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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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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滨州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滨院政2009303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共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学校统一领导、保卫部门依法监管、系(院)部门全面负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消防工作网络。第三条 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年的工作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总结。第

2、二章 消防组织第四条 学校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二)将消防安全与学校整体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为消防安全提供经济保障和组织保证。(四)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与各系(院)、部门签订滨州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处理重大消防问题。(六)组织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七)监督各系(院)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监督各系(院)、部门制定各自的应急灭火和疏散预案。第五条 学校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院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组

3、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学校年度(学年、学期)消防工作计划。(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系(院)、部门制定各自的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四)拟定年度(学年、学期)消防安全工作经济保障方案。(五)批准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六)保障校园内消防通道畅通。(七)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各系(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系(院)、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系(院)、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一)在本系(院)、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是本系(院)、部门消防安全骨干力量,小组成员同时担任学校义务消防队队员。(二)在本系(院)部门落实逐

4、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以书面形式确定及基层部门和具体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三)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系(院)、部门的工作规划,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总结。(四)制定本系(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基层部门和具体岗位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检查落实。(五)制定本系(院)、部门消防应急预案,注重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和疏散逃生自救能力等“两个能力”建设,将“两个能力”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每学期组织一次演练;制定本系(院)、部门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每学期进行一次全系(院)、部门范围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六)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本系(院)、部门的评优、评先及其他荣誉称号相挂

5、钩,实行一票否决制。(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八)接受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隐患整改工作。(九)其他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在院长和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消防管理工作。其职能是:(一)拟定年度(学期、学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二)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安全隐患下达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三)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四)建立、完善消防档案。(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六)组织消防应急预案的演练。(七)管理义务消防队。(八)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工作。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八条 根据机关、团

6、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消防安全中单位界定标准,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公寓、餐厅、档案室、大学生服务中心楼、学苑会堂、体育场馆、财务室、综合楼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实行严格管理第九条 举办大型集会、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一同设计,保障消防安全,保障疏散通道畅通,疏散标志明显,配适量灭火器材和应急照明灯具,并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大型集会、晚会应当定点、定员。大型集会、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实行消防安全审批制度。第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有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

7、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一条 图书馆、学生公寓、实验室、教室、学苑会堂、大学生服务中心楼、体育场馆等,在正常使用期间不得使用明火施工作业。因特殊情况,在其它建筑物内需要进行明火施工作业的,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明火施工作业的书面申请,办理审批手续,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员。消防安全负责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第十二条 建筑物管理、使用的系(院)、部门应当保障

8、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堵塞或擅自改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疏散标志、防火门、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工程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消防监督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施工,竣工后未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不得使用。第十四条 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公寓、餐厅、档案室、大学生服务中心楼、学苑会堂、体育场馆、综合楼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岗位操作规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岗位应急灭火和疏散预案等,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以上单位、部位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培

9、训,经培训合格方能上岗。第十五条 图书馆、实验楼、学生公寓、餐厅、大学生服务中心楼、学苑会堂、体育场馆、综合楼等消防安全中单位(部位)不得超员使用。以上各设施的现场工作人员为消防安全、疏散责任人。第十六条 保卫处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向隐患所在系(院)、部门下达消防安全隐患及整改通知书,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学校综治委报告。各有关系(院)、部门在接到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当对支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限期内整改完毕,将正情况书面报告保卫处。第十七条 用电、用气要严格按照规范使用,用电用气设备使用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不私改滥接电路、气路。第四章 消防设施

10、、器材管理第十八条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属地管理”和“有效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第十九条 建筑物内消防设施、器材,由建筑物独立使用或主要使用系(院)、部门负责,共使用的建筑物,其消防设施、器材由建筑物管理系(院)部门负责。保卫处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对消防器材进行配置、维修、更新,并建立消防器材档案。第二十条 院落(室外)消防设施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后管理处要保障设施完好有效,保障消防供水的设计压力和流量。人工湖金水河水口为院落消防用水天然水源取水口,应当保障常年无障碍取水。第二十一条 按照“属地管理”和“有效管理”原则管理的消防设施、器材,在遇有人为损坏情况下,责任人部门应当立即恢复原样,无法会

11、恢复原样的,书面报告保卫处。第五章 奖 惩第二十二条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检查、考核系(院)、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对系(院)、部门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第二十三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的系(院)、部门及其人员予以全校通报批评。(一)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器材用途,尚未造成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二)擅自举办大型集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活动,经责令停办而继续举办的。(三)本规定限员设施超员使用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四)对消防设施、器材、疏散标志、疏散通道进行遮挡、堵塞、占用,经保卫处提出整改意见,拒不执行的。(五)系(院)、部门所使用的建筑物内私改、滥接电路、气路,尚未造

12、成事故的。(六)未经批准,动用明火施工作业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七)其他影响消防安全,应当予以通报批评的行为。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与全校范围的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全校范围的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工作中,对系(院)、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系(院)、部门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组织不健全,消极对待消防安全工作,经综合治理委员会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二)系(院)、部门出现消防安全事故的。(三)对系(院)、部门的消防设施、器材怠于职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四)造成其他消防安全事故的的。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故意损害消防

13、设施、器材的,除按照本规定恢复原样外,其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滨州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滨院政【2006】60号)同时废止。 2006年7月10合同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

14、办法3 定义、符号、缩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

15、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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