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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创意园员工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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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创意园”园区占地面积9万多平方米,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北路东侧,是广州纺织机械厂(1956建厂)的原址。现在它是城市新中轴线上一块绿树成荫、鸟语花香、保存完好的生态景观,在这里我们将共同开发、建设、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篇章。 园区里一片片的绿色就是我们企业的生命,在我们共同珍惜和爱护的同时,根据政府的政策,园区内增添了新的活力与气息……园区是以商业项目、服装服饰为主题的大型创意园,集信息发布、产品展示、商务交流、时尚休闲、消费购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商业平台。园区内主要由创意设计区、展示发布区(T台)、时尚休闲区、商品服务区、酒楼公寓区等组成。园区内有长期固定的客户、流动顾客与观光游人,进入园区内,每一位顾客都将是我们的客人!我们的团队将以酒店式的服务欢迎他们的到来,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成为创意产业界中的品牌、广州的名牌、南中国向世界展示创新力量的窗口。 2.2 管理理念 人性化、科学化、市场化的管理机制将是我们团队管理的核心理念。在这个平台上我们将共同提高、共同创造、共同发展。树立我们自觉意识与习惯行为,科学决策充分发挥集团和个人的智慧。按程序决策每一位员工都得到公正平等的待遇,我们的用人原则是“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健康的晋升与发展空间,面对市场我们是一个团队,更是一支战斗队,相互理解、坦诚相待、相互尊重与欣赏、保持强烈的团队意识,企业将为每位员工营造富有挑战性和愉快的工作环境,企业与个人的未来属于团队中的你、我、他。 第二章 员工守则 3.1 服从 员工必须切实执行直属上司所安排的工作,员工必须依时上班,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早退,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任何调换当班时间者,必须事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 3.2 每一个员工都是推销员 3.2.1 不论员工的职位,头衔是什么,员工是否在创意园一线或是创意园 的后勤部门工作,员工都有责任向客人展示和推销我们的创意园。 3.2.2 门前的微笑和热情的问候,殷勤的员工和耐心的管理人员,所有这些都将客人 推销我们的创意园,使客人成为忠实顾客。 3.2.3 即使当员工下班以后,员工仍在推销。如果员工以工作为荣,员工必须告诉他们的朋 友。如果有幸成为TIT创意园的一员,员工也必须告诉人们,并不断地宣传我们的创 意园。 3.3 仪表 在服务业中,个人仪表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所服务的客人会观察我们的一举一动,因此我们也必须始终全力以赴地遵守以下要求。 3.3.1 个人言行举止 3.3.1.1 不可高声谈话、拍手或打响手指等。 3.3.1.2 不可粗言秽语。 3.3.1.3 不可与客户和同事争吵。 3.3.1.4 在服务地点尽可能不要整理头发及触摸自己的面孔、鼻或耳。 3.3.1.5 在执行服务性职务时,切勿坐着与客人谈话。 3.3.2 外表 3.3.2.1 制服须整齐清洁,熨烫平整,无污渍,纽扣齐全,无开线处。 3.3.2.2 保持皮鞋光亮。穿着其它鞋类的员工应经常清洗。 3.4 仪容 男女员工上班均不允许佩戴首饰和饰物(手表、结婚戒指除外,女员工允许佩戴钉状耳环)。 男员工 — 头发整齐、不留鬓角,不留长发,不染颜色突出的头发。 — 天天剃须。 — 避免使用味浓的古龙水、须后水、头油等。 — 经常修剪指甲并保持清洁。 — 穿着与鞋相称的袜子(如穿着皮鞋,必须穿黑色或深蓝色袜子。) 女员工 — 头发应经常清洁及保持整齐,不染颜色突出的头发。 — 在一线服务时员工头发须盘起,只许佩戴深色发饰。 — 画淡妆。 — 当班时避免使用味道浓烈的香水。 — 指甲须剪短,不涂彩色指甲油。 — 当班时应按部门要求穿着鞋袜。 3.5 个人卫生 3.5.1 每日淋浴,以免身体发出异味。 3.5.2 有需要应每日用香体露。 3.5.3 早晚刷牙、保持口气清新,并防止牙患。 3.5.4 习惯常洗手、如厕后必须洗手。 3.6 员工优质服务要求:微笑、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3.6.1 微笑 微笑能帮助使他人感觉良好,同时使自己感觉愉快。 3.6.2 主动 友好、礼貌、体贴地对待他人,就像每个人都愿意别人这样对待自己一样。 3.6.3 热情 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乐观地讲话,热情地表现。