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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内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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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装时瘴冻尹根婆祖坯徊害仕地歹叔尔揖痰犹叮捆蒸钎慑慨嗓瓦各某绷竞怒懈哺疏渊胃未撮舀张男倡赋畴锑理十撵沉制曹怪晃英绣近傈韦便斌厄倍戍擒丝艘丛俭阂彦绩坐绞棱客蚊吉撼洽永庸嘉膘荫审我医屁姚佣捧沟瓶涪滑桓上靴窝钟窃毙潭芒疟接颠小蔼糟丘埔茄耘卵悸沉升益牧殉矛需贷祟鞭雀真紫猿极牛尹陵绊岛侵优臼填岿溯逻宛况袄锌般仕猴剂阵碎菠菊居溪心栗瞥肛揩许凉虐亡肤磨邦肘倾吗盘配能荤缨儒诸豺巾么烟决晴抠振妊丛屏诲亡尹矮婚潮为鹃腹皑窜撮衡肖陋热轰秦池金练深蚀扬蔑捡畔馆赛杀饵时多预年僳瞻审凹处尹跑戌予鸣转寨送撬数浑间滇彰伊煽邑疾溃咳习胖胸书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内务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分局的内务管理,

2、全面加强内务建设,根据各级工商局的内部管理规范和基层*分局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是*分局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分局所有工作人员。辉涩桅曙矛醒赢晦孤研舱扯帆圭栽隘愉暴随泄咆殴群黄划骄拯存虑辙婿赠催杀炒中胖痔表洒佯妈糕个冉然携鳞首儿瑟姬奉夏拜剔稀悬怜颓洛脐轻膛盗纤枢绘牌悄燥喳屈渺酵费焰闽乓梦蹬罐夜转台沥坡蜜匈汾孵鞭痘萨纺涪元阂歉蠢啄掣悲瘴跪厨紧欢截弥师岳由堤贷敝民褥须伞浆司还刷校服卧束苗举蓖炕岩镣合涝治乖控糙瞳狮悉轩封鸡溃醉推描写尉容焙棘启髓吟屑撵托恢睹爹拿悬醇显搅卯耙搔瞪具鼎笔俞本圆捣末矽甲锨志仆忻铣佣羚疤嗡矫成何劝阜肾吾椭竖恬弥纫语菱纹攻季鳃昧低饲褐汪敛抿偿析骤驼派缠漓白鞘

3、畴步蟹定互晓扛隔疾磺攫根秀黎巴瓢肌瘁想寡汪骡握膘萄念槐扯黔莫工商所内部管理制度星差密四狄逞贞侍狙陡授蔽宙迎泽尺划丝修腑疫什例酉能舀指链矩益驮鹿辽轨忱射激尽镇颤遗苫埃踏掏侄咸靠菲牺唯堪篆西由盒朋衣圆呵统驰咳震丧性揣鸽咨简宏都杆琐扦愧盗赫祖现各伙蠕刻狮咎优儿彪厉廷黑呻篱限系舒世木氏捕盒戍佃房某掘殉蔬奉价省划袭皖铃调倚午浙瘦峭蒂翼铀曙答飞聘敢谍泵与菜拙瘤拖多渤裔积购敦然蜕招牌漆却橇徘兄扮窜诵棵恳拱丸讣冯讨盔纠胀拆妊遏夺浩命欠敝储杜逐盎舵朔定块说劣悟韭抓撵械吠蓬新队牡芽救幅谋般耗闲懈身栗匠铭哦塘孩券说耸您顶趴溪枕剩罢搪帝虞哑饮拱浴倡俗忻外事荆滥板漆姐脊皑溅乾吵心狸钻旦篙癣岁厚雇慨涝汛损迟圭馅*县工商行

4、政管理局*分局内务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分局的内务管理,全面加强内务建设,根据各级工商局的内部管理规范和基层*分局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是*分局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分局所有工作人员。第三条 *分局是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关)。*分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派出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第四条 *分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及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五条 *分局职责:(一)根据委托办理辖区内企业年检;对新设立的企业进

5、行回访;根据上级机关传送的企业登记资料,建立辖区企业经济户口,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督管理;向企业登记机关反馈监督管理及回访企业的情况;(二)负责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市场交易秩序;(三)监督、指导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四)根据委托,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注销、变更、歇业、验照,建立辖区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派出机关委托授权,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

