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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跨境通”产品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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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 首次申请 £ 更改起汇金额/ 客户基本信息 £ 取消跨境通服务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跨境金融服务通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客户基本信息:(全部为必填项) 工银亚洲账户名称:(与深圳账户名称一致) 工银亚洲指定账号: 香港身份证号码: 深圳工行账户名称: 深圳工行指定账号: 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号码: 深圳工行指定卡号: 起汇金额: (解释参见协议第16条) £ 自订: 人民币 万元 (以万元为单位) 注:起汇金额应大于或等于8万元 联系电话: 电邮地址: 简介 上述信息将用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跨境金融服务通”(本协议以下简称“跨境通”)服务有关的用途:跨境通服务指成功办理跨境通服务的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客户从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本协议以下部分简称为“工银亚洲”)开立的指定账户将人民币汇入该客户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本协议以下部分简称为“深圳工行”)开立的指定同名账户(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客户指定的开通跨境通服务的汇款成功到账后,深圳工行将在T+5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或补充协议的约定自动转成客户指定期限的人民币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正常到期后,深圳工行将该笔定期资金自动转入协议约定活期人民币账户,并同时累积客户可汇回香港的资金额度。当可汇回资金额度大于或等于客户约定的起汇金额时,深圳工行即将该笔资金在扣除汇款手续费及预留账户管理费等费用后汇回客户工银亚洲同名账户(请注意该账户应与资金汇入时的账户一致,否则无法汇回)。 客户须知、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客户违反以下任何一条带来的风险及损失将由客户自行承担,同时深圳工行保留追究客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1. 本协议须由本协议约定的“深圳工行指定卡号”的户主本人签订,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签署,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客户承担。深圳工行收到客户已签字并经工银亚洲盖章确认的协议正本及有关附件资料文件后将与客户所填写的深圳工行指定卡号的户主资料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本协议生效,深圳工行将按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否则协议不生效。协议审核结果由工银亚洲按照客户留存的联系信息通知客户。 2. 协议审核未生效,客户跨境通汇款交易将不予处理。客户需要向工银亚洲确定协议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跨境通汇款操作。 3. 跨境通服务仅面向在工银亚洲及深圳工行同时开立人民币同名账户的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客户。 4. 跨境通服务仅在客户签约的工银亚洲及深圳工行人民币同名账户状态正常,汇款业务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有效。如该账户属性为冻结、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汇款业务违反相关监管规定不能成功入账,深圳工行将终止相关服务,并通知工银亚洲反馈客户。 5. 跨境通服务签约卡介质仅限于e时代卡。 6. 客户办理跨境通服务项下业务必须通过本协议约定的账户并且通过工银亚洲办理。 7. 跨境通服务登记使用的账户应作为本业务专用账户,不得用于其他理财、消费等非跨境通业务项下用途(因缴纳账户年费、余额变动提醒月费等被深圳工行认可的操作除外)。客户或授权他人通过柜台或自助方式对协议指定账户进行非上述深圳工行认可的操作,将会导致跨境通服务停止,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8. 自资金通过跨境通汇款成功汇入深圳分行签约账户之日起,无论有关资金处于定期或活期状态,只要该资金被部分或全部支取(含对定期存款的提前支取),深圳工行终止向该笔资金提供跨境通服务。 9. 跨境通服务成功签订后,深圳工行将受客户委托对客户指定的符合规定的跨境通汇款,在汇款成功汇入深圳工行签约账户后T+5个工作日内,按照客户约定信息将其转存为客户名下定期存款。如果汇款未成功汇入,该笔跨境通汇款失效,客户需重新进行跨境通汇款操作。 10. 跨境通服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跨境人民币汇款的政策要求,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汇款将不纳入跨境通服务项下汇款,深圳工行不对其进行相关操作。对于涉及跨境汇款业务的事项,需同时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于有关跨境汇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11. 跨境通服务仅限于客户经工银亚洲标记为跨境通项下的汇款,不适用于客户未登记的汇款或从其他途径转入账户的资金。 12. 跨境通服务项下定期存款存期分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客户应在工银亚洲办理汇款时必须明确定期存款的存期,否则深圳工行将不为其办理跨境通服务项下业务。 13. 客户在深圳工行的人民币存款执行深圳分行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标准及相关规定。 14. 客户跨境通汇款转存的定期到期后,系统自动将本息转回客户协议约定的深圳分行活期账户,并对该笔资金进行相关约束,此时该笔资金不能用作它途。如果客户提前支取部分或全部资金,需本人前往深圳分行柜面办理,同时该笔资金不再享受跨境通服务。 15. 深圳工行仅对客户本申请书项下工银亚洲同名汇入款的未提用人民币余额原路汇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行规定,未提用的人民币余额是指汇款人开立在深圳工行的银行账户中从香港累计直接汇入额及其利息扣除累计支出额后的差额。(不含本申请书第8条所提的资金)】。 16. 