与人交谈,所有人都喜欢被关注。 3.6.4 耐心 大胆给予别人表扬并积极接受别人的批评。理性地接受他人的观点,每一个争论都会有至少三个或更多的观点。 3.6.5 周到 设身处地为顾客着想,及时发现客人的需求,注重细节,无微不至地为客人提供超值的服务。 3.7 员工技能培训的要求:勤学、熟练、坚持、互帮、提高 3.7.1 勤学 认真听取上司或前辈的指导,虚心学习注意观察,做好每一件小事。 3.7.2 熟练 如果是生手,多看多做,熟能生巧。做的越多,学到的越多,所学的东西最终都成为您的一技之长。 3.7.3 坚持 坚持是您和企业共同发展的核心力量,相信您一定能坚持不懈的努力,坚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专业知识,学习观察身边一切积极健康向上有益于您或企业发展的事物,提醒自己“我努力、我坚持、不放弃”。 3.7.4 互帮 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也在提高着自己。帮助别人,也获得别人的帮助。一起提高,共同进步,提升个人价值,是我们创意园企业文化的最基本价值观。 3.7.5 提高 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不断提高员工的技能,不断提高员工的能力,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员工的个人价值,不断提高创意园的知名度,最终提高的是创意园的声誉和员工个人发展的广阔前景。 3.8 如果您有疑问 3.8.1 任何时候您有与工作有关的烦恼,您应首先与您的直接上级或部门经理讨论解决,您也可以把它反映到人力资源部。 3.8.2 如果您以书面形式反映您的苦恼和问题,您必须表明身份。 3.8.3 所有反映给人力资源部的问题将被保密并认真对待。 3.8.4 请记住人力资源部的存在就是为了帮助您和为您提供建议。 3.9 拾遗 3.9.1 员工在创意园内拾获任何物品,应立即呈交部门主管,并在失物招领登记薄上作详细记录。 3.9.2 若失物在六个月内未被失主认领,失物则由创意园管理层决定处理方案。 3.10 创意园财物 3.10.1 如创意园员工犯有盗窃财物行为,无论所偷取之物品是属于创意园、客人或其他员工,均会立即被革除职位及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且扣发所有工资以示处罚。 3.10.2 员工如因疏忽而导致创意园财物遭受损失,除给予相应处分外,并需要做相应赔偿。 3.10.3 创意园物品因自然损耗而无法使用的,应按财务报损的程序进行报废,任何人不得私自抛弃或处理。 3.11 客用设施 3.11.1 除因工作需要,8级及以下级别员工都不得使用为客人提供的设施,包括客用电梯、沙发、客用卫生间、客房和餐厅。 3.11.2 员工一旦被发现未经许可使用客用设施,将受到纪律处分。 3.11.3 未事先获得管理层的批准,8级及以下级别员工不得在创意园内自营消费场所消费。 3.12 私人访客及电话 3.12.1 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在创意园内会见亲友。 3.12.2 若非工作需要,员工不得在其他部门逗留。 3.12.3 除紧急情况外,一线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 3.12.4 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一线员工在岗时间,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 3.13 员工座谈会 人力资源部于每月20日下午2:00召开员工座谈会,以获取反馈信息并回答各部门代表的提问。会议也为人力资源部提供一个与员工讨论有关员工行政政策修订和员工生活改善的机会。 3.14 宿舍卫生检查 为了保证员工有一个卫生清洁的居住环境,创意园定于每月20日下午员工座谈会后,由各部门代表,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分别对最佳男/女宿舍舍长奖励20元,舍员奖励10元。对于最差男/女宿舍,如分数不及格者,舍长罚款20元,舍员罚款10元。奖励和罚款都在当月工资中执行。 3.15 员工培训及发展 创意园设有各种培训设备,如电脑、投影仪及培训室给员工使用。同时,创意园为员工提供多项培训课程,包括英文、粤语、礼貌、督导、管理,各种在职专业知识培训及各种技术技能培训。使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经验外,还能由培训课程中得到专业知识,为员工提供个人的发展机会。 3.16 奖励 服务杰出、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按规定奖励。 3.17 康乐活动 创意园经常举办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康乐或体育活动,如各种球类比赛、野外烧烤、员工周年晚会等。 3.18 客人投诉 员工必须听取客人之投诉,如投诉事件需急切处理,而超越员工本身权限时,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处理。 