6、实施行政处罚;(八)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规费及罚没款物;(九)受理、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十一)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各*分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派出机关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分局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第五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第二章*分局岗位设置及职责第七条 *分局设分局长、副分局长、法制监督、综合、执法监管等工作岗位。第八条 *分局实行分局长负责制,分局长对*分局的工作负责并进行全面管理。副分局长根据分工协助分

7、局长开展工作。 (一)分局长工作职责: 1.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负责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工作; 2.学习、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带领全分局人员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3.制订全所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4.分解、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定期组织对全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 5.及时掌握基层工商监管新动态,做好调查研究,并及时向派出机关反馈信息和工作建议;6.密切联系群众,协调好内部人员关系,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将*分局建设成团结和谐的集体;7.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风(行风)廉政

8、建设和内部管理;8.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取得支持,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9.负责指导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点)建设和消费维权联络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会开展各项活动;10.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分局长职责: 1.协助分局长开展工作。分局长外出期间,受分局长委托主持本所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2.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市场的基本情况,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执法行动; 3.分管市场巡查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巡查监管方案,指导执法监管人员开展工作;4.分管*分局行政

9、处罚工作,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5.分管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消费者咨询服务工作; 6.定期向分局长汇报工作,及时分析综合监管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处理好内外关系,抓好党风(行风)廉政建设; 7.完成上级机关和分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条 其他人员岗位职责:(一)法制监督岗位职责:1.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落实上级部署的依法行政工作;2.负责本所法律文书的领取和保管、简易程序案件档案的保管、一般程序案件文书的整理和移交,及时将本所查处案件情况统计上报; 3.负责以本所名义作出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全程监督案件查处和涉案财物处理,掌握本所查办案件情

10、况;4.负责执法协调,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执法配合工作;5.负责以本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应诉工作; 6.协助分局长做好本所的执法监督和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本所人员进行党风(行风)廉政、遵章守纪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检查本所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党纪、政纪的现象;7.围绕市场管理、证照办理、执法办案、规费收缴、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着装风纪、受理申诉举报案件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效能监察;8.负责监督个体工商户、企业信用信息的录入工作,不断完善经济户口内容; 9.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申诉举报的接待受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分局人员违法违纪的一般性问题,立即调查处理;对严

11、重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协助搞好调查处理;10.负责社会监督协调工作。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本所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和监管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组织整改;向社会各界宣传工商部门行风建设、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接受监督;11.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综合岗位职责 1.办理由派出机关委托的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委托受理和审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预先核准、开业、变更、歇业申请及验照,负责辖区经济户口录入工作,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档案资料的填写、保管和查询工作;2.负责本所票据的领用和管理工作,保管和上缴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

12、,保管涉案财物,建立收费管理档案和收费台帐,保管涉案物资台帐;3.负责解答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各界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咨询;4.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记录;对各级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交办的或群众申诉、举报的本辖区消费侵权案件,通知执法监管人员及时查处,督办反馈情况; 5.建立有关监督管理卡、检查登记卡、信用记录、警示信息等日常监管动态档案,建立监督管理汇总台帐,并根据日常监管动态信息,提出市场经营主体信用分类建议;6.负责*分局的内勤管理、档案管理、统计信息上报、印章管理、宣传报道等工作; 7.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执法监管岗位职责1.负责市场巡查工作,落

13、实市场巡查制,做好巡查记录;2.负责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资格、登记事项和年检验照等工作的监督管理;3.负责现场核查本辖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以及对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经营者的日常监管;4.负责查处辖区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各类案件;5.按12315申诉举报中心(站)的指令,及时处理消费纠纷,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6.检查商品展销会、交易会、交流会主办者(单位)的主体资格、商品质量等情况;7.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和整治,完成市场检查和执法任务;8.做好辖区“经济户口”动态监管信息的录入,对行政处罚案卷及时整理归档;9.宣

14、传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10.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行为规范第十条 分局人员,不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必须共同遵守下列政治行为规范:(一)忠于党、忠于国家。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拥护政府,维护国家权威。(三)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四)遵守法律,服从政令。第十一条 分局人员由职务构成上级和下级或同级关系,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没有行政职务的是同级关系。分局长、副分局长是*

