 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各种社保个人部分和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
8.3 福利
8.3.1 公司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8.3.2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怀孕期间也可凭准生证和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怀孕或孕检证明提出产前休假申请,期间将根据所缴纳生育保险标准发放生育津贴并缴纳五险一金。
8.3.3 员工应享受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9章 假期
9.1 假期类别
9.1.1 公司的假期分为法定节假、婚假、丧假、年休假、病假、产假、事假和工伤假。
9.2 请假规则
9.2.1 休假应事先获得部门总监批准。
9.2.2 所有假期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按请假核准权限获批准后,及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2.3 员工必须在休假完毕后立即至人力资源部报道,办理销假手续。
9.2.4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电话请示,事后必须补办。
9.3 法定节假日
9.3.1 员工每年享有共计11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此项最终以国家发布为准)。
9.3.1.1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9.3.1.2 春假,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9.3.1.3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9.3.1.4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9.3.1.5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9.3.1.6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9.3.1.7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4 婚、育假及福利待遇
9.4.1 婚假
9.4.1.1 申请婚假需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证件领取时间应在一年之内。
9.4.1.2 已达到法定婚假年龄,未达到晚婚政策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政策的享受15天婚假(假期包含节假日)。
9.4.1.3 夫妻双方有一方符合晚婚条件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享受相关政策。
9.4.2 产假
9.4.2.1 妊娠需提前申请。经审批符合生育条件的,如本部门已有怀孕人员或此时怀孕将影响到本部门正常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服从部门领导安排;已怀孕的员工,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并备案,以便后期进行人员配备、调整,并提交医院检查证明,确定怀孕时间。如不服从部门领导安排计划外怀孕,年终考核视为不合格。自怀孕当月起至请产假之日,停发月考核工资,并记违纪一次。
9.4.2.2 符合国家计生政策并已提交书面生育申请,经领导批示的,方可享受产假期间的福利待遇。
9.4.2.3 请产假需提交生育证。
9.4.2.4 预产期前15天方可申请产假。
9.4.2.5 符合计生政策,年龄达不到晚育政策的,享受产假90天;符合晚育政策的享受产假180天(假期包含法定节假日)。
9.4.2.6 符合政策生育二胎的女员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产假待遇。
9.4.2.7 男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1个月陪产假。
9.4.2.8 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领取生育津贴,公司不再发放其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布的《企业员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在国有、集体企业的全民固定工、集体工、劳动合同制员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临时工、三资企业中方员工、股份制、私营企业员工,不分隶属关系,均应参加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统筹包括女员工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费和药费。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按照本企业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我公司已加入医疗保险,按照国家医保政策规定,员工生育后只发放生育津贴,单位不再发放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因医保报销期限过长,为了不影响员工生育期间工资发放,先由公司按照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待生育基金返还公司帐户后结算差额部分。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生育津贴没能报销,责任由个人承担,后期从工资中扣除已发放产假期间工资。
9.4.3 违规处理
9.4.3.1 没达到结婚、生育年龄而结婚、怀孕的员工,因违反了国家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按严重违纪处理,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9.4.3.2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员工负责,妥善安排员工婚、育时间,严把审批关,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切身利益。
9.5 丧假
9.5.1 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员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9.5.2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9.5.3 员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
9.6 工伤假
9.6.1 因工负伤需休息者,持公司指定的县(市)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假期医院建议为准。
9.7 员工带薪年休假
9.7.1 本公司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9.7.2 单位应当保证员工享受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9.7.3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9.7.4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9.7.5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9.7.5.1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9.7.5.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9.7.5.3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9.7.5.4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
9.7.5.5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9.8 事假
9.8.1 员工因重要个人事宜必须在工作日内处理的,可申请事假;节假日需正常上班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事假;
9.8.2 全年事假累计在5—10天的,固定工资(基本工资、生活补贴、职务津贴、工龄津贴之和,下同)照发;月绩效工资、考核工资、交通补助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扣全年奖(上半年年中奖与下半年年底奖之和,下同)10%;
9.8.3 全年事假累计在11—15天的,固定工资按50%发放;月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扣当月考核工资、交通补助,以及全年奖25%;
9.8.4 全年事假累计在16—22天的,固定工资、月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并扣发当月考核工资、交通补助,以及全年奖50%;
9.8.5 全年事假累计从23天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固定工资、月绩效工资、当月考核工资、交通补助以及全年奖等相关福利;事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个人和公司承担部分)由本人支付;
9.8.6 事假超过三个月以上,情节恶劣者可给予解除其劳动合同处理。
9.9 病假
9.9.1 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正常工作的,可申请病假;
9.9.2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可申请病假三个月,五年以上可申请病假六个月(参照国家规定);
9.9.3 全年病假累计在15天之内的,固定工资照发;月绩效工资、考核工资、交通补助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全年奖不扣;
9.9.4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16至22天的,扣发固定工资20%,月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扣除当月考核工资、交通补助,以及全年奖10%;
9.9.5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22天的,扣发固定工资50%,扣除月绩效工资、职务津贴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扣除当月考核工资、交通补助,以及全年奖40%;
9.9.6 全年病假累计44天至66天的,扣发固定工资50%,月绩效工资实际工作天数发放;扣除当月的考核工资、交通补助;病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个人和公司承担部分)由本人支付;
9.9.7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6天的,并且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停发其固定工资、月绩效工资,并扣发当月考核工资、交通补助等相关福利;病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个人和公司承担部分)由本人支付。工作年限满5年者固定工资按40%发放;扣除月绩效工资、考核工资、交通补助。病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个人和公司承担部分)由本人支付
9.9.8
9.9.9 。
9.9.10 病假超过两个月不发全年奖.
