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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2006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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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奖惩制度为搞好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做到真正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队)长、班组长、个人,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或奖励。一、奖励范围1、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计划任务完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由矿领导给予奖励。2、职工在工作中发现事故征兆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或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或减轻事故的危害

2、程度的,奖50200元。3、在可能发生人身事故,挺身而出身进行处理,避免了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情节奖励50300元。4、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的,由矿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奖励。5、在发生事故时,对现场抢险救灾的有功人员奖励50100元。6、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及时制止或积极向矿领导汇报者,经调查核实,奖励3050元。二、惩罚范围1、违反 “三大规程”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强行蛮干,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情节的轻重,追究科(队)长、班组长和个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2、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处罚责任人2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3、有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开工前不向职工贯彻学习,造成施工队伍盲目施工的,处罚责任人3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强行蛮干,罚款50200元。5、强行打干眼,一次罚款50元,不使用前探梁,一次罚50元。6、放炮线出现裸露,明接头未包扎,一个点罚50元。7、坚持正向装药爆破,严禁反向装药爆破,查抓一次罚款30元。8、不在规定的地点放炮,炮后不足30分钟进入工作面,发现一次罚款30元。9、坚持一次性打眼,一次性装药,全断面一次性放炮,禁止分次放炮,发现一次罚款50元。当班未用完的炸药、雷管,下班时交回库房,不准私藏井下,发现一次,一发雷管罚50元,一节炸药罚款30元。10、禁止穿化纤衣服下井,

4、严禁喝酒下井,查抓一次罚款30元。带烟火下井,一支烟罚款20元,带打火机下井者,罚款100元。11、未经考试学习者,科队长或班组长私自安排入井工作者,罚款100元。12、不完好的放炮器不准带入井下使用,禁止用矿灯、电池放炮,查抓一次罚款30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不留用。二、安全检查制度1、全矿每旬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质量检查,月底验收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2、参加安全生产质量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安监主任、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劳资科、通风科(队)、电机科(队)、运输队、采掘各队负责人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无特殊情况不得

5、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处。4、按入井检查前的分组安排,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督促整改、限期整改或停产。限期整改或停产的,落实整改责任人。对限期整改未完成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5、每旬检查及处理情况由矿安全部门记录在案,并在生产会议上将检查情况全面公布。6、安全检查的内容为:查制度、查设备、查火炬工品、查“三违”、查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查事故隐患。7、按照查出来的问题,由安全科分类、分单位填写安全检查“四定”表,送交有关单位。责任单位按“四定”表的要求落实整改。8、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积极处理的,一但发生事故,要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并严肃处理。9、整改后的情

6、况要向矿调度室和安全部门书面汇报。10、月底全面进行安全生产、工程质量验收,总结、评估本月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工作,同时对下月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工作进行安排。三、安全活动月制度1、每年的五、六月份为全矿的安全活动月,安全活动月的组织活动由安监部门和矿工会负责。2、安全活动月的内容为: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查事故隐患,开展好历年来各类事故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表扬奖励安全生产好的单位和个人。3、对从业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7、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4、在安全活动月中,查各级领导的安全思想是否牢固,是否有违法乱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蛮干的情况,查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或配备有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各项规程、措施、制度的贯彻是否及时和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规程、措施、制度上是否签字,查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三违”人员是否及时。5、每周向矿务局汇报一次活动情况。6、对安全活动月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对入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入井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

8、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新招的入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不少于一个月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学习,实行边培训,边入井实习,经考试合格后在分下班组前,签定师徒合同,时限为二个月。能够独立熟练作业后,师徒合同方可解除。3、探亲、婚、丧、事假的作业人员,脱离原岗位十天以上者,上班前必须到安全部门报到,进行不少于3天的规程、措施、制度的教育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4、各科(队)部门,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且将培训内容、培训人数书面报矿安全部门备案。5、特种作业人员:放炮员、瓦斯检查员、防突工、电工、绞车司机、水泵司机、溜子皮带司机、摘挂钩工等每周不少于一次的专业技术培