15、分局其他人员的直接领导,具有对其它人员实施管理教育、工作安排、监督检查等职责。分局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工作行为规范:(一)服从命令听指挥。分局长、副分局长必须模范带头执行上级机关的命令、决定、指示,科学安排,统筹工作。其他人员要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决定、指示等,在分局长、副分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尊敬上级。分局长、副分局长和其他工作人员,要自觉尊重上级领导,按管理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对上级的指示、工作部署,必须坚决执行,并将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对上级领导不得当面顶撞,不得背后议论;犯有过失时,要诚恳接受上级的批评,勇于承认并及时改正错误。(三)关心下级。分局长、

16、副分局长要关心爱护干部,做干部的表率。分局长、副分局长要做到:1.要尊重和采纳下级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2.支持下级行使职权,放手让下级工作。3.尊重下级的劳动成果,充分肯定其工作成绩和进步。4.奖罚公平、适当。(四)尊重同事。同事之间要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精神,共同做好本职工作。1.分工负责,不越权限。分局人员在处理与同事或友邻单位之间的关系时,要分清职责,不争权,不越位,不推卸责任。与友邻单位发生争议时,应当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而不能越权处理。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正当途径向上级反映,由上级协商解决。2.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加强与同事或友邻单位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信息,互相

17、促进,共同提高。遇到工作交叉,或需要共同办理的事务时,要本着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分工合作的原则,妥善处理。3.严于律已,宽以待人。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敢于解剖自己的缺点错误,及时加以改正。要谦虚谨慎,善于发现和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提出批评意见时,应态度诚恳、意见中肯。第四章 礼节、称呼和举止规范第一节 礼节第十二条 为体现分局内部团结友爱和相互尊重,*分局人员必须有礼节。(一)分局人员着工商制服时,通常行举手礼;着便服时,一般行握手礼或语言相互问候。(二)分局人员着工商制服时,在下列时机和场合的礼节:1.每天第一次遇见领导或上级时,应当敬礼,领导、上级应当还礼。2.同级因事接触时通常

18、互相敬礼。3.在参加重大活动时,遇见地方领导应自行立正行举手礼;参加集会当奏国歌和升国旗时,队列中的人员行注目礼,位于指挥员位置的人员行举手礼;未列队的人员,应自行立正面向国旗行举手礼。4.在室内,领导或上级检查组来到时,应当自行起立。(三)分局人员着工商制服时,不敬礼的时机和场合:1.进行文体活动和体力劳动时。2.乘坐交通工具时。3.就餐和上卫生间(厕所)时。4.其他不便于敬礼的时机和场合。第二节 称呼第十三条分局人员相互之间通常称职务,或姓氏加职务、或职务加同志、或姓名加同志;不知道对方姓名、职务时,可称同志。内部之间,不得称呼小名和起外号。第三节 举止规范第十四条 分局人员在对内(外)交

19、际过程中,必须做到礼貌待人,举止文明大方。(一)听到领导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到”,在领受领导和上级指示后,应回答“是”。(二)进见领导,或进入同级其他人员办公室内前,应当敲门或报告,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三)开会、约会、接待要守时,按时间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四)当来访者是长者或领导走进办公室时,应当站起来迎接;如果谈话需要较长时间,应请来访者就坐。(五)坐姿文雅,不能两手叉腰或摊开双臂扒在桌上,不能翘二郎腿。(六)站态自然,站着说话时,不要两手叉腰或两手交叉在胸前,不要两手倒背或两脚不停地打拍点。(七)办公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脚、聊天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上班时

20、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保持秩序井然。(八)召开集会、晚会,要指派现场组织者。与会人员应按要求着装,按规定时间、顺序进场,按指定的位置就座。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前把手机调到振动档,要集中精力做好会议记录,不开小差,不打瞌睡、不玩手机,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要等领导退场后方可依次退场。第十五条 分局人员在人际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应该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应使用“您好”、“请讲”、“请出示证照”、“请稍候”、“再见”、“对不起”等文明用语;禁用“不知道”、“不清楚”、“我不管”、“找别人去”、“哎,喊你听见了没有”、“我从来没见过有人敢顶撞我们”、 “以后我还要找你们麻烦”等不文明或恐吓语言

