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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俗称“猴车”)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煤矿。
第三条 煤矿新安设架空乘人装置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并报上一级管理部门审批。
第四条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前,必须经设计单位、审批单位、使用单位、生产厂家联合组织验收达到本规定要求、符合运行条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第五条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按照《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和本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检验。
矿井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六条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和岗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及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 基础管理
第七条 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八条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以下保护,且动作灵敏可靠。
(一)过速保护。
(二)防滑保护。
(三) 重锤限位保护。
(四)上下变坡点掉绳保护。
(五)全程急停保护。
(六)机头、机尾乘人越位保护。
(七)液压驱动式架空乘人装置还应具有驱动油压过压保护、驱动油压欠压保护和液压油温超温保护。减速器设油位、油温自动检测报警保护。
(八)在离机头、机尾下车点前15m处应安装语音提示器。
(九)机头、机尾及转弯处设防偏摆保护。
(十)防逆行保护。
第九条 架空乘人装置机头硐室必须悬挂以下制度:
(一)司机岗位责任制。
(二)司机操作规程。
(三)司机交接班制度。
(四) 巡回检查制度。
(五)设备包机制度。
(六)设备周期检修制度。
(七)安全保护试验制度。
(八)钢丝绳检查制度。
(九)乘人须知。
第十条 架空乘人装置机头硐室内必须有以下记录:
(一)设备运行记录。
(二)司机交接班记录。
(三)钢丝绳检查记录。
(四)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五)设备检修记录。
(六)干部巡检记录。
第十一条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巷道无失修现象并防滑,上无淋水,下无积水,巷道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二条 架空乘人装置驱动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础及钢架结构
1.混凝土基础牢固可靠,无开裂现象。
2.钢架结构无扭曲变形,螺丝紧固有效。
(二)驱动轮
1.驱动轮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三分之一,否则应及时更换轮衬。
2.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键不松动,紧固螺母不松动。
3.驱动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响声。
(三)工作闸和安全闸
1.工作闸和安全闸动作灵敏、可靠,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
2.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mm。制动时,闸瓦接触面积不小于设计的最小值。
3.闸带无断裂现象,余厚不小于3mm,闸轮表面沟痕深度不大于1.5mm,沟宽总计不超过闸轮有效面积10%。
第十三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尾轮及张紧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尾轮
1.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三分之一。
2.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轴不松动,紧固螺母无松动。
3.运转无异常声响。
(二)张紧装置
1.能够随时灵活调节运载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的张力,活动部位移动灵活、不卡阻,转轴不歪斜。
2.重锤上下活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配重安全设施稳固可靠,重锤地坑内无积水。
3.滑动尾轮架距滑动导轨的极限位置不小于500mm。
4.收绳装置灵活可靠。
第十四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部件齐全完整,螺栓紧固有效,无开焊、裂纹或变形。
(二)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
(三)摩擦衬垫固定可靠。
(四)固定抱索器在钢丝绳上安装位置,应每年至少移动不小于一个抱索器距离(一般为400mm)的位置。
第十五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轮系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托轮、压轮应转动灵活,平稳、不晃动。
(二)轮衬贴合紧密、无脱离,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5mm。托轮架稳固无变形、无位置偏移等现象。
(三)各部件连接螺栓紧固有效,焊缝无开裂现象。
(四)各种轮衬符合阻燃、抗静电要求。
第十六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钢丝绳检查、检验与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二)主运行钢丝绳应使用表面无油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三)钢丝绳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若发现有断股、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情况,必须立即更换。
(四)张紧钢丝绳连接必须可靠。
(五)钢丝绳在使用前必须采取措施消除内部应力。
第十七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控制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声光信号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二)主控台各按钮、开关灵活可靠。
(三)电气设备完好、无失爆。
第十八条 架空乘人装置托梁、设备等防腐良好;托梁应编号管理;巷道内缆线整齐,并应悬挂里程牌。
第三章 运行规定
第十九条 司机开车前应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部位紧固件、减速器和液压站油量、制动闸、各项保护、张紧装置、钢丝绳及接头、巷道环境等。发现危及安全运行情况,严禁开车。
第二十条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
第二十二条 查找故障或检修时,必须悬挂禁止运行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随意开启。
第二十三条 除配备的专用货物吊篮外,严禁使用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吊挂运送物品。
第二十四条 乘车人员必须一人一座,不得超员。
第二十五条 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
第二十六条 严禁乘坐人员携带超长、超重物品。
第二十七条 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架空乘人装置每天检修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第四章 其它规定
第二十九条 一侧布置带式输送机,一侧布置架空乘人装置的巷道,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定,并设置安全防护隔离网。
第三十条 对于斜巷轨道同时布置架空乘人装置的巷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架空乘人装置机头、机尾最低点与轨道所运送的最高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mm。
(二)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不得影响轨道运输。
(三)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绞车不得同时运行,两者之间须有可靠的电气闭锁。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其运行区间内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可摘挂吊椅架空乘人装置的,乘人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规定要求。吊椅存放应有足够空间,吊挂整齐。
第三十二条 架空乘人装置上下人员地点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各煤矿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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