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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奖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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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2014年3月1日 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经我项目部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第一条 处罚条例 1. 进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擅自上岗作业者,一经发现对施工队伍处100元/人罚款。 2. 录用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岁周岁的劳动者),或录用患有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残疾人等及体检不合格者上岗作业,一经发现对施工队伍处500元/人罚款。并责令其退场。 3. 酒后作业者,处100元/人/次罚款。 4.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绑腿、不穿劳保鞋者处50元/人/次/项罚款。 5. 不系帽扣者,处50元/人/次罚款。 6. 安全技术交底未签字确认上岗者,处50元/人/次罚款。 7. 在施工现场吸烟者,处50元/人/次罚款。 8. 在施工现场内追逐打闹、无理大声喧哗者,处50元/人∕次罚款。 9.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胸卡、光膀赤膊、穿拖鞋、高跟鞋者,处50元/人/次罚款。 10. 进出施工现场大门不刷门禁或是一张门禁卡刷一次几人同时出入者,处50元/人/次。 11. 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随地大小便者,处200-500元/人/次罚款。 12. 无故由高处向下投掷物料、垃圾者,处500元/人/次罚款。 13. 为施工人员提供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视情节轻重处200—20000元罚款。 14. 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处100元/人/次罚款。 15. 保安夜间巡逻巡更棒错漏一点20元/人/次,对于门卫导致的其他过失视情节处罚100—20000元/人/次。 16. 在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违章指挥作业、违章冒险作业者,视情节轻重处200—20000元罚款。 17. 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挪动、损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消防设施、警示牌、警示标语、照明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100—20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8.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视情节轻重处100—2000元罚款,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9. 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打架斗殴者处500—5000元罚款,对所属单位处10000—50000元罚款,发生事故造成损失视情节严重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0. 偷盗现场物品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1.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未配置消防器材的、警示标识,处100—2000元罚款;在其旁边吸烟动火者将视情节罚款。 22. 使用电气焊必须到安全部处办理动火手续,将动火地点易燃物品清理干净、配备灭火器材、设看火人。如不按规定执行,处100—500元罚款。 23. 动火后必须确认无余火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后离开。如不按规定执行,处100—500元罚款。 24. 距地面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违章者视情节轻重处100—500元罚款。 25. 施工中应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流水和长明灯现象。如发现,每次对责任队伍或责任人处50-500元罚款。 26. 施工结束后及时将施工区域清理干净,否则处200-2000元罚款。 27. 生活区内严禁乱倒垃圾、乱泼脏水,违者处100元罚款。 28. 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乱扔烟头,违者处50元罚款。 29. 宿舍内严禁赌博,违者处200元罚款。 30. 严禁私自留宿非施工人员,违者处500元罚款。 31. 工人宿舍严禁男女混住,违者处500元罚款。 32. 无故破坏生活区、施工现场设施、设备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处100-10000元罚款。 33. 违反防火制度,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处200元/人次罚款。 34. 在危险临边无防护的部位行走,处250元/人次罚款。 35. 大、中、小型机械未定人定机操作、润滑保养、紧固、维修罚款50—5000元。 36. 钢丝绳磨损、锈蚀、缺油,绳卡不符合要求达到报废标准未及时更换的,(如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钢丝绳出现死弯、压扁、绳芯挤出等),罚款100—5000元。 37. 未设置机械操作规程牌,或违反本工种机械操作规程,罚款100—5000元。 38. 机械未经检测取得合格证及验收便投入使用的,机械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罚款100—5000元。 39. 施工机具无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卷扬机未设置钢丝绳防脱绳装置、圆盘锯无分料器等情况)、机械严重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现场机具违章使用倒顺开关、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吊车大钩无吊钩保险等,以上情况将视情节对作业队进行罚款处理。 40. 操作电气焊、使用打夯机、砼振动棒等操作手,不穿绝缘鞋,未带防护手套的罚款50—5000元。 41. 现场起重机械各种限位、保险安全装置等失效缺失的;信号工违章指挥本及违反“十不吊”原则的罚款100—5000元。 4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安全部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125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42.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项目安全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检查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43.对安全部所发出的隐患通知单不按时、按要求整改的罚款1250元/次。 4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超过30米、作业时双线不到位、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使用绝缘不符合要求的焊钳、焊把线破损严重(焊把线超过2处接头的)、气焊作业时氧气乙炔瓶间距小于5米,瓶与明火小于10米、乙炔气瓶不安装回火装置及防震圈、气瓶压力表气管和破损、动火区域由易燃物可能引发火灾的、气瓶随地倒放、气瓶倒地滚动运输、装卸气瓶剧烈震动、气温超过40度未对乙炔瓶采取防高温措施等危险行为、下班或临时离开电焊机未拉闸断电罚款100—5000元。 45.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现场供电线路未实行三箱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现场配电箱、开关箱未加门上锁,未注明编号、用途、责任人、电箱内电气开关不安规定设置、进出线零乱,未按规定设置末端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缆线不使用绝缘子,架空高度不符合要求,电线老化多处有接头破损或宿舍、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以及违反有关用电规定等,对个人或劳务队罚款100—10000元。 46.由于管理失误导致工地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视情节处以1000—50000元的罚款。 47.未经我项目部允许,违章超时施工或噪声超标、引发扬尘等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新闻媒体曝光),视情节处以500-50000元罚款。 48.对于不配合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视情节处以200-10000元罚款,并且退场。 第二条 奖励制度 1. 在施工现场、生活区长期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表现突出者视情况给予50-500元奖励。 2. 对纠正违章行为或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死亡、重伤事故或设备倒塌、治安、财产损失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发生做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予50-2000元奖励。 3. 对施工安全生产方面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产生经济效益的,根据效益大小给予奖励。 本制度与业主、监理的考核办法有冲突时,遵照业主、监理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本制度从制定后开始执行,对于未尽事宜的视情况进行奖罚。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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