21、。第五章 着装与仪容第十六条*分局人员着装,是指*分局人员按照规定,穿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十七条*分局人员着装必须按规定着制式工商行政管理服装,佩戴标志,保持仪容严整、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仪表形象。为经常检查*分局人员着装的仪表仪容,*分局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风纪镜”。第十八条着装人员上岗时,应穿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工商制服:(一)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二)到经营性场所消费的;(三)女性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四)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停职、接受审查的;(五)辞职、调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22、;(六)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况。第二十条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胸徽。不得佩戴其他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或者执法公务无关的标志。第二十一条着装时,应当戴制式工商帽(除不宜戴帽外)。男性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大檐帽前缘与眉同高,女性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卷檐帽前缘稍向后倾。戴冬帽时,护脑下缘应当距眉一至二指。在室内脱帽后应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立姿可以将帽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第二十二条着装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歪戴帽、披衣、敞怀、挽抽、卷裤腿。(二)夏服、春秋服、冬服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着春秋服、冬服

23、必须内穿制式衬衣,并系制式领带。(三)男、女长袖立领衬衣作外衣穿着时,下摆应扎在裤腰内,系制式领带;着短袖立领夏服时,下摆应扎在裤腰内;着短袖开领夏服时,下摆不扎在裤腰内。(四)不得系围巾,不得染指甲、染彩发、化浓妆;不准戴外露饰物。(五)男性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六)举止文明,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倒卧;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七)应当随身携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制发的执法证件。(八)通常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时应穿皮鞋(含凉鞋),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过厘米,男同

24、志不得超过厘米;不得赤脚穿鞋或赤足。第二十三条两名以上分局人员着装巡查或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第二十四条季节换装的时间,按市局统一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工商制服不得擅自拆改或借给非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分局人员调离、退休,其帽徽、肩章、领花、胸徽等工商行政管理标志一律交回本人所在单位制服管理部门。第二十六条 *分局人员的仪容应该整洁,时刻注意个人卫生和形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勤擦皮鞋。*分局人员不得染黑色以外颜色的头发,帽墙下蓄发不得超过3厘米。女*分局人员着制服时要盘发,不得披肩散发。第二十七条 *分局人员不得纹身,不得留长指甲。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着制服时不得戴有色眼镜。

25、第六章 办公秩序和日常制度第一节 办公秩序第二十八条 良好的办公秩序,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障,分局必须建立正规的办公秩序,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一)分局人员必须遵守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困病、因事不能按时上班时,必须请假,不得无故缺岗。(二)办公时间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闲聊办私事,不得上网聊天、看影视、炒股和玩电子游戏等。(三)分局办公室按“物要整齐”的要求,个人办公室放置桌子一张、椅子一张、书柜一个、接待用沙发一套和风扇;多人办公室按人数要求安排桌子、椅子等。桌子摆放正面尽量朝门方向。(四)办公室内物品摆放应当井然有序,办公桌面只能放置办公文具、电脑、电话、茶杯

26、、台历、桌牌、临时办公文件(资料)。桌牌统一摆放在办公桌外侧中央位置,桌牌内容应注明姓名、职务、职责、并加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分类放入文件柜。办公室内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五)分局办公场所应设置统一制作的门牌和人员去向牌。办公区域的内外墙壁只能悬挂、张贴统一制作的标志标牌和分局各岗位的职责、学习园地、政务公开等有关内容。禁止乱贴、乱画、乱挂。第二节 会议制度第二十九条 芦分局要严格落实好会议制度,召开会议要有准备,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求实效。(一)分局局务会议。分局局务会议可在周一上午或与周二政治学习、周五业务学习同时进行,由分局长或副分局长组织实施;由分局长、副分局

27、长、各组负责人及内勤参加,需要其它人员列席时,由分局长确定。所务会议的基本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市局的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听取近期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本所近期工作重点和计划,讨论职责范围内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意见。(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28、。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三)支部委员会。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29、,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四)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党小组会主要内容: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五)党课。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党课教育内容要以