第三章 创意园规定 4.1 聘用标准 本创意园聘用员工的标准为:身体健康、思想正派、形象端正,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4.2 身体检查 所以新员工必须经过当地卫生防疫站体检合格后方可获得正式录用。所有员工必须按创意园要求体检。凡发现员工患上传染性疾病,创意园将会视情况予以调动,或予停职,以确保创意园的卫生和客人/员工的安全。 4.3 入职前准备 4.3.1 健康证 4.3.2 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2张。 4.3.3 身份证复印件4张。 4.3.4 学历证、未婚证或结婚证、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4.3.5 技术工种需技术操作许可证或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4.3.6 保安员需退伍证复印件一份。 4.3.7 被录取为机要秘书、电脑房员工、保安员、司机、收银员、出 纳、采购员、仓管员的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请具有当地户 口的担保人带工作证和身份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填写担保书。 4.3.8 当地社会保险局办理的社会保险卡复印件 4.3.9 指定银行的储蓄卡复印件一份。 4.4 办理入职 4.4.1 凭《录取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4.4.2 交齐有关资料给人力资源部 4.4.3 需配制服的员工,凭人力资源部开出的《发放制服通知单》,到 创意园布草房领取制服。 4.4.4 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手册》、铭牌、员工证、工卡。(如有 遗失须及时补办。补办费如下:《员工手册》10元、铭牌20元、 员工证10元、饭卡30元、更衣柜钥匙5元。) 4.4.5 凭人力资源部开出的《住房通知单》到舍监值班室安排宿舍, 领取房门钥匙。(如有遗失须及时补办,房门钥匙费5元。) 4.5 员工记录 所有员工都要填写职位申请表,提交各种个人信息。这些记录都将永久保存在保密档案中,这一档案是您在本创意园的在职记录。保持这些记录的完整并不断更新是很重要的,这使创意园在紧急情况下能找到员工,便于邮件转交,也有利于适当维持保险和其它福利,跟踪工资变动和银行账户信息,以及其它许多对员工有影响或跟员工有关的项目。因此,如有下述变更请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 4.5.1 员工中英文姓名 4.5.2 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 4.5.3 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 4.5.4 婚姻及生育状况 4.5.5 发放工资所用的银行帐号 4.5.6 保险单或其它福利项目中列举的受益人或被赡养人 4.5.7 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4.5.8 员工如有培训或接受教育毕业者须将情况通知人力资源部,以便在创意园内出现工作机会时予以考虑。 个人资料通常只限于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级及以上级别的人员需要时查阅。 在申请表或证明上提供不正确之资料或假证明、假证书等将会受到即时解雇。 4.6 报到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凭员工《入职报到单》到所属部门办公室报到,并开始上下班打卡。 4.7 劳动合同 4.7.1 新受聘员工将会收到并签署劳动合同书,该合同包括员工和创意园达成的全面性的条款和条件。 4.7.2 劳动合同到期时,在员工和创意园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续 签劳动合同。 4.7.3 员工合同到期后,如因员工方面原因不及时到人力资源部续签 合同,被视为愿意随时与创意园终止合同,并在终止合同时不要 求创意园任何经济补偿。 4.8 入职培训 4.8.1 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创意园为期二天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在培训期间必须按时上课并签到。 4.8.2 未参加入职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将不能获得试用期转正。 4.9 试用期 4.9.1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如在试用期内有警告单者,试用期可延长。 4.9.2 有“甲类过失”一次者,试用期延长一个月。 4.9.3 有“乙类过失”一次或“甲类过失”两次者,试用期延长两个月。 4.9.4 有“甲类过失”一次加“乙类过失”一次者,试用期延长三个月。 4.9.5 员工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满六个月仍不能转正者,予以解雇。 4.10 转正 4.10.1 人力资源部在每个月的月中,通知各部门下月到期转正的员工名单,使部门有足够的时间决定员工的转正、延长试用期或试用不合格解雇。 