9、训学习,每月组织考试,不合格者更换工种、岗位。6、生产技术部门每周必须参加采掘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并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进行讲解培训。7、对“三违”人员,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增强安全意识。五、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各科(队)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3、矿井生产无死亡、无重伤,杜绝“一通三防”的重大事故的发生。4、地面科(队)部门原

10、则上不出现工伤事故。5、各部门根据矿拟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规划,按照本部门的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拟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的实现。6、强化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狠反各工种、工序的违章现象,对“三违”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7、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干部必须深入现场,认真查找不安全隐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8、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培训到位。六、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编制完成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2、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矿总工程师主持审批会议,召集生产矿长、安

11、监主任以及安全、生产、通风、机电、运输、采掘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审批会议,会审通过后,参加审批人员签字后,及时向职工贯彻实施。3、采掘工作面无生产技术部门下达的开、停工通知书或安全技术规程、措施,不准施工。4、各种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在未开工前,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的职工贯彻学习,参加人员签字后,方准开工,否则不准开工。5、采掘工作面在实施已审批的安全技术规程、措施过程中,工作面发生变化时,生产技术部门必须及时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对原规程、措施进行修改、补充,相关部门对修改、补充的规程、措施审阅签字后,报总工程师、安监主任、生产矿长审批后,及时贯彻学习。6、临时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2、审批后执行。7、坚持图纸、设计方案会审制度。“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制度1、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会议由安监主任主持。每月的“一通三防”会议由矿长和总工程师主持。2、参加安全办公会和“一通三防”专题会议的单位和人员为:矿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工会主席、生产矿长、安监主任、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队)、机电科(队)、调度室、运输队、采掘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供销科、宣传科、劳资科、财务科、计划科、矿办室及地面有关部门负责人。3、会议内容:总结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本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安排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预防事故的措施,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文件、通报。总结本

13、月“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的人、财、物的保证和安全技术装备上的更新、投入,安排下一月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和预防规划。4、认真检查规程、措施、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和“一通三防”安全措施、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5、认真检查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质量标准化等执行情况。6、狠反“三违”,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7、安全办公会会议记录,“一通三防”会议记录由安全部门负责。八、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必须对采、掘、机、运、通及其它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的仔细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现场立即采取安全措施,组

14、织人员处理,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下井作业人员,沿途行至作业地点过程中,应加强自身的自主保安,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向调度室汇报。3、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马上向调度室汇报,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每次查出的安全隐患,安全部门立即按“四定”表的要求,下达整改通知书,送交整改单位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且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向安全部门汇报。5、局部瓦斯积聚或回风流中局部点、段瓦斯浓度达到1%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处理,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6、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处理或更换。7、放炮线出现裸露

15、、明接头时,立即包扎。8、绞车提升无尾绳,“一坡三档”不完好时,不准提升。9、盲巷立即封闭,密闭前出现瓦斯超限,要立即吹散瓦斯,重新密闭。九、安全调度会议制度1、安全高度会议每周召开一次。2、参加安全调度会议的单位和个人:采煤队、掘进队、机电科(队)、运输队、通风科(队)、调度室、安全科、生产技术科、供销科、计划科、劳资科及工程技术人员。3、安全高度会议由生产矿长、安监主任、总工程师主持,由调度室通报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和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4、解决采、掘、机、运、通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的问题。5、各科、队部门必须按照安全调度会的要求,相互支持配合,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十、爆破器材

16、使用管理制度1、放炮员必须是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2、放炮器入井前,放炮员必须对其完好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不完好时,不准带入井下使用。3、禁止在井下采用短路的方式来检查放炮器的能力,禁止在井下采用放炮器检查放炮线是否导电。4、放炮器在放炮后,必须将放炮器放在无淋水、通风良好、干燥的地点。在有淋水的地点使用时,应用胶皮或雨衣盖好,防止受潮。5、放炮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各部件螺丝零件是否松动,如发生故障应出井检修,不得敲打、撞击,更不能在井下拆卸检修。6、放炮器在工作中发现氖灯不亮时,必须有先拆除放炮线,然后再将开关从充电位置转至放电位置,将放炮器带出井检修。7、通电

