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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槐小学财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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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天竺山镇山槐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各项经济活动,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依据《天竺山镇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天竺山镇山槐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有关手续的管理规定 1、各学校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实行 “一支笔”审签制度,财务人员协助校长搞好财务工作。 2、学校领导不能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会计、出纳不得互相兼任,学校财务人员要坚持互相制约的工作原则。 3、分清会计与出纳职责。会计不得经管现金和收款业务;印鉴、支票由会计保管,出纳登记现金日记账,会记登记总分类账,会计开出的所有支票必须由出纳签收取款,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收付现金。季度末或学期末结账时,出纳将收支发票一并交会计分类核算,结算出各类科目实际金额。会计,出纳的账务必须日清月结,适时清查业务杜绝记账中出现重账、漏账等失误;会计期初协助校长做好账务规划。季度内审前,做好账务,确保票据规范,一次通过,否则视为工作失误一次。出纳管理好各项资金,记好明细账目,支出票据规范,审签手续到位后方可支付现金,否则视为工作失误一次,支出现金由出纳承担。 4、加强现金和收款票据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学校出纳负责妥善保管各项资金收入;现金被盗或丢失、白条抵库或个人挪用现金,要按照规定对责任人(出纳)严肃处理并如数赔偿。所有收支业务,必须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正式票据,开学收回现金应及时核算当日收入金额经校长核实后由出纳保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支。 5、学校所有资金(包括各种代办费)必须纳入学校总帐核算管理,建立正规的明细帐目。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格控制个人借用公款。 6、凡出差办事1000元以内,实行垫资制,回校后评票据领取现金,出差者有义务向商家索要票据并保证票据手续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二、财务收支的管理 1、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学校要在每学期初根据本校组织的收入情况,及时编报每学期综合财务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期资金余额最低必须保证在学校年实际组织收入的10%以上。学校的综合财务预算要经校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 2、规范支出项目和原始凭证,完善收支审签制度。学校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不得使用白条等不规范票据;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人、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盖章,符合原始凭证“六要素”;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索取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规票据,白条一律禁止入帐,对不真实、不合法的支出原始凭证,会计有权不予报销入帐。严格控制非教学事业性预算外支出,禁止滥发钱物、福利、补贴等,学校集体福利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标准发放,但必须在保证教育教学正常经费的前提下,有钱可发,无钱不发。年度教育教学目标责任制奖惩,其奖励标准要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不准学校领导用公款报销固定或移动私用电话、燃油等费用。 3、严格控制差旅费报销标准。学校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到县境以内出差的要从严控制。严禁学校以外出开会、考察、培训、研讨等名义组织领导、教师集体公费旅游、异地购物,报销差旅费。确需县境以外出差的,须经中心学校批准或教育局通知,方可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严禁私事报销。报销标准:县境以内,伙食补助10元/人/天,住宿费不超过60元;市境以内,伙食补助20元/人/天,住宿费不超过80元;市境以外(不含特区),伙食补助25元 /人/天,住宿费不超过100元;交通费据实报销;外出参加各类会议的,凡会议集体办伙,回单位不再报销伙食费,差旅费超过规定限额部分一律自理。本镇内下乡,伙食补助按实际天数补助5元/人/天,另外不再报销燃油费。 4、控制、压缩招待费支出。教育内部领导和干部下乡,一律随伙就餐,不准在经营性食堂设宴招待。对招待费的真实性,行管处、要进行严格审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核销。 5、规范财务支出审批标准。凡小学一次性开支1000元以上的,都必须事先由学校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采购(以会议记录为准),校长不得亲自拿钱购物,采购开支票据必须实行经办人、分管负责人、校长三人签字制度;5000—10000元以上或超过学校现有资金的开支,必须上报行管处,由行管处上报教体局批准。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1、学校所有购物原始凭证必须由采购人员(或经办人)和财产保管员登记入库后签名,经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入账报销,同时财产记入学校固定财产账,其他内容的支出凭证,应有校长和经办人员共同签字。 2、凡购入、调入、自制、改制及捐赠的固定资产,均要按中小学财务制度规定的办法及时入账,定期进行清点盘查。学校资产不得外借。 3、固定资产过期、报废,应经过专业人员技术鉴定并作详细记录,慎重处理,不得私赠他人。千元以上物品须经会议研究决定,然后才能核销固定资产。 四、学校基建,校办企业的管理。 1、学校基建、维修等项工程均要订立规范的合同。基建、维修等工程,应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采取招议标的形式确定,价格要合理,严禁学校领导或主管人员自作主张优亲厚友。 2、校办企业的重要决策、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应有民主管理程序,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3、凡涉及经济的合同、协议及兑现情况,学校财务人员应参与其中的工作。要有一份合同或协议,作为结算的依据,入会计档案保存。 五、严格收费管理,实行财务公开。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收费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收费管理制度,使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化。 2、每学期初,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体局、物价局、纠风办联合发文规定的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除按规定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坚持期中、期未再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防止乱收费反弹。 3、收费收入必须按规定使用,每学期末要对收费按项目结算。 4、坚持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学校要将收费项目、标准、文件、用途长期在校内公开栏内向师生和社会公示。每学期末将本期收入、支出及学校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向教职工公布,并通过校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教育内审,建立审计网络。 1、加大教育内部审计力度,实行校长责任审计和会计资料定期报审制度。账票每季度按时报送审计,不得借故推迟、拖延报送时间或拒绝审计。 2、审计的内容及形式。审计内容包括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基建工程审计,领导干部、财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及学生食堂审计等;审计的形式采取就地审计,报送审计或镇学校财务联审等办法,保证审计工作季度审,学期结、年度清,不留后患。 七、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责任追究。 1、校长(或负责人),要定期对学校主管财会人员工作进行检查。凡学校出现财务问题,要追究校长责任。 2、对财会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账目混乱、手续不规范,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上交组织处理。 3、对违反财经纪律,私设账外账、小金库,伪造收支凭据,支出票据中弄虚作假,胡支乱花,隐瞒收入将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中心学校可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的中心学校追究,违纪、违规、违法的上交上级部门处理。 4、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改变资金用途以及未经学校批准,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八、附则 本规定适用本校,由本校负责解释。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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