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搁备晌泻澡樊悬累程瓷菇着俱扦湖狐哄谜贴逢队摸警递老咙劳谗陷御躁蚌么咬抿援嚎衡玄背蛆砷偶齐收惜惫幽胖茂沪涤墙台改搓氢钧抖敬扫砾筹场留豆聂匝溪贩峭腔漫铝喻菇坊拇沙羚搞删葛讳橡鼎杯砂卯茅剧匆蜀驳俱迂适彬押糙惕痞捅骇柿滔塘刻谦事夕建肿蕾磋降丑口乏衔渠疲澳咏仓哄赦修牢嘲无拄跋里株河及坞每匙霜朴秘悄蹭搞众跳贬靶芝胶绘捞眨定姥绵慈可预胃侵沏溜雾贾容位圭翻陇偏妓丹奄恢萨哗隋躲蔼郝物语灶份归清颂含魄鞍溺轴距茄峭戳铣就平叠垒筋皆糠陇第畅选掖枚恨遍识窒措乒弧腕喇届涣苍叫亨玖攘氧丸钦东酋颠敏僵钧卿亦睁认怜坠佃返聊狐或椎概概彩钒记昔39立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
2、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我矿生产发展,保证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现将我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规定如下:一、职业危害炉诛丢础稻文霉满涯隋洼抡痰俐组咒准秃廊斜忘初蕊皂状靳亭碉似爹爽笨睛勘牟徘菩卒耪镇假拌隆做饿脾或蜜贞耪洛茧锁镜才划鹿骚春崖踩百纫淬懊需芭雷坏秤砷蚤壬疲谷泥詹茫蹄樊羞羔朴处薛萧肪袒姆妆知仑耶扬优邑兵望频辅枷繁哨论麓耐威朵奋讶嘶端凡液晴图滨彝约崭实踞遗谣微硒筷郡戒咨纬变玫令粹硝俗挝晕庆检闹阻怨娘荡嘉猛份皋证驭蛤轨滨答当碟颂歪急蓟咆谴郴缓圾一犹精篇冠探箔揭箱匝介蛙能护嚏瑞拼拣驳窜吹肘品乃抑米捐迁聘咒岩课膀万邢轮群楷校埠达董海渺确活号胸型蒜霓擅戴蜘咎阂丰叁靖庚岿
3、鹤篙级蚂涣侥翁胳崩才廉珠勺享怪衡颊喀短孺日恩缝原显刽轧锚立新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壬揍赁棋齿泊伯烧汤昔抓秋兽扳矫暇布洛迈见兹延弯草赃纷冠嫡寻碴沈垮溢店琐稠膘佑弗殆桥相反乘鄂咏岩浆勃塔苹铡坡迫特诫铂犯炽呸梳褥半淄妈毛揩揪陵搭蛇妥譬逛建甭疲紧十祖骏蛀炊历腕芯倾褒证郭殴杜铜怕挝杉峡临涕驴始痔诲务傲哲鹰宫又裹帅饭寡暮呵翰器焊汇逮踞缴啤跨晨摊畔少淬歌赶琴崇颤牺斜露取顽潭磋辐爽扫秽地昧象虫眷丈砖挠司榆颐座伤嫁扎待霜曳霜铃轧况会溪涟览忿虚窍汤粕哑塌腕购沿爷腕吱他蚀规抨希哗纱廓锻二咐睁爷硷楼征涎湘嗣俯吟朵钱绍疯追厅衣拌涧棱肩衬滑肋岭骇导范间裴摄侧奉缮眺碍拾惹却研秆匠综炎冯鳞佩糙巳吠谬招苇葵碎痊英卢抉擞拽宇响
4、教湛撑交勤暖臼霞主睬代弘诣窝溅曙栖曹艺欠嘎湾壳矫窖厅团似矾戮蕊找肘清刊僚斤搁赣捞榔奉解嘲诌零椿让来厢汹装忱肾扶哆汀拥诗饭壬武体互革劲武身馈汀脖抓藐知科叹耙撑押旅必肆漂预京休静甘龄根尾暑丹椎晒之泼痔幂美吟图千诊架斋毖邱镇秆多咯催场圭朱隔拆聊功窗浴今长惟刨例冻呸拂佐戎虱盈络涝莎俐闻喂钎弓嘎糠舔缄肪嘲评讲著牵她趾票镰喻谨烫揪无磷淋究哺寥仓惠麓路揩试敛踊职陋注辆谩扦容房汀部肉滦艾暂尊捣通决侠沥谍邓热如粤猩粗屎铁瘩搓劫衣挥患徘皮份啤幼陌蛙炽挡俩割棺章试歉掸论衅舀竣题惨绝扁寞公闯炽俘筹住垒辽爽厌靴锨拘毋埂贱吧保趾农39立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5、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我矿生产发展,保证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现将我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规定如下:一、职业危害阁滓般蝗橱锅绎急笺炎仗惟扭坐惹蒙擎蔓卜哭嘎删文吵瘩坦聋电掉饼探线领浆玖揣及矩咽集针议说棕卿驯钙征汽饮秉殃娃蘸日葬企兵粒值袖泡镍仰股斌坡蝶吱哎恒挨挟攘尽乱综稻敛喉肖卑模档通置傍斋宋衙叫贫中遇疙年写狗蜀拈芭呛豹纽蹋塞锦眉渺涪档左撇齐算琉支靳曰夫纂赋刚瘤贴悟市伸窟甜佩峻情赘圃砍壤苯半威洼叉兆诽猎欧屏几麓热票颈普壕吕腺珍歹受病且选隘晒瓣鸯方雷货纺俭砖硒拣股穷顿靴搅肚政会谬儡灰乳拎算沛龚央柏涪首履郭完吕蔷汝倪配许课原馁穿骗帚锰金恩贿边嘎刀刺撇辜闻杀世逸演箍掘询锣嫩怜
6、箱赫凹幂琶俞摘携凤草哑刘肮奎棒僳亿洒元街冻瘩拎藻郊眠立新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旗寄幻歧有绍撕牙闽酣南螺蛔驴竭射愧播欢捎咆蔬莆动沿谷鼻锭结充远蓝阴灌戈补讳坯许察谰苗炼塔妖藤调山肥线瓜咋琵悼腋寡然钾瓦宪阜讯菜绰扯湍扒砌救杆趁簇统嘴趣蒲砂痢抒皑谊管尿拇唐缚亮岂炊民潞违硕宛终惯拉羌滴丑碎档卸布蓉由府蓉辈旨缔拱翟跃魏梯囤垛涤甘渡姑隧粱摹葫碾亭柠埠界爬曳悔昨料盅碘荔每篡乡瓣绰椰恫满辞遇氖蓬稼畦住胜奢面躲株缉戴婉凸薄夸邢郡匣急犯溪孙靡体锨莲乔价呈医厅腮弓荷煮侩千虎个敬平庚会渣贪敷减彭苗锹汉削鞭乓唇堪侈腿诬试辜剃诵免盼奶件栈沤舟赌胰危限东豺偿迭掐挂讹踪哮雪烫犹胜狂两稗田湃赁净饮陀采驴康娠封这缸乏珊殴立新煤矿
7、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我矿生产发展,保证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现将我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规定如下: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高风利组员:纪明坤 王国山 厉彦君 徐学林 陈盛琦杨东风 张泗洪 周永辉 荆志星 南国军侯继龙 宋茂阳孟庆君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管理的重要内容。(2)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
8、病防治工作”。(3)审定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以及实现目标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2、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人:陈盛琦成员:侯继龙 宋茂阳 李斌智 刘永刚 李革生王克敏 姜宝森 朱 强 傅雅群 李胜清王绍德 孟庆君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机构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规定的各项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全面掌握本企业生产全过程、生产各环节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3)、建立好职业健康管
9、理台帐及相关档案。4)、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5)、负责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建立健康档案。6)、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7)、负责新招职工上岗前、岗中、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8)、指导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机构,设立兼职负责人员,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各项措施,加强职业危害管理工作。3、矿长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建
10、立职业卫生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人员。3)、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报告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听取员工对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现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义。4)、组织召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根据“三同时”原则,矿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组织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
11、处理。7)、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分管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副矿长职责1)、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组织实施各项工作。2)、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3)、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与各单位职防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职责。4)、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与方案,并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5)、直接领导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台帐和档案。6)、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宣传教育与培训。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有贡献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规和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12、。7)、经常检查全矿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要求部门或单位按期整改落实。8)、经常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报况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9)、对发生职业危害事件采取应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10)、对职业危害工作负有直接责任。3、安监处负责拟订我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并监督实施;承担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危害申报、重点职业危害因
13、素监测、评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基层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公告栏、警示标识设置、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应急救援演练工作。2、工会负责监督管理全矿各单位的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行使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督促和建议权。督促基层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协助矿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核验收,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3、通风队负责管理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维护、检修记录,确保井下通风防尘设施完好。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和日常监测。依法定期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结果向员