17、后炸药没有爆炸时,放炮员必须将放炮器钥匙取下并带在身上,同时将放炮线从放炮器上摘下,扭接成短路,等15分钟后,方可沿途检查原因。8、放炮器出井后,及时清理表面灰尘,将接线柱及开关的污垢清理干净,然后妥善保管或送修。9、放炮器的检修,必须由有一定的无线电知识,且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负责检修。10、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35条、336条、337条、338条、339条、340条、341条的规定。十一、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设备器材入井前,必须经机电部门防爆专业人员检查后,且建立台帐、出示入井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安装使用。未经防爆检查的设备器材,不准入井使用。2、设备器材在在搬运过程

18、中,要轻装轻卸,严禁野蛮装卸。在运输提升过程中,必须进行加固,防止恍动碰撞,造成设备器材损坏。3、不完好的设备器材禁止入井,运转或使用的设备器材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检修、更换或运出地面,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进行检查维修工作。4、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管理,查出失爆、不完好的设备器材时,必须立即就地检修或运出地面检修,杜绝不完好的设备器材运转使用。5、井下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已损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6、严格严格煤矿安全规程中第490条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规定和第732条的规定。7、建立、健全和完善设备器材检查记录和

19、维修台帐。十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下井人员必须由调度室考勤,井口检身工检身后,方准入井。2、未经调度室考勤而私自下井者,按严重违章处理。3、井口检身工必须有做好出、入井人员的清点,签字记录,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4、上级领导下井检查工作,需到调度室登记,井口检身工检身后,方准下井。5、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准下井,如需下井,必须有经安监处的同意,并经安全科的培训后,在安全员的带领下,到调度室登记,检身工检身后,方准下井。6、每班各跟班队长(副队长或班组长)必须到调度室汇报各自的工作人数、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情况,各队队长或支部书记必须到调度室核实签字,值班调度员作好原始记录。7、各作业点人员出井

20、时,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必须有到调度室汇报出井人员情况,并在汇报记录上签字。8、特种作业人员出井后,必须有到调度室汇报工作点的人员情况、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填写好有关数据和情况。十三、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调度室接到井下事故报告后,必须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等情况后,在作好原始记录的同时,立即向矿值班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到调度室,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统计好事故报告的时间、事故报告人,记录好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到调度室的时间,记录好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下井的时间。2、发生事故时,调度室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矿领导和局调度室汇报。3

21、、安全部门建立专项的分类事故统计记录,事故统计记录必须包括:年月日、班次、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影响范围等内容。4、安全部门必须将各类事故统计建卡归档,按规定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告上级主管部门。5、安全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分析事故,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者,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十四、火工品管理制度1、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2、雷管应分放炮员进行编号发放,雷管发放前必须有进行测试。3、受潮、变质的炸药不准发放,药库不允许超量储存。4、火工品严禁带入办公室、宿舍、更衣室等处。现场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有交回药

22、库,严禁私藏、私自送人。5、库房内的火工品做到帐、物、卡相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交接班记录。6、对私拿、盗窃、贩卖炸药、雷管者,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严格执行制度、检举报告、敢于和盗窃、贩卖火工品的不法行为作斗争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7、运送炸药、雷管必须有公安人员负责押运,必须交验通行证。8、井下放炮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节井下爆破的规定执行。十五、炸药库管理制度1、除本库工作人员之外,其它工作人员禁止入内。2、到炸药库领用火工品的人员,必须持有培训合格证的放炮员资格证、领用证、通行证。3、雷管要按放炮员进行编号、测试和分类,防止发生发放时错乱。4、库房周围要有防火设施、消防器材。5、加强

23、火工品的入库验收管理,做到帐、物、卡相符。6、火工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7、经测试后,必须报废的炸药、雷管要妥善保管,并向安全部门、公安科、供销科汇报。8、处理火工品应有详细的记录。机电管理制度一、钢丝绳检查制度1、由机电部门配备专(兼)职的钢丝绳检查员,负责全矿井的绞车的钢丝绳的检查工作。2、主井提升绞车和井下小绞车钢丝绳每天检查一次,掌握钢丝绳的绳径、磨损、锈蚀、断丝及使用情况,并将每次检查情况作好原始记录。3、检查中发现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机运及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提出建议或措施。4、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后,停止提升,组织更换。5、定期给钢丝绳打油,确保地滚