客户需通过本协议约定起汇金额,在活期账户内跨境通业务项下到期资金大于或等于起汇金额时,深圳工行即将跨境通业务项下可汇回累计资金扣除汇款手续费及预留账户管理费等费用后原路汇回协议指定的工银亚洲账户(为确保协议有效期内协议约定的深圳分行账户正常缴交年费、管理费、余额变动提醒等费用,账户余额应保持在100元以上,如余额不足则在汇回资金中预留)。 17. 如客户在跨境通服务项下约定的账户资金或定期存款资金被司法机关或其他任何有权机关进行冻结或扣划的,深圳工行将自动终止跨境通服务的执行,产生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18. 跨境通服务涉及政策风险丶法律风险丶汇率风险。深圳分行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政策变动而单方面终止协议。如果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政策变动要求终止协议的,深圳工行将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政策变动的情况在合理期限内通过深圳工行网站告知客户;根据经营状况的终止协议的,深圳工行将提前一个月通过深圳工行网站告知客户。 19. 如客户挂失跨境通服务登记的银行卡,导致卡号变化或账户异常的,本服务暂停执行,待客户通过工银亚洲通知深圳工行变更银行卡号及有关信息,深圳工行确认无误后恢复执行。暂停期间,深圳工作停止跨境通服务项下业务的办理,恢复执行本协议时不对暂停期间提交的业务进行重新处理。 20. 客户需更改起汇金额、签约账户或取消服务的,需前往工银亚洲变更有关内容(格式见附件《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跨境金融服务通补充信息申请表》)。然后经深圳工行确认有关资料与其记录一致后方生效执行。 21. 跨境通服务终止后,深圳工行将不再对客户登记账户及账户内新增的资金进行任何操作。如协议项下定期存款尚未到期且客户未对该资金作出其他处理的,有关存款仍将适用本协议的约定,但有关存款到期转入活期账户后活期账户中累积可汇回金额不能达到起汇金额,深圳工行将不再对该部分资金做自动汇回等任何操作。 22.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23. 客户在本行叙做的定期存款,不属于香港本地存款,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计划”所保障。 24. 本行对跨境通服务申请之审批/拒绝保留绝对决定权并毋须作任何解释。 25. 如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 26. 为免歧义,特声明深圳工行是跨境通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汇入资金活期自动转存定期、定期到期资金自动转入活期账户、满足条件的资金自动汇回工银亚洲)的唯一提供方,工银亚洲不是本服务/本申请表一方,与本服务及/或跨境通项下存款也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27. 本申请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台湾、香港及澳门地区)。甲、乙双方在履行本申请书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深圳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在深圳工行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客户确认及保证栏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了解本业务整体流程以及有关客户须知及风险因素。本人已清楚明白协议条款,协议有关免除、限制工商银行责任和工商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并自愿接受业务须知及风险提示的全部内容,并承诺承担本业务可能引发的所有责任和损失。本人保证上述所提供个人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指定卡号均为本人账户,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如本人提供的上述资料有所更改,本人保证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深圳工行。 客户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工行确认栏 深圳工行经办行 经办人签署 审批人签署 业务章 工银亚洲确认栏 我司确认上述签字的客户为本协议附件证件的本人,同时该客户为所填写的工银亚洲账号的户主本人,上述签字为本人亲笔签名。 客户协议编号 工银亚洲经办行 经办人签署 审批人签署 业务章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跨境金融服务通补充信息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本补充协议为客户:___________(姓名,与签约账户一致)(香港身份证号:____________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号:________________)、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就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跨境金融服务通申请表》有关事宜提出以下修订。(通过勾选选择) □变更起汇金额(币种人民币,金额大于或等于8万元)为: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万元为单位)。 □原客户深圳工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原客户基本信息变更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按本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按原协议的约定。 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本补充协议经三方签署后生效。 客户确认及保证栏 本人确认并同意上述变更内容。本人保证上述所提供个人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指定卡号均为本人账户,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如本人提供的上述资料有所更改,本人保证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深圳工行。 客户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工行确认栏 深圳工行经办行 经办人签署 审批人签署 业务章 工银亚洲确认栏 我司确认上述签字的客户为本协议附件证件的本人,同时该客户为所填写的工银亚洲账号的户主本人,上述签字为本人亲笔签名。 客户协议编号 工银亚洲经办行 经办人签署 审批人签署 业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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