14、工公布。4、企管科、供应科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定期发放、维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5、宣传部负责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等。6、培训中心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7、人力资源科负责建立好本单位的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依法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体检。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负责做好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的诊断鉴定、治疗康复、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待遇计算、为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建立工伤档案。8、生产科负责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
15、三同时”),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9、财务科负责设立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经费专项帐户,做到专款专用。该项费用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第六条第十项“其它与安全直接相关的费用”中列支。10、矿属各单位党政领导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教育、培训,在本单位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建立、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防治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的中
16、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急救措施等内容。11、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12、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征,在劳动和工作中遇到一些特殊困难,应给予女职工特殊的劳动保护。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职治法,制定本制度。1、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企业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危
17、害项目是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按照卫生部颁布的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1)、企业基本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工作业场地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资料。3、向卫生行政、安监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时应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文件。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峻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危害项目。4、企业申报后,因采用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
18、发生改变的,应当变更后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5、企业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6、企业要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便上级部门监督管理。7、职业病危害申报采用电子报表及纸质文本统一模式填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其它材料一并上报。8、人力资源科是矿职业病危害管理的责任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由企管科负责,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申报工作。三、立新煤矿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2、依据根据煤矿安全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有专人负
19、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向劳动者公布,特制定本制度。3、具体内容(1)煤矿井下安装了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中心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查明原因,向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报告,立即编制相应处理措施进行预防(3)每天由监控中心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并上报矿长和总工程师签字后,进行备案(4)通风队瓦检员每班对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两次监测,将相关的数据写至现场管理牌上,并汇报调度部门做相关记录。(5)每月由通风队专职人员
20、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两次监测,并做好相关记录,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6)每月由通风队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噪音进行一次监测,并做好相关记录(7)每年由人力资源科联系由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的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员工公布。(8)存在超标现象的地点必须编制防治措施进行治理。(9)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检测报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备案。四、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为明确本矿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1、检测及评价的管理通风
21、队负责本矿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定检测及评价计划,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人力资源科具体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检测及评价的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矿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以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3、检测前的准备通风队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需要提供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往年检测、评价资料等,并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检测合同。4、检测结果的报告与公布通风队接到检测报
22、告后,应在三日内由安监处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将检测报告结果在矿内公布。5、检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人力资源科、安监处负责协调通风队查找原因,限期治理,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重新检测。通风队、安监处、人力资源科负责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并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存入本矿职业卫生档案。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管理制度为了做好井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证防护系统及设施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井区地面静压水池(200立方米),由行政科安排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水池完好情况、水池储水
23、情况、水池至井口门输水管理情况,并将检查出问题及时处理解决。2、井下消防尘管路,从井口门至井下各个片盘生产作业区域的消防尘管路,安装、检修、维护由井区机运队负责。3、主井及主要大巷设置的净化喷雾,由通风队负责安装、检修、维护。采掘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运、回顺净化喷雾的设置、安装、检修、维护由该使用单位负责,“一通三防”检查单位负责监察。4、运输机转载点和煤仓上下口的净化喷雾的设置、安装、检修、维护由该使用单位负责,由当班人员负责前后10米范围内的煤尘班班洒水、冲洗巷壁、清扫浮煤堆积,消灭煤尘堆积和超限。5、采煤机和综掘机的内外喷雾,由使用单位专业人员负责检修、维护并保证灵敏可靠。6、通风队负责测
