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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四个能力”工作职责[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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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四个能力” 工作职责 四个能力的内容: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一、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1、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公司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4、公司及其防火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b)  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c)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e)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f)  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情况;     g)  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h)  有无违章用火情况;     i)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j)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5、公司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6、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e)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7、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8、员工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9、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10、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11、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12、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1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14、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着手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1、公司员工应当熟悉或掌握下列内容:     a)  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b)  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     c)  初期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救初期火灾基本方法;     d)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3、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 min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     a)  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     b)  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c)  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4、火灾确认后,单位应当于3 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a)  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b)  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c)  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d)  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  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     6、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灾接警处警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程序》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登记表。 7、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三、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1、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当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2、火灾发生后,员工应当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立即按照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组织引导疏散逃生。     3、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楼顶等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4、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  婴幼儿和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     5、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a)  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     b)  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     c)  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     d)  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     e)  疏散走道每20 m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     f)  消防车通道每50 m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     g)  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     6、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公司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单位应当购置或制作书籍、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掌握以下内容:     a)  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b)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d)  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e)  本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f)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g)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需要的其他内容。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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