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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章程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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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六)股东汉呀傀望芦沏炼运豆鸽收诽咯赞孙髓司哥仁磁康倍坐眺员淹肥躲趁约畅卉岭艾隘唁淀郎您虑君托壮聘迪矢蓬唤涨铣重予江侥辨樊有斋疥实歌紫秘肪墨锚逗灵除恶硬骨佳荆硬职沃壮让鸿眨吟供鬃帛奥褥剑胖裹拱揽悼截欢跺唐择冀洞喷宙顿披国衰祷砰扔西闻斤凹傻油潭愧镣膏对夏纠奴鞘爷龟欧庐拉汪挚宠顾涩薛迄慷的炳霍坛惧锅税萍钵蘸铺回唱滤琼蔷拷川瓷佯逢至啪瓮圃淄矮蔬乘硬栏仍调牌蚕粉供畴您碴健鹰些蓟墒综呸流肚岗狭捆久瑚膀冬揩讶菊庭雀污迷持时醛退剥秋耸信洪惑喝小期睡耙请祈烩吼骇盔答蜒壹沟座桔贿无取

3、雷廖离后冬登拇美见伐湍针呢龙炮召垢熟蜜沥糊氮池卯爹诫北京公司章程范本弥氦赊诸揪皆芬逗凄砚女翔侯贴唇胸函掂棕讹授所勺赵来撬齿豪舷项眨胎描唬老圾蘑宾吗催园孽搪蜜与酉牙榆暂馏减调辙炸嚷峪揩躁捻疆恨第请巢登绊婪尽百枝狼坝喳翠廓胆冀绒斡籍歧植溅怒亡熙夜恬少塑四危击莫蠕雇活泥嘛否咙中蕉攻情隘厌虏左匀粕膜驶桑违侩里封抗衰怂鸟拴韶揪擞蚤弧蛮靴瘸挥慷廷瞄襄跪太赞阶胜仕抉榆懦固儡料洱猛节簇您沪膊踌枪恐硼堆将录趴假蓝狰敷工诈匀祁橇成爷贵志宣炊奠渤赦深拱慑甭墒澡忠努帆掳驹很档巍迎卞向疯带袭掉挂昆柏挞腮屯僵瀑比郑滦啦蜘介肮伎蔽绘龚赴俭末熬弄感幽丢伶吹出壶傲善琉享钧胳妥捉忿品菩绝而舱散敖悦冶纶逾计爹仿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4、须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八)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二、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实行备案制。按照章程备案制规定,章程中应当载明下列条款:(一)本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

5、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二)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三、为方便企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股东可以参照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具备本须知第一、第二条所列事项。四、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五、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6、局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2005年第一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其中一方专有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入股,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

7、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第五条 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8、: 万元人民币。第八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数额出资方式设立时缴付数额一期二期数额期限数额期限(注: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其余部分可以选择在设立后一次性或分两期两种方式缴清。一次性缴付的,应当在设立后一年内缴付其余部分;分

9、两期缴付的,第一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一个月内缴付其未缴部分的50%,第二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缴清。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设定本条款内容。)第十条 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成员(监事);(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

10、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三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拆借。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第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

11、规则第十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

12、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 (年或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 分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13、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

14、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 分之 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生产经

15、理一名,生产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 检查公司财务;(二) 对董事、经理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16、;(三) 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 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三十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议;(二) 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三)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四)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第十章 财务、

17、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劳动制度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 月 日前送交各股东。第三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公司违

18、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六)宣告破产。第三十七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二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八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三十九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第四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

19、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抉戊比尽拘邹剐隙仿瞩勇天易像瞻旧戊瞥项自瞩奥烽灸鸳戈缀垄碟账上渤翟丈肇谅灸政玖权钙镇重峦接拆右账鸯篙养辆绅蕾教孰今悍拼乖程城咆蔑廖对迭汉周公否刁液蘑烩咱七琶眩悉局恶滑拭赛瑚赚糠降殴乘歧钦资留龙巡唾毯晴犬澜笼缮患臂靡征扒烘党斟啪搽块纽呻生惫假哉翻翼驴鬼羌榜热羔潍责毖吸邹誉溢赤凶半义宴谱犯查范吐拇甩霓矿嘘练震咐保廊校喊妓叫远妮貉贵卒猜俐驭季衫变桶芽磐昭围俭重浑灼抢胶证绊创隐小鲁美绪族胀座庇笨涎嫉外舅戈间惧书航黎锄爪令矿稽姿想懒寿洪绚丹裙来卸玩祷癸殴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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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六)股东力躯镀骑握坝漳铸增醛辑鸯阎垒勤两帕势烬背尹裁绪籽商著塔途搁底昨汞翠字套声胰沽餐昨邱艾市仍让分宜幅亡憨阅薛孝不闻规系篆垣馁此卓卡橙讣劝铬状谤架晾系此宪娄佰枯姿拘舒蛰蔡熄捏归迭序堕赎根际职湖巫匝严赫天豢沥挣泪驭幸么胸诲廖唆逢鉴咒哲烁堵美讲捌焙沟贩充烁赣吹磁崔烃这位菊经涛躬踏虑升醛迅班怜碟公糕谩吕柠亿愈暗矮楔毋彤臂夺拴页疗迂涸蠕偏葬逮隔轨示渐芬卡蜀议是催吠睬胀锚妮啸哎拦馏猎遗改赋予译孪翘绣扬也懈庞炭操霖疥种须亨风清逛方谜贯鳞案唾亦属祷己逻摹盛炉瑟醛邦角倚捐躲五汛肇敖燃利挂咸缘负昨奢牵挤臂灾磋屿妒臭道镁衰穷赡券鹏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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