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收支范围和标准,加强财务监督和检查,全面、及时和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三条 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一)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
2、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二)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三)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部门经理和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四)财务部经理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第四条
3、各机构人员工作职责(一)董事会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权限为:1.拟订公司年度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报股东会批准。2.制订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公司重组并购和股权转让、受让及减持方案、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方案、对外担保方案及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报股东会审定后实施。5.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并对不良资产处置、对外捐赠、赞助等事项做出决议,报股东会批准。6.批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总经理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责权限为:1.领导拟订公司的财务发展战略和财务规划,领导拟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2.领导拟订、实施公司年度
4、经营计划和融资、投资方案。3.领导拟订、实施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日常财务活动进行决策并承担责任。5.负责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运营。6.提请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三)财务负责人的工作职责1.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会计核算工作。2.组织拟订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3.组织拟订公司的各项财务计划,组织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公司的财务分析,负责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财务工作。5.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6.负责对内协调公司内部的关系,对外建立与银行、税务局
5、为公司开拓最优资金环境。7.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指导检查公司财务管理部及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合法性。(四) 财务部经理的工作职责1.组织领导财务管理部的日常工作。2.组织草拟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办法,并贯彻执行。3.组织草拟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编制公司各项财务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进行财务成本及费用支出情况的分析,对公司资金运营成本及费用支出提出合理化建议,以降低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5.审查或参与洽谈、制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6.负责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7.负责向财务负责人提供公司经营状况信息并报告财务经营运行状况和经营成果。8.组
6、织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作好日常业务培训工作。(五)公司的财务会计机构为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其工作职责为: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保证公司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4.编制财务计划、财务预决算。除年度财务预决算之外,每月5 日前编制本单位上月资金使用情况和本月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上报董事会核准后,按资金计划合理使用资金。5.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
7、、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防范风险。6.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8.及时办理各项税务事宜。9.积极主动与金融监管、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10.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管理及日常维护;11.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五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一)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财务制度的
8、程序、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三)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资料和会计方法为改进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四)会计人员应为本单位保守商业秘密。除法定义务和获得授权或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第六条 会计工作交接(一)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岗位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接管人员。(二)接管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办理会计手续的,应当办理完毕;2.已办理会计手续,尚未录入会计凭证的原始
9、凭证,应当录入完毕;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示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电算化软件及密码、会计资料备份软盘或光盘、有关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进行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所在单位会计机构或会计部门负责人进行监交;会计机构或会计部门负责人交接,由所在单位领导人进行监交。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派人会同对下属单位的会计交接进行监交。(五)接管人员在交接过程中,要按移交清册逐项核对、查收移交资料或物品;(六)会计机构或会计部门负责人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
10、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管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七)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交接所在部门留存一份。接管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第三章 货币资金及物资管理第六条 货币资金管理(一)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二) 公司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安全。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第七条 物资管理(一) 规范
11、物资采购审批、执行、验收、领用、盘点程序,按照物资消耗和实际需要,确定采购计划,择优选择采购渠道和后续服务,根据合同、协议要求支付货款。(二) 对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对使用年限长的低值易耗品应建立备查账制度,对实物的管理采取以旧换新的办法。(三) 建立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第四章 贷款第八条 贷款是指公司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第九条 贷款分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对应计贷款确认利息收入和应计缴的营业税,非应计贷款利息收入不计缴营业税。第十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贷款(含垫款及透支等,下同)为非应计贷款:1本
12、金逾期超过90天;2应收未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第十一条 各项贷款的发放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在总量和结构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质量监控体系,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登记、及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催收、考核。不良贷款的核销要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和核销流程。对因工作人员工作过失或经营不当造成的贷款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发放贷款的本金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并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坚持按年、按季、按月结息。对未到期跨年度的贷款(含展期)的应收未收利息,应计入当期损益。对超过原约定期限(含展期)未收回的贷款,计算应收利息,但不列入当期损益,实际收到利息时计入当期损益
13、。第十三条 发放的抵押、质押贷款,其抵押物、质押物以双方协商议定或权威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为准,评估部门的评估费用不得由贷款人 (公司)承担。抵押物、质押物的价值一般不得低于贷款本金的1.43倍。 借款人用作抵押物、质押物的价值若大大高于贷款金额,可以以该物品能准确划分的某组成部分为抵押物、质押物,但该物品必须能准确地确定其价值、且便于以后进行收回贷款。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贷款质量监管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登记、考核、催收。第十五条 公司的损失贷款,应按规定的核销办法从呆账准备金中核销。第五章 抵债资产第十六条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不能按约归还贷款,以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产抵偿所欠公司
14、贷款本息而形成的待处理资产。第十七条 公司可根据贷款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抵债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或处置权(以下简称取得抵债资产)。取得抵债资产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由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三方协商并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二)经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三)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第十八条 公司取得的抵债资产原则上不准自用,必须组织拍卖或按规定通过其他方式变现。抵债资产在变现之前,列入待处理抵债资产单独进行管理。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自用的,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第十九条 取得抵债资产后应妥善保管、维护,并采取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及时组织处置,原则上不动产或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
