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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
【本章历年考试情况】
■本章分值一般在6分左右
年份
单选
多选
判断
综合分析
合计
2009年
4题2分
1题2分
3题1.5分
8题5.5分
2008年
3题1.5分
2题4分
3题1.5分
8题7分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概述
第二节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
第三节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
第四节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第五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档案
第六节住房置业担保管理
第七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自律
第一节 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概述
1.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概念及特点◆
■概念
◇是指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交易等各个环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服务的经营活动
■分类
◇房地产咨询
◇房地产估价
◇房地产经纪(注意不是经济)-是通俗意义上的中介
■特点
◇人员特定-具有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
◇委托服务-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服务有偿-收取报酬、佣金
2.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内容◆(对人、对机构、对业务三方面的管理内容)
2.1 人员的资格管理
■房地产咨询人员-学历+职称
■房地产估价人员-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一种
■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两种
2.2 机构管理(两方面)
■市场准入(设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条件)
◇有自己的名称-有名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有场所
◇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有钱
◇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有人
■资质管理
◇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事一个月内办理备案,办理资质
2.3 业务管理(三方面)
■承办业务管理
◇委托业务只能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个人不能承揽义务
◇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相关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
■行为管理
◇权利与义务
△中介服务人员有查阅资料与现场的权利
△中介服务人员有为委托人保密的义务
△中介服务人员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机构可以对有关人员追偿
◇中介服务人员不当行为的责任(记四类情况)*
△一般的处理是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或吊销资质,处以1万-3万的罚款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未收财物)
△中介服务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严重不负责任,出具有证明文件有重在失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财务管理
◇房地产中介服务实行有偿服务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中介服务费必须由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收取,并给缴费人开据发票
【2007年真题】
◆由于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所在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 )
提示:参见教材P173
[答疑编号500431080101]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由于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机构可以对有关人员进行追偿
【2006年真题】
◆《刑法》规定,承担资产评估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虽未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但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可处( ),并处罚金。
A.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D.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提示:参见教材P174
[答疑编号50043108010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D是收取了财物的处罚。
3.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
■分类
◇房地产咨询收费
△口头咨询费-双方协商议定
△书面咨询费-最高不超过标的额的0.5%
◇房地产估价收费
△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房地产经纪收费
△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租期长短,按半月至一月租金标准协商议定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成交价格的0.5%-3%
■相关规定
◇以上为国家制定的最高收费标准,各地省级价格部门可制定当地收费标准
◇经济特区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但不能超过上述标准的30%
【重点】记三个估价收费标准
■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估价标准(房地合一)
■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单纯土地)
■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重要考点】估价费的收取
评估价
估价收费
100万元
0.5万元
1000万元
2.75万元
2000万元
4.25万元
5000万元
6.65万元
8000万元
7.85万元
1亿
8.25万元
【2009年真题】
◆某非经济特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一宗以房产为主的项目,评估的房地产总价为2 400万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估价收费最高为( )万元。
A.1.92 B.3.60
C.4.57 D.6.00
提示:参见教材P175
[答疑编号50043108010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非经济特区,评估标准无须上浮。还要特别注意是房产为主的评估,还是地的评估。
复习时的作法:估价收费=100×0.5%+900×0.25%+1000×0.15%+400×0.08%=4.57(万元)
考试时的作法:4.25+400×0.0008=4.25+0.32=4.57(万元)
而且评估价在2000万元亿时,评估费用为4.25万元,评估价在5000万元时,评估费用为6.65万元。所以可以直接排除AB两个选项。
【2009年真题】
◆房屋租赁代理收费,以半个月至一个月成交租金额为标准,由双方协商一次性收取。( )
提示:参见教材P175
[答疑编号500431080104]
『正确答案』对
【2008年真题】
◆某房地产估价业务发生在非经济特区,评估的房地产价格总额为6200万元,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该房地产估价最高收费额为( )万元。
A.2.48
B.7.13
C.13.50
D.31.00
提示:参见教材P175
[答疑编号50043108010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非经济特区,不需要上浮。复习时的作法
估价收费=100×0.5%+900×0.25%+1000×0.15%+3000×0.08%+1200×0.04%=7.13(万元)
考试的时作法:6.65+1200×0.0004=6.65+0.48=7.13(万元)
而且评估价在1亿时,评估费用为8.25万元,低于1亿时,评估费一定低于8.25万元,所以可直接排除CD两项。评估价为2000万元时,评估费用已经为4.25万元了,所以A也可以排除。
【2006年真题】
◆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代理可根据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协议中租赁期限的长短收取不等的中介代理费。 ( )
提示:参见教材P175
[答疑编号500431080106]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第二节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
1.行政许可的基本内容■
■概念
◇是指行政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特点
◇强制力
◇公定力
◇确定力
■可以设立行政许可的法规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发布的决定
◇地方性法规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省级政府)-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不得设立的内容
◇地方级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制定的行政许可
◇不得设定企业或其他组织设立登记及前置性行政许可
◇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2006年真题】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均被列为行政许可项目。 ( )
提示:参见教材P177
[答疑编号500431080107]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房地产估价行业是目前我国估价领域唯一对机构和执业人员均实行行政许可的行业。
【2007年真题】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是一项行政许可项目。 ( )