4.10.2 新员工入职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三个月,部门根据员工的表现, 给需转正并加薪的员工填写《员工考核报告》、《员工变动表》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给需转正不加薪的员工填写《员工考核报 告》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给需延长试用期的员工填写《员工考 核报告》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注明延长试用期的时间。转正 时工资有所调整的,须报创意园总经理审批。 4.10.3 员工有权知道部门在其试用期内给予的考核评价,并在《员工 考核报告》上签名。 4.10.4 转正日期以部门在《员工变动表》上填写的生效日期为准。 4.10.5 未参加入职培训的员工不予转正,直至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如入职培训在应转正的日期后参加并考试的,转正生效日期按考试合格后的次日起计。 4.10.6 对没有签过警告单的员工,一般情况下部门应给予转正。 4.10.7 员工通过试用期后成为创意园的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 4.11 晋升 4.11.1 创意园鼓励“从内部提拔”员工以确保创意园运作的连贯性。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和能力是提升的依据。 4.11.2 如部门内部没有合适的人选,优先从创意园内部其他部门升调。 4.11.3 如创意园内部无法升调,才从外部招聘。 4.11.4 员工签过警告书未取消者不予升职。 4.11.5 晋升员工先由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推荐升职人选,由部门填写《升职评估表》、《员工变动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11.6 每级职位需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需进行相关的管理技巧培训。试用到期时,经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正式任命。 4.12 加薪 4.12.1 转正加薪:转正员工因工作表现出色,部门予以加薪鼓励。 4.12.2 年度调薪:每年五月一日为年度调薪日。是否进行年度调薪、年度调薪的幅度,均需根据当年同行劳动力市场情况、创意园经营情况、员工表现三方面由董事会、创意园高层研究决定。 4.12.3 一般情况下员工只在以上二种情况下进行工资调整。特殊情况 部门负责人需提交书面报告,经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核后向总经 理提出特别申请。 4.12.4 调薪程序:由部门填写《员工考核报告》、《员工变动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12.5 员工签过警告单未取消者不予加薪,待警告单取消后再考虑。 4.13 调职 4.13.1 为了更好地发掘人才,给予创意园在职人员更多的发展空间,当 各部门有职位空缺时,可优先考虑创意园内部员工,从内部晋升 或其他部门调动。 4.13.2 创意园空缺的职位将在员工布告栏上公布,并鼓励符合标准的员 工积极报名应征。 4.13.3 员工申请调职时,须经过本部门同意,用人部门面试合格后, 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13.4 调职员工必须通过用人部门的试用期,到新部门开始试用起, 该员工原劳动合同自行解除,按新的工作岗位签写新的劳动合 同(包括三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按本手册4.7条执行。 4.13.5 所有调到新岗位工作的员工按新的工作岗位评定薪级。 4.13.6 调职的员工,原工龄予以累计。 4.13.7 员工签有过失警告单未取消者,不得调职。 4.13.8 申请调职的员工需要在原岗位上工作满半年。 4.14 解雇 根据创意园纪律处分规定,解雇员工分两种情况: 4.14.1 开除:发出最后警告后再次触犯任何过失或犯丙类过失情节严 重者,开除的员工需扣工资的20%作为处罚。 4.14.2 辞退:员工违反创意园规定中乙类过失并重犯者,及多次违反创 意园规定中甲类过失者,辞退的员工需扣工资的10%作为处罚。 4.15 解除合同 员工在通过试用期后,并无触犯创意园规定,创意园因故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按国家规定予以提前通知及给予补偿金。 4.16 辞职 已转正员工若要求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创意园呈交书面辞职报告,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代替书面辞呈。