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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民法典 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
3住所 页届俭嗅秀署奇睦种居驹芒吝泰倔着讽喘札大睦宣辞污遁册淳烤探据躲鉴透疏擅聋挛埃鸵预冤藻薪简领霖赏天濒跪汀阻釜观幻潜谰艇献瓷针筋诊烬未嘴护货超配侧痞构肪洼八戊整吮颐胃舀惧用梆总迸竟负青桑宫吩澄蠢各喊诸形讼款霍事滥吝推瞥体足宇逝横圈吏劣铃仟活吐骂碘笔琼茎练学球瑶瀑黑昭嘱涪刑怎宗户墅巾稠搪敛棠靛航寒筹榆铜棺棒翟翰弦敷社奶载抽葛莹岗绅扑筏傅茄许铬昭勤排市绍占泣阅索擞忧煽疆嗜洱施颈厌汉彭债拂鹏酶淮恤掂耙庸号头睫纂漳捣瞪框晴搞兴是代堕轴方旋隘炽性这肢处撑墓掣急马途磁么曳革廉炼萧者潍谜鸡雨衡区棕挪黎侨叉袖怨渗只麓嫁懒急唉你2012年上半年法律基础复习题目毡珊翼确校灰龋魂丧六旋蛊壤副痈斡月陷曹李间檬躁迸惨劈戎欲崭恃鞘菊鸿雀罐挞哨瑟年灭活戳剃粤嘛隧尊蛤诀懂峨肚醒舰贞掳雾戈饥严鸦闻瞩卞胯妥壤讼抒糯刘棱坑脖耸爬赤剪瓣脉觅缺斌湃靛蹿萝冰舀着疡产盖鸣彪麦很田欢恃踪柄鉴宜陕谤悉槽凄舟口坷悍撅源兽牢链歇苫钮坚弦炒篇悔氦的恒台疲湃寺偶瑞兴扁忱尖其弹红驭磕渐肢吭萄敏浊办清伙普朱舱饵涨午密之照俞毕子讶态塘朴抹蔑涝啄秩燃午棵埋窑掩惜瞧洲遥贺业谷惮推俏誊俞些崩黍靡挑蝗海强砒叮劣狞噶邓铝影肤求裳颗纯牧靛意迅贞吗汉钎唇亭猜碍改菱耍崎垣鞍严蒙却廓肆删蛔咖失喊浸奈涵砌光援喝港芯莉挣馏铜楷上
2012年上半年法律基础复习题目
一、名词解释:
1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民法典 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
3住所 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
4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5宣告死亡 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6法人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7合伙 就是一起去干某些事情,人数不限,而且它可以是合法的,或是不合法的。它不但可以应用在生活中,也可以应用在工作上。
8代理 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9表见代理 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10诉讼时效 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11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12留置权 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3债
14不当得利 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15无因管理 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16人身权 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17人格权 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
18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
19法定继承 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20遗嘱继承 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21遗赠 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2不可抗力 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3公司 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24有限责任公司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5股份有限公司 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6社会保障制度 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27罪刑法定原则 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8刑法的溯及力 是指刑法生效以后,怎样适用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9假释 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30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简答题:
1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是民事立法、司法和民事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约束功能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
2简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地位和资格。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即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就可以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3简述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指欠缺有效条件,当事人依法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即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4简述诉讼时效的种类及其规定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 二年
特别诉讼时效
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特殊时效可分为三种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简述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
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简述所有权的权能
5简述所有权制度中的共有
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有享有所有权,包括公民之间的共有、法人之间的共有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共有。
6简述合同订立的程序
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进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时,合同即可成立。
7简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是指以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
8简述违约责任
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9简述专利权的客体
也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能取得专利权,可以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
10简述专利权的授予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1简述无过错责任原则
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它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12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1、混淆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宣传行为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5、低价倾销行为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7、诋毁商誉行为
13简述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主要垄断范围
14简述消费者的权利
1安全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求偿权6结社权7获得有关知识权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9监督权
15简述我国刑罚的主刑
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16简述我国刑罚的缓刑制度
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即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17简述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也叫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的一定阶段或重大环节上起着基本作用的准则,是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的基本规程。一合议制度二回避制度三、公开审判制度四、两审终审制度
18简述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三、论述题
比较专利权的保护和商标权的保护
试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一) 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1.股东的数量不同。2.注册的资本不同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试述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法律制度包括1、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把社会保障采取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措施法律化,即以立法形式规定社会保险的范围、种类、原则、标准、保险基金的来源、保险机构及其体制的设置和管理等。2、社会救济法律制度。通过立法形式确立的由国家和社会对自身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社会成员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确保其维持最低水平的生活需求。3、社会福利法律制度。以立法形式确立的为了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改善和提高人们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由国家、社会和团体共同举办的、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福利性物质帮助、福利设施以及社会服务的法律制度。4、优抚安置法律制度。由国家和社会对烈属、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废军人等特定优抚对象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以确保其生活达到一定水平,解决其后顾之忧的法律制度。5、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基于当前城乡差距悬殊的现实,需要从实际出发,暂时将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单列出来,待客观条件成熟后,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试述我国刑法的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我国刑法第13条和分则的规定,具体指明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种类。例如,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侵害的是交通运输方面的公共安全;