第10章 违纪
10.1 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0.2 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公司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
10.3 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违纪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公司所有员工。
10.4 违纪处理原则
10.4.1 公司对员工处分,应当做到实事求是、程序规范、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适当。
10.5 违纪处理程序
10.5.1 人力资源部核实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单》,列明违纪的详细事实,日期及违纪条款,并提出处理意见。
10.5.2 要求违纪人员在《员工违纪处罚单》上签字确认。如违纪人员认为处罚不公,可提出书面申诉,申诉理由正当,经核查属实,人力资源部可根据事实情况,报主管领导批示后撤销其违纪处罚决定。
10.5.3 《员工违纪处罚单》(重度违纪和严重违纪)经审批后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视情节严重程度和后期工作表现决定放置档案年限或撤销处分;如涉及财务相关事项需通知财务部。
10.6 违纪类别:根据员工行为违反规定、规章制度的事实及程度,把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三类:
10.6.1 轻度违纪:给予口头警告或张榜公示等处理,人力资源部并备案记录。
10.6.2 重度违纪:给予书面警告、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等。
10.6.3 严重违纪: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0.6.4 员工在一年之内累计三次轻度违纪自动升级为重度违纪,一年之内累计六次轻度违纪自动升级为严重违纪,一年之内累计三次重度违纪将自动升级为严重违纪。
10.6.5 受到行政处分的员工,在本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职务;受到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各类薪酬待遇均按降级、撤职后的职级对应发放;受留用察看处分的,其担任的一切职务自动撤销,留用察看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岗位。
10.7 违纪罚金:口头警告或张榜公示,除公司其它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做经济处罚;书面警告为扣发三个月考核工资;降级、撤职、留用察看扣发全年奖。
10.8 轻度违纪及例子:轻度违纪是指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运作未构成威胁,未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对有轻度违纪者,给予口头警告或张榜公示处理(人力资源部并备案记录)。
10.8.1 当月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半年累计12次及以上。
10.8.2 旷工半日及以上。
10.8.3 未经许可私自换班、调休。
10.8.4 仪容仪表不符合岗位要求。
10.8.5 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并造成工作失职或影响到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
10.8.6 经查实确属个人原因造成客户投诉,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10.8.7 脱岗、懈岗、串岗,工作期间未按岗位要求履行职责,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10.8.8 在规定时间内未将公司或直接上级要求传达的文件、信息、通知传达到下属员工,交接班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致使接班者不知重要信息。
10.8.9 对下属疏于管理,隐瞒、包庇错误行为,情节较轻的。
10.8.10 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情节较轻的。
10.8.11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情节较轻的。
10.9 重度违纪及例子:重度违纪是指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运作构成威胁或给公司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
10.9.1 公司在给予员工行政处分的同时,可根据员工的认识态度或工作岗位的胜任程度,及情节轻重程度给予书面警告、降级、撤职或留用察看等处分。
10.9.2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及以上,半年累计18次及以上。
10.9.3 旷工累计二日及以上。
10.9.4 脱岗、懈岗、串岗,工作期间未按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10.9.5 经查实确属个人原因造成客户投诉并处理不当,致使事态扩大,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10.9.6 屡次不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经多次提醒后仍无改善的。
10.9.7 对下属疏于管理,隐瞒、包庇错误行为,情节较重的。
10.9.8 对突发事件未能及时上报,给公司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10.9.9 未按规定对故障设备及时报修,造成不能正常运行的。
10.9.10 违反设施设备操作规定,造成轻微责任事故的。
10.9.11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的。
10.9.12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情节较重的。
10.10 严重违纪及例子:严重违纪是指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威胁公司正常运营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及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对严重违纪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10.10.1 事假连续请假超过一个月或累计三个月及以上者。
10.10.2 虚报、谎报病假,经查证属实的。
10.10.3 旷工累计七日及以上。
10.10.4 由个人失职原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及重大经济损失。
10.10.5 对所在部门发生重大意外事件不及时处理、上报,漏报、瞒报,以致事态扩大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的。
10.10.6 违反设施设备操作规定,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0.10.7 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给公司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10.10.8 未经公司许可加盖、私刻、伪造公章。
10.10.9 泄漏公司机密(包括:薪酬、员工手册、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指导书、业务操作规范、重要会议纪要、项目谈判进程、企业客户资料、代理费率、招投标标底、合同等)或利用工作之便给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提供信息或服务。
10.10.10 伪造账目、虚报费用,侵吞、窃取、骗取、私分、侵占、贪污公司财物或故意损坏设施、设备。
10.10.11 利用职权牟取私利者。
10.10.12 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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