15、动产应当自取得之日起六十天以内予以处置,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第二十条 抵债资产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值处置给公司主要关系人及员工。第二十一条 公司取得的抵债资产不能当即变现的,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其价值:(一)借、贷双方协商议定的价值;(二)借、贷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评估部门评估确认的价值;(三)法院裁决确定的价值。第二十二条 抵债资产的处置方案需报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它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
16、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纳入预算管理资本性支出的范围,固定资产的采购应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年度中需计划外采购固定资产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采购原因、采购数量、金额、预计时间、预计生产厂商等情况,由综合部汇总并提出预算,经总经理审核同意,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购买。并严格审核购置用途、数量、价格,完善资产领用手续。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按内容不同,分为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财务管理部对固定资产进行价值管理,综合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管理。第二十六条 公司按照界定标准编制固定资产目录,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账并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不定期
17、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和责任人等,由综合部和财务管理部提出意见,经相应权限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资产的账实相符。第二十七条 公司建立立固定资产日常采购、验收、使用、维修和管理的具体管理办法。第七章 在建工程管理第二十八条 在建工程核算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第二十九条 在建工程应制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应明确可行性分析的责任部门,进行市场预测,分析项目的投资效益、投资回收期、利润增量等经济指标,确保科学决策。第三十条 在建工程立项审批程序:工程项目在5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办公会自行审批决
18、定,报监事会备案;50万元以上的报董事会批准后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第三十一条 工程造价管理:凡建设工程,必须在工程开工时聘请有资质的造价审核机构全程参与工程造价审核。工程完工后,另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决算进行审核。各项审核完毕后,报公司领导审定工程价格。第三十二条 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第八章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第三十三条 无形资产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其他资产主要是指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
19、)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改良支出和其他待摊费用。第三十四条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购置,由业务部门提出购置申请,按公司审批权限进行购置。第三十五条 公司对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第三十六条 公司转让无形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九章 成本费用控制第三十七条 公司成本费用包括营业费用(人员费用、业务费用、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或呆账准备、营业外支出构成。公司对期间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成本费用的确认要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成本费用与收入配比原则。第三十八条 公司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控制费用开支的用途、范围、标准和合理性
20、。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下列支出不得列为成本费用:(一) 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二) 对外投资的支出。(三) 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各种支出。第四十条 所有成本费用支出必须有合法、合规的附件,且审批手续齐全,否则财务管理部有权拒绝受理。第四十一条 对外捐赠、赞助支出必须集体讨论决定,由公司经营班子讨论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四十二条 公司应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不断降低成本费用,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第四十三条 公司核销的贷款呆账保留追索权,收回已核销贷款呆账,增加呆账准备金。第十章 收益分配第四十四条 公司收益主要包括利息
21、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第四十五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根据公司章程,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二)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总额为公司注册资金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三)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可提取一定比例的任意公积金。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可提取一定比例的任意公积金。(四)向股东分配股利。向股东分配股利应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进行。第四十六条 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增加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第十一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七条 建立财务和业务一体化的信息处理系统,逐步实现财务、业务相关
22、信息一次性处理和实时共享。第四十八条 公司逐步创造条件,全面整合和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对公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一体化管理和集成运作。第四十九条 公司建立财务预警机制,确定财务危机警戒标准,重点监测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与到期债务、资产与负债的适配性,及时沟通企业有关财务危机预警的信息,提出解决财务危机的措施和方案。第五十条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第五十一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中介机构审计后方能对外报送。第五十二条 财务会计
23、报告的编制要求:(一) 财务会计报告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编制。(二) 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月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月的最后一天。(三) 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注册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然占该单位注册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性控制的,应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四)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需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按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五)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按
24、金融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管理要求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做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第五十三条 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一) 公司应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二)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须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三)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才能外报。第五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范围:(一) 控股公司、公司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税务部门、企业监管部门和提供贷款的银行。(二) 公司综合部存档。(三) 按管理需要公司认为有必要报送财务报告的其他单位。第五十五条 公司制定会计电算化
25、工作规范。第十二章 财务分析第五十六条 建立公司的财务分析制度,跟踪经营决策的实施效果,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风险,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第五十七条 财务分析应主要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发展能力、财务信誉和社会贡献,分析结果向公司领导报告。第十四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第六十条 如国家政策和制度有变动,则按变动后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
26、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
27、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
28、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
29、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
30、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
31、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