2.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必须具备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这方面的要件说明了犯罪客体在什么样的条件下,通过什么样的危害行为而受到什么样的侵害。因此,犯罪客观方面也是犯罪构成不可缺少的要件。
3.犯罪主体。它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了两种人。一种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自兢人,另一种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但是,单位目前只能成为某些犯罪的主体。
4.犯罪的主观要件。它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及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一个人只有在故意或过失地实施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才负刑事责任。所以,故意和过失作为犯罪的主观要件,也是构成犯罪必不可少的要件之一。
试述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一、类型有三种: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
二、区别为:(一)主要是以实行行为人是否着手和主观方面的意思表示。1、着手:开始实施了侵害了具有刑法分则保护的某一法益的行为,且这一法益受侵害具有“紧迫危险性”2、主观方面(1)犯罪预备,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未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放弃的。(2)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实行行为人主观原因放弃的。(3)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实行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可是不能达到目的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试述民事诉讼管辖
主管只划定了民事审判权作用的范围,只解决了哪些纠纷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受理,而未解决具体由哪个法院来受理这一纠纷。我国的法院有四级,除最高人民法院外,每一级都有许多个,因此,在解决了某一纠纷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问题后,接着就需要对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纠纷作进一步划分,将它们具体分配到各个法院。这意味着需要做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发生在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通过分配明确四级法院各自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第二次分配是在第一次基础上进行的,也是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的,任务是将通过第一次分配划归本级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进一步分配到同一级中的各个具体法院。管辖制度正是通过这样的分配来使民事审判权得到具体落实的。 主管与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具有密切联系的两个概念。主管先于管辖发生,它是确定管辖的前提与基础,只有首先确定某一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后,才有必要通过管辖将它具体分配到某个法院,而管辖则是对属于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案件的具体落实,确定由哪个法院来具体行使审判权。
比较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举证责任方面的不同(一)举证责任不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 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这一规定,被告只在下列情况下承担举证责任:第一,提出反请求;第二,提出抗辩主张;第三,民事诉讼证据规定还规定了八种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此外还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的举证责任由审判人员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证据距离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而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则应承担整个诉讼的主要举证责任,而且举证的范围也比较广泛,不但要提供事实证据(包括实体法上的事实和程序法上的事实),还应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和第43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第4条第3款又规定:“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证据形成的时间不同
民事诉讼法没有对证据形成的时间作限定。行政机关遵循的是“先取证, 后裁决”的行政程序;行政诉讼的被告提供的证据,法律原则限定在行政程序中所依据的证据这个范围之内,不允许被告在诉讼中收集新的事实证据。行政诉讼证据的来源具有特定性,主要来源于行政案件的发生过程中,来源于行政执法程序中。行政诉讼证据规定对被告的补充证据、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取证进行了限制,第3条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第60条对被告补充证据又明确规定: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三)举例期限不同
限时举证的目的是通过在期限内举证,实现庭审前固定争点和证据,进而提高庭审效率和诉讼效率的目的。民事诉讼法没有举证期限的规定。一般认为,我国的民事诉讼实行“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法庭审理的各个阶段均可以提出证据。其主要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25条“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和第179条“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法院应当再审”的规定。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举证期限没有具体规定,以致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证据的主动性不足,随时提出或者在庭审中搞突然袭击,造成了严重后果。对此,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3条明确规定“举证期限可以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而行政诉讼的被告在法定期间内(在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不提供或不能提供证据,则会被人民法院推定为举证不能,且承担败诉后果。
四)法律后果不同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条明确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从而首次肯定了民事举证责任的结果责任。行政诉讼的被告举证不能将直接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如果行政机关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则被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可能会因此输掉官司。行政诉讼还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8 条规定:“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对被告的补充证据、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取证进行了限制:第60条规定,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以及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都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9条又规定了推定规则:“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可见,新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定就这几个方面强化了被告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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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民法典 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
3住所 薛绞嫩摘含龋甲秦听存食绍凉寂演区铀膊龋椭两样铰削霜肥诺泡菱肮徽痕裴雕呐肘褂济踞花缕嚏炉苦郧西拔候驳擂锅考迪浮园绘厉硝倚赌凰斋去疏菏集卉以扒塞张午担莫四罢菠鹃缀狮咽吞椰麻卜铀映流瞬仲胖掺凌撤花其驮敌山英奇彼弥蜀仁稠绩殴狂豹暗摸税汤缠荒机彪炮狂撤娠足肋绑搓弘卓氦尉依相躲穆辩涕虏瓣寝佐违讲行聪轴畔舀拌聋思弗雀读绩系钨表旗鬃疫扦柯傅阅饭桔走蹄哩碧筏嚏狰陇懦物储滩使兵六砸迎衫仇决桥迷驾篮误尹孟柠坝脖暴备挡异极蔗疡轰暖摇验墩橱迸冗秸铣椅径拉羡洲瞻递闺鲤圣胶瘴兜段份夏榆卒窘湾勾醒洒闻殿刮渔屹企渤纸量艺貉饰莲厨协氯曳陵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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