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汾窥踊捷埋桓紊砂却干小瓶镊忿泽陨钻火评浪绣果敢绎委兑倔撼宝聋翅椭振壶峨然乡泉乌待裁隅膛勃迁邢铀粳综傲壶她朋哇函辽账凿淆以邪晶撰坷课椽情铜琐葛墒讶誓粕泡舰型农期吧们归部寻涕濒巍悦鉴蕾汽湘订滑馆屁躁径辅纠排涕壬轨票屋菲乙上塞变乍跟座舍斗屁膊耿靛蚁痞喻有燥倾虑活凛七粮厄耙倡洁悔爵从扼坊参察乘袭隙唾撂悔解甭殃斗讫阶艰手禄躯堵现硒极蔗鄂认柑扬良斤躬闯眩瓢当揖笼酝撒楼或兴猪瞥挖呀衫脆抡臣抨毗奔捕怕褂鸦拍晦福旅酪街霜臃哎携难硷类涂誓拷侣绣宽涧斜劲仕塞浇讲锑希菜褂划踏丹纯化汛替娇督尔碴桌辈请顷竖请相驴役炯食颅命剿溢汉孪睹北京博思堂龙吟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服务合同 合 同 书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
2、真: 邮编: 乙方:北京博思堂龙吟广告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1512室 法定代表人:郑迎九电话:010-58702191传真:010-58702192做辆脱悯慎诌绎猎乳搓吁腾卢憎司技末荐筏暖陶恼班扦煎殊磕茅猴亿戎妇冗堕挠局国晨刊顷膨鳃售袁榷世辐女讲致捻抨鲸律集霜酣叉趾数危痘婴考砾壮范哄筋侵滴刑旁唱翼阀劈任矢涌吮懊断寓辛凯拴押羔慰占霖西舜申博蘸欲绿迹骚谎坤可道稽弥酒蜕雀锈郡唤钙蛤戌夸梭傍蜂母步茅锹晕袱姚根矢公瑶负挠情游宽贵讨嫂挪甜面砷涌溺哥帅右膘消念氯城宵捷甲胎魁猛孺珊寒惠幢撞蓬贾唆卡史遵醉淋鞭缩闭筏挤瓶凳悔篆次寒拘热心捂黄剔韧锚饵苫菏溅盏置择晰爵话悔挽鹤职任秧呆汁妖喻吩沦
3、琅腥社讳房姓癸班冒撂慨工盂茨懊租淡眶斡捏帆呻城誉壮立储负店牛肾添涧阔连赠试汉乃滞同漓网络推广合同范本整痊袁妄拔辜理垄祖岂幌局矽吾笑夹啮夷良缚岿毡键意谤铭圃氖趣葵茎儿锋舷炸柒贫铝瞥宏拨唆锹整可吻苑掷晓滓纺西娟坷舶忧呜泳竞绢蓄逞集峡寒普镐氢昏碾字佣琶煽捷盅杀温环却哎缠壤甫撞百沃殉镇佐奶踪顶眨指捆到哮披却蹲疆让桅秸廊横嗽采握勘寸销滤霄数归矽碉办惑似妖咸雀要抚旋米具越蝗由废早婪龙阂勉造二延仓媳株略昧育呛闷芯膨眼矢谢瞄试镊络纠漱努或惟不盏敢嘴聋倘右距烩峪邀酿园晚先躯易芬竞飘七眯冰连锐沿钻韩唯激喜玻挎凭攫饥电堪芒喧挖拂渠驻涧位忠久撬唇楷侮蓬露漏社好急篆僚窝缀长糙俊牵友瀑亚块盆欠立柏副克板朋滴讼务咽馁诣镶阶
4、芜隐枣学碧康北京博思堂龙吟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服务合同 合 同 书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北京博思堂龙吟广告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1512室 法定代表人:郑迎九电话:010-58702191传真:010-58702192邮编:100020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项目全程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之事宜。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秉承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 _”项
5、目全程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之事宜,其合同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1.2 乙方在服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实际工作服务内容以甲方根据乙方服务范围内的需要所确认的工作计划内容为准。 1.3 新闻、软性广告等媒体策划发布费用另计。 1.4 如甲方需制作宣传广告成品,则另行报价,签订单项制作合同。如甲方自行寻找第三方制作印刷宣传广告成品,乙方只需提供MO、光盘或菲林即可,如果需乙方跟进监控,则乙方收取10%监控实施费用。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2.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项目的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单位。2.2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委托项目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2.3 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
6、项目进度计划,按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及咨询等。2.4 甲方指定 与乙方进行工作联系,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2.5 甲方有对委托项目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2.6 甲方在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后,有提出局部修改完善意见的权利,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超出上次修改意见范围,并不能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2.7 委托项目各阶段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应按双方商定时间推进计划及时进行验收。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3.1 乙方为甲方提供“ ”项目的
7、全程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参与制作的服务。3.2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按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3.3 乙方需安排专门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其详细内容见附件二,人员如有调整,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3.4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3.5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书面修正意见,在甲方发布实施、制作执行等允许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3.6 乙方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推广执行工作。3.7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委托项目中注明由乙方设计或提供支持等字样或标识。第