提示:参见教材P177
[答疑编号500431080108]
『正确答案』√
2.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概念及组织形式■
■概念
◇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组织形式-自然人出资,房地产估价师个人发起设立
◇合伙制-2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合伙发起设立,对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制-3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出资发起,估价机构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
3.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
■资质分级
◇一级
◇二级
◇三级(新设立机构为三级资质,设1年的暂定期)
■各资质等级的通用标准(七要求)
◇机构名称要求:有房地产估价或房地产评估字样
◇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要求: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房地产估价师
◇股份及出资比例要求: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出资额或股份合计不低于60%
◇经营场所要求: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制度要求:估价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健全
◇估价服务质量要求:随机抽查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合格
◇行为要求: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禁止行为(只需要记两个特殊的)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业务
■一、二、三级资质的要求
一级资质
二级资质
三级资质
时间要求
连续6年以上
连续4上以上
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制 200万
合伙制 120万
100万
60万
50万
30万
股东合伙人要求
有限责任 3人
合伙制 2人
3人
2人
2人
2人
专职估价师人数
15人
8人
3人
业绩要求
前三年平均每年完成
建筑面积50万平米
土地面积25万平米
前三年平均每年完成
建筑面积30万平米
15万平米
在暂定期内完成
建筑面积8万平米
土地面积3万平米
4.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程序■
4.1 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应当提交的材料
■资质等级申请表
■原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出资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的任职文件
■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
■随机抽取三年内的一份估价报告
4.2 一级资质核准的程序
■向机构工商注册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级部门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报至住建部
■住建部在20日作出决定
4.3 二、三级资质核准的程序
■向机构注册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级部门作出行政许可,10日内报住建部备案
4.4 资质证书及有效期
■资质证书分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质证书遗失,应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办
■资质有效期为3年
■暂定资质有效期为1年
■工商执照注销后资质失效
4.5 资质核准延续程序
■申请资质延续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3年
■未获核准延续的,在届满前可申请相应资质,逾期再申请的,按新设立机构对待
■在资质有效期内没有问题的机构,经原资质许可机关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延续3年
4.6 资质核准内容变更
■先申请工商变更,然后在30日内办理资质变更
4.7 资质撤回、注销(常识即可理解)
5.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
5.1 估价机构的业务范围
■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估价业务
■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估价业务(除两项)
■三级资质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以外的估价业务(除三项)
■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了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城镇房屋拆迁、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估价业务(除五项)
【2009年真题】
◆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从事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和司法鉴定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
提示:参见教材P182
[答疑编号500431080201]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有三项业务不能从事。
【2007年真题】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珐》规定,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从事( )估价业务。
A.城市房屋拆迁
B.课税
C.企业清算
D.司法鉴定
提示:参见教材P182
[答疑编号50043108020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估价业务(除两项)
5.2 估价机构的分支机构监管
■一级资质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二、三级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也不得设立办事处、联络点等
■一级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五条件)
◇名称: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
◇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记录的专职估价师
◇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估价师
◇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估价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健全
■相关规定
◇注册于分支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计入总公司的专职注册估价师人数中
【2008年真题】
◆在核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时,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包括下设分支机构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提示:参见教材P182
[答疑编号500431080203]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注册于分支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计入总公司的专职注册估价师人数中。
【2008年真题】
◆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包括( )等。
A.房地产估价机构具有一、二级资质
B.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C.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D.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E.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提示:参见教材P182
[答疑编号500431080204]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A必须具有一级资质;B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记录的专职估价师。
5.3 估价机构合并、分设
■合并
◇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估价机构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分立
◇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机构承继原估价机构资质,且应当符合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条件
◇其他各方按新设立的估价机构申请资质
5.4 估价机构业务监管
■业务承揽
◇估价机构与委托人或业务相对人有利害关系应回避
◇业务由估价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
◇分支机构应以总公司的名义承揽业务
◇估价机构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估价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
■异地执业
◇在异地完成估价业务后,房地产估价机构向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留存估价报告备查
■业务转让
◇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可以与其他估价机构合作完成业务,以合作双方名义共同出具报告
■估价所需资料获取
◇一部分由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提供
◇一部分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报告出具
◇报告由机构出具,加盖机构公章
◇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分支机构以总公司名义出具报告,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估价师签字
■估价档案保管
◇保管期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不少于10年
