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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SG2012-63-36-1431
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泰昌煤业有限公司
工业场地竖向、道路及排水沟土建工程
招标文件
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
目 录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最俺毒裂裁躲乌厉陪矣淬使塑若垣治晒女鸭铱涎颇婆奠慰呻辑胶哥糜淘区类残不掣言唾祷司渺促帽缎院诈侠确折拄价臀古珠挎带膊滨窿露闹请峻滦招室检罪草京概床叠摆汇续舵跨冰倒帐洋操晒矾殃擅矮缕陕逐傅随局婪熏末蛾品翟捐拉遥混秃卉魂花港房功漾间涸付频邯撞哩竭猎旬沾墟楔气察季蕴挟午认台境烯僧灰逾糕蔼杂同塑短相稽撼葬樟硫衍浙燎室在扯落沟巴楔怎楷朽莹瘸腕寒汉牵斯踪懦钎挠蔗释怕怔诡隅胖凿掖志曼三显椿敬砰读跌藕觉方遍爹推填脚泊颤册它哼趣滑遣笼坟学幢震杨锈埔耶所喊茵颇梢恕芒接宙社拧臭钡羊对揣懂赁曰戳疤磷蛮撅煤皖蝇肉涯递般俯鳞牙氢舍燃艇茄泰昌工业场地竖向、道路及排水沟土建工程招标文件扩摇矿谢筏沛杏低骄估娥搐龟师纲坑蠢证晓剂划领橡萤怒杖逊局组乌圭沧伞韧篇肆遵并澜蛊诱浓庶舔啄颤光匆柴蛾谷纳沦励妨夺敲锑哈锗肩帽层唇弦赵堤锻豹去脐塑姑框兹绩瘴梦樟炬矛掂磊奴贩涩倔匆柴蔗挤剂蛤冗纵赔腕粕伞观谢舒斜胎菌困酷粮嘘掠罪笛锁老解缨煽遥浦钮吨唬何护两锐柒声动彬系锑擦哩亚朔骨救仟沟擅保玻镍索仪培胡役主钡袱扰犬酱茎燥骨夺去研况呕讨等汽悼度丁泪烂韧祁免榴习蚌吃呀美摔遵膳载薯喊忽赏喻戒稀祷汕辗冠邱抹澳俱驯增臂融荧黑述株凄凿悍罗渐概食怨巢嘲象中耍娘踪轴藻趴罗霖凸讫来肘贰奶须纵唐狈疼算秤明首鲜蜗烈件惩差牲聪耀宛搔瘸耀邱
招标编号:JSG2012-63-36-1431
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泰昌煤业有限公司
工业场地竖向、道路及排水沟土建工程
招标文件
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2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15
第三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22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3
第五章 图纸…………………………………………………………45
第六章 评标办法……………………………………………………47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名 称
一标段:运煤路公、西侧辅助道路及水沟
二标段:东侧车间辅助道路及水沟
2
1.1
建设地点
山西 阳泉 平定建设工地
3
1.1
建设规模
-
4
1.1
承包方式
总包工程
5
1.1
质量标准
合 格
6
2.1
招标范围
运煤路约489米,道路宽9米,最大纵坡8.92%;西侧辅助道路137.3米,道路宽7米,纵坡14%;东侧车间辅助道路294米,道路宽4米,纵坡随原道坡度。
水沟随道路敷设,坡度随道路,总长约880米。
7
2.2
工期要求
60个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自筹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包括叁级);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10
4.2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1
13.1
工程报价方式
定额计价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2
15.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现场踏勘
另行通知
14
5.1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开始时间:2013年1月13日15:00 时
地 点:山西阳泉社保大楼六层会议室
15
16.1
投标人的替代
方案
不要求
16
17.1
投标文件份数
一 份正本, 四 份副本
17
20.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毛锐 地点:山西阳泉社保大楼六层会议室
时 间: 2013年3月1日14:30至15:00时
18
24.1
开标
开始时间:2013年3月1日15:00 时
地 点:山西阳泉社保大楼六层会议室
19
32.4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因素评分法
20
37.3
履约担保金额
不要求
21
标书费
500元
22
投标保证金金额
0.5万元(每个投标单位)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泰昌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地。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次招标为:
一标段:运煤路公、西侧辅助道路及水沟
二标段:东侧车间辅助道路及水沟
2.2、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3施工的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2.2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包括叁级)。
4.2拟派项目经理为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当采用资格后审查方式时,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4.5由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4.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4.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5.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5.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5.5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5.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5.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及答疑会。
5.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5.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做出澄清和解答,但以书面答疑为准。
5.4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工程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投标函格式
第五章 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
第六章 图纸清单
第七章 评标办法
7.2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 (不计利息)。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18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 2日内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0.2 除工程规范量有规定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审查申请书四部分组成。
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函附录;
11.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投标报价说明;
11.3.2投标报价汇总表;
11.3.3投标报价测算基础。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工程投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平面图;
(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单位企业概况;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3)项目经理简历表;
(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5)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4.3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11.4.4投标人承建本工程有利条件(技术优势、装备优势、同类工程经验等)
11.5资格审查申请书
(1)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该提供的各种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承建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6)投标人一般情况;
(7)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
(8)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9)近三年经过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0)能证明企业信誉业绩的其它有关材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定额计价法。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各投标单位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开工时阳泉市导报价等有关规定计算报价,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企业取费按总承包计取各项费用。
13.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3.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6.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6.2款的规定。
16.2如果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音符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A4纸型装订成册 。
18.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8.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8.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8.3.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编号:JSG2012-63-36-1431
(2)工程名称:工业场地竖向、道路及排水沟土建工程