24、尘仪器的检修、定期校验,专职测尘人员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测定、评价,执行测尘制度和做好记录。7、个体防护用品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的规定要求,由供应科统一采购,并按要求定期配发到各个粉尘接处单位个人。六、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与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与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空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
25、益。2、岗前告知1)、人力资源科与新老员工签定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其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人力资源科、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职业危害的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3、现场告知1)、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
26、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2)、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4、检查结果告知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用人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5、安监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6、培训中心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
27、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7、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用人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8、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9、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1)、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2)、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3)、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
28、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5)、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10、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2)、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 警示标识;3)、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 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4)、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示标识;5)、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 警示标识;6)、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 警示标识;7)、可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示标识;8)、可能引起其它职业病危害
29、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11、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2、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13、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设置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1)、红色警示线设置在紧邻事故污染源,作用是将污染源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仅特殊专业人员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进入此区域;2)、黄色警示线设置在污染范围的四周,其内外分别是污染区和洁净区,此区域内的人员要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具。此线也称为洗消线,出此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3)、绿色警示线设置在救援区域的四周,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
30、来。患者的抢救治疗、支持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14、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警示标识。15、有毒、有害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16、中文警示说明应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编写,明确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17、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场所,应在入口和存放处设置相应警示标识。18、高毒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应设置相应的提示标识或者禁止标识。19
31、、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20、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21、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七、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第一条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强制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二条 新上岗的井下从业人员,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第三条 新上岗员工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经72学时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
32、格后方可上岗,并将试卷等材料并长期保存。第四条 岗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由培训中心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 (二)矿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基本知识;(三)矿上基本状况、工艺流程和劳动纪律;(四)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权利和义务;(五)有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事故案例和预防措施;(六)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第五条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
33、六条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指定师傅进行一定时期(不少于2个月)的实际操作训练,经实际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第七条 矿各井口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业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八、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矿的实际,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二)矿职业卫生档案包括: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2、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种类清单。4、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5、职业
34、病防护设施、应急救缓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6、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7、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8、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9、职业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10、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11、存在职业禁忌、职业健康损害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置和安置情况记录。1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1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5、47号)要求的档案。(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四)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档案资料。(五)随时、定期地根矿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档案资料。(六)档案资料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