◇保管期限届满而估价服务行为尚未结束的,应保管到估价服务的行为结束为止
◇估价机构解散时,其档案应移交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
【2009年真题】
◆甲房地产估价机构与乙房地产估价机构合作完成估价业务,并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共同出具估价报告的前提是( )。
A.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B.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C.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D.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提示:参见教材P183
[答疑编号50043108020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可与其他估价机构合作完成业务,以合作双方名义共同出具报告
【2007年真题】
◆房地产估价报告应有至少( )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A.1
B.2
C.3
D.4
提示:参见教材P184
[答疑编号500431080206]
『正确答案』B
5.5 行政监督与处罚
■监督主体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同时报告该估价机构资质的许可机关
■监督措施
◇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有权查阅相关资料
◇有权纠正违规行为
■对估价机构的处罚
违法情况
行政处罚措施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许可机关不予许可,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资质的
给予警告,处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
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办理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资质就从事估价业务的
出具的估价报告无效,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至3万的罚款,并承担赔偿责任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至2万的罚款
违规承揽业务、转让估价业务的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千至2万元罚款,并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给予警告,责令限制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承担赔偿责任
有《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禁止行为的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至3万的罚款,并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难点】
■估价机构的此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中最严重的是罚款,没有吊销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等内容,也没有没收违法所得的内容
【2009年真题】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给予( )等处罚。
A.罚款 B.吊销估价资质证书
C.吊销营业执照 D.没收违法所得
提示:参见教材P185
[答疑编号50043108020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此类行为中行政处罚最严重的是罚款,没有吊销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这么重,也没有没收违法所得的内容。
■对资质许可机关的处罚
◇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人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性质
◇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执业资格考试
■组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内容
◇四门考试
■报名条件(学历+工作经历+估价实务)
◇中专+8+5
◇大专+6+4
◇学士+4+3
◇硕士+2
◇博士
◇初级职称+10+6
■报考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申请表
◇学历证明
◇实践经历证明
2.房地产估价师注册■
2.1 注册的概念与种类
■概念
◇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证明个人具有专业技术水平
◇通过注册-取得注册证书-证明在某个机构执业
■注册种类
◇初始注册-当事人申请
◇变更注册-当事人申请
◇延续注册-当事人申请
◇注销注册-可由当事人申请,也可由主管部门作出决定
◇撤销注册-主管部门作出决定
【2009年真题】
◆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可由当事人申请。
提示:参见教材P188
[答疑编号500431080208]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注销注册可由当事人申请,也可由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撤销注册必须由主管部门作出
2.2 注册条件
■注册条件(4条件)
◇取得执业资格
◇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受聘于房地产估价机构
◇无不予注册的情形
■不予注册的情形(10种情况)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因房地产估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不满五年
◇因房地产估价业务活动以外的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完毕不满三年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之日起至申请日不满3年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撤销之日至申请日满3年
◇申请在2个或2个以上估价机构执业的
◇为现职公务员的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其它
2.3 注册申请
■在一般机构
◇由本人向执业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在分支机构注册
◇由本人向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在新设机构注册
◇在机构办理资质备案时,申请办理估价师的注册
2.4 注册提交的资料
■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申请表
◇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档案的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申请初始注册,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申请表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变更注册
◇变更注册申请表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新聘用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档案的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特殊情况的注册(注册中均不需要提供人才托管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证明
◇大专院校、科研院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其在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的书面意见
◇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外国人就业证书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
【2008年真题】
◆从事房地产研究、管理的科研人员和在职公务员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可注册为兼职房地产估价师。( )
提示:参见教材P188
[答疑编号500431080209]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在职公务人员不予注册。
【2008年真题】
◆凡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离退休人员,都可以办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 )
提示:参见教材P188-189
[答疑编号500431080210]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一要年龄不超过65岁数,二要出具劳动人事部门的离退休证明。
【2007年真题】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房地产教学、研究的人员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供( )。
A.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证明
B.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C.所在单位同意其注册的书面意见
D.所取得的房地产估价科研成果
提示:参见教材P189
[答疑编号50043108021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不需要托管档案证明,需要其单位同意的书面意见。
2.5 注册程序(省和部两级,由部级决定)
■初始注册
◇省级主管部门20日内审查完毕上报住建部
◇住建部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延续、变更注册
◇省级主管部门5日内审查完毕上报住建部
◇住建部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注意】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审批与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审批不同
■估价师注册两级,批准权全部在部级
■估价机构一级的批准权在部级,二三级的批准权在省级
2.4 注册期限-三年,可延续三年
■估价师注册有效期3年
■在期满30日前,申请办理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变更注册的,仍为原注册有效期