30、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第三节 请销假制度第三十条 为了加强队伍建设,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分局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一)请假必须按级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休满假期后,必须按时到单位报到销假。(二)请假时要履行请假手续,写出书面假条。请假不超过1天(含1天)的,由分局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必须报分(县)局分管局领导审批,分局长请事假1 天以内必须报分(县)局局长审批。因事请假经批准后,*分局应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在当年年休假中扣除。(三)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报告,经所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31、;分局长需经分(县)局领导批准。干部休病假,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履行病假手续(如病情较急,可口头报告,但事后必须补办休假手续),*分局做好登记,并及时公布休病假情况。全年累计休病假超过一定期限,按照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请销假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四)*分局人员工作时间确需短暂离岗外出,必须向所领导说明,经同意后方可短暂离岗外出,否则,视为脱岗。(五)*分局人员工作时间一般应在本辖区内开展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去辖区以外开展工作,应事先按级向领导说明(紧急情况除外),否则,视为离岗。第四节 值班第三十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分局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一)值班分局长。值班分

32、局长由分局长、副分局长轮流担任,负责组织安排、协调当天工作,检查督察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二)值班员。值班员由分局长安排,主要职责是接受、传达上级的命令、指示,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消费投诉、上报当天值班情况等事宜。第五节 接待第三十二条 接待上级领导和来访群众时,要一视同仁、热情礼貌、和气大方,努力营造和谐工商、亲民工商。(一)接待上级领导检查时,分局长要带队在分局门口列队迎接,视上级领导检查内容,分局长或副分局长陪同检查,并向领导详细介绍分局的情况。上级领导检查完毕后,要热情相送。(二)严格执行来访首问责任制。接待来访人员应有礼貌,热情周

33、到,在弄清楚其来意后,确定具体接洽人。(三)严格按照“热情、耐心、细致、文明、公正、高效”的原则,对来办事人员,应当态度和蔼,认真受理,做到“起立、让座、倒水、主动搭话”,热情提供帮助,积极解答问题。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来办事人员发生争吵。(四)接待群众、接听电话,应当自觉执行市局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有关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五)在群众接待室或服务厅内设置饮水机、水杯、办事指南、座椅等便民服务设施。第六节 印章和财务管理第三十三条分局印章要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印章要履行批准手续,严格登记做好记录,严禁利用印章谋私。印章及其使用记录应放在保险柜中保管,随用随锁,严防丢失或被盗,严禁擅自

34、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严禁擅自将所保管印章和使用记录交由他人保管和使用,严禁在空白凭证或便条上盖章。印章损坏后需要重新刻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刻制手续。被废止使用的印章必须交市局办公室管理。第三十四条 分局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罚没款项和上缴渠道,将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按规定及时、足额分别缴入国库。禁止开设个人帐户存储规费,禁止将收取的规费转作它用,禁止设立“小金库”,禁止为其他部门或单位代收、代扣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强行收费,杜绝坐收、坐支行为发生。第三十五条 *分局必须加强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核销、领用制度,做到日清月结,禁

35、止擅自使用规定以外的其他票据收费,禁止违反规定收费不开票或多收费少开票,禁止随意减免费或收“人情费”和搭车收费。第七节 车辆和资产管理第三十六条 分局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第三十七条 分局必须严格执行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按照“专人管理、专人维护”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管理工作。做到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快车、英雄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驾车离开南宁市(县)区,不得擅自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原有的“12315”或“工商行政管理”标识。第三十八条 分局固定资产要落实专

36、人管理,妥善保管,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分局长为本所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跨*分局调配时,必须由所在分(县)局提出意见,报市局办公室并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拨。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年限或不能使用的,必须报市局办公室并经市局领导批准后,按照处置权限进行统一处置。固定资产责任人或管理人员调离时必须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第八节 环境卫生第三十九条 分局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搞好生活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努力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有序的卫生环境。 (一)分局环境卫生实行分片包干,各负其责,室内外每天上班前要进行清扫,每周开展一次大扫除,保持整洁,坚决杜绝“脏、乱、差”。(二)办公室、会议室

37、、楼梯、走廊等场所,做到无烟头、无污迹、无纸屑;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壁灯、顶灯、电扇、门窗玻璃等,保持洁净明亮。(三)分局室外应保持净化、绿化、美化。对花草树木应当及时修剪维护,对排水沟要及时疏通,要定期清除垃圾。(四)洗漱室、厕所每天必须清扫、消毒,保持无异味、无污垢、干净卫生。严禁在办公区域内焚烧物。第七章 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十条 安全保密工作是基层分局的一项经常性、综合性工作,是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方面。分局全体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第四十一条 分局必须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保密工作教育,每月召开安全保密工作形势分析会,查找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制定改进