24、运转灵活、可靠。6、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绳松动时,不论断丝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二、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确保井下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促进安全生产的发展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率。2、要根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正确地选购设备,提供质量较好、安全可靠的技术装备。3、选购设备时,要掌握设备技术发展动态,合理、比较地选购。4、机电部门必须保证电气设备处于完好运转的技术状态,确保在用设备台台完好。在修设备台台修好,停用设备配套使用,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待修设备率和事故率达到“九0、五、一”标准。5、加强现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同时做好设备的更新换代,

25、促进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6、机电部门必须建立、完善设备台帐、设备档案,及时上帐、上卡,同时负责设备的领用、调拨、检修计划的编制和设备库房的管理。7、作好检修设备的原始记录,随时掌握设备使用动态,做到帐、物、卡相符,按时报送各类机电报表。三、防爆质量检查制度1、机电部门必须指定专职的防爆质量检查员,负责设备完好情况、防爆性能、安全运行检查工作。发现设备失爆、不完好、危及安全时,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每旬必须对全矿的设备逐台检查(包括矿车、矿灯、五小电气),并将检查结果报机电部门和安全部门。3、对新购进的设备及检修好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验收,符合防爆性能要求的签发合格证,方可入库或投入

26、井下使用,并作好检查记录。4、每月必须对电煤钻电缆进线端剁头一次,剁头长度不小于0.5m,剁下来的电缆回收交机电库房,并做好剁头记录。四、矿灯管理制度1、矿灯发放坚持专架、专灯、专牌管理,使用人凭灯牌领灯。2、矿灯照明的持续时间必须保证在8小时以上。3、发出的矿灯保证不漏酸,螺丝扣件齐全,符合防爆要求。否则,不准发出使用。充电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4、灯头锁紧螺丝必须采用腊封。5、按规定进行初放电、加电解液和日常维护,确保矿灯的完好,符合防爆要求。6、经常保持充电架及室内外的清洁。7、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灯房。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好各种原始记录。五、设备检修制度1、在用设备建

27、立日检、旬检、季检制度。2、三班生产,每班要保证维修时间,对设备进行维修检查。3、固定设备每天必须有保证不少于2小时的检修检查时间,确保固定设备台台完好。4、运转设备、移动设备定期轮换出井检修。5、停不下来的设备,要充分利用停产时间检修,机电部门要提前编制停产检修计划,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6、认真作好检修记录,掌握配件的消耗情况。六、电缆管理制度1、全矿电缆由供销部门负责保管。2、凡需使用的电缆,要提出规格、长度和使用地点,由机电部门负责安装。3、电缆要建卡、建帐,做到数量清,状况明。入井使用的电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标志。4、使用中的电缆,每月摇测一次,每年做一次电气试验,并做好记录。

28、5、对损坏的电缆要积极进行热补、冷补修理工作,修补好的电缆要泡水摇测绝缘,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发出使用。6、井下停用的电缆,机电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运出地面,清洗干净修理完好后彷库保管。七、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井上、下绞车司机,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责任心强,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2、绞车司机必须了解绞车的基本原理结构,熟悉操作绞车,当绞车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采取措施或或向调度室汇报。3、提升运输的绞车道,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有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管理规定,严禁“车人并行”。4、主井提升钢丝绳,机电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必须坚持对钢丝绳的绳

29、卡、绳头、磨损、锈蚀、断丝等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检查,作好原始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调度室汇报。5、绞车司机必须作好班检和交接班的原始记录,发现绳径磨损、断丝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提、放工作,并马上向调度室汇报。6、主提升钢丝绳无尾绳连接,不准提、放空重车,发现一次不使用尾绳,按严重违章处理,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7、绞车司机在提放过程中,严禁人员“扒车、蹬车、跳车”,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开除不留用。 8、班队长必须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凡因运输线上出现的违章人员,发现一次或发生运输事故,罚款50200元,并追究班队长的责任。9、加强小绞车钢丝绳的检查管理,每次提

