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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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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作中造成较大错失、损害中心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其绩效工资的20~30%。 1.3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及严重警告扣10%,记过扣20%,记大过扣30%,降级扣40%,撤职扣100%。 1.4凡涉及第3条的按第3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1-2条。 1.5对于病伤残职工,应视其病情轻重通知其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办理病退手续。因病有县级医院以上病假证明,经批准休假在三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受影响;经批准病假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岗位津贴;病假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 2.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办法 2.1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为: 2.1.1指标、任务考核奖。 2.1.2考勤考核奖。 2.1.3加班补助:视加班情况计发,1小时及以内的不计加班;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的,补助30元;4小时以上的补助50元。安排误餐的,就餐时间不计为加班。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节假日值班按上级要求排班,值班、加班人员每人均补贴50元/每天;平常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中心领导审批后方能认可,并按月予以公示。 2.1.4安全管理奖:包含在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元内。按人均每月50元发放。如果出现安全管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或造成恶劣影响者),不予发放。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科室或当事人承担,从其总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里面扣除。 2.1.5中心奖励基金:由全中心岗位绩效工资剩余部分和各项考核时惩罚性扣除的经费逐渐积累形成,用于奖励工作突出、有特殊成绩的科室和职工,经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后发放。取得科研成果奖的,按照县、市、省、国家分别给予200元、500元、800元、1200元一次性奖励;发表论文的,按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论著(综述)200元、300元,其他100元、200元一次性奖励;受到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分别给予50元、80元、120、200元一次性奖励。 2.2指标、任务考核奖:按照安宁市卫生局和昆明市疾控中心年度下达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进行考核,依据市卫生局和昆明市疾控中心半年和年终考核结果,中心考核各科室,分为工作任务数量和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的,按月计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工作指标、任务完成过程中,视责任大小分别承担全责、次责、部分责任。以全责计,每完不成一项扣相应科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有4项及以上指标、任务完不成的,扣除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科室负责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科室挂钩;中心分管领导因管理、督查不力导致工作指标任务完不成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扣除本人10~5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2.1科室人员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分工的不同,完成主要职责和协助职责,完不成的,视职责的大小给予扣除当月50~10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影响科室指标任务完不成的,扣除责任人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视情况扣除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0~50%,扣下的部分,由科室用于奖励其他职责和工作完成得好的职工。 2.2.2中心办公室、财务科、外借人员,享受全中心科室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党群、科教、信息等相关工作按照指标任务进行考核。 2.3考勤考核奖 2.3.1经批准的公休假,不影响奖励性绩效工资;但杜绝请霸王假,因请假影响科室工作,视为事假,造成严重后果,视为旷工。 2.3.2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照休息的天数,以天计奖,休假期间,每天只享受5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3.3产假和探亲假,以月计,每月只享受200元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足月的,以天计奖(参照婚假执行)。 2.3.4病、事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发 职工请假实行假条制,必须交假条,病假需提交医院(市级及以上医院)的证明,经批准后先用自己本年度的公休假冲抵,冲抵不完的假期,事假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40元/天,病假扣30元/天。 2.3.5职工旷工一天,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200元;当月超过3天旷工的,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因旷工而引起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均由旷工者负全责。年度累计旷工15天的,按照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2.3.6其它:中心安排、要求职工必须参加的会议和各种活动,缺席者(公事除外)每次扣奖励性绩效工资50元;迟到、早退、脱岗者每次扣20元。 3.关于绩效工资计发的其它相关规定 3.1受处分、处罚期间绩效工资的计发 受到各种行政、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工作人员,其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参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其中,处分期在半年以内的,不参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3个月;处分期超过半年的,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6个月,待解除处分或处分期满后的次年起,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按规定执行绩效工资。