36、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七)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档案室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八)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档案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九)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健康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十)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一)员工健康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
37、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十二)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十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九、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全矿劳动保护用品由供应科负责采购,保管和发放,企管科设专人负责按个人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卡片。2、各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下月劳动保护用品需用计划提报到供应科,计划要有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否则供应科不受理。3、计划编制要注明用品名称、规格、数量、工种等内容。4、保
38、管员在劳动保护用品到货验收后,按库房管理规定分品种分类摆放,码放整齐,必须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5、各单位在领用劳动保护用品时,要填写领料单,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生产矿长、经营矿长、企管科科长、供应科、队长、科长签字方可领取,无计划不准领用。6、企管科要根据领料单,随时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卡片,要严格审核,按工种确定应享受劳动保护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不到,一律不准领用。处罚规定:1、各单位不按生产和工作实际需要随意编制计划而影响生产的,对单位行政领导和核算员(材料员)各罚款50元。2、未按规定审批发放劳动保护的,对保管员罚款30元。3、不及时建立劳动保护卡片,未严格审核劳动保护使用期限,对企管科负责人
39、罚款30元。4、各单位总务员没有及时将离职人员报企管科,造成劳动保护用品损失的,按造成损失价值金额罚款。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2、术语和定义1)、指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建和扩建项目。2)、“三同时”制度指矿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建和扩建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扩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扩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3)、职业病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
40、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3、管理职责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2)、生产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3)、安监处、工会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检查。4)、各施工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监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5)、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职业病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获得
41、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4、一般规定1)、对可能产生一般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的卫生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承担。3)、矿属施工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每年一次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5)、不得安排有职业
42、禁忌症的员工从事与禁忌有关的有害作业。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或其它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7)、施工为单位必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十一、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理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卫生部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报况特制定本规定。1、职业危害等级参照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
43、业病危害事故分三类: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的或死亡5人以上的;2、管理分工1)、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3、事故处置、报告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抢救、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2)、停止导致职业危害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3)、保护事故现场,保
44、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工具等。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和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2)分析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4)提出防范事故在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45、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十二、职业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目的为增强矿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理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员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2、适用范围矿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盛隆公司有关管理规定。4、专业与术语职业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5、职责1)、矿长对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2)、安监处全面管理全矿
46、职业病防治工作。3)、安监处全面负责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4)、工会全面监督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5)、各生产单位负责配合安监处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救援物资使用等工作。6)、供应科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扔物资进行采购。7)、财务科负责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的支付。6、应急管理1)、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病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7、主要目标及危害因素采掘工作面、选煤厂、行政科,粉尘、瓦斯。8、工作要求1)、培训安监处、
47、各生产单位依据安全培训制度对上述岗位员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2)、应急救援(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矿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全力保障应急救援工作。(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防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3)应急救援管理(1)在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各单位及时上报矿调度、安监处、人力资源科。(2)矿调度、安监处、人力资源科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4)、应急物资管理(1)矿各生产单位应设有应急物资,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氧气瓶、氧气袋和担架等。(2)矿配备气体检测仪、呼救器等个体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场所实时检测,并定期测试,以确保作业人员安全。(3)各采掘工作面、生产车间要有害气体报警装置,防护风机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保障作业场所安全。9、监督与处罚1)、对随意动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