【2008年真题】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 )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A.15
B.30
C.60
D.90
提示:参见教材P189
[答疑编号500431080301]
『正确答案』B
【2007年真题】
◆某房地产估价师于2004年8月初始注册在甲房地产估价机构,后于2006年2月变更注册至乙房地产估价机构,则该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有效期至( )。
A.2006年8月
B.2007年8月
C.2008年2月
D.2009年2月
提示:参见教材P190
[答疑编号50043108030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变更注册延续原来的有效期。
2.5 注册证书失效的情形
■记一个特殊的:年龄超过65岁
【2007年真题】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失效的情形有( )。
A.注册期满3年而未延续注册的
B.持续离开估价岗位超过1年的
C.年龄超60周岁的
D.聘用单位被撤回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的
E.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提示:参见教材P190
[答疑编号500431080303]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B未提及;C年龄超过65岁才失效。
2.6 注销注册
■注册证书失效的
■被撤销注册的
■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受到刑事处罚的
2.7 撤销注册
【记忆原则】是注册机关的错,主要不是估价师的错
【2009年真题】
◆下列关于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B.《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
C.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至5年,具体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D.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超过3年申请初始注册,需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E.房地产估价师受刑事处罚的,其注册应被撤销
提示:参见教材P186-190
[答疑编号500431080304]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B不对;C注册有效期为3年;E撤销一定是注册管理机构的错,如受刑事处罚是估价师的错,应为注销。
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监管■
3.1 估价师管理体制
■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三级管理
3.2 估价师权利和义务
■权利
◇名称权
◇执业权
◇签名权
◇发起权
◇保管和使用证书权
◇解释和辩护权
◇参加继续教育
◇获得劳动报酬权
◇申诉权
■义务
◇遵纪守法
◇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
◇保证估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并承担责任
◇保密的义务
◇回避的义务
◇接受继续教育
◇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工作的义务
3.3 估价师执业
■估价师执业没有行政区域的限制,只有业务范围的限制
■估价业务由聘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不能以个人身份执业)
■注册估价师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再向估价师追偿
3.4 继续教育
■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继续教育的时间为120学时
■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
■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也需参加继续教育并合格
【2007年真题】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必须接受继续教育且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为120学时。 ( )
提示:参见教材P192
[答疑编号500431080305]
『正确答案』对
3.5 估价师禁止行为(凭常识即可判断)
3.6 建立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
■基本情况
■业绩
■良好行为
■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3.7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监督检查
◇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要求估价单位提供估价报告及业务文档
◇询问签署报告的人员
◇纠正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地依法查处(属地原则)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主管部门查处,并告知注册地省级主管部门
◇需撤销注册的,报建设部
3.8 违规处罚
【重点难点】注意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违规处罚的内容不同
违法情况
行政处罚措施
未注册以注册估价师的名义执业的
签署的估价报告无效,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处1万-3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
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并警告,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注册的
撤销注册,3年内不得申请注册 没有违法所得的,1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罚款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未办理注册变更仍执业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资料
给予警告,处1万-3万元罚款
未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对个人的处罚较重,有没收违法所得的内容
【2008年真题】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 )元以下的罚款。
A.1000
B.5000
C.10000
D.30000
提示:参见教材P193
[答疑编号500431080306]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节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1.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性质
△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
◇主管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内容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房地产经纪概论
△房地产经纪实务
◇报名条件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性质-全国统一大纲,各省级命题并组织考试
◇报名条件
2.房地产经纪人注册▲
■注册管理
◇机构
◇申请注册的人员的条件
◇注册期限
◇注销注册的情形
■继续教育
3.房地产经纪人员技术能力与职责▲
■经纪人应当具备的职业技术能力
■经纪人协理应当具备的职业技术能力
■经纪人享有的权利
■经纪人协理享有的权利
■经纪人、经纪人协理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五节 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档案
1.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档案的意义◆
■建立信用档案的必要性-建立信息公开与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信用档案的作用
2.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档案体系◆
■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物业管理企业和专业人士等
3.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档案的管理◆
■管理的原则
■组织实施
■信息的采集
■信息维护和更新
■投诉处理
■信息查询
第六节 住房置业担保管理
1.住房置业担保概述▲
■概念
◇是依照《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设立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在借款人无法满足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而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
■特点
◇是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的一种补充
◇它是特定的专业性担保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以区别于其他形式的住房保证担保行为
◇它规定了保证方式和反担保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
2.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管理制度◆
2.1 公司设立
■担保公司的概念
◇担保公司是为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专业担保,收取服务费用,具有法人地位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
◇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可营业
■设立条件(记特殊的)
◇有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有资本
◇有一定数量的周转住房
■其它规定
◇担保公司的实有资本以政府预算资助、资产划拨以及房地产骨干企业认股为主
◇贷币形态的实有资本应存入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独资银行,或发放由其提供担保的贷款的银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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