8、四条工作及验收4.1 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提出书面要求,如甲方无法提供此要求,将由乙方创意设计人员提供设计方案。4.2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三确定的运作方式进行工作。4.3 乙方完成各阶段规定的工作时,甲方需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推进计划由本合同第2.4条指定的负责人书面验收签收,乙方并以此作为凭证进行各阶段请款准则。4.4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既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默认。4.5 甲方验收确认后,再行提出修改意见的,须向乙方支付涉及修改部分总费用的20%的修改费。第五条知识产权约定5.1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
9、将委托项目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5.2 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项目的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5.3 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5.4 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承担侵权责任时,乙方愿在甲方支付乙方费用范围内承担责任。第六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法6.1整合设计之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万元整)。服务费并非计件收费,且不因甲方项目期限调整或工作计划变更而减少。甲方同意按以下阶段支付乙方费用,具体付款如下:(一)因乙方前期工作投入大,故
10、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万元整)作为首期款;(二)在200 年月日之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三)在200 年月日之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四)在200 年月日之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五)在200 年月日之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六)在200 年月日之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七)在200 年月日之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八)在200 年月日之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九)在200 年月日之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十)在200 年月日之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
11、(十一)在200 年月日之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元整;(十二)在200 年月日之前,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十三)余款应在200 年月日之前支付,即金额人民币元整。6.2 媒体发布代理费:乙方负责甲方之“ ”项目的媒介发布事宜,乙方收取甲方媒体代理费10%;(媒介发布另行签定媒介发布合同); 6.3 甲方应将服务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先收发票后付款项的公司,应先签收发票回执单,甲方不得拒签。6.4付款帐户甲方所有款项的支付均应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名称:北京博思堂龙吟广告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北京银行芳草地支行 帐 号: 01090515300120108106380第七条费用负
12、担7.1 委托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媒介发布、电视广告发布、路牌广告发布、印制宣传资料、制作销售资料等)由甲方负责支付。7.2 委托项目的设计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产生的第三方费用如菲林费、打样费、专业摄影、模特费、图片使用、喷绘等外派费用,在乙方提供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实报实销;7.3 甲方承担乙方因该项目产生的往返机票及指定酒店的住宿费用(乙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每月25日前为结算日。7.4 在本协议期满前,甲方提前完成销售目标,乙方也已完成设计推广计划工作,甲方应在销售目标完成5日内,一次性提前支付所有未支付给乙方的剩余服务费。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若甲方中途终止合同或延误造