辞职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如果员工辞职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则视为旷工,三天之后以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4.17 终止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时,员工和创意园任何一方根据情况决定不再续约,可在合同到期之前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具体按国家法规执行。 4.18 办理离职 4.18.1 辞职员工需书面签写辞职报告给部门经理。 4.18.2 部门开出辞职员工的《员工变动表》(需部门负责人签字),附《辞职申请书》交人力资源部。解雇的员工只需填写《员工变动表》并附一说明解雇原因的报告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审批。 4.18.3 离职员工最后工作日结束后,到人力资源部开具《离职清单》。 4.18.4 凭《离职清单》到布草房退还工作制服,并由布草房负责人签名确认。 4.18.5 凭《离职清单》到所属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证明已完成工作交接。部门出具当月《考勤表》(该表需将离职员工当月出勤情况及累计积假情况详细说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4.18.6 凭《离职清单》到舍监领班办公室办理退房,交还房门钥匙,由舍监领班签名确认。 4.18.7 凭《离职清单》,将员工证、铭牌、《员工手册》、饭卡、考勤卡、《考勤表》等创意园物品交人力资源部。 4.18.8 给创意园造成经济损失的离职员工,需扣相应金额作为补偿。 4.18.9 辞退的员工需扣工资的10%,开除的员工需扣工资的20%,作为处罚。 4.18.10 《离职清单》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名后,并填写《离职付款单》,交财务部审核,经财务总监签名认可后交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的付款单返还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该员工。离职员工持《离职付款单》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工资。 4.18.11 离职员工办完手续后,到人力资源部开具《物品放行条》,离开创意园时交保安员检查行李,确定无创意园物品后签名,离职员工方可离开创意园。 4.18.12 离职员工到最后工作日后,超过七天未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工资处理,并由部门重新开具《员工变动表》按自动离职处理。 4.19 全职服务 为保证员工精力充沛,高效率的工作,并在下班后能得到充分的休息,创意园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及商业活动(除创意园特别同意外)。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可能受到创意园立即解雇处理。 4.20 亲属的聘用 创意园自营部门不聘用员工的亲属 (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堂表兄妹等) 在创意园工作,如创意园内员工与另一员工结婚,创意园有权要求其中一人辞职。 4.21 离职员工 4.21.1 辞职离开创意园的员工,在六个月以内不得被创意园同一集团下任 何单位重新录用。 4.21.2 六个月之后录用,职位和工资不得高于离开时的职位和工资。 4.21.3 被解雇和开除的员工,将永远不能被创意园同一集团下任何单位重新录用。 第四章 员工设施 5.1 员工证及铭牌 5.1.1 员工工作时间必须佩戴铭牌,在出入创意园时应主动向保安人员 出示员工证。 5.1.2 若遗失员工证或铭牌应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进行补办。 5.2 制服 5.2.1 员工必须保持制服清洁。 5.2.2 一线服务员工不得穿着制服外出。 5.2.3 因工作需要,经特别批准的员工可在上班时间内穿着制服外出办公。(如营销人员等) 5.2.4 如遗失或损坏制服,员工需负责赔偿。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制服交回创意园。 5.3 员工更衣室 5.3.1 员工必须保持员工更衣室和衣柜的清洁及整齐。 5.3.2 更衣室内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5.3.3 衣柜内不得放置食物及饮料。 5.3.4 衣柜内不得放置易燃及有毒之物品。 5.3.5 员工不得私自加锁或换锁,相应问题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5.3.6 创意园有权选派保安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一起随时检查员工衣柜。 5.3.7 衣柜内不得藏有任何创意园物品。 5.3.8 请勿将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衣柜内,衣柜钥匙请妥善保管。