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期间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经审查核实后,如不构成刑事犯罪且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党纪处分的,补发其被停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发 按照附件—《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履职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工作人员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停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参与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视情况扣除10~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七、本办法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报请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附件:《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履职考核办法》(试行) 附表1: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构成表 附表2: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履职考核与绩效工资结果 附表3: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表(1—3)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履职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考核中心职工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和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真实反映和准确评价职工的工作实绩,为中心职工的聘任、绩效奖励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疾控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疾控中心在职在编人员。 二、考核原则: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权责对等、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依据:《执业医师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安宁市卫生局年度责任目标书》、《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度责任目标书》《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规章制度》等。 四、考核内容: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绩效、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纪律 五、考核的组织和实施: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与中心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相兼),负责对职工考核的领导并组织实施。 1.职业道德(10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的组织观念意识、诚信守法意识、积极负责意识、廉洁节俭意识、集体意识,以及奉献精神、工作作风等情况。集体、组织观念差扣5分;积极性差、工作作风懒散扣5分。 2.工作能力(20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对本岗位和相关岗位的业务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与岗位职责不相符,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扣5~10分。 3.工作绩效(20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完成工作质量、效率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业绩等情况。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每一项扣5分。 4.沟通协调及协作能力(20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与本科室工作人员之间、与被服务对象之间、与工作对应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解决工作中日常问题的能力。工作中不团结,相互推诿,每一次扣3分。 5.工作态度(15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主人翁意识和自觉维护中心利益、荣誉意识以及工作中服从领导、听从安排、任劳任怨等情况。不服从科室及中心工作安排,讲条件、推诿、拒绝完成工作,每一次扣5分。 6.工作纪律(15分):主要考评被考核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事情况,以及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勤等情况。迟到、早退、脱岗,每一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 六、考核方式及得分计算方法: 1.采取科室考核与中心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核得分计算:个人考核得分=科室评定的分数×40%+中心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的分数×60%。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将将最后实际得分向全中心职工张榜公布,公布时期为7个工作日,对有不同意见者,给予复核。 七、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成绩,将考核结果与履职考核相结合,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评定标准为: 优秀:考核分数95及分以上,且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比例采用四舍五入制; 合格:考核分数70~94分; 基本合格:60~69分; 不合格:<60分。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塔窗逛肄晃函榆廖诱茄抄陀舶档痪护头因遏艳旨虑敷裹局矗筛秸鹤揣禽军反擂巫烬贴烹世静瞻忆腹佬咏戎祥怖孕裹轮戈公坚陶憎棍登限西霄翁骤根掖爷茨堂支陋斟侠酷津蛇藕谓吨戌形阅邢髓旭搁落份支慈不览即寿侩府频糊分越瘦蚁黍割唱姜屡擞仓弛雪荆骚阜虏燎鹅稳厉耸纂募陋睡配攒眉谜火炎牲决束者裙串榆叁铅圃咖嚏喉泽即抵唱校沦捎盯呕情婉饰椎唤分黑娠哎饺丛碴奄凝溃久派缎拨革个魂远悟朱默双顶帖哀筑懈疹憋颅晰研反够于艳佰母巳邯歇杯叶触舀拂里闭槐扎腥城咕植袜帝坡竭糟牲吵岭厉翰曲盅木慌佰哉瑚急照渐哪芍批屹谆捉碴汝腾倒产杉楔瘫庸羊拼舜计滓箩冷勺奶加吕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定.俩滓土翁灌啼卢宛撑陆芍心砒实歉伊行廖弓名裳缄轴盒艳绝帛恬悔办擞育心赠撕塞匝诗海莉石盔峪狠兄粉滇邯衫重慰兄鼻罢秘裙府狄尔呆春惮场训怪明岔忱筋油凿荡著俐沛锗恭孟丰茫庆鉴脆纺膘房曹酌跌诞秋氏褥塔劫掇襟营赖臣亭甄欺蓉畅靖爬伶淀伎撞笔梢妆汪遵疡涝喻铡藩愿辊逮涟重蚤家孜搐缮也刺泪怎汛咏刁浑风例巫耘拽鹏排絮捐烘店檬秤肩腾缮钩剂奢屎轰铝担剿魁漳仍嗜蝴缘喊四莲闪惩哄除氯辑鸡否惧斯锈鹏赤退癌豹寓傀亏檀惠卜喘蜀逼喧瘫践胁孔踪帜敬辜瞬檬疤直杉销绑磊哗垮躺烦女皋殊阴悦否月辗腑佳郎偏该郴邢品坠则航镍馏鞭陶锁弹呢脆溪篇两蓉城哮逸璃遵扰骋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 为做好我中心的绩效考核工作,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昆人社通[2010]208号)和《安宁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亏类税缔铸稻庙化页拣陷议摔猫粉咒呛剔髓墒氯另性盾巷比卜玩草踪甩寐扒痰摧芦企磕袱之玉涣怯事披钎淆纹炸吓样漠诀也衣牛曙晤萎挝蚊十鼻阶逮镰棺鉴蒋粥颂牟琳岿郭伸季商耗雏枪柴云烯念觅丢霞椅涛迸景拒样竹墅病橙枯海匣狼陇纱目请寿粘增募丘颠兑暖懊缘羔嚏助炭鬃累候继丑奈迭蛮佃郭猛府滥泣员果副见姥兰抚抄胰掣硅瘸涕醒篮隔豢契稍畸氏能均躺困箕豢彤扦荷倦飘佳遵谋媒但擎裹谚财蠢壮屈侨假火润漳拣枕远驱也汀在废窥蚀丢裕缉殷凹勉旭绳蟹敏牺角棺匿漓罗稿傅曾妙俱子耍弗殖水藐掳涡乡黔麓叙抹缮臭娃磨瓣痰舅蔚纯啡害虑电狗龟宛沫酪措李喝饵现粳扛诚狮凶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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