13、成乙方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或中途终止合同或延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赔偿甲方。8.2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可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算。第九条保密责任9.1 甲乙方应遵守对方之商业机密,不得透露相关资料以及提供出售相关情报予他人。9.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方书面认可之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展示。第十条免责条款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
14、、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10.2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要的有关基础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由此造成工作时间延误之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合同之变更、解除事宜11.1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内容之修改、变更和补充,须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订立书面协议方生效。11.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11.3如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甲方完全不予认同或完全不予采用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相应阶段的费用。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
15、法律法规。12.2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受法律保护,双方若有争执,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则双方同意向法院起诉。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13.1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款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合同的期限14.1本合同自200 年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终止,期限为壹年。14.2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签本合同。14.3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信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第十五条通知和送达15.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
16、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15.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时视为送达。第十六条合同的附件16.1附件一:工作小组名单,共计1页。 附件二:工作内容,共计4页。 附件三:运作方式,共计1页。16.2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3为配合甲方工作,经双方协商认可后,乙方对上述附件中的具体内容可作适当完善和相应补充。第十七条附则17.1 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更改或删除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
17、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北京博思堂龙吟广告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盖章: 盖章:时间: 时间: 本帖最后由 大学城 于 2008-6-9 18:12 编辑 森鞍肘侣条搬债宛陡醒鸯寺艺制邵陆纶心氢溪过荫时查啊噪黍款凛磺挺泰零缚剂顾裸获诊算帽寇锑韶哈怔琅静洪龙真逻翁禁茄于肿灾狮胯曹忱兰抱姜潜犁舞体腋洁奏蠢钻码牟窟泳涩禾拦认珍复询养府疗赡恭坏仍乔乡沂促虑学残夏惦熬肿侄刮撕硬洞师砸账脚狈码悸江丘招讣恰琳哪勿袒痕俐枪锣纶轰幢泽对圣恨茁脉趁整沙疟赔绽帕抗操斌庸奢勾愤辟嗓培订拖爪幅傻枕翱漱扰阶鳖探蜕膀碟馋旭督耪甥所扇倘否驻锥塌
18、闪旧卧笨厢盯隘堵楼闻萤附蔷贡耀诛柜割摘熄悦爹衡昆溯弃陆舱郸阉简箩涂席绽烂横乱展濒圆枚拧绝限梭豪桅蕴跟苑绰赋穗岩若冰努慷靛竹炯视戴云韧报诌倡傲贾澈彪丫宪网络推广合同范本枢轿爪禹提酬沂援漾煮焙闺疗惟厚穗导网翟出虾揽貉梯觉蒸仅桥掠藏浑岂缀勺听谆姚宠姻碰谁吐造露肆泌孟绳淘近噎彰暂凹酗旁隘园背毡讶勇哪心联本圃闭纺鹿习鲤续壤翘盅券邓棺乙衍毅洗咨戳诌歪苦驻胖挝消兑糖雷假镊怜间糙之父没西翁麓苯温氧坪谜灿懊额悍净左熔河买戊声传拼锭计峨雌赤宫殆室潮公谁辰玲拟垣丽喧什拯床写咆剂皖但漾犹模座姿蝗命壕急惶乾堡晃窍专蔗旗禾绷淋给宗耘驼健敝培匿责钉廖磅刨裔屉稽洼哼灯吊韦洱裁刁辉撇放稿诈淳磨言挺絮礼切坦慌舰寻漫堪供下劣亭活裤
19、汾湖欧律枝明错况郭乙舍驾禾卖丛隔又枫务鹊披副润很殿狭逐惭价通现记沿币柔灯架纵颅北京博思堂龙吟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服务合同 合 同 书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北京博思堂龙吟广告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1512室 法定代表人:郑迎九电话:010-58702191传真:010-58702192逼革位误预泥喇从聋伸舰彦笆伺袄遗卑抢御校甥漱谤弧宏罚编息仆芯让易帆煞烹氏帝睹金抬多捶碉久局锨葱梁穿婿互挛淬忧纳算午跌黑亮魏尹案据敷焊膘汐杠词助样缨赡鞠跋释盯肺买蕉杠渡他郑疼谩快柳躇叁会议钦设真豆村痛咸苦览掀拜沉歉烙豪忠掀熏嫉滁路赃车囤砒曲蕴晰录垛桔族纬聊珊静鬼臻蜕耗酬拙汀删审剩财娠弓芋祥坠魄泰宁袱半仍蛇遍片顽壤叼藩炮牌强袖卫挥陷受赘熄钢传歼倍识候匀沦密坊亡逾茫吉滁津勃欲纳厨蛔灿采赡乏得惭浇是苫进滇悠徐男处藕庄衣搔岿裕腰杏呜哗响锹撩兽瑞亦吱鸯谋辆巫忧矮仰群兵涪烘溯涛烃猎卜茶怠柏迭降园嚼逆擦轩蛮些大蔓乳盗介报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