如因本人疏忽所造成的财务损失,创意园概不负责。 5.4 卡钟 5.4.1 除经理级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必须打卡。 5.4.2 员工出入均有记录,上直落班的员工需打卡两次,上两头班(即中间有落场休息的)的员工需打四次。 5.4.3 不得代人或托人打卡,违者将受处分。 5.4.4 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卡,部门如有需要查卡、核卡,请通过人力资源部办理。 5.5 员工通道 5.5.1 除经理级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可以使用创意园客用设施和通道,其他员工进出创意园、上下班必须由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 5.5.2 除非有经理级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陪同,否则员工不得使用客用通道。 5.5.3 员工下班经过员工通道时,所带物品应主动出示给通道处的保安检查,以确定无创意园物品。 5.5.4 员工进出创意园,必须遵守出入创意园之管理规定。 5.6 客用设施使用申请 5.6.1 除获得批准外,员工不得使用创意园为客人而设置的设施,如餐厅、洗手间等。员工有亲友来访,需到餐厅或客房消费,需提前按程序提出申请。 5.6.2 因亲友到访等特殊原因,员工需要到餐厅或客房消费,员工在部门填写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名,最后交总经理批准。 5.7 员工餐厅 5.7.1 员工餐厅每天供应三次正餐和一次宵夜。 5.7.2 开餐时间是:早晨6:00-8:00,午餐10:30-1:00,晚餐4:00-7:00,宵夜11:20-12:30。 5.7.3 当班员工用餐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每个员工用餐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7.4 员工在饭堂用餐,需遵守饭堂规定,不得将饭菜带离饭堂。 5.7.5 员工应穿着整齐到餐厅用餐,禁止穿着睡衣和拖鞋进入餐厅。 5.7.6 员工应排队按顺序取用食品,严禁插队。 5.7.7 请员工节约需自取之食品和调料,避免浪费。 5.7.8 请员工用餐完毕时清理食物的残渣,以保持餐厅的卫生。 5.7.9 餐厅内严禁吸烟。 5.7.10 未经许可不可随意搬动餐厅内的设施。 5.7.11 员工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公物和浪费食品。 5.7.12 严格禁止在饭堂内大声喧哗。 5.8 宿舍管理 员工入职后可申请宿舍,但须获人力资源部批准。入住宿舍后必须遵守宿舍规则,违者轻者罚款及处罚,较重者取消住宿资格,严重者即时解雇。 5.8.1 宿舍管理制度 5.8.1.1 所有住宿舍员工必须服从和协助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5.8.1.2 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不得与他人共住床位,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如有需要调换床位,可向舍监领班申请批准后方可调换。 5.8.1.3 员工不可带外来人员入住,所有探访人员需在舍监处登记,并在22:00以前离开宿舍,违者给予被探访人书面警告处分。 5.8.1.4 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一切音响设备的音量大小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原则)。 5.8.1.5 住宿员工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等。 5.8.1.6 晚上23:00以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禁止听收音机和音响。打牌、看电视等,禁止发出不必要的声浪影响他人休息。 5.8.1.7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打麻将、盗窃等违法乱纪行为,严禁偷盗和破坏创意园及他人物品,如有违反即时解雇,情况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5.8.1.8 所以创意园设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换,如有损坏创意园物品者需要赔偿,情形恶劣者予以书面警告。 5.8.1.9 严禁乱涂乱画,严禁在宿舍区随意张贴任何告示、传单、招牌、广告、宣传品等。 5.8.1.10 禁止异性串房和进入宿舍探访,22:00以后至10:00以前,禁止探访人员和异性员工停留在楼梯口、走道上。 5.8.1.11 节约能源,关好水龙头。离开宿舍时关闭所有的电器开关。 5.8.1.12 保持高度的消防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熨斗、电热炊具等物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插座和电话线。 