30、升前,绞车司机必须认真仔细对绞车的顶柱、钢丝绳、绳卡、磨损、锈蚀、断丝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准进行提升。发现钢丝绳不完好时,停止提升,立即更换钢丝绳,确保安全提放。10、小绞车钢丝绳牵引重车不得超过2个/次,未挂尾绳时,不准牵引。11、如小绞车司机,由于对当班钢丝绳检查不仔细,盲目提放,导致断绳跑车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矿车损坏,冲垮支架,冲坏设备等,根据损失情况,除造成人身伤害的医药费50%的支付外,罚款5001000元。12、加强轨道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53条中的规定。13、人力推车过程中,两车距离不得小于10米,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并做到“一看、

31、二慢、三喊”,严禁放飞车。14、加强打点信号的管理,确保电铃完好,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一停、二拉、三放”的管理规定。15、加强打点挂钩管理,每次提放空重车前,摘挂钩工必须认真检查链环、插销、尾绳,确认完好可靠后,方可发出提放信号。16、加强地滚的日常维护检查管理,确保地滚灵敏、可靠,不完好的地滚必须及时更换,减少钢丝绳的磨损。17、加强“一坡三挡”日常使用管理,主井挡车器、阻车器必须灵敏可靠。18、地面井口摘挂钩工,空重车接近挡车器时,及时将挡车器打开。矿车提出或放入井口后,及时将挡车器或阻车器关闭。19、摘挂钩空重车的钢丝绳时,待矿车速度缓慢停稳后,方准将插销摘掉。不准车未停稳,跳上矿车接

32、头摘插销。20、放空车或材料车时,各车接头必须用链环接牢固,绳头和矿车接头连接必须有牢固可靠后,方准将矿车推入主井。21、地面人力推车过程中,两车距离不得小于10米,倒煤时必须通知装车人员离开后,方准倒煤,防止伤人事故的发生。八、人力推车管理制度1、井上、下人力推车时,每人每次只准推一辆矿车,严禁同时推二辆矿车。2、同向推车时,在巷道坡度5时,两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5时,两车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坡度7,严禁人力推车。3、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障碍物时,推车人员必须发出信号和观察周围的安全情况及有无行人行走。4、推车人员在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并做到“一看、二慢、三喊”

33、,不准埋头推车。严禁放飞车。5、推车人员在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员必须发出信号。6、推车人员不能在自动滑行的轨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刹车物将车辆刹死稳住。重新启动车辆时,必须观察车辆前方有无行人或障碍物。7、因推车人员违反“三大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推车人员的责任。“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了抓好“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重大“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提高我矿安全生产指挥管理上的抗灾、防灾能力,利用现有的安全技术装备,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我

34、矿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及制度。(一)、采掘队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管理规定和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蛮干的现象发生。2、采掘队放炮员、打眼工(1)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规定,严格执行正向装药,杜绝反向装药。炮眼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坚持使用水炮泥,防止放炮过程中发生燃烧事故。(2)打眼前,发现电煤钻进线和其它位置的电缆漏电、破皮等异常情况,及时检修和更换。(3)打眼中,发现顶钎、卡钎、喷孔、药卷装进后以被顶出来,煤炮声等有声无声等预兆时,停止打眼装药,及时将预兆情况向现场领导或调度汇报。(4)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湿

35、式打眼的有关规定,防止煤尘土飞扬、堆积。不准强行打干眼。(5)放炮前,必须使用口笛或指定专人通知现场所有人员撤离放炮危险区域,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指定专人设岗及负责搜寻危险区域的人员后,切断回风流中所有电源,待安全员瓦斯员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就绪后,由瓦斯员、安全员返回指定地点,班长通知放炮后方可放炮。不管放炮时间长短,设岗人员未得到放炮员的通知,不得撤岗。(6)放炮地点,必须设在新鲜风流中,具体位置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7)放炮前,必须对放炮线进行认真仔细检查,发现裸露、明接头时,及时包括。3、防治粉尘(1)跟班队长必须对装车地点、转载点、回风巷粉尘堆积及时组织人员冲、扫。(2)放炮前、攉煤