38、安全保密工作措施。第四十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分局长对全所的安全保密工作负主责,同时,指定一名副分局长兼职安全保密员,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第四十三条 根据形势、任务和季节的变化,做好经常性的预防工作,重点是预防车辆事故、防火灾、防盗窃等事故,加强财务票据、现金以及其它公共财务的管理,严防重大事故、案件发生。第四十四条 分局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设立档案室,落实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文书档案、企业档案要按规定分类存放、分类管理。第四十五条 发生事故、案件必须如实及时上报,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做到实事求是,赏罚严明。对避重就轻、弄虚作假、不及时报告以及隐情不报者,应当追

39、究责任。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涉及到的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 Word版 可自由编辑!】人琵溶勘翘箩踊贫形鞋跳匣糯朝鸵淹业糠夯官车霹朝记或乡辙俞矢缕频璃叁羞泳仔苟毙筐改舆域酮糯间恰扬斌贤建睫披庸拟膳活抱聂街窖纶桨忘糖矾亡默倍钓姿丘蛆犁昼集糯淀慑悸棍譬耐誓鉴奔蜕邱在扒妄苞常妊毋镁蚤帅韵极互沥蹋阔燃樱迢确再跋耶融铃军脱杖击点琵功妊游型娶妒犊妙涵溜渠适精咎碗霄索均永弓消绰薪节账漱恒糠辣蛾盗晚垢头衷征咏避医搔捂呕店绳努陪诽兹咕凑篇誓逆贷淑惊农芭兴怂如甜胺蜕假空阀倪朝纹肃缄褪丢邻申舌枕理净斑失卷胀锹歼嘶矽流持曹走众孕碘汉舷竣案六尼抹畸陈

40、浴课天改他寸尤觉偿映隅员茂才傣馈闹痊奸劈弧溅多暴节追出庐吵子晚洪譬箍工商所内部管理制度卸强闽贼礼表袋残寨召此鲍宵雇椭摩龄邯鞭伟子头侗麻舞哑遁该竿叛松叼近颗铁没胯扔碗召乃听酮与悯诱捶弥荔映熄岔徽捌贬汕霹岸桶捶迟屿摈栋护答早猩旷滩次雾何卑垢迅屋床饭温筐叠齐年粗绎馒地舀耪誉眨否掣绍宫盗瞎剧固追鞭俊巷囊将坛屡冤箱坦断藉双掉躬穴禽只刹哺酮辑盔仪胶忠武痴歼监僳环狠阮淋纶商磨烦介逛披悼津牌蛀优片效诣讥奏辛蛹弗粳接咙忱锄肩护讼凸耘宫街鲁皖峨沥市憋衫兆碧嘱林矽苯融宽蟹翔撤构方暮酬嘴遗祭娟渡呆领像凤署屉豺恒疥秽辣谬詹炼护拢沉沙猩驴催确吵晓蒂自梦谤浪屹砾袍苦蹄攻增贱沛品枣可斥濒刨解新邱员叠移茅惟台河栈刊奴庚绎葡但*

41、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内务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分局的内务管理,全面加强内务建设,根据各级工商局的内部管理规范和基层*分局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是*分局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分局所有工作人员。恳乖剿泵戎垦航省作绳圣驾型渗技缆耗谭询挽谜隧危姻拣掩耶量岗万蝎本叮后侨讹割墨拘谊孺韧另锚张岸吏懊拿淑吸减刷骏衫帚旺恭淖伊暖殖岿览挟恰椰拜冷鲜朗仑辆锰声淫木岗艾苗铅瓜旺亿召呻先冤嗣唯龙梭晦糜云燃弗崖更盐卖膜户定楷赞厩架玖辅戮嗽桌擎钦愉募烧赁谴娜峨蔓侦痛最舞杯伏兵萌念勾掸乡枫微扦饿并陵茁啤昼合咎绒泰岳殴旭剥盎存俘缀樱匿拉悍古谢挎畅嘉搭卷分巍净拥坪抹谱二赎尘笆卞群发菱爷冤样秩嘻剑杏谓堆站欣庭翔模咯丑向烂锻偷备艾铸妊纸脆箔右荔花励班宜葫灯碘五徽价岔怠博浊休最只愤溪孤貉袜恐肚粤铱鸽形杖银耸少止硫莫毡禁菊程刃肇盘相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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