5.8.1.13 严禁在宿舍内饲养任何宠物。 5.8.1.14 自觉维护宿舍内外的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杂物等,垃圾直接放进垃圾桶内。房间内由舍长安排宿舍成员每天值日,进行清洁卫生打扫。 5.8.1.15 宿舍内的所有物品应摆放有序,不可胡乱堆放。 5.8.1.16 宿舍管理员有责任随时检查和监督各宿舍的卫生情况,请各宿舍员工配合宿舍管理员的工作。 5.8.1.17 每月由部门安排卫生检查人员,定期对宿舍进行卫生评比。 5.8.1.18 人力资源部有权随时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 5.8.1.19 请勿将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衣柜中。如因本人疏忽所造成的财务损失,创意园概不负责。 5.8.1.20 员工带入宿舍的物品如与创意园物品类似,必须报宿舍管理员检查并登记。 5.8.1.21 离职员工三天之内必须搬离宿舍,否则宿舍管理员有权清理该员工的物品。 5.8.1.22 所有自动离职、辞退、开除的人员一律不能进入创意园及宿舍区,如有发现,被探访人承担责任。 5.8.1.23 每间宿舍产生舍长一名,由职位高者担任。如职位相同,由入职较早员工担任。 5.8.2 入住、调床、退宿程序 5.8.2.1入住:员工凭《入住宿舍通知单》到舍监处安排宿舍。尽量将 每一间宿舍里安排同一部门的员工,如无法安排时才与其他部门员工合住。 5.8.2.2调床:(1)因员工流动的原因,为满足尽量按同一部门员工 同一宿舍的需要,创意园每半年或根据需要对宿舍住房进行调 整,被调到的员工应配合舍监的工作。如有实际困难,可向 人力资源部解释。(2)如有员工申请调房或调床,必须提前 向舍监领班申请并登记,舍监领班可根据住房的实际情况进 行合理的安排。如无法安排时员工不得私自调床。(3)如有 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8.2.3员工凭《离职清单》到舍监处办理退宿舍手续。 5.9 员工布告栏 有关工作方面的通知和指示,管理层将通过员工布告栏发布。所有员工须每日留心、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告示的张贴由人力资源部管理。未经管理层许可,不得在创意园任何其它场所张贴通知或告示。任何对布告栏的干扰或破坏行为,将视为重大过失。 5.10 意见/建议箱 欢迎员工主动向人力资源部的意见/建议箱中投递各种意见和建议,以改善创意园服务或工作生活环境。 5.11 总经理信箱 如果员工对于人力资源部无法解决的投诉问题,可以直接向总经理信箱投递投诉信件。但请您签署姓名,以便联络。总经理对于匿名信件不予处理,对于署名者予以保密。 第五章 工资 假期 考勤制度 6.1 工资支付 工资将于次月15日发放,由银行自动转账支付。 若发工资日正逢假日,将在放假前发放。 6.2 个人所得税 员工应上缴的个人所得税,每月由创意园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6.3 年假 6.3.1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可享受有薪年假。 1-3级 14天 4-5级 12天 6-7级 10天 8-10级 7天 6.3.2 年假不包括法定假期和例假。 6.3.3 申请年假必须提前两个星期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 批准。 6.3.4 年假的有效期为从享有年假的日期开始到下一年度的同一天。 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在年假到期前休息,员工必须向部门负责人 提交延迟年假的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批 准方可延期。延长的期限最多为六个月。未能在年假前有效期 内提出书面申请者将丧失该年假,人力资源部将不 接受任何超过有效期后提出的延期申请。 6.3.5 年假可以分多次休完,休年假最小天数以半天计算。 6.4 法定假期 6.4.1 员工可享有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 等法定有薪假,具体休息时间参照国家规定。 6.4.2 若因工作需要,员工不能在法定假日当天放假,部门负责人会 安排在法定假期之前一个月内提休或之后三个月内补休。逾期 不休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6.5 病假 6.5.1 所有申请病假之员工,必须填写《假期申请单》,并附区级以上 医院的病例证明或病假单。 6.5.2 正式员工每月可获得有薪病假一天,不得累计。如超过当月可 享有之有薪病假或试用期内请病假按无薪假处理。 6.5.3 凡以生病为由不出勤而又不能出具有效证明者,当日将按旷工 处理。 6.6 结婚假期 6.6.1 凡符合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服务满一年或以上者, 可享有三天有薪婚假。 6.6.2 凡符合国家规定晚婚年龄的员工,服务满一年或以上者,可享 有十天有薪婚假。 6.6.3 婚假必须提前两星期向公司申请,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 结婚证书。 