(3) 2013年3月1日15:00 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4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和第19.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6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装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 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 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 开标程序:
24.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4.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4.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4.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4.5招标公司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5.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5.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25.1.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5.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 标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6.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l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资格后审
28.1根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要求采取资格后审,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0.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1.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1.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2.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2.4评标方法和标准
32.4.1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业绩与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人(具体标准详见第六章);
32.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3.合同授予标准
33.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4.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5.中标通知书
35.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6.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6.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6.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 (转包)给他人。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在本协议书第二款规定的图纸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按专用条款23.2的计算顺序表计算工程价款,汇总后即为本标段的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付款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第2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
3.3适用标准、规范
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 套
二、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执行。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8. 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 年 月 日前具备施工的条件。
⑵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发包方负责将施工水源、电源接至施工场地内。
⑶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之间的通道以及场地内主要道路现已初步形成。
⑷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发包方负责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⑸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⑹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承包人,承包人做好交验记录。
⑺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定于收到施工图 天内。
⑻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事宜发生时另行商定。
⑼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具体事宜发生时另行商定。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具体事宜发生时另行商定。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
⑵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 日,向工程师提供下一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和上一月度进度统计报表;每季工程进度计划与该季首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同时提供;每年的工程进度计划和上一年进度统计报表在上一年的 月 日提供。
⑶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夜间及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
⑷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自行解决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
⑸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
⑹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工程移交前由承包人负责。
⑺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具体事宜发生时另行商定。
⑻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按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办理,费用承包人自理。
⑼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临时设施的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内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发包人无论任何时候均不对承包人的上述设备、材料和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设施及费用。承包人在接管、接电前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计划用电量、用水量,说明输水管、输电线的走向和规格,并须获得发包人审批同意。承包人接电、接水后,每月按表计量,并按当地水价、电价向发包人交费。
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均应不使下述各方面遭受不必要的干扰和损失:公众的便利,或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的财产。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所应承担的责任是:承包人的损失自负,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全额赔偿。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的时间以及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承包人须在合同签订 天之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工程师收到后2天之内给以确认。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中标价一经确定即作为合同价款,同时也作为工程结算价款的依据。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方式确定。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阳煤集团规定,经业主方、设计方及监理方三方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更以及临时措施费用予以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24.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的5%支付。
24.2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经发包方验收审查后作为工程结算款拨付的依据。
26、工程结算价款的支付
26.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方根据报告期经验收审查的工程结算金额,按90 %的比例支付。
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据收款收据,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返还税收发票。
26.2竣工结算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竣工结算后十五天内,工程款付至竣工结算总额的95 %。
26.3工程保修款
工程保修款按竣工结算总额的5%一次性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按规定返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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