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内新能源汽车营运授权协议书
甲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乙方:大庆立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方便广大师生、节能环保、科学创新、引领发展、公平合理、诚实务实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支持新能源汽车的运用,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远景和使命、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乙方购进正规厂家的合格品牌11个座位以内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在校区运营,车的数量由乙方自行安排,运营费用借鉴石油大学的标准或者乙方自行安排,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社会,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请示批准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区内专属性经营汽车营运服务。
第三条 :申请有效期从 2014年9月16日至2029年9月16日终止,由签约日记。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提供运营场地,提供必要的运营协助;
2、 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承诺乙方汽车运营方面不得与其他人或公司合作进入校区;
3、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运营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处理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并根据协商结果做相应调整;
4、 此项目符合国家《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内容,跟随校长秦志伟的指导方针“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望校方在本项目涉及的校园场地问题及校园用电、暖库房等问题给予免征费用或大力扶持。
5、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营业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 乙方可自主制定产品价格和运营模式;
3、 力求使广大师生在校园内方便出行、绿色出行,提升校园文化,增加师生节能减排意识,跟随国家《“十二五”规划》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
4、 乙方应达到职位招聘以大学生为主。甲方学生及面临就业大学生优先。排除涉及到安全问题的岗位;
5、 乙方保证产品质量达标,保证安全运营。
第六条 :甲方承诺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监管。举报举证,效仿、侵犯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助乙方与相关的部门进行协调沟通。
第七条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说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
第八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协议签署地为大庆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后勤部 保卫处
乙方:大庆立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章:
委托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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