6.6.4 婚假必须于结婚正式签发后半年内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它方 式代替。 6.7 分娩假期 创意园的正式女员工,工作满一年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享有 90天产假,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6.8 因公受伤或死亡 6.8.1 凡在创意园工作的员工,均由创意园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或者雇主责 任险。 6.8.2 凡因工受伤或死亡者,将按国家工伤保险规定办理。 6.8.3 如员工发生轻微工伤,请受伤员工立即到人力资源部处理。个 人无法处理的伤势,则立即护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6.8.4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以方便人力资源部 在24小时内到社会保险局申报立案。因延迟申报而医疗费用无法报销者,由事故发生部门自行解决。 6.8.5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自己责任的交通事故,按国家规定也按工 伤处理。 6.8.6 部门为员工报销工伤医疗费应注意以下几点: A. 受伤员工所属部门在员工受伤当天依据事实填写《员工因工 负伤报告》,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 B. 如员工因伤势较重在医院治疗,受伤员工所属部门应等治疗 全部结束后,将医疗费用单据交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交人力资源 部。 C. 人力资源部将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经人力资源部签批 后交财务部报销。 6.8.7 工伤假为有薪假期,请假程序同病假请假程序相同。 6.9 例假 6.9.1 员工的例假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6.9.2 员工的例假在当月应全部休完,逾期以自动放弃处理。 6.9.3 员工(一线部门)申请当月例假全部连休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向所属部门及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给予休假。例假在3天以内(含3天)连休,可由部门视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6.9.4 各部门办公室人员(含文员、秘书)须按既定之日期(星期天)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例假不可累计连休。如需调班,需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于一个工作日前填《加班/调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6.9.5 例假连休(超过三天者),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或人力资源部总监批准。 6.10 事假 凡事假属无薪假,所有无薪假必须提出合理请假理由,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人力资源部总监批准。一次性申请无薪假不得超过15天。全年合计超过15天无薪假,将无法获得年底的双薪或奖金。 6.11 丧假 6.11.1正式员工之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配偶 父母)去世,创意园将给予三天有薪丧假。 6.11.2 丧假必须于办理丧事时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它方式代 替。 6.11.3 丧假结束后必须向人力资源部补交有关证明,否则按无薪假处 理。 6.12 加班 6.12.1 限于例假、法定假或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外上班的,可作累计加班假。 6.12.2 所有员工加班必须打卡,以便核查,否则不予承认。 6.12.3 加班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折算天数为:累计加班小时数/8小时=加班天数 6.12.4 所有加班要在三个月内补休,过期被视为自动放弃。 6.12.5 除法定假外,所有的加班假均按1:1补休。 6.12.6 员工存假累计不得超过2天,存假超过2天而无法当月补休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作出合理解释。 6.13 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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