36、时、转运时,必须使用防尘洒水设施。(3)未组织人员对堆积的粉尘冲扫,要追队矿长的责任。4、通风(1)采掘部门未经调度室的同意,随意打开风门、调节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瓦斯超限,罚款200元,并追究队长的责任。(2)禁止在回风流中过多堆放材料、支架、设备等,由此引起瓦斯超限,影响正常生产,当班罚款200元。(3)推车撞坏风门,除赔偿风门的造价外,罚款200元。(4)轨道质量铺设不规范,造成矿车擦坏风筒,导致风筒损坏漏风,除赔偿风筒外,罚款200元。5、防灭火(1)采面每班必须将浮煤清理干净,防止浮煤丢失采空区内,导致煤尘自燃发火事故。(2)回风流中发现温度变高或出现煤焦味时,及时向现场或调度室汇报

37、,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害区域。(3)采面风巷搬运金属材料时,防止猛力撞车而产生火化,发生瓦斯事故。(4)回收风巷轨道时,道夹板无法拆下来时,要采取防火药措施。6、采掘安全员(1)必须监督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前协同瓦斯员对放炮地点、回风流中的瓦斯进行检查,切断回风系统的全部电源后,返回放炮地点,班长下令放炮。(2)对采掘范围内的通风设施完好、开关状态监督检查,发现采面风量忽高忽低不稳定或掘进工作面的瓦斯忽高忽低时,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3)监督汉班工作人员对采面的浮煤清理干净,防止浮煤丢失。(4)严格交接班制度,未执行现场交接班,罚款20元。(二)、机电部门1、加强采

38、掘工作面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且胡原始记录可查,将每次检查防爆结果报安全部门,查出的失爆设备应及时更换或检修。出现设备失爆的,按重大事故进行处理。2、值班电工对设备的完好状况进行巡查,要有现场班队长签字,且有原始记录可查,否则按未巡查处理,罚款20元。3、检修回风流中的设备时,必须挂牌、断电,禁止带电检修或带电搬运电气设备。4、加强采面回柱绞车维护检查,特别是电动机、转动连接处的检查,发现螺丝松动、不齐,及时加固补齐,检查处理不力,罚款20元。5、值班电工必须风巷内的电气设备、电缆上的粉尘及时清除6、每15天必须对使用的电煤钻进行检查或检修,电煤钻进线端按规定剁头,一次未执行罚款30元。(三)、

39、生产技术科1、搞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结果及时反馈给通风部门,并提出防突措施和建议。2、组织采掘人员对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学习,提高作业人员在发生灾害时的应变能力。3、负责采掘管理的技术人员,及时将采掘工作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隐患及时处理或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四)、调度室1、值班调度员必须熟悉掌握了解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或现场通风设施及进、回风线路,当采掘工作面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能迅速组织指挥撤人及抢险救灾工作。2、严格掌握控制每循环预测预报允许掘进的距离。3、接到采掘瓦斯员汇报瓦斯超限异常情况时,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4、值班调度员每班不少于3次调度采掘工

40、作面“一通三防”情况,且有原始记录。(五)、通风科(队)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及“班中汇报”制度,凡未按制度执行,一次罚款20元。2、加强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检查管理,当发现瓦斯浓度超过1%时,停止打眼作业,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向现场领导或调度汇报。3、采面值班瓦斯员重点检查上隅角、回风巷开关、绞车附近的瓦斯,当发现瓦斯浓度超过1%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现场领导或调度汇报。4、每次检查瓦斯数据和结果未告知现场班队长、安全员。一次罚款10元。5、禁止在上班时间睡觉,发现一次,罚款50元。6、严禁将瓦斯检定器交给他人代检

41、查瓦斯,严禁将矿灯调换给他人使用,发现一次罚款50元。7、严格执行瓦斯检查管理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发现一次空班漏检、假检、弄虚作假,罚款50元。8、采面风量出现忽大忽小时,立即查明风门情况,进行处理或向调度室汇报。9、采面回风巷出现高温或异常气味时,立即报告调度室。10、监督采掘放炮员使用好水炮泥,监督检查进、回风巷各转载点使用好防尘洒水设施。11、抓好全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粉尘进行冲洗。12、加强密闭检查管理,对漏风的密闭及时进行抹面处理。密闭砌筑必须掏槽,必须砌筑反水池。密闭实行挂牌管理,且有施工时间、地点、墙体厚度、

42、施工材料、施工负责人、竣工日期、检查人、检查内容等内容。13、临时停工的工作面不准停风,否则打上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14、加强盲巷管理,及时砌筑密闭。要启封密闭时,必须编制启封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向排放人员传达学习后,方准实施瓦斯排放。15、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风筒吊挂平直,无大小破口,接头不漏风,异径接头应先大后小,拐弯处设缓慢弯头。16、防突预测预报班(1)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施工措施,预测后K1值超标,有突出危险,必须采取防突措施。(2)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防突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和规定。(3)杜绝浅眼深报,少打多报,弄虚作假,汇报假数据现象的发生。(4)在执行防突施工过程

43、中,禁止其它作业同时进行。(5)严格执行 “敲邦问顶”制度,防止预测过程中发生顶板事故。(6)预测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7)因地质构造或钻孔角度原因达不到设计孔深时,必须重打。17、通风科(队)长对矿井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责。二、通风管理制度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安全、合理、可靠,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有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3、坚持每旬对全矿井进行风量测定,测试的风量数据必须准确,按时填送报表。根据测试的结果,对风量合理分配、调节。4、根据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

44、地点用风情况,制定月作风计划。5、井下风门、风桥、调节风门及各种通风设施不完好时,必须及时处理或向调度室和通风部门汇报。6、加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检查管理,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确保工作面的有效风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7、加强已掘巷道的检查维护管理,确保规定的有效断面,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质量标准化的规定。8、加强密闭、采空区检查管理,防止漏风导致煤层自燃事故的发生。9、坚持洒水防尘,使用好洒水防尘设施,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后、装煤(矸)时,要坚持洒水降尘。三、盲巷管理制度1、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汇报。2、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

45、区域内作业。3、已回撤的掘进巷道,必须砌筑永久性密闭,严格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要求执行。4、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封闭完毕。5、采面收尾结束后,必须在48小时内对进、回风巷道密闭完毕。6、加强进、回风巷道的巡检,对通风不良或瓦斯、二氧化碳超限的巷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或封闭。四、瓦斯管理制度1、瓦斯检查员必须由有一定井下工作经验,具备一定文化知识,懂得井下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各种灾害预防处理措施,责任心强,并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担任。2、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每班检查

46、瓦斯次数不少于3次。3、坚持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把当班存在的“一通三防”问题向接班人交待清楚。作好交接班记录,在交接班手册上注明交接班时间、地点、存在问题,并签名。4、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及“班中汇报”制度,做到勤检查,及时填写手册和牌板,每次必须将检查瓦斯结果告知现场所有的作业人员。5、发现放炮线裸露、有明接头未包括,不准放炮、未指派设岗人员警戒不准放炮,瓦斯超限不准放炮,未在规程规定的地点起爆,不准放炮。6、瓦斯报表每天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7、瓦斯检查员出班后,及时到调度填写工作面检查的瓦斯、二氧化碳数据记录,不准隔班填写。填写的内容要详细,检查地点、数据必须填写清楚、准

47、确。8、值班瓦检员每班必须对本职区域内的局扇、风筒、通风设施、瓦斯、二氧化碳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调度室汇报。9、杜绝空班漏检、假检、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发现一次,开除不留用。10、不准将瓦检器交给他人代检,不准将矿灯调换给他人使用。11、两台瓦检器在同一地点检查时,必须以数据大的一台检查结果为准。12、加强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管理,当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3、瓦检员必须坚守岗位,除加强对回风流中、局部冒高积聚点、段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外,不准脱离工作面30米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14、瓦检员在工作岗位上,遇到管理人员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虚心接受检查,如实回答问题,主动出示瓦斯手册,请查阅者签字。1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切实做到隐患未处理,不准生产的安全意识。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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